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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外事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乡新学院外事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建立健全学校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涉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维护学校利益和稳定,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在国(境)外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和公约,《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预案适用于国(境)外涉及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在国(境)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响应机制

  第二条 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重大(Ⅰ级)、一般(II级)两级响应。重大(I级)指涉及在国(境)外发生的涉及我校师生涉及宗教和意识形态问题、员工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或在我国内发生的,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发生涉及宗教和意识形态问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安全权益受到严重威胁、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突发事件。一般(II级)指涉及在国(境)外发生的涉及我校师生员工的一般性生活问题,或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一般性生活问题。

  第三条 发生重大(I级)涉外突发事件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在十分钟内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其处置的相关情况电话报告外事处和学校涉外突发事件应领导小组,二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四条 发生一般(II级)涉外突发事件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在十分钟内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其处置的相关情况电话报告外事处,外事处进行研判,与相关单位确定解决方案。

  学校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判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省市外事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将上级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向我国驻国(境)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事馆有关情况通报工作。

  第五条 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在学校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外事处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校宣传部和校内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第四章 应急响应领导机构

  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乡新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外事处。

  第五章 预警机制

  第七条 外事处负责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研判、上报工作,做好与保卫处信息共享工作。

  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广泛收集可能引发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建立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反馈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第八条 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外事处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所有工作应做到及时、迅速、准确、全面。

  第九条 信息来源

  涉外突发事件信息主要来自于国家和省市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及其工作单位、来校工作和来访外籍人员及其工作单位等。

  第六章 保障机制

  第十条 财务部门根据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在交通工具、安置场所等方面做必要的储备,确保及时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第十二条 外事处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出国(境)人员做好出国(境)前的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涉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预案由外事处负责解释。

编辑:www.pmceo.Com

篇2:中学考试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临沭县实验中学考试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内考试与其他各级各类的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或进行各类人才选拔的一个重要手段。考务组织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各类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泄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考试泄密应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考试泄密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袁

  副总指挥:丁

  组员:王

  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各类考试试题的命题组织、试题印制、试题运输或网络传输、考前保管,确保以上各环节不因窃取、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

  (二)发生试题泄密事件时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立即向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加强防范意识,杜绝考试泄密。

  1.对试题命制人进行思想教育,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命题做到公平、公正、科学,考试前命题不得将考试内容透露给任何学生和无关教师。

  2.教务处要通过安全的途径取得命题人交付的试题资料并保存到安全的地方。

  3.在试题印制过程中,对进入文印室的人员严格把关,除试题命制人有权要求查看试题外,均不允许其他任何人查看;文印工作人员不得将试题内容透露给任何教师或学生,更不能私自将试题带出文印室。印制出来的一切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随意处置考试资料。

  4.分卷员从文印室领取试题时,注意完成交接工作,并注意运输过程的安全。

  5.分卷员分卷后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离开未经封锁的试题,也不得随意叫人帮助照看。开考前更不能私自将试题带出保管室。

  6.分卷员不得将试题内容透露给任何教师或学生。

  7.组织上级相关部门考试时,要按要求配备保密员,安排保管室,配备保险柜。

  8.严格按要求领取、运输、拆分、装订、上送考试试卷。

三、建立考试泄密应急机制

  1.一旦出现考试泄密情况,应急领导小组立即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尽可能保留一切泄密线索或证据,并立即逐级上报。

  2.为了稳定考生情绪,安抚考生,让广大考生了解情况,学校及时向考生做出合理解释;同时请示上级领导,根据指示妥善安排考生,根据指示启用备用试卷或延迟考试。

  3.泄密调查。应急领导小组亲自或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对考试泄密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调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4.泄密补救措施。若是校内考试,出现考试泄密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用备用卷或立即组织教师命制试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再次组织考试。

  临沭县实验中学

篇3: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态、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管理,分工协作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1.3.2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和危害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四级预警和应急处理。

  1.3.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整合现有人员、资金、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1.3.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快速预警和及时处理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应急措施紧密衔接,高效、快捷、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1.3.5加强宣传,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防范。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农业生产本身因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5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发生的范围、危害和损失的程度,分四个等级。

  1.5.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Ⅰ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3)造成5000亩以上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

  (5)造成跨省污染的。

  1.5.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Ⅱ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严重的。

  (5)造成跨市污染的。

  1.5.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Ⅲ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

  (5)造成跨县(市、区)污染的。

  1.5.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Ⅳ级:

