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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质量手册:测量与监控装置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7

  物业质量手册:测量与监控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配置和校准进行控制,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的结果正确可靠,满足服务质量和环境管理监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业务活动中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3、定义

  监视和测量装置习惯称为检测设备或计量器具。

  4.职责

  4.1公司工程部负责负责检测设备的管理、规划,提出检测设备的添置或更新要求,检测设备的测量范围及能力要求及验收和周期校准。

  4.2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测量装置,并负责装置的日常保管,维护和按期送检。

  5 工作程序

  5.1 工作流程  产品实现监测  确定检测设备需求  过程控制  环境管理监控  购置申请  审批  验收  采购  建立台帐  周检或校准  故障或检定不合格  领用  日常检查  修理  检定  不合格 报废

  注:△为主要监视测量点

  5.2本公司根据服务实现的监测、服务实现的控制、环境管理的监控需要,合理选配必要的测量监控装置。如压力表、排气表、兆欧表、万用表等

  5.3 采购

  5.3.1采购申请  有关部门凡需新添置测量监控装置应填写《测量监控装置购置申请单》,注明须采购检测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数量、购置理由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申请报送公司管理部审批。

  5.3.2采购

  采购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复同意后,即可进行采购。凡是新购置时,应对设备的供方进行必要的了解,设备的制造方必须具有国家制造许可证(MC标志),否则不得购置。

  5.3.3测量与监控装置的入库确认。

  (1) 测量与监控装置进公司时,由公司工程部按申购时的规定要求进行入库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货。凡是新购买属于强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前应送法定计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证件,原件存放工程部,由工程部建立《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

  5.4测量与监控装置的检定/校准。

  5.4.1工程部编制《测量与监控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5.4.2测量与监控装置的校准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专业证书或上岗证的专职检定人员承担,校准基准为国际或国内标准,把检定结果记录于<测量与监控装置内检记录表>。如果不存在上述标准,应编制校准依据或选择可靠的校准或检定单位,包括生产厂家。对本公司不具备条件进行检定的,品管部委托法定计量机构进行检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5.4.3检定合格的测量与监控装置予以合格标识。

  5.5 测量与监控装置的管理和使用。

  5.5.1各类测量与监控装置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由工程部统一编号, 无合格标识或检定周期失效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严禁在生产中使用。

  5.5.2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检查核定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使用。

  5.5.3由有资格的人员对装置进行应有调整和必要时的再调整,以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5.5.4对测量装置凡有环境要求的,要保证有适宜的检定环境和工作条件,所有仪器在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该设备要求的运输规定搬运,以保证其精度的准确性。

  5.5.5 检测设备的存放地点应保持干燥,并要求无振动、无腐蚀性气体、无高温、无磁场,不得与杂物混放,同时做好防锈、润滑等保养工作。

  5.5.6对失准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发现失效时,校准或使用部门应及时进行标识、隔离,停止使用,同时必须评估与记录以往的测量结果且对装置与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对是否需要返工、重新试验、重新测试或完全拒收作出正确决定,保存校准与验证结果的记录。

  5.6检测装置的维修和报废

  5.6.1监测装置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送有关单位修理,修理后必须采取重新检定,待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检定的结果对设备进行重新标识。

  5.6.2如不能修复,则由检定或使用部门填写《测量与监控装置报废单》作报废处理,并贴上”报废“标记。

  5.7当测量与监控装置长期不用时,应由原使用部门及时填写《测量与监控装置封存/启用申请单》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封存”标识并记录。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7.附件

  7.1测量监控装置购置申请单 (BW/C*-7-07-01)

  7.2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BW/C*-7-07-02)

  7.3测量与监控装置周期检定计划(BW/C*-7-07-03)

  7.4测量与监控装置报废单(BW/C*-7-07-04)

  7.5测量与监控装置封存/启用申请单(BW/C*-7-07-05)  7.6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证书或合格证)

  7.7 测量与监控装置内检记录表(BW/C*-7-07-06)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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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质量手册:与服务有关要求评审控制程序

  物业质量手册:与服务有关要求评审控制程序

  1.0 目的

  收集信息,识别客户对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要求,并对其进行评审,确保本公司具有履行标书、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公司本身要求的能力,并及时与客户保持沟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本公司各类租赁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标书、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及口头订单等有关要求的识别、确定评审及沟通过程。

  3.0 引用文件及术语(略)

  订单:指对要求进行说明的文件或记录。

  4.0 职责

  4.1 市场拓展部负责收集、识别与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并组织对其进行评审。

  4.2 总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或标书等重大项目合同的评审。

  4.3 市场拓展部负责组织对房屋、电话租赁合同及其他一般性服务合同进行评审,总经理负责审批及负责任何合同变更或修改的控制,必要时组织评审;

  4.4 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由工程部负责人或订单接收人进行评审。

  4.5 信息内容所涉及部门参与评审工作。

  4.6 市场拓展部建立与客户沟通的渠道,并按规定的途径和方法与客户沟通。

  4.7 合同评审记录由签订部门负责保存。

  4.8 财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物资供方合同的评审。

  4.9 所有合同由行政部备案保管。

  5.0 工作程序

  5.1 重大项目合同(如物业管理项目标书、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评审

  5.1.1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通过与客户了解接触、沟通联络以及对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来了解客户的真实需要。

