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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人员业主问十问十答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7

“物业费都干什么了?”

  1.用于安全——小区内门岗把关、巡逻,车辆管理、台风暴雨灾害防控,违建排查、每晚安全守护值班,发生疫情、火情时我们都冲在最前线。

  2.用于绿化——小区树木、花草的养护,枯萎的需要更换,长乱的需要修剪,蚊虫蛇鼠消杀。

  3.用于设备——每栋电梯的正常运转情况挨个排查与维护;车道、人行道路面保养维护、供电供水设备管道的运行保养;技术工人上门排查。

  4.用于卫生——清扫社区垃圾落叶,垃圾每日的及时清运。

  5.用于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文明社区宣传、节日装点等等。

  以上都需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其实物业费更多的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

业主

“物业服务不到位,给我免一部分物业费,可以考虑交费。”

  1. “麻烦您帮我们指正下我们哪些工作不到位,我这边记录后,马上安排改进!”判断是否真不到位;若确实有问题,立即安排相关同事立即整改并即刻向业主反馈改善安排。

  2. “您现在在家吗,我们管家和相关同事现在就去现场确认下情况可以吗?”若业主属“无理挑剔型”,则可约同事及业主一起到现场核查,当面确认分析情况。

  3. 坚定立场,不轻易承诺降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业主

“目前手中没钱,或现在比较忙,过些天再来交费。”

  1.“您什么时间方便交,我这边备注一下”。根据对业主交费习惯的了解,进行真伪判断。一定要与业主约定好具体的交费时间。

  2.“业主您好,与您明天约好的过来交费。如果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在我们APP上交,或扫公司收款二维码、银行转账”。在业主未交费之前,不断与该业主保持信息联系,让业主没有退步或遗忘的空间。

  3.到约定交费时间,与该业主沟通;若业主再找理由,收费人员告知将安排上门收取或到业主公司收取, 或晚上/周末业主在家时,直接主动上门与业主见面。

业主

“现在物业费高,等业委会与物业续签合同、降低物业费标准时我再交。”

  “业主,您在入住时,与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果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对收费标准有重新约定,可以在《合同》生效后,执行新约。在此之前,原协议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要执行的。

  物业每天都在投入成本,比如: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老旧换新、园林养护等等,维护社区整体形象、安全、运转;物业如果没有费用,我们无法为社区、为您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与服务。”

业主

“地产开发商对小区和公共设施设计不合理,你们改了我再交。”

  “可能需要和您解释下,设计问题不是物业范围能解决的,超出了我们物业管理的权限。涉及建设单位设计不合理,我们作为物业服务愿意积极配合,协助业主向相关单位发函反映(有业委会的也可以让业委会来发函),但是我们无权制约其它单位。”

业主

“买房子后,我都不在小区住,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不能交物业费。”

  “虽然您不在小区住,但其实在很多方面也是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比如小区的安全治理、楼盘管理服务口碑、公共卫生绿化等服务。这些物业服务对您房屋的保值、增值都起到极大的正面影响。虽然您此时没有入住,但我们一直在看守家园,等您回来需要住的时候,发现小区里垃圾成堆,违章乱建,杂草丛生,哪哪都有问题的时候,那才真是物业的问题啦。”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是通过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物业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单个业主的服务。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空置房未入住/一楼不需要使用电梯)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

“我在小区丢过自行车(或车辆被刮),我不交物业费/少交物业费。”

  “业主您好,您在小区内丢失自行车,我们愿意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物业未收取自行车保管费,因此没有保管责任,法律角度讲是无赔偿义务的。”

  “业主您好,发生这种事情谁心里都不舒服。您稍等我们确认下您车辆的情况。您有签署《停放协议》/《租赁协议》,这上面对此类情况有约定(临时车入场视为临时租赁),您可报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我们愿意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以上情况,项目也可结合具体情况酌情考虑,进一步安抚业主)

业主

“我房屋维保期已过,有一些简单施工质量问题怎么办?”

