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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项目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检查维护方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安全项目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检查维护方法

  摘要:本文介绍一种较方便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工作方法,适用于一般的物业服务企业。文章从物业服务企业角度,介绍了如何确立安全检查项目、编制检查项目表和检查维护记录,如何分工负责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应用方法的工作流程和使用说明等,供有关人员参考和使用。

  关键词:安全项目;方法;项目确定;项目表;举例

  一方法的提出

  当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以后,安全问题就逐渐凸显出来。近几年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也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如盗窃、火灾、自然灾害等安全问题不仅使得广大业主感到不安,同时也使得物业服务企业感到管理难度在加大。物业管理日常要做的事很多,物业管理人员如何在日常事务中有效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在有限的人力和物力等条件下,尽可能地把物业区域内安全环境维护好,使生活工作在其中的业主感到舒适,同时也不常为安全问题担心呢?这些问题现已成为物业服务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为此,本文从物业服务企业的角度,提出一种在物业管理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的方法,即安全项目法。提出这一方法的指导思想是,就人们如何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将安全环境的检查维护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减少各类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损失,

  所谓安全项目,是指存在或潜在的,可能给物业安全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安全因素。人们对安全环境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中,安全项目将以安全问题的形式表述。本文所说的安全项目法,是指人们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立安全项目,编制《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安全检查维护记录》,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分工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不安全因素依表进行检查和排除,以期维护区域安全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法。人们应用这一方法进行检查与维护时,在通常情况下不用特殊仪器和特殊工具,而是通过人们的一般检查与维护措施和手段就可实现安全管理基本目的,因此,该方法具有在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条件下也能应用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物业区域内的不安全因素较为复杂,有人为的因素,也有自然的因素,主要可归纳为三类,即火灾因素、盗窃因素和自然灾害因素。

  二安全项目的确定

  物业管理处开展安全环境的检查与维护工作,根据安全管理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范围可将其人员分为三部分,即保安人员,设备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针对上述三类不安全因素分工负责检查,协同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为了使安全项目法有效方便地应用,人们需要编制两份表格形式的管理文件,即《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安全检查维护记录》。确立安全项目是一项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到方法的应用效果,关系到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的成效,因此需要周密细致地调查分析。一般来说安全项目的确定需做好三项工作:

  1、摸底调查。由于不安全因素的复杂性是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种现实情况密切相关,因此,人们只有通过现场摸底和调查,考虑各种不安全因素产生的可能性,尽量将各种安全项目逐一列出。具体来说,安全项目的摸底和调查工作,需要人们结合区域内物业特点,针对上述三类不安全因素可能产生隐患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了解、勘查和假设,把各种可能导致隐患的不安全因素都列入安全项目之中,形成目录清单。摸底和调查要细,要将物业管理整个区域每个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等方方面面尽可能地考虑进去。

  由于各物业区域情况不一,被调查项目较多难一一列出,只能举例说明。安全项目摸底调查举例:涉及防盗安全方面的因素如区域四周围墙、栅栏、出入口及大门、周界监视报警等设施和装置是否完好,区域内和楼幢内的门禁系统、监视器、重要机房门、楼道及通道照明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区域内道路、死角、沿河旁的照明和监视装置是否完好等。

  2、分析归类。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人们对所选安全项目应进行细致分析,增遗补漏,再根据管理处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范围进行分类。这项工作涉及到各安全项目归谁负责检查和维护的问题,因此要视管理处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范围具体分析,将检查和维护工作与有关人员日常工作尽量地结合起来,既要科学,又要合理地进行安全项目的划归。例如: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枪配置是否齐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等安全项目就归保安巡逻时检查,而消火栓供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紧急广播是否正常、火灾探测器是否有效、消防供水设备是否完好等安全项目就归设备人员检查。

  3、编制项目表。人们在以上两方面工作完成后,就可以根据已确定的安全项目编制《安全检查项目表》,作为有关人员检查与维护的指导和对照目录。一般来说,《安全检查项目表》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按保安、设备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范围分别编制,如《保安人员安全检查项目表》、《设备人员安全检查项目表》、《其他管理人员安全检查项目表》等;二是在分别编制的项目表基础上,形成一份所有检查项目合编的完整文件。安全项目的编排顺序应符合实际情况,方便检查工作,一般来说,可以按小区由楼外到楼内,楼幢由下至上进行排序。例如:对台风来临前的安全项目检查,就可以从室外的树木是否可能折断伤人、排水设施是否畅通完好、沿街户外广告牌是否需要加固等等,到室内的地下室是否可能进水、阳台花盆等是否会被风刮落、外墙窗户是否关紧、屋面上排水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高空坠落物品等等。附表一是供保安人员用的《安全检查项目表》的例样,供参考。

