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3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公司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消防安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0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 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负责组织对本厂所属各部门消防管理考核工作。

  4.2 选煤厂各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5.管理规定

5.1考核规定

  5.1.1公司HSE部、应急救援中心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5.1.2每年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上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5.1.3惩罚意见由HSE部汇总,报公司HSE部,审核、审批,奖励金额按公司HSE考核节点兑现。

  5.1.4考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5.1.5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5.1.6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3消防安全奖惩规定

  5.3.1为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一定奖励。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予以一定奖励。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予以一定奖励。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予以一定奖励。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予以一定奖励。

  (6)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予以一定奖励。

  (7)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予以一定奖励。 5.3.2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5.3.3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1000元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未能及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未及时上报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人为原因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3.4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1)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公司的。

  (2)禁烟火区吸烟的。

  (3)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不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将未熄灭的烟头投入垃圾桶的。

  5.3.5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本厂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编辑:www.pmceo.Com

篇2:大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大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予物质、精神的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给予重奖。

  1.为保护大厦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扑救火灾,使大厦和人员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2.严格执行大厦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常坚持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有突出成绩的。

  3.在市消防部门和大厦保安部的安全检查中,对全年无一次不合格的部门给予集体奖励。

  4.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人或事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避免了事故,减少损失,且事迹突出的。

  5.积极钻研消防业务,为大厦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对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坚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灵敏有效,全年无丢失,无损坏成绩突出的。

  7.热爱消防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模范遵守大厦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突出的。

  8.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构成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大厦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2.凡在施工现场和禁止烟火的区域、部位吸烟或点火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100元 。

  3.违反用火审批制度,私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的,对当事人罚款 100元--200元。

  4.违反《电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要求》进行焊割作业或无证上岗操作的,对当事人和部门领导各罚款100元。

  5.未向保安部申请并登记备案,擅自添置、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和电热器具等电热设备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对该部门罚款100元--200元。

  6.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对当事人罚款50元--100元。

  7.电工、司炉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未经有关部门正式培训,无专业证书而独自上岗操作的,对部门罚款100元--200元。

  8.随便堆物堆料,堵塞安全通道或紧急疏散口的,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清除外,并对当事人罚款50元--100元。

  9.使用煤气灶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50元--100元。

  10.因违反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或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3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1.私自动用、移动、埋压圈占、阻挡或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报警设备的,责成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或部门罚款50元-100元。

  12.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报警设备的,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视情节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13.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对责任人视情况进行罚款或赔偿处理。

  14.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拖延不解决或超过火险隐患通知书所规定的整改期限,对主管负责人罚款100元--200元,因火险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火警或起火事故的加重处罚。

  15.凡部门所属部位发生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

  16.对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酌情处罚。

  17.上述奖励和处罚,由保卫部门提出,经行政办公室核实,上报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篇3: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4、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宾馆全员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在宾馆总办领导下开展义务消防工作,业务方面接受宾馆保安部指导。

  2、义务消防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成都市消防条例》及时有效地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做好宾馆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宾馆保安部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技能,掌握院内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熟悉火灾易发部位的基本情况(配置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确定火灾事故的危险点和控制点)。并制定扑救火灾事故的预案。

  4、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到位参加扑救,及时报警,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