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范文 导航

巴士运输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巴士运输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查规章制度;

  2、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查“三违”现象;

  4、查劳动组织;

  5、查设备设施管理;

  重点排查企业生产作业的现场运作过程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公共交通设施、设备、线路等;

  (2)各停车场、停车站点、客运集散中心、公交枢纽站;

  (3)闲置、空置厂房租赁场所的隐患排查和整治;

  (4)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

  二、准备工作阶段(6月30日之前)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排查治理方案。

  三、自查整改阶段(7月20日之前)

  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督促检查阶段(8月5日之前)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3、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4、事故四不放过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和措施准备情况;

  6、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2月1日之前)

  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问题作出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六、进一步做好防台防汛措施落实工作

  1、落实防台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在前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防讯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3、根据气候特点,全面落实各类预案;

  4、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灵敏、畅通。

  各基层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及时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

  规范服务:

  20**年5月份驾驶员规范服务月报

  项目车队 检查驾驶员人次 检查项目总数 执行项目(数)未执行项目数 执行率(%)

  63 756 752 4 99.47

  272 3264 3247 17 99.48

  223 2676 2649 27 98.99

  318 3816 3799 17 99.55

  284 3408 3380 28 99.18

  239 2868 2842 26 99.09

  合计 1399 16788 16669 119 99.29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采油厂加强私家车辆安全管理通知

  采油厂关于加强私家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厂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根据油区道路车辆多、交通环境恶劣和交通事故频发的现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油田相关规定,现将加强私家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员工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私家车驾驶人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油田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以及驾驶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检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

  3.认真学习油田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并与所在单位(部门)每年签订一次私家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

  4.私家车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驾驶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不乱停乱放。

  5.驾驶私家车辆,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如申报工伤,对申报人扣罚绩效工资1000元(比照《采油二厂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规定***号执行》。

  6.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途中受到因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按照病假考勤和考核。

  7.禁止搭乘私家车辆上下班,搭乘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加强私家车管理,提升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1.各单位要加强私家车驾驶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引导驾驶人员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生命最为宝贵”的理念,严格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要了解掌握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强化监督,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例警示等教育,提升私家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和技能。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私家车管理规定,*月*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环保监督科。

  3.要建立私家车统计台账,并与私家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报安全环保监督科备案。

  4.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驾驶非机动车到工作现场,应由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专项记录。驾驶非机动车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执行(见附件2)。

  5.各单位应对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的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填写《驾驶私家车辆人员统计表》,于每月*日前电子形式报安全环保监督科备案。

  三、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工伤:

  1.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本人负主要责任的。

  2.员工驾驶、乘坐的车辆,明显超出上、下班所经路途和上、下班正常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3.不乘坐单位提供送班车辆,驾乘私家车辆到工作地点的(从家往返单位驻地之间、从家往返工作场点之间、从单位驻地往返工作场点之间)。

  4.驾驶与证件准驾车型不相符或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

  5.明知驾驶人及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驾驶员及车辆无有效证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失保失修、安全设施不完备、摩托车无安全头盔等)还继续驾驶和乘坐的。

  6.遇冰、雪、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明知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仍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的。

  7.工作期间驾驶私家车辆从事生产、公务活动和办私事的。

  四、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开展路检路查活动,及时查处各种交通违规行为。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采油二厂私家车辆管理规定》(暂行)(采二安**号)同时废止。

  采油二厂HSE管理委员会

  附件:1、驾乘非机动车辆人员统计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采油二厂HSE管理委员会20**年2月27日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

篇3:物业公司加强秋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物业公司关于加强秋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物管字[20**]028

  各一线物业公司:

  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多发。据统计**年各一线公司共发生的消防类突发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节发生42起,约占此类突发事件总数的60%。俗话说"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为更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让员工熟悉消防法规,掌握责任区消防设备(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种灭火器具摆放点位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器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龙带连接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建议近期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预案。

  二、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需要在辖区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做好登记。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如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裙楼办公室等)动火,建议要经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标识,实行严格管理。

  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建立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消防供水系、火灾事故广播设施等处于正常状态。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业主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篇4:科技公司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通知

  科技公司关于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部、室:

  自20**年1月份以来,**物业巡查组在进行晚间安全巡查时,已连续5次发现zz个别办公室下班后门未上锁。此事虽未给公司造成财物上的损失,但从中暴露出少数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特作如下要求:

  一、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室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增强员工防盗意识,做好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正常工作时间,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而室内无人的,要做到随手锁门。下班时,部室人员应相互提醒,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扣窗锁门,确保安全。

  三、在晚间、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员工,应加倍重视防火、防盗,完成工作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今后若再次出现下班后晚间门未上锁现象,将给予当事人及部室负责人通报批评,并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30元/次。

  zz科技公司

  二〇**年*月*日

篇5:学校加强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通知

  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确保学生公寓的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学生公寓用电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及无安全认证的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易发热、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熨斗、电饭锅、电炒锅、电水壶、微波炉、取暖器等,以及800W以上的其他大功率电器。

  2、学生宿舍内允许使用的电器(经国家“3C”认证)包括:空调、热水器、饮水机、电脑、台灯、吹风机(额定功率为1000W以内)、手机充电器及其他经审批允许使用的小功率电器等。

  3、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线路。

  4、养成人离灯关、断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关闭电源,吹风机使用完毕后须拔掉插头,接线板不用时须拔掉插头或关闭开关,禁止长时间通电。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长要做好监督带头作用,提醒身边的同学注意用电安全。

  6、因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收缴违章物品、承担修复、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卫处 学生处 研究生处

  20**年9月1日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