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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9-02

  某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编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部负责的基建项目。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领导组,基本建设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录一。

  第四条 基建领导组职责:

  (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二)听取基建部关于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审批单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五)基建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基建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建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基建部请示领导组组长决定,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基建技术方面记录由基建部负责记录并整理;

  (六)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组长外出由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 基建领导组下设基建部,是领导组的执行部门,负责全公司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 基建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

  (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 基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基建部提出申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3人以上。设计、质检人员、企业管理部、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基建部人员。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

  (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公司施工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加强同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施工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确定

  第七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下属厂矿填写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交由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从上报总经理审批的立项信息中另行单独摘出,统一汇总后,交由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

  第八条 基本建设领导组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九条 基本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负责。

  第十条 基本建设领导组确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基建部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入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

  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基建领导组组长汇报。同时确定上领导组会议研究的项目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四章 工程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基建部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

  (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进行设计,设计图纸提交基建部部长审核,基建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施工图会审

  (一)基建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

  (二)基建部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基建部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基建部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

  (四)在基建部、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基建部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

  (五)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基建部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基建部部长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

  (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基建部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第十四条 施工图变更

  (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

  2、投资的变化;

  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

  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

  1、所有的施工图变更,不论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

  2、由基建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会审;

  3、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由工程管理员根据变更要求重新设计图纸并填写施工变更单,并提交基建部长审核,基建部长初审通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会审;

  4、会审通过后,基建部部长组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基建部长应与外包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五章 监理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基建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公司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第十六条 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一)监理是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

  (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三)负责对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压、探伤、防腐)验收并签字,对现场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

  (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整改单或停工通知;

  (六)负责每日向公司基建部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监理公司要加强信息反馈,保证工程质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了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地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并将监理通知单收集在该工程的竣工资料里。如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不起作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把情况反馈到公司基建部。

  第四十条 工程开工前,监理公司的监理一定要携带着必需的检测仪器进入施工现场。基建部要下大力度对监理公司所监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在巡回检查中有的监理没有这些必要的检测仪器,基建部将通报限期内配置,如限期内没有配置,责令更换其监理或更换此监理公司。

  第四十二条 对于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要吃喝、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监理采取辞退制;对不能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如;造成返工、不及时沟通、不了解现场情况)并对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监理公司在我公司的监理资质。

  第十七条 凡是由基建部工程管理员监理的工程,工程管理员是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廉洁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按合同严把材料验收关,同时认真做好详细的能反映工程进展和质量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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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0**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掌握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重点是对比。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2.债的发生根据要重点掌握并会区别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3.掌握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并能加以区别。

  二、高频答疑点

  1.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是什么意思?

  答:我国《担保法》第61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持最高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概括性,禁止因主合同债权的分割转让而带来的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但这一规定并未禁止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因具体债权与抵押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从每个具体债权的合同角度看,显然债权的数额是确定的,既然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法律就没有理由认为债权人不能转让每一个具体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人不转让基础法律关系,而只转让某一具体债权时,最高额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意味着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不会产生抵押权随之转移的情形,也不会发生抵押权分割给多个债权人行使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建设方属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容易混淆,特别是在合同履行时,建设方是否既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

  答:是的。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建设方属于债务人;建设方付了预付款,施工单位没有施工,建设方属于债权人。

  3.债权是否包含物权?债权是不是泛指?

  答:债权不包含物权,债权是当事人双方相对的权利义务。物权是绝对权,属于对世权,如继承财产的权利。

  4.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什么意思?

  答: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指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不能由原债权人代位行使其权利。如家产继承权属于自身的权利。

  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

  1.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在债的产生根据中属于()之债。【20**】

  A.侵权

  B.合同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答案】A

  【解析】此题很容易理解。

  2.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Z007]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BC

  【解析】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否得利,因此,选项A、B中甲错发设备给丙关键看丙是管理还是使用,如果是管理属于无因管理,如果使用就属于不当得利。选项C支付设备款是根据合同约定,因此是合同之债。选项D甲向乙少收1万元价款,是因为丙使用了该设备,导致乙收到的设备已经折旧,其原因是甲没有能够提供全新的设备,侵害了乙的权利,因此,乙需要向甲提出折减要求。选项E虽然丙使用该设备,但是与乙没有约定或者法定关系,因此,丙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丙应该对甲承担法定责任。

  3.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有()。[20**]