  安全管理是一项持续完善的工作,因此,对《安全检查项目表》中已列和未列安全项目,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适时不断地调整和补充,使之更加合理。

  三方法的应用

  为了方便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通常还要做好《安全检查维护记录》,供人们在安全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安全检查维护记录》标题栏有:项目序号、项目位置、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结果、维护要求、维护日期和维护人员签名等内容,表格其余内容由检查人员或维护人员填写。这里所说的维护人员主要是指从事与维持和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状况有关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日常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监督管理、排除隐患和协助检查等方面。根据《安全检查维护记录》的规定项目要求,检查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说明、要求进行维护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


同样,维护人员根据检查记录进行维护工作后也应做好相应的记录。附表二是《安全检查维护记录》的例样,供参考。

  编制好上述文件后,人们就可以通过分工检查和协同维护的原则,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工作。一般来说,本方法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分工检查。原则上说,区域内的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管理处主任,但具体的安全检查工作还是以保安人员、设备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为主开展的。在检查与维护工作时,如发现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各自主管或上级领导,以便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工作流程。有关人员在实际操作应用安全项目法时,一般情况下要按如下工作流程要求逐步进行。(1)有关人员对照《安全检查项目表》的安全项目逐项检查,检查的目的就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加以记录;(2)检查人员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在《安全检查维护记录》中记载,同时提出维护要求,以便维护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整改,排除不安全隐患;(3)维护人员适时进行维护,消除不安全因素;(4)检查或维护后,及时将记录进行编号并加以保存,按制度定期归档。

  3、应用说明。应用安全检查法有以下三点说明:一是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做保证。安全项目法提供的仅是一种指导方法,如何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还需制度保证;二是检查与维护是否跟进作业及人员是否统一,要看专业要求和工作效率,要具体对待。三是应用本方法的初期阶段可能会增加相关人员的工作量,但只要坚持下来,就会熟悉安全项目,熟能生巧,检查维护效率也将会逐步提高。

  本文发表在20**年4月《住宅与房地产/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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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内容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内容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共用标准:

  1.安全管理小组按月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

  2.各管理处安全制度的制定情况:

  1>有安全制度且做到基本制度张挂上墙;

  2>安全制度完善、合理、可行;

  3.各管理处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1>日常安全工作到岗、到人,各基层岗位设有安全员;

  2>具体工作人员熟知本管理处的各项安全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制度;

  4.各管理处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

  1>日常工作中对本管理处员工进行过劳动安全、防火、治安、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文字记录;

  2>员工掌握手提灭火器的使用;

  3>员工了解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

  (1)火灾、煤气泄漏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报警程序;

  (2)火灾及重大突发事件工作程序;

  5.各管理处日常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1>各部室钥匙管理情况;

  (1)有专人掌管;

  (2)有固定存放处;

  (3)存放处安全不失控;

  2>各部室每日锁门、关窗、断电情况:

  (1)有专人负责;

  (2)有文字记录;

  3>各部室贵重物品的管理情况:

  (1)有专人负责;

  (2)有防盗措施;

  二、部门分类具体标准:

  1.财务部门受检项目标准:

  1>具体部位:

  (1)财务会计组;

  (2)财务收银组;

  (3)财务部所属库房;

  2>具体内容:

  (1)保险柜存放金额符合标准;

  (2)支票、印章分开存放,分人管理;

  (3)各收银员每日收入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①有专项制度;

  ②制度执行情况;

  (4)保险柜使用情况;

  ①有专项安全规定;

  ②钥匙有专人管理;

  ③保险柜上锁后随手拔乱密码;

  (5)财务部下属库房安全管理情况:

  ①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②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摆放位置明显;

  ③用电安全规范,无私接、私用电源线及电加热器具;

  ④门窗防盗加固牢固;

  ⑤库房钥匙管理有专人保管、专处存放、使用有记录;

  ⑥危险物品存放库房做到隔离设置、专人负责、定期查看且有记录;

  ⑦库房管理人员对灭火器材及火灾事故应急方案掌握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自救;

  (6)会使用安全报警系统;

  A有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上墙张挂;

  B进行岗前培训,有培训记录;

  C按规程执行,无违章现象;

  ①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②安全用电无违章现象;

  ③配备灭火器位置合理、明晰;

  ④门窗牢固;

  ⑤库房钥匙保管专人负责、专处存放、使用有记录;

  (4)下属各部位钥匙管理符合要求,专人负责,专处存放;

  3.工程部受检项目、标准:

  1>具体部位:

  (1)配电室;