  5.1.2 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总经理主持召集专题会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标书或合同草案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法律要求、行业标准及本公司有关要求等进行评审,确认本公司有能力达到用户或发展商要求,符合法律的要求。

  5.1.3 对合同的评审确保

  a. 在签订合同之前,各项条款内容明确、合理;

  b. 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能力,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决;

  c. 当合同变更时,应重新评审,评审后更改的内容及时准确传达到有关部门。

  5.1.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记录》上填写评审记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5.1.5《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市场拓展部负责保存。

  5.2 市场拓展部负责组织一般性服务合同(如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契约,房屋、摊位租赁及电话出租合同等)的评审。

  5.2.1在合同签订之前,由市场拓展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合同的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如合同有标准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评审,报总经理审批。

  5.2.2《合同评审记录》由市场拓展部负责保存。

  5.3 维修或安装订单的评审

  5.3.1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出现的属于正常服务范围之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工程部负责人或订单接收人评审,或记录后预约现场评审。

  5.3.2如用户的要求内容不明确时,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评审并作出答复,将结果记录在《住户家庭维修/回访单》上。

  5.3.3上述评审记录由工程部负责保存。

  5.4 合同的修改  5.4.1合同的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需修改问题时,均有义务就需修改条款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意见。修改后的合同要进行重新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5.5 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调查,市场拓展部负责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并登记《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根据信息提出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改进意见,按《客户满意度控制程序》执行。

  5.6 与客户的沟通  5.6.1与客户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信息渠道,及时获取客户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5.6.2当客户问询及对合同的修改时,应耐心解答。

  5.6.3客户反馈包括对物业管理的服务满意情况,客户投诉时,应登记在《客户投诉/求助记录表》中,按《客户投诉控制程序》执行。

  6.0 支持文件

  6.1 《质量手册》

  6.2 《服务质量评定控制程序》

  6.3 《客户满意度控制程序》

  6.4 《客户投诉控制程序》

  6.5 《客户投诉/求助记录表》

  6.6 《合同评审记录》

  6.7 《住户家庭维修/回访单》

  6.8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篇3:物业质量管理手册:术语和定义

  物业质量管理手册:术语和定义

  在IS09001:2000标准给出的80个术语和ISO14000:1996标准给出的基本术语中选出以下15个仅供了解。

  1.产品

  过程的结果。指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2.管理体系

  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3.质量

  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客户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

  4.过程

  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5.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6.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7.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9.客户满意

  客户对某一事项已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程度的意见。

  10.供方  向组织和客户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11.环境因素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12.环境影响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13.环境目标

  组织依据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14.环境行为(表现)

  组织基于其方针/目标/指标,对它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结果。

  15.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环境行为或受其环境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篇4:质量手册:服务实现的策划

  质量手册:服务实现的策划

  1目的

  对公司特定的服务、物业管理项目或合同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以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特定的服务、物业管理项目和合同的质量策划及相应的质量计划的编制、实施和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有关部门编制的质量计划。

  3.2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质量计划的审核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相关的质量策划及编制、实施相应的质量计划。

  4程序

  4.1对特定的服务、物业管理项目和合同应进行服务实现的策划。策划的结果应以适于公司运作的方式形成文件,如质量计划。  4.2进行物业服务实现策划的时机:  a)编制创优秀管理大厦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b)参加新物业项目管理的招、投标;  c)在物业管理中开展新的服务项目,如各种便民活动、增设各种便民项目、社区文化建设等;  d)改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活动;  e)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3服务实现策划的内容

  4.3.1服务实现策划开展前,应由活动负责人主持制定活动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4.3.2确定所需建立的主要服务过程和支持性过程:应识别关键的过程和活动;对服务的过程及支持性过程规定实现的途径,并对这些途径进行评审和形成文件。

  4.3.3识别并提供上述过程所需的资源配置、运作阶段的划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4.3.4确定服务过程的验证和确认活动及验收准则:对服务过程的重要性或关键特性,应安排监视和测量活动;因为服务在提供的同时,其效果立即呈现,不良服务的结果是难以挽回的,因此服务属于特殊过程,应对其输出按输入的要求进行验证并确认。

  4.3.5确定为服务过程的符合性提供证据的质量记录。

  4.4质量计划

  对服务实现策划的结果形成书面的质量计划,它是表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及如何应用于具体的服务项目或合同的文件,由相关负责人组织编制。质量计划的编制原则为:

  4.4.1质量计划的内容要根据服务实现策划的内容和结果来确定;计划应对整个质量活动过程作出详尽的安排,包括活动的目标、过程阶段的划分、职责权限、实施步骤、资源配备,包括人(人力安排)、物(场所、设施)、财(资金需求计划)等;活动的验收准则等。

  4.4.2应参照质量手册的有关内容,应符合质量方针、目标,并与质量体系中的内容协调一致。

  4.4.3可引用已有的质量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并根据特殊的要求编制新的内容。