  “业主您好,管理处本着客户满意经营的理念和以解决问题的原则,能为业主您简单维修的,我们都安排技工尽量修复处理好。另外也请您知晓和理解,这些工作不属物业服务范围内的,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要您自行承担。”

业主

“我家中工程质量问题很多,找施工单位赔付,但施工单位未答应。你们物业去向施工单位要赔付,用这笔钱顶替物业费或者等维修好后再开始交费。”

  “业主您好,请您理解,房屋施工单位维修与物业服务,没有直接关系,交房后整个社区的物业服务从环境、安全、维护、文化活动等方面已经开始全面启动运转了。

  “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们没有权力向施工单位索赔。您如果对施工单位索赔不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愿意积极配合。”

业主

“周围施工扰民/临街车辆扰民,太吵了我都没办法休息,还来收什么物业费?”

  “业主您好,对此类扰民,物业愿意积极配合,与居委会以及业委会一起联名向有关单位反映情况,您本人也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但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去约束小区周边其它单位或部门,同时也是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之外。您以此理由不交物业费,在法律和情理方面都是站不住的,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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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经常问的14个问题答业主问

1

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公共电梯内张贴广告收入,属于谁?

  答: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2

某人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是否有责任?

  答: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3

如果想更换物业公司,应当怎么做?

  答: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后,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生效。

  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4

原物业公司合同已到期,但还未签订新公司,原物业仍在服务,原物业合同有效吗?

  答:有效。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5

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效吗?

  答:有效,但如果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6

小区发生偷盗事件,物业是否需要担责?业主是否可以以此不交纳物业费?

  答: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采取保安定时巡检、在公共区域安装安防监控等方式维护小区的治安。

  小区发生偷盗事件后,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提供小区监控录像、安保巡检记录等,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偷盗事件。如果物业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相关义务,业主则不能以小区发生偷盗事件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7

某人住在一楼,从未乘坐电梯,也未使用地下车库,认为不应该缴纳该部分的清洁费,合理吗?

  答:不合理。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对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除日常小区保洁、保安、绿化、垃圾清运外,还有很多难以被业主直接所见的隐蔽工程,例如供暖设备、隐蔽管道的清理养护,电梯的定时定检等。

  业主在小区内居住生活,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8

物业以未交物业费为由停水电是可以的吗?

  答:不可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9

小区业主能自行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答:不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10

小区业主可以自行决定用自己的住房开面馆吗?

  答:不可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1

小区电梯出现故障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12

小区高空抛物/坠物砸到人,责任怎么划分?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13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公示些什么?

  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14

业主装修、出租、买卖房屋需要告诉物业公司吗?

  答:需要。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篇3:物业客服答业主问话术

作为物业客服人员,

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业主,

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对客服的沟通对话能力是一种考验。

今天和大家分享

物业客服回答业主的话术,

针对不同问题作出相应的回答,

让沟通更加畅顺,

让业主更满意。

民法典新规类

1、什么是物业合同?

  答: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2、物业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物业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答: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定终止条件是什么?

  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5、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是什么?

  答: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6、业主的义务有哪些?

  答: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告知、协助义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物业收费类

1、为什么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的物业费?

  答:由于本小区客户群特点,大部分业主事务繁忙,因此可能出现物业服务费交费不及时的现象;而我们也会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催缴费用上(因为物业费是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这势必就会影响到我们对您和其他方面的服务质量。如按年度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对客户服务中,在资金运转上无后顾之忧。

2、从什么时间开始计收我的物业费?

  答: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费。

3、以什么面积收取我的物业费?

  答: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费。

4、我入住时要缴纳购房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按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5、我入住时应该签订什么协议或文件?

  答:入住时您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楼宇查验表》、《业主信息登记表》等资料。

6、我们如何知道物业费都花在什么地方了?

  答:物业费主要用在小区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电梯、消防监控、供水供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及公共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的维护等方面;物业公司将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收缴与支出的账目,届时您可以详细了解物业费是如何花销的。

7、业主有权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8、装修需交哪些费用?