  (2)锅炉房;

  (3)水泵房及水箱间;

  (4)电视机房;

  (5)电脑广播机房;

  (6)客、货梯机房;

  (7)煤气表房;

  (8)所属库房;

  2>具体内容:

  (1)下属各岗位人员、岗位培训情况:

  ①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有记录;

  ②各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③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熟知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程序(火灾、断水、断电、跑水);

  (2)下属各部位防火安全工作情况:

  ①消防器材配置合理,位置明确;

  ②安全用电无违章用电情况;

  ③执行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制度;

  (3)下属各岗劳动保护措施情况:

  ①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上墙张挂;

  ②有劳动保护措施;

  ③有劳动保护用品且有安全检测日期;

  ④劳动安全保护措施执行;

  (4)下属各岗位日常值班安全工作情况:

  ①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

  ②值班记录有安全事项的特别交待及安全工作交接记录;

  (5)下属各部位钥匙管理符合要求;

  (6)各类机器设备按期检测,有报告、有记录:

  ①锅炉压力容器;

②电梯设备;

  ③避雷系统;

  ④排污排水系统;

  ⑤给水系统;

  ⑥劳保用品;

  ⑦消防水系统、报警系统;

  ⑧供、配电设备及安全用具;

  培训工作有制度,有记录;

  重要资料存放合理,专人负责,专处存放;

篇4:物业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八)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八)

  1检查方式

  a.定期检查

  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

  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篇5:物业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定

  物业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定

  □ 对施工人员的检查

  *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 严禁穿拖鞋或衣衫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 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保安部核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佩戴胸前,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 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现场的门,窗上用白纸遮挡,必要时还将安装护板,护板安装后要刷乳胶漆并保持整洁。

  * 施工单位需将保安部签发的施工证贴在施工区域的门上,施工现场内必须贴有保安部下发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禁烟标志。

  *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必须自备轻便灭火器,来火器要保证灵敏有效(按施工面积:每三十平方米配备一瓶四公斤灭火器)。

  *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项目工程部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如消防门、消防喷淋头、消防烟感探头、温感探头、消防喇叭、应急灯、消防排烟装置、消防栓箱、消防标志和防火卷帘门等。

  *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 有干扰窗户正常工作和休息的施工项目,需安排在客户下班或休息时间(如使用电锯、电锤、切割机等噪音较大的电动工具)。

  * 施工现场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不准过夜。

  *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刷防火涂料,否则不准使用。

  *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准施工。

  *施工结束后,现场内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 对油漆作业的安全检查

  * 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使用油漆、稀料、酒精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及数量进行使用。

  * 施工现场进行油漆作业时,现场内除了可保留油漆使用的材料外,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和其它工种(如电焊、木工、电工等)在同一时间、部位进行同室交叉作业。

  * 施工现场使用后的油漆桶和稀料桶要将桶盖盖好,临时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并随时清除现场。

  * 油漆作业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同时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施工人员工作服内不要装沾有油漆的布和棉纱团等。工具箱内不准存放油漆等易燃材料。

  * 施工喷漆作业,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执行,保安人员要对喷漆作业的时间进行控制,防止空气稀料浓度过大,引起火灾。

  □ 对电器设备的检查

  *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消防局审核的图纸施工。

  * 电器设备的这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其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如使用木结构配电箱,其箱面应采用耐火材料或包铁皮进行防火处理。

  * 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 配电箱应放置在清洁干燥的房间内,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

  *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确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电线在地面铺设时要安全整齐,严禁使用麻花线。

  *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不准作用民用接线板),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应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结直接插入插座内。

  *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保安部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 对动火现场检查

  * 凡在项目辖区内施工使用电、气焊或电焊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携身携带焊工本和保安部核发的动火证。

  * 检查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及动火人焊工本上的姓名是否与动火证相符。

  * 动火现场周围和高空动火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严防动火现场的下方有空洞,防止火花和焊渣掉下引起火灾,严禁在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动火,特殊情况下,应保持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 动火时不准与使用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等工种同室、同时进行操作。对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除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

  *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是安全合格的产品,瓶体必须配有压力表,并与焊接地点及各种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禁止强烈碰撞,直立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指。

  * 焊、割炬应随时检查,不能带故障作业,点火时先开氧气后开乙炔阀门,点火后再调解火焰,停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用后焊、割炬不能随便乱放,挂于固定支架上。

  * 动火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焊回路线不准接在建筑物及各种管道

架上,设立专用电线,不准借路,禁止使用裸线。

  *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并没有专人负责看火。

  *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要切断电气、焊设备用的电源、气源,并与看火人员一起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部位动火时,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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