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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播教室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31

  录播教室管理规定

  1、录播教室是学校公开课、精品课录制的专用教室,使用时需提前三天与制作部进行联系,安排课程录制等相关事宜。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丢弃纸屑等杂物,严禁将食品和饮料带入教室。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精心拍摄,确保拍摄的图像质量和构图完美。

  4、进入录播教室录课的教师应提前熟悉主控台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并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5、录播教室的摄像机、定位摄像机、虚拟设备和显示设备等未经技术人员许可严禁动用。

  6、为了课程录制的需要,参与录课的师生应服从调动、听从指挥。

  7、课程录制完毕后,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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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型教室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教室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技术中心大型教室指电教礼堂、国际会议厅等大型教室和活动场所。在进行教学等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使用大型教室举行活动的单位必须事先做好组织工作,并在活动过程中安排好以下人员在岗值班:

  1、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使用大型教室举行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活动前须进行安全准备工作的检查,做到无安全隐患方可使用大型教室;负责大型教室活动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工作;活动结束后,须对大型教室进行检查,保证不遗留隐患。

  2、安全通道值班员:负责大型教室安全通道值班,活动开始前,值班员到位,并须坚守岗位到活动结束,观众安全离场为止。若遇有特殊情况,值班员须及时打开大型教室左右各二个安全通道,并组织引导观众疏散。

  二、凡使用大型教室举行活动的单位,须在使用前报校办、保卫处批准,手续完备、安全工作落实后方可在大型教室举行活动。

  三、凡进入大型教室的人员均须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通道的畅通,严禁吸烟。如遇紧急情况,应保持冷静,服从指挥。

  四、信息技术中心对大型教室举行活动的安全工作应经常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按以上规定举行活动的单位,有权中止该单位在大型教室举行的活动。

  五、信息技术中心应对大型教室内的电路、电器设备及安全通道等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

  六、在大型教室举行活动时,信息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应主动与使用单位现场负责人共同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七、信息技术中心及大型教室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篇3:三十五中功能(专用)教室管理规定

  沂临三十五中功能(专用)教室管理规定

  一、功能教室钥匙由该教室负责人掌管,非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外借,不得交给学生保管,违反规定造成财物损失由功能教室负责人承担责任。

  二、功能教室内配备的专用设备、器材、设施严禁挪作他用,功能教室负责人必须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造册,交接工作中,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设施,凡登记物品要注明正常使用年限。

  三、功能教室负责人要负责专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报修和申请报废,确保功能教室的正常使用。及时填写使用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学校各项器材设备的保修、报废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保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学生座位要相对固定,责任追究明确。长期使用功能教室的学生,由教师安排座次,登记造册,每节课一检查,发现损坏后做好登记,严重问题上报教务处和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核损并作出相关处罚。一般问题暂作登记,及时向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反映情况,期末一并处理。对于无意中损坏的物品,要鼓励学生自行修理。

  五、班主任和功能教室负责人要对初次使用的学生进行爱护公物专题教育,重点培养学生对公共设施和财物的爱护意识,做到关闭门窗,人走灯灭,室内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专用物品摆放有序,教学设施完好无损。功能教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实行责任分工,注重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问。

  六、凡是需用相关功能教室者,一是根据实际情况或直接开门或给钥匙;二是用完后,要注意保持设备完好、卫生状况良好、门窗灯具关闭。事前事后,主管该室人员要及时进屋查看,发现问题,登记备案并报告主管部门。

  七、凡是在工作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丢失了钥匙或毁坏无人承认者,即由该室负责人承担责任。

  八、凡是在使用时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物品设备毁坏而又故意隐瞒或不承认者,再使用时可有权拒绝。

篇4:职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有关规定

  职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有关规定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为了保证全院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及使须知如下: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院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一般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

  二、需要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以教务处开具的教室临时借用单为依据),由管理员为其提供服务,并安排开、关教室门。

  三、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电子讲台内的所有设备在教师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

  四、进入教室请先将空气开关内的“投影机”、“接线盒”开关至于ON端。

  五、根据需要打开台式机(或笔记本)、实物展台电源,并在中控面板上选择相应设备按钮,以实现设备间的切换。

  六、无线话筒一般在课前已调至最佳状态,建议话筒放在上衣第二粒纽扣处,课后请将无线话筒至于OFF端。

  七、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教师,请提前自行准备VGA联接线,并提前调试。

  八、多媒体教室已安装有常用软件,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三周向实训科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实训科负责安装。

  九、注意事项:(1)请勿将粉笔、粉笔擦、茶杯放于电子讲台内,保持电子讲台内清洁;(2)设备发生问题,请及时与实训科联系。

篇5:学院水电中心教室日常管理规定

  学院水电中心教室日常管理规定

  (一)为有效地服务于教学,规范管理员管理教学用房和使教学用房有效使用,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按照教务处的课程安排、考试安排和日常的教室调度指令,按时开启教室,教学楼的管理人员应根据课表,于上课前30分钟开启教室门。

  2.全校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除正常教学活动外,凡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教学楼的管理人员拒绝开门。借用单位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后;且管理人员收到教务处发出的教室调度表后,方可凭借用人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按时开启教室门。凡借用教室的单位不得利用教室进行与教学活动、学生集体活动无关的活动,不得开展娱乐等可能影响其他教室上课或自习的活动,更不得以单位名义借用教室(或转借给校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

  3.学校所有教学楼的公用教室必须全部开放,用于课堂教学、学生自习和学生集体活动。教室开放时间由教务处安排。

  4.学生要自觉遵守教室纪律,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打架、溜冰和吹口哨等,遵守公共秩序,维持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许反关教室门独占教室自习,要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离开教室,教学楼的管理人员按时关好大门。

  5.在校内举办非学校计划班,如需使用教室,必须将办班批复文件、课表、教室使用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接到教务处安排后管理员方可按时开门。

  6.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教室。校外单位的各项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占用学校教室资源。

  7.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听课或自习。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管理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保卫科处理。

  8.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二)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管理员日常管理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经常检查教室门窗、桌椅、黑板和防盗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维修。

  2.每周检查教学楼照明情况,发现缺损及时报修。

  3.放学后及时关好门窗和照明用电。

  **学院水电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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