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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物品搬运、贮存、防护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7

  物业公司物品搬运、贮存、防护控制程序

  1.0目的

  控制物品的搬运、贮存、防护过程,防止物品在搬运、贮存、防护过程中发生变质或损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和用户提供的物品。

  3.0职责

  3.1仓管员负责物品的搬运、贮存工作。

  3.2各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对用户提供物品的防护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搬运

  A从供应商处将物品搬运到现场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搬运物品时,注意认明实物、标识与出库记录或相关记录内容相符;

  B仓管员或负责指挥搬运的人员应监督搬运人员使用合适的搬运工具,采用适当的搬运方法,防止物品在搬运过程中发生损坏;

  C对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要做到轻拿轻放。

  4.2贮存

  A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等)贮存时按有关的法规进行,注意保持仓库干燥、通风,充分做隔离、防火、防爆措施;

  B有防潮、防锈和防蚀要求的物品(如水泥、焊剂、钢管等)应保持存贮现场干燥通风,防潮,防雨;

  C仓库内的物品均须分类存放、标识,同时注明入库时间,做账、物、卡相符;对不同检验状态的物品,必须对应相应标识的存放位置;

  D办公室每月对库房贮存条件和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4.3防护

  A空置房屋或业主已办理入住手续而未入住的房屋,由楼管员作巡视检查,保持通风、干燥、完好无损;

  B业主的邮件、邮包,由办公室负责保持无损坏,破损,无丢失;

  C业主存放的各种车辆,应得到安全的存放位置,防止发生车辆的损伤、变形。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进货检验程序》

  5.3出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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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物品防护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物品防护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原料、半成品、产品、设备等物品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保管和交付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上述物品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为顾客提供服务时物品在上述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或变质,确保交付给顾客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各种原料、半成品、产品、设备等物品的防护和管理。

  3.0 职责

  3.1 各单位的仓管员负责对入库产品、物资的验收、保管、贮存和防护。

  3.2 领用人根据《派工单》等凭证的内容对物料进行验证,保证交付给顾客的物料完好无损。

  3.3 管理处负责管理项目的车辆管理。

  4.0 程序

  4.1物品的标识

  4.1.1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应保护好物品的标识,如标识出现丢失、损坏、混淆等现象,应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及时补齐或更正,以保证标识和实物相符。

  4.2 物品的搬运

  4.2.1搬运是指从供方到现场的运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运送。

  4.2.2搬运人员应按照物品的不同特性,采用适宜的搬运方式和工具将物品安全、妥善地搬运到指定地点。

  4.2.3对于易碎、易漏、贵重的物品,应采取安全、易行的方法进行搬运,防止物品在搬运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损坏。搬运时,应轻拿轻放,杜绝野蛮装卸,有方向要求的物品不得倒置;工程施工中所用的体积较大、较重物品,应尽量一次到位,避免二次搬运。

  4.3 物品的贮存、包装与防护

  4.3.1公司各单位仓管员负责入库后的贮存和防护。库管员须每月对库房贮存条件和物料进行一次检查、盘点,并做好《仓库月检记录》。对不合格物品要严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库管员要建立库存材料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4.3.2库内物料的贮存和防护应按《库房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分类存放,做好标识,满足包装和堆码要求。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划分隔离区域,禁止混装混放。库房须保持适宜的温度、干(湿)度等存放条件,避免高温、受潮、震动等。

  4.3.3工程施工现场的料具管理,应执行《公共设施控制程序》。施工现场材料员或现场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物品进行登记,掌握现场物品的耗用情况,做到帐物相符。当发现备用料具不足时,应及时报告,要求尽快补充,以保证施工需要。

  4.3.4在工程结束和竣工验收前,施工人员应对已完成的半成品或成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防护,以保证向下一道工序交付时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4 物品的交付

  4.4.1物品出库前,库管员应根据《派工单》等凭证内容对所需物品的标识进行核查,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包装等,核查无误后方可交付。

  4.4.2库管员按照《派工单》等凭证的要求交付物品,须经接收人验收后才开具出库单,并在《仓库管理卡》上做好记录。

  4.4.3 库管员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物料,保证材料贮存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

  4.4.4 顾客搬出贵重物品(如家私、家电等)时按COP7.5.4《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行》。

  4.5 汽车的存放、管理与放行按COP7.5.4《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行》。

  4.6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管理与放行

  4.6.1需要托管的车辆,需办理托管手续,车辆存放领取车位牌。

  4.6.2 托管车辆进入管区时,车主向管理人员领取车号牌。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停放整齐。

  4.6.3车辆离开时须将车号牌交还。没有交还车号牌或车号牌与车号不符时,车辆不得离开。

  4.7 车场管理环境

  4.7.1管理处建立车辆停放和交通标志,车场保持整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车场消防设备状态良好。

  4.7.2车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功能正常。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COP7.5.4《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行》

  COP 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篇3:物业物品防护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物品防护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原料、半成品、产品、设备等物品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保管和交付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上述物品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为顾客提供服务时物品在上述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或变质,确保交付给顾客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为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各种原料、半成品、产品、设备等物品的防护和管理。