  (1)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100亩以上5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决策领导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省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厅长任总指挥,分管厅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生态农业处、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业环保总站、种子总站等有关处室(站)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动方案及其有关规定,决定启动、变更、结束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和行动,及时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落实省政府和农业部下达的指令。

  2.2日常管理机构

  省农业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生态农业处、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业环保总站、种子总站等单位派员组成,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事故鉴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等;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完成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厅办公室负责公文办理、信息汇总、调查研究、信访接待、处室协调等工作。

  厅财务处负责确保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等的保证供应。

  厅科技处负责开展科技救助、污染修复等科技支持、培训、指导等工作。

  厅生态农业处负责调度核实农业环境污染危害和损失情况。

  省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种子总站协助开展损失鉴定、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省农业环保总站负责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现场监测、现场处理,完成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2.3参与和协助部门职责

  当发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超出省农业行政部门的有效处理能力,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应向省政府报告,报请启动《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调财政、公安、武警、司法、卫生、民航、铁路、交通、民政、新闻宣传、气象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4技术咨询机构

  由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农科院等单位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技术咨询委员会,作为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指导;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技术咨询。

  2.5地方各级应急机构

  2.5.1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当地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领导工作。

  2.5.2地方各级技术咨询委员会

  各市、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技术咨询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在省农业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环境保护、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以及农业行业内信息收集和交换机制,重点收集农用水域、农用土壤、农区大气以及农业生产投入品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

  3.2监测报告

  加强已有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的设备、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例行监测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在接到农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后,在2小时内逐级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遇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靠现有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信息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评估监测信息。加强对农业环境重点污染区的定点跟踪监测,掌握污染变化动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预测,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3.3预警预报

  各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对预警监测报告做出分析判定后,报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3.4信息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农业厅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后,及时将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危害、损失、控制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3.5宣传与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预防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农业环境保护。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模拟实战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Ⅰ级为特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Ⅰ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或破坏范围;污染源的种类、数量、性质;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已采取的措施。

  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突发事件Ⅰ级预警建议后,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所在市、县(市、区)

  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2Ⅱ级响应

  Ⅱ级为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省农业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后,报省政府,同日报农业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工作组和省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专家赶赴现场调查。突发事件所在市和县(市、区)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Ⅲ级响应

  Ⅲ级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Ⅲ级预警后,报市政府,同时报省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省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

  4.4Ⅳ级响应

  Ⅳ级为一般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县(市、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Ⅳ级预警后,报县(市、区)政府,同时报市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市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

  4.5应急措施

  4.5.1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周边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有关警示通告。

  4.5.2应急监测

  立即组织农业环境监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赴现场监测,尽快查明污染物质、污染来源及其危害。

  4.5.3控制污染物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者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途径,对农业投入品等可疑污染源妥善保存处置,对受污染的农用水域禁止使用,对受污染的农区划定禁止生产区,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4.5.4调查评估

  对污染事件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展开全面调查,对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

  4.5.5结束响应

  在污染险情或危害排除后,对应四级响应级别,分别由国家、省、市、县技术咨询委员会提出报告,农业部、省、市、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结束本次应急响应,发布警示通告的,由发布警示通告的人民政府解除警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人员安置

  遭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5.1.2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5.1.3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5.1.4污染整治

  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质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当地政府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对污染水体、土壤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治理与修复,使受污染的水体、土壤尽快恢复原有功能。

  5.2灾后援助

  污染损害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应组织社会救助,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接收来自国内外救助机构、企业和个人的捐助资金、物资,统一登记管理,及时发放给受害群众,严禁将救助资金和物资挪作他用。

  法律援助组织为受害地区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5.3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完毕后向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

6保障措施

  6.1物质保障

  省农业厅研究建立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重点储备农业环境污染防护用品、化学药品、净化设备、检测试剂、监测仪器等。必要时,由省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市政府进行救援物资的调用。

  6.2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所致污染损害的,由突发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补偿、救济资金。

  6.3技术保障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污染检测体系,分级负责本区域的污染检测、污染物诊断、技术鉴定等,指导有关单位治理突发事件的污染和生态功能的恢复,帮助制订预防、监控、治理突发事件污染的配套技术规程。农业环境污染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考核认定。

  6.4人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防范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和处理应急工作的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服从本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农业厅负责《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备案和管理工作。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山东省农业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附录

  8.1信息呈报格式

  突发事件名称:

  ______事件

  发生时间:*年*月*日

  发生地点:______市______县(市)

