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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医院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一、病历书写缺陷

  (一)重度缺陷

  1.病案丢失或缺张少页,改写已出院病人的病历。

  2.病史、体格检查和病程记录错误或有严重遗漏,影响到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

  3.未经询问病史查体、主观臆断编造。

  4.住院过程中,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而影响病人治疗,造成后果者。

  5.对上级医师指示医嘱未能执行或执行错误病人造成不良后果者。

  6.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病历。

  7.死亡病例无讨论记录。

  8.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的。

  (二)中度缺陷

  9.对诊断及治疗有影响的一般症状、体征未写入病历或描写有出入者。

  10.病例书写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一页中3处错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1.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2.对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术前记录不及时,病情变化无分析者。

  13.未按载规定记载病程记录,住院超过30天的病人没有阶断小结者。

  14.丢失检查报告单。

  15.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增减31.00—50.00者。

  (三)轻度缺陷

  16.病例书写不规整,一页中错字、漏字、涂改超过3处,不使用医学术语超过1处。

  17.病例首页等医疗文件,各级医师未盖章者。

  18.病例各页排列顺序不符合要求者。

  19.各种申请单填写项目不全,不正确者。

  20.各项检查报告单粘贴不整齐者。

  21.各项检查不及时。

  22.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

  23.核查住院病例,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增减30.00元以下者。

  二、诊断缺陷

  (一)重度缺陷

  24.主要疾病诊断错误、诊断不清、延误诊断、延长疗程、影响转归。

  25.非疑难病人7日内诊断不明者。

  26.实施诊断发生严重副损伤者。

  27.丢失活检组织标本或有诊断意义手术标本,影响诊断或增加病人痛苦者。

  (二)中度缺陷

  28.主要疾病诊断不明确、依据不足,对治疗有一定影响但无严重后果者。

  29.主要诊断确定,但遗漏次要疾病或并发症的诊断,对治疗有影响者。

  30.医技科室重要诊断项目报告错误或检查内容回报不及时。

  31.鉴别诊断内容不充分、不完整。

  (三)轻度缺陷

  32.诊断名词未按规范书写者。

  33.诊断部位不明确者。

  34.次要疾病诊断依据不全者。

  三、治疗缺陷

  (一)重度缺陷

  35.主要治疗原则错误,包括治疗决定错误、关键性治疗措施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36.主要疾病诊断清楚,未及时确定治疗方案(包括重要会诊意见)或治疗方案未能及时执行,因而丧失治疗时机或明显延长疗程者。

  37.主要疾病诊断清楚,因未及时确定治疗方案(包括重要会诊意见)或治疗方案未及时执行,因而丧失治疗时机或明显延长疗程者。

  38.首选药品供应不上或药剂质量不良而影响治疗,有不良后果者。

  39.危重患者入院2天内无上级医师查房和具体治疗原则者。

  40.超过本院、本专业,以及本院技术条件、手术分级的治疗范围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中度缺陷

  41.用药错误及热原反应产生的副作用,对疗效有所影响或增加病人痛苦者。

  42.未及时拟定治疗方案或未执行治疗措施,尚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43.护理级别与病情危重程度不符者。

  (三)轻度缺陷

  44.因器械使用不当,对病人有轻度伤害,如电吸、电灼、压迫性局部组织坏死等。

  45.用药不合理,包括少用、多用或滥用的药物,应停用、换用的药物未及时停用、换用等。

  46.缺乏必要药品和药剂质量不好,对治疗有所影响,但经采取措施,无不良后果者。

  四、抢救缺陷

  重度缺陷

  47.因强调手续、制度等,未及时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者。

  48.因药品不全、仪器、器械发生故障及有关部门配合不利,造成不良后果者。

  49.与抢救有关的检查不及时或报告延迟,造成不良后果者。

  50.推诿病人延误治疗者。

  五、手术缺陷

  (一)重度缺陷

  51.麻醉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2.手术错误,包括手术对象错误、手术适应症错误及术式错误。

  53.手术中损伤重要脏器。

  54.术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并发症。

  55.术前准备不充分,影响手术后果。

  56.同一疾病因第一次手术不当造成二次手术者。

  (二)中度缺陷

  57.麻醉不当出现危险,经抢救转危为安,无后遗症者。

  58.手术操作不当,发生一般并发症,尚无不良后果者。

  59.无需术前特殊准备一般病人,术前准备时间超过10天。

  60.