  答:

  A、装修押金: 元;

  B、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平方;

  C、IC卡工本费: 元/个。

9、为什么要交专项维修资金?它的使用、续筹的程序怎样的?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物业维修资金之相关规定,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维修资金。新建居住小区商品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

  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维修资金不足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管局代为管理。

10、自行车车停放收费吗?

  答:不收费。

11、车辆的停放费用都有什么?

  答:车位及其有偿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A、租用车位: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B、专有车位:物业服务费;

  C、公共车位:收占地费。

12、有线电视的缴费方式?

  答:业主如想开通有线电视,需持有效证件到任意一个有线电视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需缴纳有线电视入户初装费及收视费,收费标准最终以有线电视收费部门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13、如果业主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掐断住户的水、电供应?

  答: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力限制业主的水、电供应;但有权暂时停止为欠费用户提供服务。如果是代收代缴卡式收费,则要及时交费或充值,以免自动停水、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4、售楼时的承诺没有兑现,我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答:不可以。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物业管理费是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的,是物业公司用于保证和维护小区物业服务正常运行的根本。物业公司可以帮助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投诉程序向开发商/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争取尽早解决,但物业费仍需支付。

15、有的业主不交物业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因为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费来支持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物业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16、物业费里面包括了哪些费用?如果没有包含电梯费用,低层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吗?

  答:物业费包括: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高层住宅电梯费用是包含在物业服务费里面的;最低楼层住户也要交纳电梯费用;业主大会另有决议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小区的公共照明用电是否需要业主分摊?应该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里面。

18、收楼时还有许多配套设施,(例如:周边绿化、车库、行人通道等)没有交,是否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答:原则上是要全额缴交的。

19、装修时为什么要交装修保证金?是按哪些相关标准收取?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公司在具体操作时通过与业主签订协议,以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的方式来约定装修行为,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具体的收取标准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

20、装修时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也可以说是协商收费。

21、业主办理了入伙手续但没有入住,也要缴纳物业费?

  答:是的,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来讲,该单元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到了单个的业主手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为该单位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您是要交物业费的。

22、已经购买了车库或车位,为什么还要缴纳停车费?

  答:严格来讲是交纳场地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要对车库或车位进行清洁和维护。

23、物业费如何收缴? 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答:于业主入伙时预收一年的物业费,符合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而此收费已经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24、小区内的水景、园林维护如何进行?其保养运行是否额外收费?

  答:水景园林将由外包的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与保养。能够保证如喷泉之类的配套正常运行,运行时间由管理处具体拟定。其保养运行不额外收费,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如遇大修则需动用维修资金。

25、物业费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测算标准是什么?

  答:是依据国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地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所约定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而定出管理费收费标准,其测算标准除依据以上内容,亦参考当地物价水平及物业管理费收费水平,并根据与楼盘档次相匹配之服务需求和服务深度而作出测算并经过政府部门最终批核确定。

26、为什么物业费会这么高,是不是日后会随时变动?

  答:小区现时费收费标准是由政府备案的,不会随便调整。

27、为什么我买了房,在小区内停车还要交停车费?

  答:小区内的停车位为业户提供车辆停放之便利,但由于车位产权归属因素,其他人士若以租用形式使用,因此需要交纳停车费及车位管理费,即类似租房需要交房租及管理费。

28、这里的水、电、煤气费定价是多少?

  答:物业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水、电、煤气费定价标准执行。

29、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30、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业费?

  答: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几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须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

31、我不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公司清走可以吗?

  答:可以,但业主需要签署承诺书及交纳保证金,装修完工后无违规如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搬运过程无撒漏等情况则予以退还。

物业服务类

32、物业服务包括哪些内容?有无专门的物管手册给客户?

  答:物业公司在收取了物业费以后,需要按照有关政府法规与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档案资料的管理;

  4、环境卫生的管理;

  5、秩序的维护;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7、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

  8、小区绿化、景观的管理;

  9、各类工程报修并记录;

  10、专人值班、专人接听电话的服务;

  11、对外事务管理。

  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与《业业手册》和《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等文件资料。

33、物业客户服务部是干什么的?

