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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学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0

  工业经济学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教职员工办实事;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兼职,个别经学校批准兼职者,不得兼薪,也不得获取其他好处;

  6、不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因公务关系个人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与有价卡;

  7、不得将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在学校报销;

  8、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或谋取私利;子女、亲友到本校求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9、不在职称晋升、学历提高、奖金发放、购房装修等教师关心的各种项目中以权谋私;

  10、不得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娶以及工作调动、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

  11、不贪财、不受贿、不参赌、不贪杯、不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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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几个问题的规定

  职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几个问题的规定

  四大纪律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十个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送钱的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

  二、不准“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三、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分。

  四、不准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五、不准借婚丧嫁娶、寿庆、迁居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六、不准擅立项目、擅立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不准私设小金库,私设小金库者,先予免职,再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违反者除责令经济退赔外,另给予纪律处分。

  九、不准工作时间饮酒。经教育不改的,予以免职。

  十、不准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篇3:经济学院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经济学院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教职员工办实事;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兼职,个别经学校批准兼职者,不得兼薪,也不得获取其他好处;

  6、不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因公务关系个人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与有价卡;

  7、不得将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在学校报销;

  8、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或谋取私利;子女、亲友到本校求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9、不在职称晋升、学历提高、奖金发放、购房装修等教师关心的各种项目中以权谋私;

  10、不得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娶以及工作调动、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

  11、不贪财、不受贿、不参赌、不贪杯、不好色。

篇4: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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