计划住院日时间过长,按疾病操作常规和疾病转归标准进行核定。

  (三)轻度缺陷

  61.术中止血不彻底造成皮下血肿或切口延期愈合。

  62.化脓性病灶切开引流不畅,需再次扩大引流或延期治愈者。

  六、院内感染缺陷

  (一)重度缺陷

  63.病人住院期间(非潜伏期患者)出现肝炎、伤寒、破伤风、等感染院内传染疾病和食物中毒者。

  64.手术发生绿脓杆菌或厌氧菌感染者。

  65.肌肉注射局部化脓感染并须手术切开者。

  66.因器械、敷料消毒不符合要求或与消毒隔离有关措施发生阻障,造成成批病人一般感染者。

  67.因检查处置无菌处理不当,而造成泌尿系或体腔内严重感染,并有严重不良后果者。

  68.输血、输液造成感染者。

  69.住院产妇发生产褥热者。

  70.乙类法定传染病和肺结核患者未按规定进行隔离消毒,但未发生交叉感染者。

  (二)中度缺陷

  71.检查治疗措施无菌处理不当,造成轻度泌尿系统感染者。

  75.漏报院内感染病例,或院内感染病例未下诊断,病历无记录者。

  (三)轻度缺陷

  76.住院期间发生呼吸道轻度感染者。

  77.护理、治疗措施、无菌操作不认真,发生局部轻度感染。

  78.器械、敷料等消毒不认真,未达到消毒要求,但未造成后果者。

  七、营养缺陷

  (一)中度缺陷

  79.重要治疗膳食未下医嘱,对治疗有严重影响者。

  80.核查住院患者,其摄取食品有与疾病治疗不相符合者。

  (二)轻度缺陷

  81.治疗膳食质量不符合要求,对治疗有所影响者。病情需要治疗饮食,但医生没下医嘱或医生下了医嘱而没执行者。

  八、护理缺陷

  (一)重度缺陷

  82.护理监护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如病情观察不周、失去抢求时机,仪器监护违反操作规程等。

  83.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服错药、灌错肠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4.观察病人不认真,护理不周,导致昏迷、坠床、发生Ⅲ°褥疮或卧床病人自动下床,造成不良后果者。

  85.擅离职守,延误护理,治疗和抢救时,造成严重后果者。

  86.违反无菌技术操作,造成病人严重感染者。

  87.凡需做皮试的注射药,未做皮试或批号不符即行注射,造成严重后果者。

  88.输液或静注外漏,造成病人严重组织坏死达3×3cm以上者。

  89.因交接班不认真,延误诊治、护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中度缺陷

  90.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发错药,打错针,给病人增加痛苦者。

  91.技术操作不熟练,给病人造成痛苦。

  92.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者。

  93.护理不周,发生Ⅱ°褥疮或热敷造成烫伤面积不超过体表0.2%者。

  94.监护失误,对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者。

  95.监护失误,致使静脉输液注射外漏或静脉采血皮下淤血面积达3×3厘米或以上者。

  96.无菌技术操作不合格,病人发生轻度感染者。

  97.病人入院无卫生处理,无抢救措施。

  (三)轻度缺陷

  98.各项护理工作(基础护理、重病护理、专科护理)未过到标准要求,尚未造成后果者。医嘱执行印章空缺或不清者。

  99.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医学术语不当,项目填写不全,不签名等,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00.标本留置不及时,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01.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打错针、发错药(一般药物)无不良后果者。

  102.诊前准备不好,但未影响诊断者。

  九、医德缺陷

  (一)重度缺陷

  一切因医德因素直接对病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不良后果者。

  (二)中度缺陷

  因医德问题引起患者不满,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轻度缺陷

  病人提出合理的批评意见者。

  十、医疗缺陷分级

  医疗缺陷分五级:Ⅰ级:3-10个轻度缺陷;Ⅱ级:11-30个轻度缺陷或1个中度缺陷;Ⅲ级:2-5个中度缺陷或31个以上轻度缺陷;Ⅳ级:6-9个中度缺陷;Ⅴ级:1个重度缺陷或10个以上中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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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市人民医院医疗缺陷定性奖罚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疗缺陷的定性与奖罚制度

  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定性,以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时所在科室主任、当事医生、护士可参加,可以申辨,医疗纠纷涉及的科室的医疗安全委员长会成员应回避。定性结论以举手表决通过,少数服从多数。

  第二条定性结论、内容应包括:

  一、病情简要;

  二、所在科室科主任、当事医生、护士的说明;

  三、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调查情况;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

  七、对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赔偿,以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上诉法院的,以法院判决定性为准。定性属于医疗事故的,所有科室和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一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15%;

  二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10%;

  三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5%;

  四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2%;

  第四条各临床、医技科室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上报制度,未进行每月安全医疗讨论例会的,扣所在科主任管理奖200元/月。

  第五条无故丢失住院病历,任意涂改、添加、伪造原病历,发现一次扣科室质量奖500元,并扣当事人全月奖金。

  第六条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全年无医疗纠纷或事故(以院医疗安全委员会定性为准),年终将按时发放医疗安全奖(具体奖额办法由院部另定)。

