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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茶都二期A区开售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12

  中国海峡大茶都二期A区开售方案

  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企划部

一、时间节点规划

  认购日

  开盘日

二、整体方案建议

  ●○○

  建立中国海峡大茶都业主俱乐部“茶客会”:

  建立“茶客会”的优点:

  1)增加预热期问卷调查活动的吸引力;

  2)通过“茶客会”联盟商家优惠、会员活动等举措,提高项目、公司在当地的美誉度;

  3)建立项目长期的客户资源;

  4)举办针对目标客户的公关活动时更具备号召力;

  “茶客会”联盟商家选择标准

  1)每个行业限1家,提高对联盟商家的吸引力;

  2)重点针对:建材、家电、超市、酒店、宾馆、服装等相关行业及主要民生行业;

  3)与联盟商家签定合作协议,具体见附表;

  备注:联盟商家具体名单可待筹备工作完成后推出。

  ●○○价格公布时间:

  目前国内经济环境不佳,房地产市场低靡,客户普遍持币观望。建议认购期不公布具体价格,仅通过销售人员口头透露价模糊格段,具体价格开盘当日公布。

  利:

  1)可进一步对客户心理价位进行摸底;

  2)留出更多弹性空间为销售价格制定提供依据;

  3)可根据认购实际情况决定公布价格的时间节点;

  4)避免客户不认可本案销售价格,而导致认购率低的现象;

  弊:

  1)无具体价格一定程度上使客户认购时犹豫不决;

  2)对通过转让认购权炒房的客户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三、预热期

  时间:桩机进场日起,持续15-20天

  地点:中国海峡大茶都营销中心

  对象:所有到场客户

  优惠:

  1)赠送2000元购房抵用卷(仅限A区开盘当日可售房源,每套限1张,可更名);

  2)“茶客会”会员可享受联盟商家相关优惠(联盟商家具体名单确定后公布);

  宣传途径:

  1)电话通知前期来访、来电累积客户;

  2)短信通知所有一期业主及目标客户;

  3)宁德、福安台底线飞播、静画面;

  4)周边乡镇(赛歧、罗江、下白石等)张贴宣传海报;

  5)销售现场分发宣传海报;

  操作流程:

  1)至营销中心填写“茶客会”入会申请表,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2)填表2日后通知客户至营销中心领取“茶客会”会员卡及2000元购房抵用卷,如有特殊情况可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后当日发放;

  目的:

  1)通过“茶客会”入会申请表的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当地客户的需求;

  2)为下一步的认购活动及项目后期销售积累客户资源;

  3)利用预热期的优惠措施造成当地客户间的口碑传播;

四、认购期

  时间:认购当日至开盘前一日

  地点:中国海峡大茶都营销中心

  对象:所有到场客户

  优惠:

  1)套(商品)房缴纳20000元诚意金确定房号,至开盘当日每日递增100元;

  2)溜房缴纳30000元诚意金确定房号,至开盘当日每日递增150元;

  3)商铺缴纳60000元诚意金确定房号,至开盘当日每日递增300元;

  宣传途径:

  1)电话通知前期来访、来电意向度较高客户;

  2)电话(短信)通知所有“茶客会”会员、一期业主;

  3)宁德、福安台底线飞播、静画面;

  4)周边乡镇(赛歧、罗江、下白石等)张贴宣传海报;

  5)销售现场分发宣传海报;

  认购当日操作流程:

  1)10:00前到场客户依次在营销中心外排队等候;

  2)10:00认购活动正式开始;

  3)客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营销中心,每拨限5组,每组限2人;

  4)销售人员简单介绍项目情况及认购期优惠内容,帮助客户尽快选择、确定房号,现场销控人员配合,尽量每组选4房时间限制在10分钟内;

  5)客户确定房号后,缴纳相对应金额诚意金;

  6)客户填写“认购书”,领取“茶客会”VIP贵宾卡;

  7)引导客户离开营销中心;

  目的:

  1)通过每日递增的优惠活动,促使客户尽早下订;

  2)进一步对客户心理价位进行摸底,为A区定价提供依据;

