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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乡新学院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涉及民族、宗教、外事等政治性活动的突发事件;各类校园非法传教、*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引发的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公共事件等。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冰面溺水事故;学校组织的大型群体活动和外出实习、考察、参观、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水、电、气、热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其他突发灾害事故等。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针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事件,以及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各类自然灾害诱发的次生灾害等。

  (六)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相互交叉和关联,如某类突发事件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学校党委书记与校长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单位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第五条 预防为主,教育辅导。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解决好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与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与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第六条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及时掌握情况,迅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各院系整体联动、群防群控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格局。

  第七条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和援助。

  第八条 加强保障,重在落实。要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措施。在领导重视、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夯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九条 学校综合应急预案。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十条 专项工作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院(系、部)对照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分工,针对不同对象、时段、大型活动或具体工作制定专项预案。专项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须及时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急预案。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培训和演练。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预案能够被熟练掌握和应用。

  第四章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第十三条 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负责全校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级别,决定启动应急机制,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决定报送上级部门的信息与请求内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第十四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任总指挥,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置。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和学校职能部门职责等,在相应职能部门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五条 各单位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受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全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五章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处置上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高效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坚持以下信息报送原则:

  (一)迅速

  最先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或各级稳定安全工作机构报告。学校应立即向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

  (三)续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维护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现场指挥部,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维稳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应急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措施;

  (四)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五)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

  (六)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维稳办公室协助指挥部工作。各相关单位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网络等媒介做好信息播报准备。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可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规定,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舆论。必要时向公众或媒体公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有关事件详情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情况,通过有关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教育主管部门网站、校园网等平台发布。

  第二十四条 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第二十七条 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有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指挥得当,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及时准确报送事件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为处置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良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对突发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各部位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性事件联系不上,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六)出现突发性事件后,因信息沟通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妥当、解决处置不得力等,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阻碍相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预案由乡新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乡新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院党字〔20**〕13号)同时废止。

  党委办公室

  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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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考试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临沭县实验中学考试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内考试与其他各级各类的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或进行各类人才选拔的一个重要手段。考务组织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各类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泄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考试泄密应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考试泄密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袁

  副总指挥:丁

  组员:王

  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各类考试试题的命题组织、试题印制、试题运输或网络传输、考前保管,确保以上各环节不因窃取、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

  (二)发生试题泄密事件时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立即向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加强防范意识,杜绝考试泄密。

  1.对试题命制人进行思想教育,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命题做到公平、公正、科学,考试前命题不得将考试内容透露给任何学生和无关教师。

  2.教务处要通过安全的途径取得命题人交付的试题资料并保存到安全的地方。

  3.在试题印制过程中,对进入文印室的人员严格把关,除试题命制人有权要求查看试题外,均不允许其他任何人查看;文印工作人员不得将试题内容透露给任何教师或学生,更不能私自将试题带出文印室。印制出来的一切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随意处置考试资料。

  4.分卷员从文印室领取试题时,注意完成交接工作,并注意运输过程的安全。

  5.分卷员分卷后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离开未经封锁的试题,也不得随意叫人帮助照看。开考前更不能私自将试题带出保管室。

  6.分卷员不得将试题内容透露给任何教师或学生。

  7.组织上级相关部门考试时,要按要求配备保密员,安排保管室,配备保险柜。

  8.严格按要求领取、运输、拆分、装订、上送考试试卷。

三、建立考试泄密应急机制

  1.一旦出现考试泄密情况,应急领导小组立即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尽可能保留一切泄密线索或证据,并立即逐级上报。

  2.为了稳定考生情绪,安抚考生,让广大考生了解情况,学校及时向考生做出合理解释;同时请示上级领导,根据指示妥善安排考生,根据指示启用备用试卷或延迟考试。

  3.泄密调查。应急领导小组亲自或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对考试泄密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调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4.泄密补救措施。若是校内考试,出现考试泄密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用备用卷或立即组织教师命制试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再次组织考试。

  临沭县实验中学

篇3: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理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损失的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根据《宁波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1.先救人、后救物原则;

2.先控制、后清理原则;

3.先重点、后一般原则;

4.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原则。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学院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院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相关分院以及医务室等主要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根据事故类别和实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设立若干工作组,以保证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1.现场处置组

由党政办、保卫处、设备处、后勤处、所在分院等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负责引导救援队伍进入现场、配合专职救援人员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现场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校卫队主要负责现场警戒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等。

2.联络通讯组

由党政办、宣传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传达。负责信息工作、事故现场摄影摄像与对外新闻发布、媒体接待等。