  A.甲接受委托帮助他人保养施工机具

  B.乙见他人仓库失火遂召集人员参加救火

  C.材料供应商丙将施工现场因中暑昏倒的农民工送往医院救治

  D.戊见门前马路污水井盖被盗,恐致路人跌伤,遂插树枝以警示

  E.总承包单位结算时超付分包单位丁,丁明知该情况但未告知总承包单位

  【答案】B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按此定义,可以得出答案应为选项B、C。

篇3: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程序,适用于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中小型起重机械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部 电建[1996]381号 《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电力建设大型起重机械的选型、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电力部 电建[1994]106号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能源部 能源基[1992]1204号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部司局 建质[1996]42号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报告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Q/AEPC-M GC06 《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

  Q/AEPC-M AQ005 《机械资产管理规定》

  Q/AEPC-M AQ02 《施工机械认可办法》

  Q/AEPC-M AQ03 《机械维护规定》

  3术语和定义

  大型起重机械在我公司范围内是指起重量在25吨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

  4职责

  4.1总经理职责

  a)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实施细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b)审批大型机械的报废手续。

  4.2生产副总经理

  a)协调调度大型起重机械;

  b)领导开展公司机械大检查;

  c)审批“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4.3公司总工

  a)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b)批准安全技术措施和出租的大型起重机械的拆卸、安装“作业指导书”。

  4.4安全管理部

  a)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b)检查监督大型起重机械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和拆卸安装;

  c)对大型机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4.5项目部

  4.5.1经理(生产副经理)

  a)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现场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b)总工程师

  c)督促和指导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批准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安装“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4.5.2工程科

  a)负责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b)安全科

  c)对现场的大型机械使用、保养维护、拆卸安装实施检查监督。负责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4.6机械化工程公司

  a)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b)组织大型机械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c)负责大型机械的使用、保养维护、拆卸安装和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5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1使用管理

  a)我公司大型起重机械集中于机械化工程公司使用、维修,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统一协调下,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调度(有关调度程序见公司Q/AEPC-M AQ005《机械资产管理规定》)。如果大型起重机械对外企业出租,机械化公司须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附录A),获准后方可进行。

  b)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企业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的申请,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安装、维修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c)50吨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和KH700、7250履带式起重机,每台机械机械化工程公司应指定技术人员(专管技术员)负责其安全管理,并填写“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员分工负责表”(附录B)。专管技术员必须熟悉上级颁发的文件、标准,熟悉所负责机械的随机文件,熟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编写符合本机特点的操作和保养规程。

  d)大型起重机械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和操作人员姓名、负责技术员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e)按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对在用的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进行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必须有检验资质的人员进行。

  f)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年度检查。

  g)机械化工程(处)组织月度检查,月底将检查记录报安全管理部。

  h)年度检查和每月检查的记录采用电力部司局建质[1996]42号文中标准化检验报告书,对发现的问题发GL-GL-15《整改通知单》(见Q/AEPC-M GL26《事故、事件、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i)每日检查由当班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每日填写《塔式起重机日检表》(附录C)。

  j)日常工作中若需检验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有技术人员或工段长或专业公司领导监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

  k)机械化工程公司必须建立机械管理机构,组建机械检查小组,落实机械检查制度,有一名副经理专职负责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停用机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l)DBQ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中避免小幅度工况,若不能免除,应遵守或参照遵守《DBQ4000塔式起重机说明书》中相关规定。

  m)机械化工程公司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起重机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每位员工至少轮训二次,每次不少于16学时。50吨及以上起重机机长至少应具备或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同时具有操作同类机械的经验。起重机操作和指挥人员应满足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遵守其中提出的要求。

  n)1000t.m及以上塔式起重机、150t及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的机长的任命,机械化工程公司书面提出请示(其中要说明被任命机长的工作表现和操作机械的经历),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o)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达不到使用安全要求的起重机;或主要结构腐蚀深度达厚度的10%时,机械化工程公司应提出报废请示,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核实送交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按Q/AEPC-M AQ005《机械资产管理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5.2拆除、安装管理

  a)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和安装,必须由拆卸安装队伍进行,严禁将任务转包给非专业队伍。安装、拆除作业现场由专业队伍的队长、副队长负责,作业人员中必须由起重技师(或相当条件)以上人员负责起重指挥。

  b)新购置的大型起重机进行第一次安装时必须遵守电力部文件电建[1996]381号中的《电力建设大型起重机的选型、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内容。

  c)大型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拆除或安装前,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安装队伍编制作业指导书,按Q/AEPC-M GC06《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规定的程序,由所在项目部审批;在机械化工程公司自行开发项目中,DBQ4000、FZQ1250、BTQ1000、75t塔式起重机、50T及50T以上的塔式起重机,40T及40T以上的龙门吊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由公司审批,其它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自己履行审批程序。

