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空置房屋管理作业规程
空置房屋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为了规范空置房屋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屋管理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顺驰物业所管辖区内各项目已接管的空置房屋的(不含托管房屋)日常管理。
3.0 职责
3.1客服中心负责对空置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
3.2维修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实施。
3.3环境管理部负责制定空置房屋的清洁计划及实施。
3.4公司财务部负责空置房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4.0 程序要点
4.1空置房屋的使用及房屋档案资料管理
4.1.1经物业管理中心接管的空置房屋,由客服中心档案资料员根据房屋接管验收记录进行建档。
4.1.2 根据巡查情况,对空置房屋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安排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
4.1.3 对空置房屋的钥匙外借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4 档案资料员应将每月的空置房屋使用动态,包括:已出售、已入住、已装修、房屋使用情况等,登记在《房屋动态表》中,每月5日前报项目经理确认后,存入房屋档案盒中保存。
4.1.5 空置房屋管理费用征收办法:结合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对接管房屋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
4.2空置房屋的巡查、修缮计划及日常实施
4.2.1维修部主管应于每季度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
a) 维护管理的项目;
b) 维护管理的频率;
c) 维护管理的措施。
4.2.2空置房屋维护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物业管理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2.3 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维修部负责实施。
4.2.4 空置房屋日常维护:
a) 维修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的巡检,巡检及处理情况登记于粘贴在空置房门内的《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中;
b) 巡查内容
根据房屋使用说明及房屋竣工验收标准,对空置房屋进行维护,保证房屋
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如出现问题应按照《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中“维修、售后”类问题处理办法进行操作;参照有关电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及时关闭电源;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屋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板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夏、秋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空置房屋内的清洁情况。如出现问题应上报服务中心,由环境管理部进行处理;空置房屋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出现问题可应报服务中心,由安全部进
行处理。
4.2.5 未销售房屋的巡查记录每季度年汇总一次上交物业管理中心保存至业主档案。
4.2.6 如房屋已销售,应随《房屋设施验收单》一同转入业主档案。
4.3空置房屋日常清洁
4.3.1环境管理部主管应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根据空置房屋的状况制定空置房屋清洁计划,内容应包括:
a) 清洁项目;
b) 清洁频率。
4.3.2空置房屋清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汇入客服中心季度工作计划中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3.3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清洁计划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实施。
4.3.4空置房屋日常清洁:
a) 保洁员根据计划对空置房屋进行清洁,清洁效果记入《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具体清洁标准参照《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5.0相关记录
《房屋动态表》
《房屋设施验收单》
《空置房保洁维修巡查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业主接待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室内公共区域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www.pmceo.Com篇2:空置房清洁通风规程
空置房清洁通风规程
1目的:
保持空置房干净,空气畅通。
2适用范围:
空置房的清洁与通风。
3职责:
3.1保洁员负责清洁空置房。
4内容:
4.1操作方法:
4.1.1每月至少对空置房进行清洁通风二次。
4.1.2每次清洁通风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反映,每次通风时间为1小时,并准确记录。
4.1.3应确保地面没有明显可见垃圾,天(墙)面、窗(门)户没有明显灰尘、蜘蛛网和霉迹,保持屋内整洁。
4.1.4清洁通风完毕后,由清洁人员填写《空置房巡查记录表》。
4.2所需工具:扫把、拖把、毛巾、洗地机、吸尘器、鸡毛掸、拖桶
5记录:
5.1《空置房巡查记录表》
篇3: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三、职责
1、服务中心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2、管理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空置房的登记建档:
(1)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服务中心主管安排管理员进行登记造册。
(2)管理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3)管理员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25日前报服务中心主管备案。
2、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
(1)服务中心主管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
a、维护管理的项目;
b、维护管理的频率;
c、维护管理的措施;
d、维护费用预算。
(2)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汇入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空置房的维护
(1)空置房由服务中心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
(2)管理员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对房内五金配件需定期加油保养。
(3)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在夏季到来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5)管理员每月定期通知保洁部进行一次例行清洁。对于精装修的房屋保洁部应视情况定期对木器、大理石、金属器具进行打蜡、防护处理。
(6)管理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4、管理员每次巡楼后应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中,每半年汇总一次上交管理处保存,保存期直至空置房售出后一年。
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服务中心主管、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空置房登记表.》
2、《空置房动态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1、《自有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篇4:物业园区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园区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0职责