3.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处、设备处等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保障救援物资设施供应(车辆调度、防化防毒工具等),以及救援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分类

(一)火灾爆炸事故

1.实验室或仓库的特种设备(气体钢瓶等)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2.实验室电器短路燃烧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易燃易爆气体、固体、液体等泄漏或遇明火等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二)漏电触电事故

1.实验设备、电线老化破损,插座仪器接口破损等引起的漏电触电事故。

2.学生穿拖鞋进入实验室或者学生操作实验设备不当等引起的触电事故。

3.实验室受潮、漏水等引起的漏电触电事故。

(三)危化品泄漏事故

1.危险化学品泄漏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人员烧伤、灼伤、腐蚀等伤害事故。

2.有毒气体泄漏引起的人员中毒等伤害事故。

(四)机械伤害事故

1.实验人员被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事故。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事故。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伤害事故。

四、应急处置

(一)火灾爆炸事故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

(二)漏电触电事故

1.切断电源,将触电者脱离漏电源;如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则用干燥的座椅板凳、木材等绝缘体设施将触电者脱离漏电源,严禁直接用手或用其他导电体接触触电者。

2.触电者脱离漏电源后,应立即就近将其移至干燥与通风场所实施现场救护,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

3.立即报告事故信息,指挥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制止人员围观等。

4.做好漏电源周边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进入漏电区域,全面查找漏电源,防止漏电范围进一步扩大。

5.引导救援车及救援人员进入现场。

6.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三)危化品泄漏事故

1.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关闭泄漏源,转移泄漏源周边的易燃易爆品,如果搬运不便,则立即疏散人员。

2.现场人员应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抢救中毒人员,并将其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注意保暖。若人身受到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喷溅,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相应地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若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件,应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对神志不清者应将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引起窒息。

3.立即拨打119、120报警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

4.引导救援车及救援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做好抢救工作。

5.做好泄漏区周边的警戒工作,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防止人员进入污染危险区域,确保危害损失不进一步扩大。

6.配合相关部门控制泄漏源并进行清理,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防止泄露引起的火灾爆炸等。

7.做好泄漏事故现场摄影、摄像以及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8.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四)机械伤害事故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到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火警,由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裂伤和一般挫伤等)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和危重伤员(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类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稳定现场师生的情绪,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做好现场摄影、摄像以及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6.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附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

应急处置流程图

篇4:酒店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贯彻“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业”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宾客人身安全,提倡集团管理思想,确保业主资产与利益。酒店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本部门会议上经常向所属员工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作到酒店安全工作群防群制,提前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及火灾隐患,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恐怖事件发生,爆炸案件,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在酒店发生。针对于此特制定以下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大体工作流程如下:

  (1)由酒店总机通过电话和一切通讯工具及时通知保安部值班主管及消防中控室,并通知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暂定为中控)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2)由总经理(如果是夜间则有MOD)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处理小组,通知各部门所有员工要坚守工作岗位,一切听从指挥小组的命令。

  (3)各部门员工在发生事件时要保持镇定,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随时听从部门及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指挥。

  (4)保卫部立即组织全体当班警卫人员赶赴出事地点,并通知保卫部应急分队集合待命。到达现场后应视情况对现场进行抢救。

  (5)如情况严重,保安部当值主管应待总经理(夜间MOD)批准后,立即报警,并全力配合到场的公安、消防人员的工作,并随时向店内最高领导汇报事件的最新情况。

  2、总经理、副总经理,MOD: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当班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立即到场(夜间MOD),不在酒店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接到通知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组织各部门经理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制定抢险救灾的措施。

  (2)制定应急步骤,组织和指挥疏散客人。

  (3)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轻重程度,随时下达各种救援指令,负责现场的全面指挥,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

  3、保安部:

  (1)立即组织警卫到出事地点负责现场的救灾及保护工作,协调其他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对发生爆炸、杀人、抢劫和绑架的案件要立即通知各岗警卫将大堂正门。所有出入口及楼层各安全疏散通道及时封闭,任何人不得离开。收货部收货门由采购部员工接到通知后迅速关闭,暂停收货。

  (3)对发生其他灾害事故保安部要按照酒店临时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疏散客人和抢救伤员,并妥善保管好客人的财物。

  (4)对于火险灾害,警卫人员及中控消防员、义务消防员要随时听从酒店指挥部的指挥,准备好灭火器材,随时准备扑救因灾害事故造成的火灾。

  (5)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现场情况,积极配合好各项工作。

  (6)组织警卫人员加强事发地点的巡视,注意发现可疑人,严格审查验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