篇3:第二医院医疗缺陷管理方案

  第二医院医疗缺陷管理方案

  为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的思想,防范和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委员会

  主任:z

  副组长:z

  成员:z

  任务:医疗缺陷委员会进行分工,由业务副院长管理全面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质量,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质量,大科主任负责大科,其他成员负责相关各科事宜,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又协同开展工作,使其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各成员间密切配合,尽可能不遗漏任何环节的管理,使我院的医疗缺陷管理工作更趋完善。

  下设医疗缺陷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控科:

  主任:z

  成员:质控科、医务科相关工作人员

  任务:负责医疗缺陷管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工作原则

  规范和完善医疗的每个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医院将过去的事后管理变为事前预防,将管理关口提前,抓好基础环节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落实16项核心制度,医院将从人员的准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门(急)诊、住院、手术、会诊、抢救、辅助检查、院感、输血规范操作等入手,减少医疗缺陷。

  三、实施方案

  1、严把人员准入制,凡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护士不能单独执业。并保证我院的医疗活动在上级行政机关核准的范围内。

  2、教育医务人员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医院向社会承诺了全程优质服务,各科规范了服务流程。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3、强化“三基”培训,严格“三严”标准。以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请进来、送出去,刊授,远程教育,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进行“三基”培训。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基本操作。医院出台了《预防医疗事故预案》,《科室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医嘱制度》,《抢救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内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4、建立新技术准入制,规范院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实行手术分级管理,保证手术质量。实行抗感染药物分级管理,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指征。

  5、具体要求医嘱下达全面准确,规范标准,层次分明,医嘱执行及时准确,三查七对。病历书写和记录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归档及时。强调三级医师查房制,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在诊断、病情和资料的综合分析、治疗方案制定和调整负责并落实。重视会诊质量、疑难、危重、手术、急诊的讨论,掌握讨论时机、讨论形式、内容和解决问题的效果。在诊断、处置方案、医疗费用、预后等方面,全面、准确、以通俗的语言告知病人及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在医嘱的执行、治疗处置、药品准备、发放过程中做到准确无误。重视标本采集,标本的标识,标本交接等环节。合理配置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在交接班中,重点突出,重要病情仔细交班,内容全面,有的放矢,重危病人口头、书面、床旁交班。明确科室与科室间,医疗与护理,临床与医技科室的标本交接,临床和医技、辅助科室在检查申请、预约、检查结果的回报,特殊处置(手术、麻醉)中临床科室和执行科室之间关于病人交接、病历资料交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急诊科建设,强调院前急救,人员安排合理。

  6、抓好医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管理。避免因医院内的感染增加病人的住院天数和经济负担。

  7、定期检查各种医疗设备,正确使用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临床。

  8、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如院长查房制、质控查房制、病历考评标准、职工考评、院感抽查,医务科、护理部到各临床科室抽查规范操作和规范服务的情况,严把“诊断、治疗、手术、急危重症抢救关”等重点环节。

  9、通过狠抓强化医疗服务、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急诊急救、院感质量及各种相关科室的职责,做到常规工作程序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各项要求标准化,技术操作规范化,监督检查日常化,确保医疗安全。

  四、医疗缺陷的处理

  认真对待已发生的医疗缺陷,严格报告制,按照“事实经过不查清不放过,经验教训不总结不放过,当事人不认真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吸取经验教训。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医患冲突。对于病人投诉的问题,做必要的核实,问题重大,矛盾突出时,做好调查工作。确属由于医方原因引发的病人投诉事件,立即按程序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记录在案,消除医疗事故隐患和减轻伤害后果。提高质量,加强内部管理。警惕因小的疏漏而引发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

  待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一般纠纷,按《射洪县人民医院内部管理办法》和《射洪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20**年)


》执行;重大医疗纠纷或赔付纠纷,将纳入医疗缺陷医院内部处理程序,明确医疗缺陷性质和责任,应总结的经验教训,以及承担的赔付费用。并公示医院缺陷委员会讨论结论,将缺陷结论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篇4: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及纠纷管理制度(7)

>  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及纠纷管理制度(七)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医院缺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二)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教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科、院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教科、门诊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四)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教科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六)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医生应及时填写尸检通知单,由家属签字。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七)医教科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医疗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发生经过或投诉的主要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教科。

  (八)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由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纠纷属可以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卫生局。

  (九)每月组织一次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教科负责档案组卷,内容包括医疗事件信息来源、当事科室的讨论意见、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和认识、院部的调查报告、定性意见、医院的处理意见、医患双方的协议书、院科二级的评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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