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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7

  沂临一中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规定

  为全面贯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强学校教育教研规范化管理,规范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从而更好地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教研

  1.学校组织的培训.讲座等教研活动,教师要及时到会,认真学习,不迟到、不早退。

  2.各学科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全体学科教师参加的教研活动(形式可以多样),由各科教研室主任具体安排,提前两周报请教务处,以便统一协调时间。

  二.优质课评比

  1.各学科参加市优质课评比的教师,必须经过校内优质课评选选报后方可上报参赛。

  2.各科校内优质课评选由各学科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开展。

  (1)教研室主任提前一周将参赛教师和评委名单,以及课题、班级上报教务处。

  (2)活动结束后上交有评委全体签字的打分记录表,教务处留存。

  (3)鼓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参与听课。

  3.教师参加省、市优质课评比,可以申请本校教师陪同参赛(不超过两位)。

  4.凡外出参加优质课评选的参赛人员和陪同教师须向分管教学的校长及所在年级的年级主任请假。及时向教务处汇报比赛结果,以便表彰优秀。外出参赛产生的费用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5.省、市的优质课评比活动,各学科可以本着就近的原则,在协调好学科教学任务前提下,征得分管教学的校长和年级同意后,组织学科教师观摩听课。

  二、公开课

  1.校内公开课,应该在各年级公开选拔的基础上产生。必须保证质量,突出课堂的示范性.研究性。

  2.教师外出参加各级公开课、示范课,需要向主管校长及所在年级的年级主任请假。

  3.教师外出讲课产生的费用报销标准和程序参照优质课评选规定。

  三、教研培训

  1.市教研室组织的学科会议、培训(高三复习研讨会、教学研讨会等),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组织参会。

  2.各级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召开的教研会议、培训活动,拟与会人员需持会议通知经主管校长批准,并向年级请假后方可参加。

  3.教师参加学校批准的教研会议,产生的费用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4.各类学会、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议和培训,教师可以在获得学校同意及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申请启用个人发展积分兑换发展基金的方式参加。

  四.专项比赛

  1.带队参加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艺体比赛,教练需凭上级通知报请主管校长、教务处分管主任同意后带队参加(如教练在年级代课,还须向年级请假)。产生的费用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2.参加各科奥林匹克比赛、发明创新大赛等,教练需凭上级通知报请主管校长(如教练在年级代课,还须向年级请假),教练员的费用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采编:www.pmceo.cOm

篇2: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工作量及津贴计算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工作量及津贴计算规定

  为了加强科研工作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加科研(含教研,下同)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的科研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科研工作量计酬方式:

  采用科研分作为考核科研工作量的指标。科研分值与院内岗位津贴分值一致。

二、科研记分范围: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公开出版的有刊号的增刊、专刊、论文集)、研究报告(我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2.公开出版的专着、编著、教材、教学参考书、译着;

  3.申报并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和学院认可(以合同和拨入经费为准)的横向科研项目;

  4.我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成果、专利;

  5.公开出版、发表艺术类刊物上及收藏的艺术作品;

  以上各项均必须署有我院为作者单位或项目申报单位。

三、科研记分对象

  学院在编聘用人员及非在编聘用人员。

四、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方法、报送及审核程序

  (一)计分方法:

  科研工作量津贴=科研分×分值。所有科研成果计分不重复计算。

  1.学术论文的计分方法

类别 级 别 工作量 (分/篇) 备 注 学


文 被SCI、SSCI、EI、ISTP、ISR收录 100 SCI:《科学引文索引》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EI:《工程索引》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
ISR:《科学评论索引》 《新华文摘》 65 人大复印资料收录 40 中文核心学术期刊,国外学术刊物。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准); 30 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公开发表的有刊号的期刊 20

  2.学术著作、教材及其它资料的计分方法

类 别 级 别 工作量(分/万字) 备 注 学


作 学术专着 10 ①学术专着是指由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专着;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着按省级标准的 120% 计发津贴;
②译着指国内首译版。
③字数均指本人撰(编)写字数;主编另外按整本书总分的1/5计分,副主编按1/10计分。 编著、译着 6 国家规划教材 5 正式出版教材 4

  3.教研、科研及科技开发项目的计分方法

纵向项目 项目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分/项 250 200 180 130 100 50 横向项目(按拨入经费记分) 10分/万元 备注 科研项目指通过我校科研处申报、登记并且经费拨入我校帐户的项目;经费不足1万元的,按以上标准折算;经费超过10万元的增加20%,超过20万元的增加50%。

  4.经鉴定的科研项目及国家专利计分方法

纵向项目 项目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国家专利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省内领先 国内先进
省内领先 省内先进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分/项 200 180 90 80 70 60 50 50 40 30 200 30 20 备注 科研工作中的立项、获奖、申请专利、鉴定,按累进制原则计算分值。

