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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院患者管理制度(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8-29

  出院患者管理制度

  1、患者出院应由主管医师在评估患者疾病恢复情况,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2、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出院后去向等。

  3、医师与责任护士根据患者出院后治疗需要及患者/家属的知识水平,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适合患者需求的出院指导,如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随访的时间和次数、患者的自我保健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医疗帮助等。

  4、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的副本。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5、对次日准备出院的患者,医师在当日查房时,根据病情尽可能减少次日的输液量,使患者能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对于当天出院的患者,主治医师原则上在上午开出出院医嘱。

  6、责任护士核对出院账单及出院医嘱后将出院带药及出院通知单发给患者,指导患者/家属凭出院通知单去入出院处办理结账手续。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的医院物品,根据患者病情帮助其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让患者安全地出院。

  7、自动出院患者的管理:

  (1)定义:自动出院又称违背医嘱出院,是指患者病情仍需住院治疗,但患者/家属由于各种原因如:患者病情严重、治愈效果差或无治愈希望或其它原因等情况而宣布主动放弃继续住院治疗。

  (2)对于自动出院的患者,必须有主管医师与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知情同意谈话,告知患者/家属继续接受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自动出院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3)如果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还是拒绝继续住院治疗,主治或以上医师要求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在“自动出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4)拒绝签名时,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5)记录:出院小结的出院诊断一栏写“自动出院”,在入院诊治经过最后部分写明医师已经告知自动出院的风险及可能后果等情况。对需要医疗诊断证明书的患者,医师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自动出院”。出院病历首页出院诊断“自动出院”。

  8、随访、预约工作管理制度

  (1)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2)职责:各病区负责对本病区出院后的患者进行出院随访,回访中心负责全院出院患者的电话回访。

  (3)随访责任人: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回访中心工作人员。

  (4)随访时间与频次:原则上出院一月内。

  (5)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

  (6)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及对医院的建议等。

  (7)随访时对病人的提问应耐心听取,按照语言规范慎重回答,对治疗原则问题不清楚的不得随意敷衍;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的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

  (8)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随访登记本》,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情况、随访记录、患者意见等内容,对不能回访的要注明原因。

  (9)随访后再次对患者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达到持续改进。

  (10)对于预约复诊患者,尽可能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进行复诊安排,预约成功后应告知患者相关就诊注意事项。

  (11)科主任应对出院患者随访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进行督促。医务部、护理部对各临床科室及回访中心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随访率不低于90%。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促进随访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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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精神病医院患者外出检查制度

  精神病医院患者外出检查制度

  1.遵照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核对拟施项目的准备事宜完成情况,对重症患者要请主管医师实行可行评估后,方可离开病区外出检查。

  2.送病人外出检查时,耐心向病人讲解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3.对待病人及其家属,特别是动作缓慢及年老体弱的病人,要礼貌、热情,有爱心。

  4.准确、及时地将病人护送到检查科室,检查完毕后及时将病人送回病房。

  5.运送病人过程中,根据病人的病情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病人聪轮椅或推车上摔下,并随时观察病人的反应,保证病人检查途中的安全。

  6.送病人检查途中,负责保管好病历等文件资料,不能擅自将病历交给病人或其家属,确保病历等文件资料的保密性。

  7.离院外出检查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

篇3:精神病医院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1.患者的膳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开写或更改膳食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部和配膳员。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要予以协助。

  3.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携带配餐记录,并严格执行饮食查对制度。

  4.注意食品保温,及时准确地将饭菜送到患者床旁,保证患者吃到热饭菜。

  5.观察患者进食情况,必要时协助患者进食,注意饮食习惯。对食欲不佳的患者设当鼓励进食,必要时增加进食次数,以补充营养。

  6.每餐核对避免差错,特别对食用治疗膳食的患者,要讲清目的,取得患者合作。

  7.家属送来的食物必须经过人员检查同意方可给病人食用。

  8.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及时向营养部门反馈。

篇4:精神病医院患者出院工作制度

  精神病医院患者出院工作制度

  1.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决定并通知病人,精神科病人则要通知病人亲属(或监护人)前来办理出院手续,不能让精神病人独自办理出院。

  2.病房护士根据出院医嘱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3.责任护士及主管医生告知病人目前的病情,药物的使用方法、作用、副作用,活动,饮食,复诊时间等。

  4.向病人或家属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主动征求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5.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的物品,做好病床单元的清理、消毒工作。

  6.做好出院登记。

篇5:精神病医院患者入院工作制度

  精神病医院患者入院工作制度

  1.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视病情决定,并与病房联系有床后,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和门、急诊病历及医保医疗证、IC卡(须交住院押金)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

  2.病人住院应进行登记并记好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住院病人,做好告知和相关的签字工作。

  3.特殊情况时可先入院,后办理入院手续。

  4.病房护士接到病人住院通知后,即为病人准备床位,如为危重病人或急诊手术病人,应准备好抢救药械,并立即通知医师。

  5.病人进入病房后,护士热情接待病人并护送到指定床位,对病人进行入院评估,测量体重、体温、呼吸、血压,按要求做好相应记录,并根据医嘱和病情给予舒适的卧位。

  6.根据病人的病情、年龄及接受能力做好入院健康教育,包括:病房环境、生活设施的使用、作息时间、探视陪护制度、查房制度及本科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等。病重时介绍内容要简要,待病情稳定时再做详细介绍。

  7.通知医师接诊病人,必要时协助医师处理。危重病人应按医嘱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病房,积极配合医师做紧急处理,并做好记录。

  8.做好各种入院登记及护理记录,根据医嘱实施治疗和护理。

  9.与营养科联系,为病人准备膳食,指导病人合理饮食。

  10.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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