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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简单的考勤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9-03

  小公司简单的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3.惩罚制度:

  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10-25分钟扣15元、25-60分钟扣3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许总同意)

  四、休息与请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许总申请(同一天不能有两人以上同时休息)

  请假需提前向许总申请,扣当月工资的1/30。如没有提前申请按旷工处理罚

  款150元

  五、加班管理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0元。

  注意:此制度自20**年2月9日开始执行

  公司 20**年2月8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某某企业考勤制度模版

  某某企业考勤制度模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员工上班需签到。员工应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一经发现扣款20元。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七小时为标准。

  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大小周制度。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上班1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前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予以提醒;单次迟到10分钟以上的按迟到计算累计扣除;迟到1小时及以上的按旷工半天算;第四次迟到开始,按迟到分钟数,1分钟扣款1元,累计增加扣除。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假程序

  1、各部门人员请假需至行政人事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再交由行政人事处审批,两天以内的由某总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某总批准;副总请假由某总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条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及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

  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半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某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1小时以内的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5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

  2、年假需当年度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3、年假休假申请流程同请假申请规定。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为7天,晚婚假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陪产假为3天,若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增加7天,共10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可办理丧假,假期为3天;员工办理丧假需在休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经理室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2工作日薪资;旷工2日(含累计)者,扣发4工作日薪资;以此累计,扣除旷工日数2倍薪资,旷工3日以上公司视情况给予严重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某某有限公司某年某月某日

篇3:路桥工程学院行政坐班人员考勤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行政坐班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路桥工程学院的行政坐班人员管理,全面提高路桥工程学院办事效率,经路桥工程学院院务会议研究研究,对行政坐班人员实行严肃考勤制度,采取不定时巡查方式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适应对象:路桥工程学院坐班管理(包括行政领导、教学干事、教务干事、实训干事、试验室人员)

  2、巡查方式:每周不定时巡查1至2次。即单周由唐杰军院长带队检查,双周由王中伟书记带队检查,检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参与巡查人员主要由主管副院长、院办主任、党办主任等

  3、处罚决定:检查中发现没有任何请假手续的离岗人员,作为不在岗处理。出现不在岗的处理,一次不在岗扣目标奖200元,并通报全院。

篇4:路桥工程学院会议考勤和调代课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会议考勤和调代课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路桥工程学院工作作风,加强路桥工程学院会议制度和调代课的规范管理,经路桥工程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和路桥工程学院组织召开的会议实行严肃考勤制度,采取严格会议登记制度,对任课老师调代课进行规范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考勤管理

  1、适应对象:路桥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

  2、考核方式:采取严格考勤登记制度。即对参加会议的人员实行会议出勤登记。具体由院办公室主任责成周芸老师负责。

  3、请假制度:教学线请假由院长审批,学生线请假有书记审批,并在三天之内办理相关手续。路桥学院设计专门请假条,严格审批制度。

  4、处罚决定: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和路桥工程学院组织召开会议一次扣目标奖200元。

  (2)因工作需要(如出差、监考)请的事假作为公假进行处理,不扣目标奖和扣分处理。

  (3)因私事、病假事先请假办理手续的不扣目标奖;没有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每次扣目标奖100元。

  (4)任何一位教职工一学期只准请假(事、病)1次,超过一次扣目标奖50元,并严格考勤登记。

  二、调代课管理

  1、适应对象:路桥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2、调代课要求:一个学期一位老师因私事调代课不超过两次。

  3、调代课办理:调代课必须事先到教学干事办理相关手续,以李振副院长签字为准。

  4、处罚决定:

  (1)因私事调代课超过两次,每一次扣0.5分

  (2)私自调代课属于A等教学事故扣2分。

篇5:外语学院各类会议考勤制度规定

  外语学院各类会议考勤制度规定

  1. 本制度适用于外语学院所有在职教师、辅导员和行政人员。

  2. 在职教职员工有义务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和各系在工作时间举办的各类活动和会议,包括学校期初、期末大会,人事处及教务处的各类培训,外语学院行政会议和科研例会,以及各系的各类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布,并明确参会人员。

  3. 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并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若因故无法提前办理手续,应先口头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因公请假需提交证明,因病请假需提交病假单。

  4. 若无故不参加会议,或由他人代为签到以及严重迟到早退者视作旷工。

  5. 每年(1月-12月)各类会议累计请病假或事假超过三次(不含)者,本年度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因产假、长病假、外出学习而缺席会议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参会要求按比例计算。

  6.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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