  4.4.4根据实际情况,可编写总体质量计划,也可只编写有关的单项活动的质量计划,如参与招投标的质量计划、开展便民活动的质量计划等。

  4.4.5质量计划可以作为独立的文件,也可以根据需要作为其他文件(如项目计划等)的一部分。

  4.4.6活动结束,由活动负责人按照验收准则,对活动结果进行验收,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报管理部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管理部备案。  4.5质量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发放

  4.5.1质量计划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经管理部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以受控文件形式发放到使用和相关部门(必要时可发放给客户)。

  4.5.2质量计划的封面必须写明项目名称及质量计划的编号、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

  4.6质量计划的实施、监督和修改

  4.6.1各部门在执行中应按照质量计划的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并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管理部。

  4.6.2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质量计划的实施,根据要求协调相应部门之间的接口和资源配置。

  4.6.3质量计划的修改  当质量计划需要修改时,由修改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进行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7质量计划完成后,计划有关文件由管理部负责存档保存。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

  6.2《文件更改申请表》

篇5:质量手册: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质量手册: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确定并提供和维护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施,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因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设施,如工作场所、硬件和软件、工具和设备、支持性服务如通讯、运输设施等的控制;对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进行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设施进行控制。

  3.2管理部、工程部、保安部、管理处分别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4程序

  4.1基础设施的确定  公司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场所、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包括软件和硬件,如通讯网络、运输设施、水、电、道路及排污管线等)、支持性设备和工具(如维修用的设备和工具等)。

  4.2各类服务设施的管理应做到:

  a)各类设施图纸、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良好;

  b)设施运行正常,有正常的保养、检修制度;

  c)运行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d)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e)居民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

  f)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3设施的提供

  4.3.1设施的接管、验收:在接管物业设施时,由物业验收领导小组的机电组负责按设施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资料对接管的设施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者,应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设施的接管的相关资料由工程部复核存档。

  4.3.2设施的采购:工程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填写《采购单》,注明设施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报管理部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组织具体实施采购。

  4.3.3采购设施的验收

  a)采购的设施,工程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由工程部和使用部门在《设施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并记录设施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设施验收单》由工程部保管。

  b)验收不合格的设施,工程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3.4设施的登记建帐

  4.3.4.1验收合格的设施由工程部进行编号,在《设施管理台帐》上登记,并建立设施档案,填写《服务设施一览表》。

  4.3.4.2设施的分类编号。工程部根据设施对物业服务的重要性分类,按类别编号:

  a)一级设施:对业主/住户的生活、工作、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设施,如电梯、中央空调、发电机、配电柜、生活水泵、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柜、保安监视系统、通讯网络、物业管理软件等。

  编号为:I--***  b)二级设施:对业主/住户的生活、工作、安全有一般影响的设施,如低压配电柜,单机空调等。

  编号为:II--***  C)三级设施:对业主/住户的生活、工作起支持性作用或维修用的设施,如洗衣机、电、台钻。

  编号为:III--***  工程部负责按照规定悬挂设施标示卡,规定设施责任人,并在《服务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4.4设施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a.根据需要,工程部组织编写机电设备运行维修等操作规程,发给使用部门。对于大型、精密设施或关键、特殊过程所用的设施必须有操作规程,相关操作人员应由工程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工种,要求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国家授权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b.一、二级服务设施的运行应由操作者按规定填写相关的运行记录;

  c.工程部制定《设施定期保养记录》,规定保养项目,频次,发给使用部门执行,各岗位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工程部每季度汇总《设施定期保养记录》,整理入档并作为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d.工程部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设施年度检修计划》,发至各部门执行;

  e.日常运行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应填写《设施报修单》报工程部检修。检修中的设施应挂红色检修牌,检修好的设施应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方可使用。工程部应将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的设施档案上。需外包维修的设施,应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中对供方评定的有关规定;

  f.现场使用的设施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g.对工作场所的管理由在该场所工作的相关部门管理,确保适宜的工作条件。

  4.5设施的报废

  a.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由工程部填写《设施报废单》,一、二级设施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对三级设施,由使用部门填写《设施报废单》报工程部经理报废。工程部在《设施履历表》及《服务设施一览表》中注明情况;b.报废的设施应挂黑色报废牌。

  4.6工作环境

  管理处、工程部、保安部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服务作业需要,负责确定并提供作业场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

  a.配置适用的办公用房并根据服务需要适当装修,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b.配置必要的空调、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工程部对供水、电、暖设施实行定置管理,要考虑人体工效学的要求,努力提高工

  c.为业主/住户提供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5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

  5.2《设施年度检修计划》

  6质量记录

  6.1《设施验收单》

  6.2《服务设施一览表》

  6.3《设施履历表》

  6.4《设施定期保养记录》

  6.5《设施报修单》

  6.6《柴油机发电记录表》

  6.7《配电房工作记录表》

  6.8《电梯日常运行记录》

  6.9《消防栓及灭火器周检记录表》

  6.10《设施报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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