  (7)当接到疏散客人的命令时各岗警卫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将客人疏散到指定地点。

  (8)协助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完毕后的清理工作,并以最快的速度恢复酒店的正常工作秩序,将酒店的损失降至最低。

  (9)写出事件的详细报告,交由酒店领导审阅,并存档。

  4、工程部:

  (1)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到达出事现场,并通知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集合待命。

  (2)值班电工、煤气工携带工具立即将出事现场的电源切断并关闭煤气减压阀。

  (3)值班电工在配电室待命,按照命令切断电源或恢复电力。

  (4)其他人员一律停止工作,坚守工作随时待命。

  5、电话总机室: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保持镇定,迅速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夜间MOD)、保安部经理、工程部、医务室及各部门经理。

  (2)接到发生事件报告时,要问清楚部位、事件大小,是何类型的事件,并将事件的情况报告给总经理和保安部。

  (3)总机接线员应停止一切工作,切断与突发事件无关的内外线电话,坚守岗位,保证通信联络工作畅通无阻。

  (4)当接到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疏散命令后,立即通知消防中控室利用扩音系统通知全体客人及员工抵达安全地带。

  (5)按照总经理、副总经理和保安部经理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公安、消防)。

  6、前厅部:

  (1)所有在岗人员一律坚守岗位,随时听从指挥部的指挥。

  (2)负责提供驻点客人的情况,并立即打印客房的房态,以被疏散、点名。

  (3)负责大堂疏散客人及运送客人的行李物品。

  (4)稳定客人情绪,参与抢救运送伤员。

  (5)配合保安部对疏散的客人进行点名。

  7、客房部:

  (1)所有服务员要保持稳定,一切听从指挥部的安排,客房部经理要准备好打通钥匙,做好紧急疏散的准备工作。

  (2)要组织全体人员对客人及行李及时进行疏散。保证客人及物品的安全,并有效的、迅速的撤离。

  (3)积极提供各种线索协助酒店或公安机关调查事件。

  (4)客房部值班人员要对酒店的客房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得将客人遗忘在客房内。

  8、医务室: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配合酒店临时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的措施。

  (2)积极组织各种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抢救伤员的工作。

  (3)负责与医院或急救中心联系。

  (4)随时在现场待命,指挥抢救伤员的工作。

  9、司机班:

  (1)所有在岗司机要准备好各种车辆,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派。

  (2)将车辆开离出事地点,并在现场保护好酒店车辆的安全。

  10、人力资源部:

  (1)复印当日当班员工花名册,以备清点员工。

  (2)根据指挥部指令,调集宿舍员工赶赴酒店支援抢险。

  (3)组织本部门人员疏散。

  (4)负责清点到达安全区的员工,对未到人员统计后报指挥部。

  11、餐饮部

  (1)餐饮服务人员在接到指令后将餐厅内所有客人疏散到安全区域。

  (2)餐厅服务人员负责关闭辖区内所有电话,保存好贵重物品,在当班负责人指挥下迅速、有序撤离。

  (3)厨房厨师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关闭所有电器,天然气、风机、收存好各类刀具,在当班负责人指挥下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12、市场销售部员工:

  (1)配合前厅、客房将所有住店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带,对办公室内所有重要资料进行妥善收存。

  (2)公关部经理赶赴大堂按照总经理指示负责接待、回答客人询问或媒体采访,公布信息。

  13、财务部

  (1)财务部员工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应将所有现金、支票、帐目、单据等重要资料进行收存后,由负责人指挥疏散到安全区域。

篇5: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态、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管理,分工协作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1.3.2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和危害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四级预警和应急处理。

  1.3.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整合现有人员、资金、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1.3.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快速预警和及时处理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应急措施紧密衔接,高效、快捷、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1.3.5加强宣传,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防范。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农业生产本身因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5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发生的范围、危害和损失的程度,分四个等级。

  1.5.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Ⅰ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3)造成5000亩以上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

  (5)造成跨省污染的。

  1.5.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Ⅱ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严重的。

  (5)造成跨市污染的。

  1.5.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Ⅲ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

  (5)造成跨县(市、区)污染的。

  1.5.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Ⅳ级:

  (1)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100亩以上5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决策领导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省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厅长任总指挥,分管厅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生态农业处、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业环保总站、种子总站等有关处室(站)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动方案及其有关规定,决定启动、变更、结束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和行动,及时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落实省政府和农业部下达的指令。