  5.科研获奖、教学成果获奖计分方法

纵向项目 获奖类别 科研获奖 教学成果奖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省部级一等奖 省部级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国家特等奖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 校级特等奖 校级一等奖 校级二等奖 分/项 1000 800 500 400 200 100 8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30 20 10

  6.艺术创作成果计分方法

  (1)收藏作品计分标准:美术作品被国家级博物馆收藏,每幅计150分;被省级博物馆收藏,每幅计70分。

  (2)公开出版的艺术类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每幅得分按同类期刊论文计分标准的60%计。

  (3)公开出版的创作画集、书法专集按每印张8分计。

  (二)报送、审核程序

  1. 科研工作量及津贴每年计算一次。次年三月份以部门为单位向科研处申报,由科研处对报送内容进行核实认定。

  2.如对科研工作量的核实有异议,由科研处、人事处会同有关专家确定。

  3.科研处负责进行科研工作量统计。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送人事处计发津贴。

五、其它规定

  (一)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才计发津贴。

  (二)科研项目、科技开发按每个项目给予总分,由项目负责人按其实际工作量进行分配。

  (三)学术著作由作者编著的实际字数计分。

  (四)在执行本规定时,应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或侵权行为,一经核实,取消津贴并给予处分。

  (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科研工作量,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六)凡本学院以前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规定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在科研处。

篇3:科大环安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规定

  科大环安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规定

  教研室是学院教学管理及运行的基本单位,肩负着所有教学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进一步发挥教研室的作用,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教研室工作职责提出如下规定:

  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本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

  认真研究审阅本专业(方向)所有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以及各种实践教学等教学文件。

  精心组织和安排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并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各种工作任务。

  组织、申报本专业(方向)的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等研究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本专业(方向)的师资队伍建设,包括进人计划的制定、教师业务考评、教学团队组建与建设以及青年教师的培养等工作。

  定期组织本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过程的需求和意见,根据情况进行改进。

  学院将对教研室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其结果将作为教研室评优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学院

篇4:科大环安学院教研室院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及管理规定

  科大环安学院教研室院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及管理规定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调动全院师生参与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同时为了使我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的主要范围

  1.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2.课程整合研究;

  3.教学内容的改革研究;

  4.教学方法的研究;

  5.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

  6.教学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研究;

  7.现代化教育技术研究(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8.教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研究;

  9.教学基本理论与实践教学研究;

  10.双语教学研究;

  11.教学管理改革;

  12.教书育人的实践研究与探索;

  13.工程认证;

  14.其他教学研究。

  二、项目申请主体的资格

  凡我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教学及管理表现突出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均可通过各负责单位向学院申请教学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审批及经费相关事项

  1.各教研室、实验中心、院办公室等单位应在每年寒假前经讨论研究后向学院递交1~2项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申报书,此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并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2.学院在每年度开学一个月内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项目立项名单,确认资助金额,并通知立项者。

  3.学院对批准的项目给予500~1000元的经费资助。

  4.每个项目的参加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形成职称梯队,项目负责人将填写《环境与安全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书》。

  5.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1.5年。

  6.学院将对研究结果优异而且表现突出的课题组给予进一步奖励。同时推荐申报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

  四、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的管理

  1.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由学院负责管理。

  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组应立即投入研究,并每学期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汇报一次研究进度(PPT形式)。学院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有权终止资助。

  3.确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如下:

  (1)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

  (2)项目研究必需的学术调查、考察和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

  (4)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它开支。

  五、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与验收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均须通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结题评审。对未通过结题评审者,应通知其限期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或终止项目研究,取消项目资金使用权。

  环境与安全学院

篇5: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系教研活动规定

  峡三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系教研活动规定

  各教学系(室):

  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必要保证。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水平,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工商管理学院关于教学系教研活动的暂行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院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教研活动以教学系为单位组织,系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二、学期初,教学系应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教学研究计划和具体活动安排。

  三、学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系主任会议(教学督导团成员列席)。各教学系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其中,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术沙龙活动,学术沙龙活动按照科技处相关规定履行手续。

  四、每次活动要有专题和基本活动内容记录(记录表见附件),并做好相关报道工作。

  五、报道稿(含照片)在会议结束三天内交学院办公室。

  六、每个月底28号前将记录表汇总到教学秘书处。

  七、学期末,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学院档案,作为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和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按照150元/次发放绩效补贴,计入期末教学绩效,除因公缺席以外,其余不出席情况不发放。

  九、本规定从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试行。学校如有进一步的详细规定,以学校规定为准。

  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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