  d)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停用,应尽快安排拆卸(防止长期停置受腐蚀导致报废),并记录该机现有的缺陷和问题,填写“机械缺陷记录”(附录D),便于以后拆卸时对此加以关注和安装前保养维修消除这些缺陷,防止将老缺陷带入下一使用周期。此外,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在拆除前,机械化工程公司依据建质[1996]42号文件中标准化检验报告书进行检测,并消除隐患,确保拆卸作业安全。

  e)大型塔式、龙门式起重机拆卸安装属“重要施工工序”和“危险作业项目”,机械化公司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

  f)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要进行如门架构件间的螺栓联结等重要工序(见附录E “塔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验收。验收程序是:施工人员自检,安装技术负责人验收,以“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记录”(见Q/AEPC-***00-20**《施工机械认可办法》),作为验收签证。为使这些重要工作具有可追溯性,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心,施工人员在这些工序的记录上签名是必要的。

  g)龙门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要进行如桥架结构各节点的螺栓联结等重要工序(见附录F “龙门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的验收。验收程序同5.2.6条。

  h)自扳式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扳起前,安全管理部应在施工人员自检的基础上,对照电力部司局建质[1996]42号《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组织检测人员对扳起条件进行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公司安全管理部与机械化工程公司填写“塔机扳起(放落)安全条件确认表”(附录G),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扳起作业。自扳式塔式起重机拆卸过程中放落前,亦比照此办法进行安全确认。

  i)大型起重机械的检验与认可,执行公司Q/AEPC-M AQ02《施工机械认可办法》。

  j)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单位前,必须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

  5.3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按电力部电建[1996]381号《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中“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原件由公司档案室保存。机械化工程公司填写并保存电力部司局建质[1996]42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5.4其它

  a)停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起重机异地再次安装或重新启用前,对其拉索、耳板、钢丝绳等受力构件锈蚀程度机械化工程公司和安全管理部必须联合进行安全鉴定,将结果书面汇报公司总工和生产副总经理。

  b)大型起重机械的购置等前期管理执行Q/AEPC-M AQ005《机械资产管理规定》。

  c)大型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执行Q/AEPC-M AQ03《机械维护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表A1 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年 月 日

  起重机名称 型号 自编号 数量(台) 机长姓名

  承租方(企业)名称及使用地:

  执行任务情况:

  出租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申报意见和需说明的问题:

  机械化公司负责人(签名):

  安全管理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司意见:

  生产副总经理(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获批后一份存安全管理部,一份存机械化工程公司。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表

  表B1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表

  起 重 机 负责技术员 备 注

  名称 规格型号 自编号

  附录C(规范性附录)塔式起重机日检表

  表C1 塔式起重机日检表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轨道 1 轨道上及两侧无杂物,不妨碍塔机安全运行。

  2 轨道无明显弯曲和高低不平,基础无塌陷。

  3 夹轨器松开后,确保在行走过程中不卡轨。

  制动器 4 制动器杆件应无变形,零件无损坏,弹簧表面不得有裂纹、锈蚀现象。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缺油。

  5 制动轮磨擦面与磨擦片压合良好,不得有固定磨擦片铆钉引起的划痕。

  6 液压系统无漏油。

  保护装置 7 力矩限制器,起升、回转、变幅、行程限位器,端部止档等保护装置经目测无异常。

  钢丝绳 8 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压扁、弯曲、畸变、断股、波浪形、钢丝或绳股、绳芯挤出等

  9 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情况,发现断丝数增加应向专业公司领导汇报

  卷筒 10 卷筒上钢丝绳排列整齐。

  11 固定钢丝绳的压板不得有缺损或松动等缺陷

  滑轮 12 轮缘无缺损,滑轮槽表面表面光洁平滑不应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13 防钢丝绳跳槽装置状况良好。

  钢结构 14 在易观察的范围内,螺栓应无松动,无缺损,无折断。

  15 在易观察的范围内,塔身、主弦杆及重要受力构件的焊缝不得有裂纹、开焊等。

  其它 16 工作范围内无妨碍塔机回转的障碍物。

  17 电缆无破损,电缆卷筒工作正常。

  附录D(规范性附录)机械缺陷记录

  表D1 机械缺陷记录

  机械名称 机械自编号

  存在主要缺陷和问题:

  机长 机械管理员 专业公司总工

  附录E(规范性附录)塔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塔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1.门架构件间的螺栓联接