五、销售期

  时间:预售证取得后3日

  地点:中国海峡大茶都营销中心

  对象:

  1)前期认购客户

  2)开盘后的新客户

  优惠:

  1)已认购客户可享受认购期所有优惠;

  2)开盘当日诚意金转定金的客户可参与现场抽奖;

  3)分期、按揭97折,一次性95折,

  操作流程:

  1)预售证取得后通知所有认购客户及意向客户,3日后公布价格,正式开盘;

  2)开盘当日10:00前客户在休息区等待;

  3)10:00公布价格,开盘活动正式开始;

  4)工作人员依次引导客户至签约区;

  5)确认房号,签署“定购书”,诚意金转订金,3日内携完整按揭资料至营销中心缴纳首付款,签署购房合同;

  6)引导客户离开营销中心;

  目的:

  1)通过现场家电抽奖活动,促使客户在当日下定;

  2)提供完整按揭资料后签署合同,加快公司回款进度;

  企划部

  二零**十二月十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

中华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主代表大会和管委会

第三章

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章

业主公约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

费用的收缴

第七章

家属院公共设施必要的维修改造

第八章

罚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家属院物业管理,推动家属院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市场化,形成职责明确,利益分清,产权清晰,谁使用谁付费市场化动作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依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郑州市物业管理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家属院实际情况,提出一下物业管理方案:

第二条

下列用语在本办法中的含义:

(一)学院家属院是指中华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红旗路75号院1至6号家属楼及郑花公路29号院中华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2、3号家属楼,并有相应配套公用设施及非住宅房屋的居住区;

(二)物业是指两处家属院内各类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

(三)业主是指住在两家属院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第三条

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其管理的住宅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应根据本办法和管委会的委托对住宅小区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二章

业主代表大会和管委会

第四条

中华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可会同(90%)以上业主召集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

第五条

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推选的代表组成,每幢房屋可推选五至六名业主代表。

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须有具有投票权的过90以上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代表大会。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住宅房屋的业主代表以每一住户为一票;非住宅房屋的业主代表以每一百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一票(包括一百平方米以下的单独的非住宅房屋)。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具有投票权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条

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管委会并选举、罢免管委会成员;

(二)听取、审议管委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三)决定家属院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审议通过业主公约和管委会章程;

(五)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

第八条

业主代表大会由管委会负责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日期和内容最迟应在七天前通知每位业主代表。

经百分之十五以上业主代表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提议后十五天内召开临时业主代表大会。

第九条

管委会委员由五至十五人组成。经业主代表大会在业主代表中选举产生,管委会委员人数可以增减,但最低不得少于五人。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管委会可从物业公司聘请一名执行秘书。

第十条

管委会的成立,须向所在地的房产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成立管委会的申请书;

(二)管委会章程;

(三)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四)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管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管委会委员为兼职,管委会主任可以兼职也可以专职。

管委会会议由管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应在会议召开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管委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代表住宅小区全体业主行使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召集、主持业主代表大会,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聘、解聘家属院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家属院物业的年度管理计划、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五)审议家属院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七)督促业主遵守业主公约;

(八)行使法律、法规和管委会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管委会决议、业主公约、管委会章程和业主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国家和郑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违反前款规定的,家属院所在地的房产办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三章

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四条

家属院业主管理管委会员成立后,由管委会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管委会的委托对家属院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二)具有三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八名以上技术管理人员,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须达到百分之三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管委会应与被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委托管理事项;

(二)管理服务标准;

(三)管理服务权限;

(四)管理服务期限;

(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监督、检查违约的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维修、养护;

(二)家属院内消防、机电设备、供电、供暖、卫生保洁、健身器材及场地、路灯、走廊、自行车车房(棚)、园林绿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车辆通行及停泊服务;

(四)治安保卫服务和小区公共秩序管理;

(五)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办法,并报本家属院所在地房产办事处备案;

(二)按照国家和郑州市房屋物业管理标准和委托管理合同的要求,对家属院实行物业管理,制止违反家属院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住宅管理服务费,并负责管理;