  2.2日常管理机构

  省农业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生态农业处、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业环保总站、种子总站等单位派员组成,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事故鉴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等;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完成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厅办公室负责公文办理、信息汇总、调查研究、信访接待、处室协调等工作。

  厅财务处负责确保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等的保证供应。

  厅科技处负责开展科技救助、污染修复等科技支持、培训、指导等工作。

  厅生态农业处负责调度核实农业环境污染危害和损失情况。

  省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种子总站协助开展损失鉴定、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省农业环保总站负责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现场监测、现场处理,完成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2.3参与和协助部门职责

  当发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超出省农业行政部门的有效处理能力,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应向省政府报告,报请启动《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调财政、公安、武警、司法、卫生、民航、铁路、交通、民政、新闻宣传、气象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4技术咨询机构

  由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农科院等单位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技术咨询委员会,作为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指导;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技术咨询。

  2.5地方各级应急机构

  2.5.1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当地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领导工作。

  2.5.2地方各级技术咨询委员会

  各市、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技术咨询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在省农业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环境保护、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以及农业行业内信息收集和交换机制,重点收集农用水域、农用土壤、农区大气以及农业生产投入品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

  3.2监测报告

  加强已有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的设备、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例行监测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在接到农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后,在2小时内逐级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遇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靠现有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信息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评估监测信息。加强对农业环境重点污染区的定点跟踪监测,掌握污染变化动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预测,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3.3预警预报

  各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对预警监测报告做出分析判定后,报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3.4信息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农业厅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后,及时将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危害、损失、控制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3.5宣传与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预防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农业环境保护。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模拟实战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Ⅰ级为特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Ⅰ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或破坏范围;污染源的种类、数量、性质;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已采取的措施。

  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突发事件Ⅰ级预警建议后,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所在市、县(市、区)

  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2Ⅱ级响应

  Ⅱ级为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省农业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后,报省政府,同日报农业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工作组和省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专家赶赴现场调查。突发事件所在市和县(市、区)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Ⅲ级响应

  Ⅲ级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Ⅲ级预警后,报市政府,同时报省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省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

  4.4Ⅳ级响应

  Ⅳ级为一般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县(市、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Ⅳ级预警后,报县(市、区)政府,同时报市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市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

  4.5应急措施

  4.5.1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周边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有关警示通告。

  4.5.2应急监测

  立即组织农业环境监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赴现场监测,尽快查明污染物质、污染来源及其危害。

  4.5.3控制污染物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者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途径,对农业投入品等可疑污染源妥善保存处置,对受污染的农用水域禁止使用,对受污染的农区划定禁止生产区,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4.5.4调查评估

  对污染事件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展开全面调查,对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

  4.5.5结束响应

  在污染险情或危害排除后,对应四级响应级别,分别由国家、省、市、县技术咨询委员会提出报告,农业部、省、市、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结束本次应急响应,发布警示通告的,由发布警示通告的人民政府解除警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人员安置

  遭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5.1.2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5.1.3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5.1.4污染整治

  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质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当地政府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对污染水体、土壤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治理与修复,使受污染的水体、土壤尽快恢复原有功能。

  5.2灾后援助

  污染损害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应组织社会救助,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接收来自国内外救助机构、企业和个人的捐助资金、物资,统一登记管理,及时发放给受害群众,严禁将救助资金和物资挪作他用。

  法律援助组织为受害地区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5.3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完毕后向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

6保障措施

  6.1物质保障

  省农业厅研究建立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重点储备农业环境污染防护用品、化学药品、净化设备、检测试剂、监测仪器等。必要时,由省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市政府进行救援物资的调用。

  6.2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所致污染损害的,由突发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补偿、救济资金。

  6.3技术保障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污染检测体系,分级负责本区域的污染检测、污染物诊断、技术鉴定等,指导有关单位治理突发事件的污染和生态功能的恢复,帮助制订预防、监控、治理突发事件污染的配套技术规程。农业环境污染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考核认定。

  6.4人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防范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和处理应急工作的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服从本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农业厅负责《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备案和管理工作。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山东省农业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附录

  8.1信息呈报格式

  突发事件名称:

  ______事件

  发生时间:*年*月*日

  发生地点:______市______县(市)

  情况描述:*年*月*日,在______市______县(市、区)发生______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____万元;或造成______人死亡或______人中毒;或造成______亩农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引起______人*,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特别严重影响。

  报告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年*月*日

  8.2信息发布格式

  关于______事件的公告*年*月*日,______市______县(市、区)发生______事件,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省农业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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