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卫队工作计划
大学校卫队工作计划
1、坚持间周召开各组组长工作会议,及时向队员布置、传达处务会精神等相关工作。
2、组织队员学习《z大学校卫队工作手册》,坚持用制度管理队伍,做到有奖有惩,凡受到奖惩队员将及时公示。
3、加强校卫队伍建设,开展校卫队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让队员懂得防火、防盗和自然灾害处理的基础技能。
4、为了强化校卫队的整体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校卫队每周组织队员进行一次队列训练。
5、建立校卫队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队员的资料管现,进一步完善、规范校卫队个人档案。
6、加强学校重点要害地点的技防工作。治安巡逻防控是校卫队的中心工作之一,对各组进一步强化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巡逻防控措施。
7、加强监控系统管理,指定一名业务素质较强队员对校内监控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8、认真做好门禁智能系统的管理工作和维护建设,加强门卫车辆停车票据和学生自行车费用的管理。
9、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的行驶和停放。做好校外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限时进校的管理,为学校创造良好稳定的学习环境。
10、做好各类大型活动安保工作预案,如双选会、校运动会等和给各部门提供安保服务。
11、认真做好学校大门机动车辆出入门禁智能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坚持校卫队领导带班随机对各执勤点检查签到制度和巡逻组白天、夜间对各执勤点定时检查签到制度。
13、配合人事处对队员的招聘、签定合同和解聘等相关工作。
14、配合致民路校区做好校卫队员的管理工作。
15、进一步完善修改校卫队相关制度。
16、做好校卫队值班记录本管理以及队员物资的领取和发放。
17、在评估期间校卫队组建一支应及分队,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江科大后勤校卫队职责
江科大后勤校卫队职责
主要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校园安全保卫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担任校门警卫和传达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校门的管理规定。
3.担任校园内昼夜巡逻任务,制止违法、违纪、违章行为。
4.维护学校重大*和重大政治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纠正各种交通违章行为
6.担任校内义务消防队任务。发生火情、火灾要参加灭火维护现场秩序。
7.组织学生治安联防队的业务训练和工作安排。
8.完成学校、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3:医科大校卫队工作职责
医科大校卫队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重要来宾、外宾等的安全警卫任务。
2、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门岗哨卡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持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3、负责校园的昼夜巡逻值勤,发现、制止盗窃、破坏公私财务等违法行为,抓获、扭送嫌疑人至公安机关。
4、做好接处警工作,积极帮困解难,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5、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6、加强队伍建设、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7、维护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公共的场所安全秩序。
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医科大校卫队员招聘规定
医科大校卫队员招聘规定
一、录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自愿献身南方医科大学的保卫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会讲普通话,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高1.72米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至40岁,初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
4、退伍军人优先;
5、应聘对象须做到四证齐全,即身份证、健康证、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录用程序
1、采用他人推荐、本人自荐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校卫队员录用审批表》;
2、经校卫队队长、副队长、中队长面试,提出录用意见,经治安科审核,报保卫处领导批准;
3、应聘对象必须要有担保人,担保人是广州市常住户口并在党政机关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担保人要填写《担保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广州市户口簿的复印件;
4、应聘对象被录用后,须缴纳300元的服装费押金,离队时交清规定的物品后,押金退回本人;
5、对新被录用的队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广州市临时工基本工资标准。
篇5:医科大校卫队员辞退规定
医科大校卫队员辞退规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根据校卫队队员量化考评细则,实行5%末位淘汰的。
3、因家庭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离岗,且提前一个月向校卫队提出辞职申请的。
4、合同期内,校卫队员非因公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提前终止合同的。
二、开除
1、有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的。
2、屡次不执行命令,不服从管理和分配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岗位上看书、看报、打电话聊天,经教育不改的。
4、不准时接岗或脱岗、漏岗、误岗的,或上班睡觉超过两次者。
5、在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临阵退缩、贪生怕死、贻误战机的。
6、严重违反工作规定,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7、队员之间或与他人打架斗殴的。
8、酒后上班超过两次的(含两次),非上班时间酗酒滋事的。
9、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欺骗领导的。
10、当月扣分累计超过30分的。
11、其他违反劳动合中规定的行为,保卫处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