3.1 客服部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 管理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 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1.1 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客服部主管安排管理员进行登记造册。
4.1.2管理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4.1.3管理员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5日前报客服部主管备案。
4.1.4空置房管理费用征收方法:
a)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50%向房地产开发商征管理费;
b)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70%向房地产开发商征管理费;
c)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100%向房地产开发商征管理费;
4.2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
4.2.1客服部主管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a)维护管理的项目;
b)维护管理的频率;
c)维护管理的措施‘
d)维护费用预算。
4.2.2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汇入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3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客服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3空置房的维护
4.3.1空置房由客服部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
4.3.2管理员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分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
4.3.3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开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在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3.4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4.3.5管理员每月定期通知保洁部进行一次例行清洁。对于精装修的房屋保洁部应视情况定期对木器、大理石、金属器具进行打拉、防护处理。
4.3.6管理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服部主管汇报。
4.4空置房的利用
4.4.1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4.2客服部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后按《自由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5管理员每次巡楼后应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中,每半年汇总一次上交管理处保存,保存期直至空置房售出后一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客服部主管、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 《空置房登记表》
5.2 《空置房动态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 《自有物业出租标准作业规程》
6.2《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空置房登记表
NO:
房屋地点 接管日期
室内配置 序号 名称 数量 价格 配备日期
维护记录 序号 维护项目 记录人
使用记录 序号 使用单位 使用原因 签名 记录人
备注
空置房动态表
NO:
序号 房屋地址 接管日期 动态记录 备注
审核: 制表:
篇5:接管项目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接管项目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文件编号:SY-WI-KF-14
1.目的
1.1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
3. 职责
3.1 客户中心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
3.2 客户专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程序要点
4.1 空置房的登记建档与收费
4.1.1 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客户中心主管安排客户专员进行登记造册。
4.1.2 客户专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
4.1.3 [客户专员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5日前报客户中心主管备案。
4.1.4 空置房管理费用征收方法:
a) 第一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75%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
b) 第二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85%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
c) 第三年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100%向房地产开发商计征管理费;
4.2 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
4.2.1 客户中心主管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
a) 维护管理的项目;
b) 维护管理的频率;
c) 维护管理的措施;
d) 维护费用的预算。
4.2.2 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汇入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3 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客户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3 空置房的维护
4.3.1 空置房由客户中心客户专员进行日常管理;
4.3.2 客户专员根据季节变化定时对空置房进行开窗通风、散热。必要时应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墙面、天花发霉、木制品生虫及变形。
4.3.3 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应在夏季到来之前对西晒房间进行遮阳,防止木器干裂,梅雨季节应注意防潮,防止木器发霉、变形。
4.3.4 参照有关电器使用说明书,定期将电器打开试运行,以保持电器良好的工作状态,还应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4.3.5 客户专员每月定期通知保洁部进行一次例行清洁。对于精装修的房屋保洁部应视情况定期对木器、大理石、金属器具进行打蜡、防护处理。
4.3.6 客户专员巡楼时应注意空置房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客户中心主管汇报。
4.3.7 台风及大雨前后,应组织对空置房进行巡查与防范措施。
4.4 空置房的利用
4.4.1 长期闲置的空置房管理处可考虑进行合理利用。
4.4.2 客户中心主管应留意收集承租信息,经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同意后可对空置房采取出租等方式加以利用。
4.5 客户专员每次巡楼后将空置房的维护管理状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中,每半年汇总一次上交管理处保存,保存期直至空置房售后一年。
4.6 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管理处/客户中心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相关文件
《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质量记录
《空置房登记表》
《空置房动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