(四)接受管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生活服务和社区文化活动。

第四章

业主公约

第二十条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家属院使用、维护、管理物业、收费等方面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守则。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公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家属院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

(三)业主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及决定家属院重大事项的方式;

(四)业主使用其住宅和住宅小区内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的权益;

(五)业主参与家属院物业管理的权利;

(六)业主对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权;

(七)家属院各项物业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的缴纳;

(八)业主在本家属院内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九)违反业主公约的责任;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业主公约应有房产管理部门提供范本,业主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家属院或整幢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二条

业主公约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署生效后,报家属院所在地的房产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业主公约的制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四条

相邻住户应当按照有利居住、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房屋使用、给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等方面的关系。

修缮公用设备时,有关相邻住户应予配合。因修缮造成相邻住户房屋或设备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予以修复或赔偿。凡相邻住户阻挠修缮的,由管委会协调;因相邻住户阻挠修缮造成房屋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阻挠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凡房屋室内及其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其公共安全的,业主应予及时修缮。对拒不修缮的,管委会可授权物业公司进行修缮,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维修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可以向本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报修,也可以向其他修缮单位报修;维修费用业主承担。

(二)房屋的外墙面、房顶、楼梯间、通道、屋面、配电设施、暖气交换站、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机设备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由学院养护和维修,其费用在专项维修费用中支出,列入当年学院预算。

第二十七条

家属院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绿地、娱乐场所、停车场、住宅走廊、自行车车房(棚)等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维修、养护。其费用由物业公司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支出。

第二十八条

家属院的卫生保洁、保安服务、物业公司的家属院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工资等费用由物业公司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支出。

第二十九条

家属院的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由学院负责安装、更新,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可以向业主收取一定费用。其费用不在物业管理费中,与业主另定收取标准并签协议。

第三十条

(一)家属院各住户外、围墙以内部分的水(水表以外)、电(电表以外)、煤气、电讯等管道、管线的维修养护,由学院负责维修养护。

(二)家属院各住户内的水(非主管道)、电、煤气、电讯、网络等管道、管线的维修养护,由各住户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学院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规定公布住宅修缮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规定收费。

按照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下,住宅区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有绿化,房屋及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多层住宅

0.26元/月.m2,可以经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协商上下浮动。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2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学院、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物业管理维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由学院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住宅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维护公共秩序

1、住宅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16小时站岗。

2、住宅区内按规定线路巡逻,每2小时巡查1次。

3、对进出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家属院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督促供水部门按规定清洗。

5、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第六章

费用收缴

第三十四条

费用收缴包括住户物业管理费,住户的水、电、气、暖、有线电视费,车辆停放管理费、消防安全、监控日常维护费等。

(一)物业管理费。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直接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业主收取。业主违反物业服务约定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督促限期缴纳或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物业产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二)住户水、电、气、暖和有线电视费的收缴。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家属院外来住户(非学院正式职工)的以上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直接向其收取;家属院住户是学院正式职工的以上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具体数据(经住户签字认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三)家属院车辆管理费(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消防设施、监控及报警系统日常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及与业主达成的收费标准,直接向用户收取。

第七章

家属院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

第三十五条

郑州市房产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家属院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时,应保持家属院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状态良好;根据目前我院家属院公共设施、设备现有状况,须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

(一)变压器、配电柜、入户电缆维修改造。目前我院红旗路家属院的配电设备及入户电缆使用多年,已经老化、负荷小,经常发生跳闸、短路、烧坏线路等现象,形成安全隐患,需要对其维修改造。该维修改造项目,06年年底签报已批,待今年用电高峰过后进行维修改造。

(二)热交换站的维修改造。红旗路家属院热交换站使用多年,机器老化,经常出现故障,热交换能力不足,影响供热效果,运行费用高。去年就此事做出签报并批复同意,但由于热力公司的原因没有进行改造,计划今年改造。

(三)楼寓防盗门及对讲系统。红旗路家属院楼寓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已经使用15年左右,其系统已经损坏,需进行更换。

第三十六条

未经职能部门批准,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不得改变家属院房屋用途;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井、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第三十七条