  3.0 职责

  3.1 各单位的仓管员负责对入库产品、物资的验收、保管、贮存和防护。

  3.2 领用人根据《派工单》等凭证的内容对物料进行验证,保证交付给顾客的物料完好无损。

  3.3 管理处负责管理项目的车辆管理。

  4.0 程序

  4.1物品的标识

  4.1.1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应保护好物品的标识,如标识出现丢失、损坏、混淆等现象,应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及时补齐或更正,以保证标识和实物相符。

  4.2 物品的搬运

  4.2.1搬运是指从供方到现场的运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运送。

  4.2.2搬运人员应按照物品的不同特性,采用适宜的搬运方式和工具将物品安全、妥善地搬运到指定地点。

  4.2.3对于易碎、易漏、贵重的物品,应采取安全、易行的方法进行搬运,防止物品在搬运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损坏。搬运时,应轻拿轻放,杜绝野蛮装卸,有方向要求的物品不得倒置;工程施工中所用的体积较大、较重物品,应尽量一次到位,避免二次搬运。

  4.3 物品的贮存、包装与防护

  4.3.1公司各单位仓管员负责入库后的贮存和防护。库管员须每月对库房贮存条件和物料进行一次检查、盘点,并做好《仓库月检记录》。对不合格物品要严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库管员要建立库存材料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4.3.2库内物料的贮存和防护应按《库房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分类存放,做好标识,满足包装和堆码要求。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划分隔离区域,禁止混装混放。库房须保持适宜的温度、干(湿)度等存放条件,避免高温、受潮、震动等。

  4.3.3工程施工现场的料具管理,应执行《公共设施控制程序》。施工现场材料员或现场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物品进行登记,掌握现场物品的耗用情况,做到帐物相符。当发现备用料具不足时,应及时报告,要求尽快补充,以保证施工需要。

  4.3.4在工程结束和竣工验收前,施工人员应对已完成的半成品或成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防护,以保证向下一道工序交付时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4 物品的交付

  4.4.1物品出库前,库管员应根据《派工单》等凭证内容对所需物品的标识进行核查,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包装等,核查无误后方可交付。

  4.4.2库管员按照《派工单》等凭证的要求交付物品,须经接收人验收后才开具出库单,并在《仓库管理卡》上做好记录。

  4.4.3 库管员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物料,保证材料贮存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

  4.4.4 顾客搬出贵重物品(如家私、家电等)时按COP7.5.4《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行》。

  4.5 汽车的存放、管理与放行按COP7.5.4《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行》。

  4.6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管理与放行

  4.6.1需要托管的车辆,需办理托管手续,车辆存放领取车位牌。

  4.6.2 托管车辆进入管区时,车主向管理人员领取车号牌。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停放整齐。

  4.6.3车辆离开时须将车号牌交还。没有交还车号牌或车号牌与车号不符时,车辆不得离开。

  4.7 车场管理环境

  4.7.1管理处建立车辆停放和交通标志,车场保持整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车场消防设备状态良好。

  4.7.2车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功能正常。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COP7.5.4《顾客财产控制程序执行》

  COP 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篇4:星级酒店处理宾客物品转交程序

  前厅制度与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程序

  PROCEDURE 处理宾客物品转交程序 编号

  REF.NO.

  执行职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行李员 涉及部门

  DEPT.

  CONCERNED

  处理宾客物品转交程序

  Guest’s Articles Transfer Procedure

  1、 请客人逐项填写转交物品登记表。

  2、 检查确认所转交的物品,并留下转交人及收件人的通讯地址或房间号。对于鲜花

  食品等,礼宾部员工必须在4小时之内送到收件人手中,否则谢绝受理。

  3、 请取件人出示相应的证件并在登记簿上签名。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篇5:星级酒店处理宾客遗留物品的工作程序

  前厅制度与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程序

  PROCEDURE 处理宾客遗留物品的工作程序 编号

  REF.NO.

  执行职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大堂副理 涉及部门

  DEPT.

  CONCERNED

  处理宾客遗留物品的工作程序

  Handling Guest’s Properties Left Behind Procedure

  1、 接到客房中心的通知后,立即弄清遗留物品的宾客房号、物品名称,到前台了解宾客情况(房号、家庭永久地址、住店时间),看钥匙是否归还,去行李房了解宾客是否有行李,有没有用车登记等,并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处理。

  2、 如宾客还未离店,应主动设法与宾客取得联系,并及时将遗留物品交还宾客。

  3、 如果宾客虽未离店,但有接待单位,应立即与之取得联系,请其代为办理遗留物品转交手续。

  4、 如果宾客属于已离店的旅游团队,应立即与团队地方陪同联系,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派车、派人送遗留物品去机场、车站,将物品送交宾客。

  5、 如果旅行团已离开本埠,应向有关方面了解该团下一站住宿酒店,并与该酒店值班经理取得联系,请其帮助找到宾客,询问宾客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意见,并按宾客要求办理。

  6、 及时将宾客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意见通知客房中心,督促做好邮寄和保管工作。

  7、 在宾客来认取遗留物品时,请客房中心派人将物品送到大堂副理处,并请宾客在登记本上签字,如宾客委托他人来认领物品,则要求出示宾客委托书及本人证件,开出收条后方能转交物品。

  8、 在处理遗留物品工作中,凡涉及到车费、邮费等应事先与宾客讲明,按实际费用收取,并转财务入账。

  9、 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入工作日志。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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