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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0

  贸易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提前离校,应由家长事先与班主任联系,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班主任初审后,报学生处批准(一般不超过3天),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学生生病,住校生先到校卫生室就诊,校医开出就诊证明,交学生处审批。非住校生生病,由学生家长向班主任联系请假,假后当天或第二天凭相应证明到学生处补办病假手续。

  3.病假2天以内由学生处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4.学生因公外出由学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

  5.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学习委员把考勤单于当日下午5:30之前送到教务处,未及时送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一中请假制度规定

  江松一中请假制度规定

  一、国家婚、产、丧假假期的相关规定

  依据劳总薪[1980]29号、沪府办发[1987]17号、沪劳资发[1987]130号、市政府[1990]第36号、市政府[1996]第34号令、教人[1992]8号及《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规定如下。

  1、关于婚假的规定

  (1)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可以申请婚假3天。

  (2)教职工晚婚(男25周岁初婚、女23周岁初婚),可以请婚假10天。晚婚假期,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3)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一定路程假。

  (4)婚假及路程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自理。

  (5)享受婚假,一般是从领取结婚证后算起;特别需要调整的,须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整;以一年为期,过期作自动放弃。

  2、关于产假的规定

  (1)单胎顺产,享假期90天(其中预产期假15天,产后7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晚育(女24足岁以上),增加30天。

  (4)自然流产或宫外孕,妊娠3个月以内享30天;妊娠3-7个月享45天。

  (5)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方,享假3天。

  (6)女教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3、关于丧假的规定

  (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有法定丧假3天。

  (2)岳父母、公婆死亡,同样有法定丧假3天。

  (3)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及岳父母、公婆死亡需要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一定路程假。

  (4)丧假及路程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自理。

  二、学校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

  1、请假程序

  到教研组长(行政组长)或师资处领取请假条→填写请假条→教研组长(或行政组长)签名→教学处(分管校长或校长)审批→师资处备案存档。

  2、审批权限

  (1)请假1-5天由教学处(职能部门)审批。

  (2)请假5天以上由校长(分管校长)审批。

  3、具体要求

  (1)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附上医院证明(病假7天以上需二级医院),事假必须写清事由。

  (2)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到校续假者,可以用其它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3)有特殊情况或突发疾病,不能到校请假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填请假条。

  (4)请假未到期而提前上班者,必须到师资处销假更改请假时间。

  (5)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三、若国家关于婚、产、丧假的规定发生变动,相关要求以国家新颁布规定为准。

  江松一中

篇3:附小请假制度流程

林玉附小请假制度流程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师、学生三位一体可持续发展,特制订“请假制度流程”。

  一、请假流程

  1、教职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到岗履职的,必须按照规定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先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填好请假事由,附上有关依据(证明、通知等)。

  2、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要求,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本职教学、安全和德育管理等岗位的工作以及临时性工作,分别请校部教导处、后勤处、德育处等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不在校时可交行政值周代签)。

  3、一天以内,校区校级领导(或值周行政)负责审定,同意后签字;一天以上,交由校长审定,同意后签字。校级领导要将请假情况告知值周行政登记。

  4、将请假审批表和附件交回办公室备查。

  5、回校后告知校部办公室负责人并销假。

  备注:请假2天及以内的,须自行调好工作;请假超过2天的,超出部分可以请相关部门协助安排。若遇不可抗阻因素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先履行口头(或电话、短信)请假程序,回校后2日内完善书面手续。请假期满需延期的,需另行落实请假手续。由部门派出的多人次的学习培训等,可由行政值周统一交学校审批签字。不按程序请假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实施考核并纳入绩效评价。

  二、销假流程

  1、教职工请假期满返回学校、返回岗位时,应告知行政值周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教职工提前返回学校、返回岗位时,应分别告知校部校级、行政值周及校部各部门负责人,并到学校办公室完善、修改《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3、教职工延期返回学校、返回岗位的,延期部分应按流程履行请假手续。

篇4:《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

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至三天由班主任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条

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

则由班长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

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

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

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

学生请假条

填写时间:*年*月*日

姓名

班级

请假原因

请假时间

家长签字/是否电联班主任

班主任/校长签字

学生请假条

填写时间:*年*月*日

姓名

班级

请假原因

请假时间

家长签字/是否电联班主任

班主任/校长签字

学生请假条

填写时间:*年*月*日

姓名

班级

请假原因

请假时间

家长签字/是否电联班主任

班主任/校长签字

学生请假条

填写时间:*年*月*日

姓名

班级

请假原因

请假时间

家长签字/是否电联班主任

班主任/校长签字

篇5:公司员工请假制度(4)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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