家属院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绿地;

(二)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自行车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公用部位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三)进行违章搭建、设摊、抛物等;

(四)损毁、涂划园林艺术雕刻;

(五)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六)从事业主公约所禁止的经营活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公共部位违章堆物、搭建,情节轻微的,由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按业主公约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恢复原状的申请;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其赔偿。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改变房屋主体承重结构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未能达到委托管理合同的要求,或者违反委托管理合同的,管委会或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不缴纳各项费用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司可按家属院业主公约和有关规定催缴;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拒绝缴纳各项应交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和管委会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职能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房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事务部

二00七年六月

16

篇3: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年专题活动方案

  师德师风建建设加强年专题活动方案

  临淮第二中学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专题的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进一步落实中央对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留守儿童之家“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动员社会支持,增强家长责任意识为着力点,大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必要保障和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

  关爱留守儿童,开阔他们的视野,培养他们的兴趣,丰富他们的知识,增强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引导他们积极的融入集体生活,做一个积极、乐观、自信和对社会有帮助的人。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的目标要求。

三、活动方案

  (一)、成立临淮第二中学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

  组长:胡松校长

  副组长:张世副校长

  办公室主任:朱安

  成员各班主任和托管老师

  (二)对我校各班的留守儿童进行统计、摸底,逐步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并把留守儿童分配到具体的托管老师,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全面的问卷调查,从基本情况、家庭生活环境、学习情况、心理状况以及兴趣爱好等方面深入了解他们,为下一步开展关爱活动提供现实依据。

  (四)建立起与留守儿童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联系制度,加强与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沟通,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在这些前期准备和工作制度建立的基础上,逐步按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如下活动:

  1、每月两次集中为留守儿童辅导功课,解答疑难问题;

  2、利用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为留守儿童全天开放;

  3、不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小主持人大赛,课外知识比赛等活动,开阔他们的视野,培养他们的兴趣,丰富他们的知识,增强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

  4、不定期开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文体活动,开展增强自信、培养团队互助合作的娱乐活动;

  5、利用学校广播的有利条件,定期播诵丰富多彩的儿童广播节目:儿童故事、优秀作文;也可以不定期邀请典型留守儿童走进广播间与大家交流;

  6、不定期帮助留守儿童为其家人、老师和同学点歌送祝福,让留守儿童学会关心他人,理解他人;

  7、不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义务劳动、看望老人等志愿者活动,让他们懂得要做一个对别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形成他们的价值观。最后,针对每次活动进行总结,观察留守儿童的成长变化,及时与其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沟通,根据效果制定和改进下步活动方案。

  临淮第二中学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篇4:优质医院创建工作方案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优质医院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卫生系统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广经验,引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绩效,做到“安全上更有保障,质量上更加提升,成本上更为合理,效率上更加提高,服务上更为改善”,充分发挥医院公益性,提高患者满意度,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从本方案发布至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区域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

  三、范围及主题

  范围:全国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部参加创建工作。

  主题: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四、工作依据

  (一)卫生部发布的各级各类医院的评审标准。

  (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关改革评价指标。

  五、工作原则

  (一)创建工作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融合。

  各地要结合卫生系统自身特点,把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密切结合,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医院服务内涵,切实做好医疗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力求以高尚的医德、务实的作风、优良的服务赢得患者的尊重和信赖,推进医院科学和谐发展。

  (二)创建工作要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中心工作。

  各地要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坚持医院公益性,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行改善群众就医服务、控制医药费用和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等惠民措施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创建工作。

  (三)创建工作要与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相衔接。

  医院评审评价是医院管理的重要抓手和科学引导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公立医院改革中支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的创建工作要以医院评审评价工作为基础,合理确定医院在医改中完成相关改革任务的评价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

  1.工作启动。我部印发开展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印发各级各类医院的评审标准,作为各级各类医院开展自评自建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推荐候选医院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2.制订方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辖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年6月底前报我部医管司备案。

  (二)自评自建阶段(20**年7月-12月)。

  1.自评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院对照本方案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6个月的自评自建工作。