  2.机台与门架螺栓联接

  3.主、副撑臂组合后,其轴销、滑轮组等部件的安装

  4.钢丝绳死头

  5.轴销止轴板安装

  6.随机《说明书》中规定螺栓的拧紧力矩

  7.钢丝绳检查记录(收或放钢丝绳过程中派专人检查)

  8.拉索检查记录(包括用放大镜检查铝合金套有无裂纹)

  附录F(规范性附录)龙门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龙门式起重机安装需验收的工序

  1.桥架结构各节点的螺栓联结;

  2.桥架与支腿的联结;

  3.钢丝绳死头;

  附录G(规范性附录)塔机扳起(放落)安全条件确认表

  表G1 塔机扳起(放落)安全条件确认表

  机械名称 机械型号 机械安装地点

  工序检查

  轨道基础验收记录

  各组行走台车处钢轨的相对标高记录

  门架构件间的螺栓联接记录

  机台与门架螺栓联接记录

  主、副撑臂组合后,其轴销、滑轮组等部件的安装记录

  钢丝绳死头检查记录

  轴销止轴板安装验收记录

  随机《说明书》中规定螺栓的拧紧力矩检查记录

  钢丝绳检查记录(收或放钢丝绳过程中派专人检查)

  拉索检查记录(包括用放大镜检查铝合金套有无裂纹)

  拆装队自检

  队长(签名): 年 月 日

  检测组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扳起(放落)确认

  机械化工程公司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4:造价咨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制度

  总则

  必须以行业规范及工程造价人员执业道德为准绳,严格杜绝损害委托方及被审单位利益情况的出现,必须遵照公平、合理、合法的执业准则。

  细则

  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工程审核。

  为了保证执业质量,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必须按照以下步骤严格执行,具体如下,各项目负责人及执业人员必须各司其职。

  (一)、依照委托人的委托,严格按照《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工程实施审核。

  (二)、按照委托项目的情况,组织项目部对工程结(决)算进行审核,对审核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对审核工作的质量、进度全权负责并负责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项目审核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根据施工合同及保送结算情况,确定审核的重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对送审工程的造价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力求送审资料完整、准确。并将送审资料整理成文件格式,由委托方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审核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根据送审工程情况安排人员并将人员安排情况报委托方备案,并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勘查。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根据施工合同、变更签证,对工程量及定额子目套用进行复核,出具初步审核结论,由项目负责人对初步审核结论进行统一复核,并安排审核组成员对各自的工程量计算书进行相互复核,将复核以后的初步审核结论向委托方汇报,并提出存在和要解决的问题,听取委托方对工程审核的意见及建议并修正初步审核结论。

  第三阶段:核对阶段

  以修正的初步审核结论为依据,同施工单位就报送结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对,并对与初步审核结论有差异的方面作详细记录,经核对整理后,先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统一复核,并对有差异的地方批注原因,并将所有资料及纪要报公司主任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委托方作详细汇报,并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

  在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对审核质量进行三级复核,三级复核的主要分工及内容为:

  一级复核工程审核人员自检。主要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子目的套用、建筑 工程经济指标的分析。

  二级复核

  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主要是对工程量计算底稿数据同预

  算数据协调性的复核、定额子目套用正确性的复核、施工合同、争议以及同初稿有差异部分的详细计算等。

  三级复核

  公司总工程师。对经济指标、合同、争议等进行复核。

  在工程审核前期工作结束后,严格禁止执业人员同被审单位接触,各执业人员应认真正履行造价人员执业道德标准。

  各种审核资料在工程审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将资料完整归档。

篇5: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AN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一、日常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工地代表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工程项目例会,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监理单位汇报监理情况,派驻现场代表汇报工地管理情况。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工作、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三、派驻工地现场代表,进行现场变更工程量签证,变更工程量核定由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审办、主体办现场确定并签字。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报项目负责人审核,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办公室拨付。

  四、监理单位应在每月上旬提交监理月报,由现场代表审阅后,报项目负责人、主管领导阅示。

  五、工程竣工前,由现场代表落实竣工收尾计划,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整理资料,做好预验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工程竣工收尾计划落实后,报请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预验。预验由监理单位具体组织,指挥部内部由主体项目建设办公室组织,主管领导参加。对预验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由工地代表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各项资料整理完善提前报质检站预审。

  七、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汇集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变更资料、现场工程签证、工程竣工图等资料。由监理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审核施工单位的决算书,主体项目建设办公室初审竣工决算资料后,经主管领导审批,报送监审办公室进行决算审计。

  八、工程审计后,报请财务办公室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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