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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3-31

  矿业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规定

  1.校外读者办理借阅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证明一份,一寸一张彩色照片,按有效期分6个月和12个月两种,其中:六个月期借阅证办证费用为押金400元/人,管理费20元/证;12个月期借阅证办证费用为押金400元/人,管理费40元/证。

  提示:请妥善保管押金条,办理退证手续时,携带押金条、借阅证可退还押金。

  2.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办证方式参考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方法。

  3.各单位兼职教授、访问学者、应聘人员及未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各院系自办的各类进修班、自主招收生等,由各学院与图书馆协商有关办理借阅证的事宜。图书馆同意办理借阅证后,必须凭其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及图书馆办公室盖章的担保书(为集体担保一式两份,为个人担保一式三份,均附名单),交纳服务费(40元/证.年)后办理借阅证(无担保书的另需要交纳押金400元/人.证,办理退证手续时,携带押金条、借阅卡可退还押金)。短期读者担保书.doc

  4.办理程序

  (1)办证程序

  在南湖图书馆办证处(一楼借阅大厅)审核并开具交纳押金凭据→ 前往校财务(南湖校区东门进来后右手行政楼一层C111室)使用银行储蓄卡交纳押金 → 去南湖图书馆405室交纳管理费→ 去图书馆办证处领取借阅证。

  (2)退证程序

  凭校财务开具收据到南湖图书馆办证处,由办证人员对押金收据审核签字,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往校财务大厅办理退押金手续。

  注:丢失图书馆收据情况

  出具丢失说明并签字,并加盖“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流通典藏部”公章 → 办证人员审核签字,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行政馆长签字后 → 读者凭丢失说明、退押金凭据,前往校财务大厅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3)续费程序

  续费继续使用的读者需要带现金20元(半年期)或40元(一年期)前往南湖校区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5.办理时间:

  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时间:除周三下午外的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醒:因办证与退证两件事宜涉及多个部门和负责人员,建议读者来校办理前进行咨询预约(zz老师)。

采编:www.pmceo.cOm

篇2: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藏书借阅规则

  南湖师范大学图书馆藏书借阅规则

  1、本馆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一)、(二)、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教育科学图书借阅室、艺术图书借阅室、外文书刊借阅室、中国小说和外国文学书库及中心书库藏书均为全开架外借图书(外文期刊只阅不借)。古籍阅览室、特藏文献阅览室、保存本阅览室、南湖师范大学文库藏书仅限馆内阅览、复印,不予外借。

  2、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借书。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时须出示一卡通,做到人、证相符,因转借、代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持证人负责。

  3、图书借阅册数请参照《图书外借权限》。

  4、读者请仔细检查选好的图书是否有缺页、污损现象,发现以上情况,请在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书手续后,到一楼总服务台要求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业务章。办理借阅手续时,请读者根据屏幕确认本人所借图书。借书手续办理完毕并消磁后,方可携书从监测仪通道出室,否则以违规论处。

  5、本馆实行借阅(书刊)超期违约金制度。借书超期不还者,不能借书,同时收取一定的超期违约金。

  6、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为自己办理借还书手续和无证借书。

  7、凡遗失、损坏图书者,按《读者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篇3: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借阅室入室规则

  南湖师范大学图书馆借阅室入室规则

  1、图书馆社会科学图书(一)、(二)、自然科学图书、艺术图书、中国小说与外国文学、外文书刊六大借阅室图书均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入室自行选书。

  2、读者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笔记本、私人书籍以及贵重物品入室,其他物品请寄存至存包柜。

  3、读者入室选书请保持书架整齐,不借的图书请放回原处。

  4、借阅室提供图书资料的阅览、外借、复印服务,在未办理相关手续之前,请勿将图书资料携出室外。如遇监测仪报警,须经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方可离开。未经办理出借手续而将图书携出室外者,以违规论处。

  5、请读者爱护图书,请勿在书中涂画、圈点、撕页或者以书垫坐。

  6、请保持室内安静,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请勿在室内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7、严禁各种形式的占座,读者离开阅览座位超过20分钟,则视为占座;读者可利用微信座位管理系统预约阅览座位或使用疑似被占的座位。

  8、请保持书架整齐和室内清洁卫生。请勿在室内吃零食、喝饮料,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9、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并根据违章情节依据相关规定送交办公室处理。

篇4: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苏江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进入各借阅处请主动出示证件,自觉遵守各阅览室的有关规定,在阅览室不得有抢占座位的不文明行为。

  2、进入图书馆后,请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整洁,将手机调到振动,接听手机不影响别人。

  3、请爱护环境、不乱扔纸屑等垃圾,不任意搬动桌椅、不在阅览桌上刻划、保持环境的整洁。

  4、开架借阅区提供借阅合一的服务方式,在借阅区内可任意取阅图书,外借图书一律在开架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未经办理规定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室内书刊出阅览室,违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阅览室期刊资料只供读者阅览、登记复印,不予外借。

  6、读者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对外借人和借证人将暂停借书。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代借时,请与读者服务部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冒用他人丢失的借书证借书者,按盗窃图书处理。

  7、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教师、研究生到期可按规定办理续借。图书逾期归还请按规定交纳逾期款

  8、请爱护图书,如有涂抺、损坏、遗失,须按规定赔偿。

  9、借书证如有遗失,须来本馆办证处办理挂失。补办者按《苏江大学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办"条款办理。

  10、因调离、毕业等各种原因办理离校手续以及工作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时,须还请欠书,交回借书证。离、退休人员可凭离、退休证重新领证。

  11、苏江大学图书馆读者借书证权限、期限一览表。

  读者类型

  图书

  (自科图书借阅区、社科图书借阅区、

  密集书库、密集书库二、外文图书)

  短期借阅图书

  (教师研究生阅览室、工科特色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

  期刊

  (学术期刊阅览室、密集刊库)

  光盘

  (多媒体阅览室)

  工具书阅览室

  总借阅册数

篇5:航空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安西航空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为规范本馆文献借阅服务,促进流通服务效率,为读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阅览室借阅图书。在流通服务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条 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三条 借书总册数限定:学生限借图书10册,教职工和荣誉馆员限借20册。

  第四条 学生借阅期限30天,教职工和荣誉馆员借阅期限60天,借阅逾期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

  第五条 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第六条 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第七条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系部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为逾期处理。

  第八条 续借:教职工和学生可续借1次,荣誉馆员可续借2次,续期为30天;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7日内办理;读者可到图书馆借还处或在图书馆网页上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

  第九条 预约:读者所需图书被借完时,可通过图书馆主页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也可通过图书馆借书处办理预约手续,并应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有无到馆;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及时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7天。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借阅的图书已过期、欠款超过限额、有其它违章等,图书馆将终止提供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第十一条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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