  2.检查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创建工作重点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

  (三)推荐遴选阶段(20**年1月-10月)。

  1.初评推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组织初评,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有关要求向我部推荐国家级优质医院、区域优质医院和优质县医院的候选名单。

  2.综合评价。我部组织对候选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并将对候选医院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度、医疗服务统计信息等分别进行评价。

  3.统筹整合。我部将参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推荐意见,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整合得出候选医院在创建工作中的最终成绩并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三年重点任务的重要举措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要狠抓各项内容和要点的落实,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效率,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地、各医院要按照我部的总体要求,结合公立医院改革中心工作,确定本地、本医院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达到安全更有保障,成本更为合理,效率更加提高。同时,要把创建工作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和建立医院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注意收集反映医疗质量、医院效率和诊疗水平的数据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统计学方法进行科学分析、综合比较,客观全面地评价医院工作。通过创建工作,引导医院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改进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方便患者就医,增强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能力,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卫生行政部门不仅要抓好对综合医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还要加强对专科医院的检查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篇5:pp学院千人三进教学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某某学院20**年“千人三进”教学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深入开展“千人三进”师生教学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师生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通过师生进企(事)业、进社区、进乡村,有效利用师生培养的社会资源,不断提升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1.了解行业、企(事)业岗位工作过程的要求和标准及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事)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4.深化校企合作,为企(事)业、社区、乡村提供专业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改造等技术服务,与企(事)业、社区、乡村联合共同进行横向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等。

5.深入企(事)业、社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差距,为我校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和特色专业建设等提供良好的参考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参加人员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课(含实习指导课)和基础课的专兼职教师及相关人员。

(二)活动时间

各教学院部可根据教师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活动时间,报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三)活动形式

“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

1.到企(事)业单位、社区和乡村考察、调研。

2.到企(事)业、社区顶岗实践。

3.接受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

4.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

5.指导学生实习。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千人三进”教学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付晓东兼任,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各教学院部是开展“千人三进”实践活动的主体,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制定实践计划

各教学院部应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实际需求,针对当前我校实践性教学中切实需要加强和解决的相关问题,明确实践活动目标任务,坚持计划性、多样性、灵活性、实效性的原则,制定实践活动计划,合理安排师生参加实践活动。

2.确定实践人员

采取个人申请、逐级审批的办法确定参加实践活动的人员。教师本人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审批表》(见附件1),经教学院部初审推荐、教务处审核后,分管校长批准。对无企业工作经历或企业经历较少的教师要优先安排。

3.选择实践单位

原则上选择与教师从事专业教学相关的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的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现有的校企合作单位。

4.加强实践管理

(1)成立“千人三进”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教师实践活动的过程管理,成立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教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教师企业实践活动。

(2)制定“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教学院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的教师企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体现活动时间、地点、人员、活动形式、组织管理、监督考核等内容,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各教学院部要加强对教师的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教师要服从企业安排,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企业考勤(请假需得到企业和学校批准);严守企业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4)加强监督检查。每一个实践单位都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通过不定期实地检查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考核办法

(一)对教学院部的考核

学校领导根据分工分别带领各巡视组对各教学院部“千人三进”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巡视督查。教务处、督导室联合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巡视督查情况、活动组织情况、考核小组抽查情况、企业评价意见、实践活动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践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部)“四制”工作挂钩。(考核标准见附件2)

学校领导巡视分工如下:

**

2.对参加“千人三进”实践活动教师的考核

教师“千人三进”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须提交由实践单位填写评价意见并盖章的《**职业技术学院“千人三进”实践活动考核表》(见附件3)和20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教学院部和实践单位双方共同对参加教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参加活动人员的15%。(考核标准见附件4)

五、待遇及奖惩

1.教师参加“千人三进”实践活动情况及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纳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2.教师“千人三进”实践活动经考核优秀或合格者,每天发放生活补助1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此待遇。

3.凡假借实践锻炼名义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其他业务活动的,一律取消其实践活动资格及相关待遇,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4.对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实践岗位和弄虚作假者,按学校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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