  情况描述:*年*月*日,在______市______县(市、区)发生______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____万元;或造成______人死亡或______人中毒;或造成______亩农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引起______人*,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特别严重影响。

  报告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年*月*日

  8.2信息发布格式

  关于______事件的公告*年*月*日,______市______县(市、区)发生______事件,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省农业厅*年*月*日

篇4:物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排查清单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预案的种类

  煤气泄露应急处理;

  火警应急处理;

  火警预报应急处理;

  消防设备人为损坏应急处理;

  漏水(水浸)应急处理;

  电力故障应急处理;

  地震应急处理;

  电梯困人应急处理;

  住客受伤及意外应急处理;

  高空掷物应急处理;

  噪音污染应急处理;

  交通意外应急处理;

  发生自杀和企图自杀应急处理;

  罪案现场应急处理;

  发生盗窃应急处理;

  发生抢劫应急处理;

  发生殴斗应急处理;

  发生偷车应急处理;

  擅自侵入应急处理;

  发生可疑物或爆炸物应急处理;

  接收恐吓电话处理;

  拾获财物的处理;

  水力系统故障的处理。

(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事前预防

  (1)识别可知的安全隐患

  1)摸底

  2)清查

  3)整理

  4)分类

  (2)应急物资的准备

  (3)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演习

  2.事中控制

  (1)统一指挥原则

  (2)服从命令原则

  (3)主动出击原则

  (4)灵活处理的原则

  (5)安全第一的原则

  (6)团结协作的原则

  3.事后改进

  (1)全面总结

  (2)制定纠正措施

  1)修改原预案误漏之处

  2)编制缺乏的预案

  3)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突发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预案

  (1)一般处理程序

  (2)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预案

  (3)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4)内部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预案

  (5)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预案

  (6)治安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

  2.电梯困人救援的处理预案

  3.消防火灾处理预案

篇5:物业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A、快速反应原则:

  a) 当值保安/班组长接警后:

  ——3分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 保安经理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3分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保安经理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B、统一指挥原则:

  a) 处理突发事件由最早到达现场的项目中心级领导负责统一指挥。

  b) 在特殊情况下,由保安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c)保安部班组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C、服从命令的原则:

  保安部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保安经理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二、突发盗窃事件处理预案

  A、当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班组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a)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 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班组长,请你速到某某位置”;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组长报告。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工具指挥调遣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 与当值保安干部联系,要求保安干部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 保安经理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向被盗窃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保安经理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甄别;

  ——保安经理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C、上级领导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三、突发打架斗殴事件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a) 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班组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 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持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 与当值保安班组长联系,要求保安班组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 保安经理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

  ——调遣机动保安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

  ——调派车辆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部进行询问笔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保安经理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C、上级领导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的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总经理。

四、突发抢劫事件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a) 应立即上制止该违反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班组长报告;

  b) 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的保安干部、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的保安干部联系,要求保安干部及案发区域的保安员参加现场的保护工作;

  b)保安经理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

  ——调派保安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

  ——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制作笔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制作笔录;

  ——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保安经理将收集的资料、讯息及作出布置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C、上级领导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五、突发凶杀事件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a)立即赶赴现场制止违反犯罪行为,并为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经理或上级领导报告;

  b)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d)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B、保安经理接报告后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的保安干部及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C、上级领导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保安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告总经理。

六、突发交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

  A、当值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a)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经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需请示保安经理进行支援。

  B、保安经理接报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调遣指挥当值的保安干部、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保安员、机动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b)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C、上级领导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事故组和公司总经理。

七、遇到强风、潮汛时的处理预案

  A、接到防风、防汛的通知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总动员,并根据各班组职责做出具体工作布置,积极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B、要张贴通知于公告栏,要求客户关好门窗,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在险情到来之前巡查辖区,做好补救措施,尽量消除有害隐患,减低损失程度;检查高空悬挂物是否牢固,防止坠落;消防监控中心及保安员加强警戒,以防其他事件发生。

  C、要准备好防汛工具,加强值班力量,保证人力充足;保证地面排水通道畅通;必要时放下防洪闸。

  D、每次防风、防汛工作结束后,各班组均要填写紧急情况处理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上报存档。

八、突发吵架、打架的应急预案

  1、执勤中发现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

  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2)把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项目中心领导、上级领导,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击。

九、执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应急处理预案

  1、门岗执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辖区。

  2、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部进一步审查。

  3、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4、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私自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十、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

  2、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按触触电人,以防自己被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电告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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