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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维修基础服务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30

  工程部维修服务基础服务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业主报修接待,报修电话: 。

  2、报修接待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带胸牌,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3、接待业主报修时应态度和蔼、用语规范、耐心热情。做到维修(服务)任务单填写准确、齐全、及时落实任务。

  二、维修服务承诺

  1、上门维修时限

  ⑴ 急修项目: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⑵ 一般维修项目:三天内修复;

  ⑶ 较大项目的预约维修,应提前一天通知业主,预约修理不误时;

  ⑷ 接到报修后,上门维修服务时业户不在家,应留条示意业主 ,另约上门服务时间。

  2、维修服务要求

  ⑴ 急修及时率应达到100%以上;

  ⑵ 一般维修质量合格率应达到99%以上;

  ⑶ 被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

  ⑷ 维修服务回访率100%。

  3、有偿维修收费

  ⑴ 收费标准以经物业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价格为准。

  ⑵ 有偿维修服务收费时,应由专职人员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材料、人工费用。

  ⑶ 由于维修质量原因,导致业户损失,应按实赔偿;导致重复维修,不再另行收费。

  4、维修服务回访

  ⑴ 下列维修项目应于24小时内回访:水、电急修项目;涉及邻里间的维修项目;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维修项目(例:室内屋顶天花粉刷层大面积剥落,供水管道爆裂引起室内进水等)。

  ⑵ 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应在维修后的第一个雨天后回访。

  ⑶ 一般维修项目和较大维修项目,一周内回访。

  ⑷ 维修回访可采用电话回访。

  ⑸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预约整改。

  6〕对回访情况及时作好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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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特约维修服务标准

  物业维修特约服务及标准

  一、灯具线路维修

  (一) 光源损坏或老化:断开电源,用万用表检查灯丝,更换光源。

  (二) 灯头接触不良:断开电源,用测电笔检验灯头上是否有电,确认有电后,重新将灯泡装上,接触牢固后送电。

  (三) 开关接触不良:将开关断开,打磨开关触头或更换开关,故障排除后,即可检查送电。

  (四) 保险丝熔断或跳闸:检查线路电流,若电流大于额定值,则需降低负载或更换开关及保险装置。

  (五) 同一回路无电:首先检查电源开关是否跳闸,再检查线路是否出现断路或短路现象,逐一排除故障,检修完毕后恢复供电。

  (六) 灯具面漆脱落:表明处理,生锈处应用砂纸打磨后,均匀涂刷防锈漆两道,干后涂刷面漆两道,有条件时应进行表面磨沙处理。

  二、隐蔽水管渗漏

  (一) 查找漏点。

  (二) 检查渗漏原因。

  (三) 闭室内水阀,排空管道余水。

  (四) 凿开漏水处墙面,更换破损水管。

  (五) 打压测试,管道加压0.5Mpa,稳压20分钟,压降不超过0.05Mpa。

  (六) 试压合格后,打开水阀,修复开凿的墙面及装修饰面。

  三、阀门漏水

  (一) 查找漏点,关上水阀。

  (二) 如因阀门螺栓松动而漏水,紧固螺丝即可。

  (三) 阀门压盖内盘根松动时,拆除压盖,更换盘根即可。

  (四) 阀门元、配件损坏,更换阀门。

  (五) 维修完毕后,打开阀门,反复开关数次检查是否漏水。

  四、水龙头漏水

  (一) 检查漏水原因,关上前级阀门。

  (二) 如因水龙头未上紧而漏水,应先拆下水龙头,在外丝处缠几道生料带,再把水龙头装上扭紧。

  (三) 阀芯破损,更换阀芯。

  (四) 水龙头损坏已无修复价值时,应更换水龙头。

  (五) 检修完毕后,打开前级水阀,反复开关水龙头数次,使其开关自如,不漏水。

  五、浴缸、坐便器、洗涤盆堵塞

  (一) 检查堵塞原因。

  (二) 一般堵塞可用皮揣子揣通。

  (三) 不能揣通时使用疏通机疏掏直到通畅为止。

  (四) 严重堵塞无法疏通应更换排水管。

  (五) 打开前级水阀。

  (六) 反复放水,检验排水是否畅通。

  六、面盆、洗菜盆漏水

  (一) 检查漏水位置,查明漏水原因,关闭前级水阀。

  (二) 软管断裂漏水:应更换软管,并把接头接好。

  (三) 接头漏水:检查水龙头或接头处是否有破裂损坏,更换水龙头或接头。

  (四) 去水器漏水:检查漏水位置,重新拆装,更换密封不好的垫圈。

  (五) 打开前级水阀,反复通水检查,看相关部位接头是否漏水,排水是否畅通。

  七、维修注意事项

  (一) 维修人员接到住户报修工作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准备好工具和材料前往用户处进行维修,如手头工作紧,且又为必须先做之事,应先进行安抚。

  (二) 身着干净工作装、带上鞋套、佩带工作牌、进户前先按门铃(或敲门)并说明来意。

  (三) 首先确定故障部位和原因,根据实际情考虑处理办法,保证故障及时彻底解决。

  (四) 维修完毕,及时将维修时产生的垃圾清走,保证维修部件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五) 工作完毕后请用户对所维修的设施进行试用和验收,请用户在维修单上签署维修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意见。

  (六) 将签好的《派工单》交部门主管,并做好维修记录。

篇3:物业维修服务标准

  1总则

  1.1保障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维修服务接待基本要求及维修服务承诺,适用于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维修服务。

  2基本要求

  2.1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客户报修接待,应公布报修电话*********。

  2.2报修接待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胸牌,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2.3接待客户报修时应态度和蔼、用语规范、耐心热情。

  2.4要做到《维修(服务)任务单》填写标准、齐全,及时落实任务。

  3维修服务承诺

  3.1急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堵塞、地源系统故障、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和电梯故障等项目,具体责任范围、服务内容等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大、中、小修标准见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等确定)。

  3.2维修时限

  3.2.1急修服务:20分钟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客户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3.2.2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在5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在2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3.2.3小修(一般维修)服务: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客户预约可不受2日限制)

  3.2.4较大项目的预约维修,应提前一天通知客户,预约维修不误时;

  3.2.5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3.2.6如接到报修后,上门维修服务时客户不在家,应留条示意客户,另约上门服务日期、时间。

  3.3维修服务要求

  3.3.1维修及时率应达到100%;

  3.3.2维修质量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

  3.3.3被服务业主的满意率95%以上;

  3.3.4维修服务回访率100%。

  3.4有偿维修收费

  3.4.1收费标准以经物业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价格为准。

  3.4.2有偿维修服务收费时,应由专职人员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在发票上注明材料、人工费用。

  3.4.2由于维修质量原因,导致业主损失,应按实赔偿;导致重复维修,不再另行收费。

  3.4.3入户提供的维修服务项目(含无偿),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外公布服务项目中所列的服务项目。

  3.5维修服务回访

  3.5.1下列维修项目应于24小时内回访:

  a)水、电急修项目;

  b)涉及邻里间的维修项目;

  c)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维修项目(例:室内屋顶天花粉刷层大面积剥落,供水管道爆裂引起室内进水等)。

  3.5.2房屋渗漏维修项目,应在维修后的第一个雨天后回访。

  3.5.3一般维修项目和较大维修项目,两天内回访。

  3.5.4维修回访也可采用电话回访。

  3.5.4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预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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