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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拓展奖励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30

物业拓展奖励办法

1.0目的

  为激励对外承接和投标物业管理的有关人员(包括本公司员工),制定奖励办法

2.0奖励计算方法

  2.1全委托管理方式:

  2.1.1承接物业按建筑面积折算系数:

  面积小于等于5万M2系数为1,每增加1万平方米系数减少0.02。

  2.1.2承接物业按价格折算系数:

  承接多层物业系数为1

  承接高层物业系数为0.35

  承接写字楼物业系数0.18

  承接工业区物业系数0.8

  2.1.3承接物业按市内外折算系数:

  承接市内物业系数为1

  承接市外物业系数为0.9。

  2.1.4计提奖金总额=建筑面积×折算系数×每平方米管理费

  2.2顾问委托管理方式:

  按顾问委托管理总收入的10%计提奖金。

  2.3产权单位委托管理方式:

  由产权单位主动上门找公司洽谈签订的物业管理业务合同,按上述奖励办法的50%计提奖励给产权单位有关人员。

3.0 奖金给付期限

  3.1物业管理一经签订合同,即认定为该项目奖励成立,奖励金分三期给付:

  第一期:签订合同后十天之内,按计提奖金总额的25%;

  第二期:正式入伙后十天之内,按计提奖金总额的50%;

  第三期:入伙后三个月,按计提奖金总额的25%;

  3.2由产权单位主动上门找公司洽谈签订的物业管理业务,按上述方法分三期给付。

  3.3 公司对外拓展业务由总经理组织,拓展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操作。项目洽谈成功,公司另行按该项目奖金总额的15%,并根据工作量,按不同比例奖励拓展办公室有关人员。

  3.4奖金给付期限内,合同因故不能按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本奖励即行终止。

4.0奖励范围

  本办法仅限拓展XX物业公司以外的物业范围。

5.0根据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责缴交

  。

编辑:www.pmceo.Com

篇2:X房地产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某房地产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集团公司土地储备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建立长效的土地储备工作制度与激励机制,鼓励公司内部引荐土地开发资源、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对引荐人及执行团队对进行奖励。

  2.范围:

  2.1适用范围:总部及各公司

  2.2发布范围:发展中心

  3.名词解释:

  3.1土地开发资源: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开发资源是指可供公司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一级开发项目、二级开发项目土地信息及资源。

  3.2引荐人:本办法所称的引荐人是指将具有投资潜力的土地开发资源引荐到公司,并直接参与对投资行为的联系、介绍、咨询、协调等工作、促使投资成功的组织和个人。

  3.3执行团队:本办法所称的执行团队是集团公司土地储备管理部门(发展中心)及项目公司土地拓展部门,包括部门的直接领导者。

  3.4投资额:本办法所称的投资额为购买土地支付的费用,以签署的合同标的额为准(关于非土地直接转让的合作,投资额以合作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确认的土地总价值为准)

  4.职责:

  引荐人职责:引荐人负责提供项目信息协助谈判

  执行团队职责:执行团队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团队负责完成从项目初判到签署协议的全过程.

  5.作业内容:

  5.1奖励对象确认(引荐人、执行团队)引荐人是向本公司提供项目信息的所有员工,以在发展中心立项备案记录为准,同一项目出现两个不同渠道时,以登记最早的人为引荐人。

  5.1.2执行团队由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参与,以发展中心备案文件为准。

  5.2奖励标准

  5.2.1引荐人的奖励项目交易或合作成功后,按项目投资额0.3‰给予奖励;

  5.2.2执行团队的奖励:项目交易或合作成功后,按项目投资额0.5‰作为团队奖励。引荐人及团队奖励的内部分配由引荐人主体及团队内部自行分配,因特定原因或组织与个人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奖励标准与方法由董事长特批。

  5.3奖励执行流程

  引荐人的登记及执行团队的确定。

  5.3.1引荐人应于项目立项后由发展中心办理引荐人登记;项目推进部门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由发展中心备案登记;

  5.3.2奖励的申请。

  引荐奖励的申请,项目合作或交易成功后,引荐人持书面申请交于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申请项目引荐奖励;团队奖励的申请,项目合作或交易成功后,由发展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申请项目团队奖励;

  5.3.3奖励的审批。由研发中心将奖励申请提交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请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奖励金额和奖励方式。

  5.3.4奖励的兑现。

  奖励采取资金方式兑现的,由集团财务部门向奖励主体发放奖励资金,接受奖励主体提供银行存款帐号。

  6.注意事项:

  6.1此制度涉及项目如出现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7.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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