  答:负责客服工作的策划;负责入伙手续、装修手续的办理及资料整理并归档;顾客来电、来访、报修、请修、投诉的受理和跟踪处理;小区综合巡查;物品出入控制;进行客户走访和回访;便民服务的组织与开展;顾客意思的征询与反馈;顾客的档案理;客服部的各种文档输入工作;客服人员行为的规范与管理;物业服务费的催缴工作。

34、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答: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35、草坪或其他植物会定期整修吗?

  答:会按季节与植物长势情况定期整修或补栽。

36、房屋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答:可以找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受理后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与开发商联系履行有关房屋保修义务。

37、高层住户水压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直接向所管辖区内自来水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所在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人员代为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及报修。

38、物业公司是否提供周到的家政服务?

  答:根据物业公司自身条件而定,详情可在入户时咨询物业公司人员,或留意小区内有偿服务公示栏。

39、业主问:“我不用请装修公司,自己找散工来做如何?”

  答:因为房屋是业主花费大量收入买来的最有价值的商品,也是业主财富的积累,为了确保阁下的房屋装修工程质量,建议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以免找散工装修完毕,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得到保修,同时浪费钱财。

40、业主问:“我装修时,搬运装修材料,是否可以使用电梯?”

  答:可以使用电梯,但为了保护好全体业户的利益,对于大件物品(超高、超宽)须从楼梯搬运,搬运河砂、水泥时必须做好电梯内地面的防护,不得散装或使用手推车进出电梯,所搬运的装修材料需做到包装完整并保证电梯内的卫生,遵守正确的电梯使用规范。

41、业主入住后垃圾怎样处理?

  答:对于生活垃圾,业主可以封好袋后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装修垃圾不得投放到垃圾桶内,需业主用袋装好后并做好封闭,统一放在小区内指定的装修垃圾点内。

42、业主逾期收楼要承担哪方面的责任?

  答:在商品房符合买卖合同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如因业主个人原因而不能按期收房的,则业主需承担以下责任:

  1、房屋不因业主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而视为未交付,其将在一定期限届满后视为已向业主交付,房屋的风险也将转由业主承担。

  2、因房屋所发生的物业费及物业费之外所发生的需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加压费、电梯费等)等相关费用并不因业主不收楼而免除。

43、小区以后是否会实行人车分流?

  答:小区不会实行人车分流,因为面积较小。

44、车辆停放时,车主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假如车辆丢失,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车主享有车辆停放及对物业人员服务态度的投诉权利等。至于车辆丢失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原因。物业管理圈。如果物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物业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45、物业公司能否在房屋楼顶或者电梯轿箱内架设广告牌?

  答:可以做一些公益性的宣传,同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营性的广告所得,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剩余的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6、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内吗?如果不是,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答:公用设施的小修和日常保养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中。

47、别的小区物业费只有0.5元/平方米/月,我们小区为什么收费那么高?

  答:1、从规模,品质,园林景观,我们小区智能化和舒适度来讲都优于其他小区。

  2、管理服务费是通过科学测算后,根据日常开支情况进行定位的,符合物业管理收费的“以支定收”原则。

48、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配套有哪些?使用流程是怎样的?

  答:物业管理公司除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规定之物业管理服务外,亦会因应客户之需求,适时提供其他便利业户之有偿服务,届时请留意管理处公告之有关服务内容及服务收费标准信息。

49、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有哪些责任与义务?

  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居住小区,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临时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50、请告诉我你们的工作时间好吗?

  答:每天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随时提供服务。

  客服电话:*******。

51、宠物饲养的若干问题?

  答:本物业不得饲养凶猛、高大及不利于卫生的动物(如猎狗、家禽、蛇、猛兽、猛禽等;)如业主饲养犬,需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执行登记和年检,并需每年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对有需要的业主可提供周边地区的宠物医院资料。业主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52、我们如何投诉?怎样报修?

  答:您如果要投诉个别管理、服务人员时,请记录其姓名、证件编号,可以直接到物业客户服务部投诉,也可用电话、书信函件的形式进行投诉。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阁下反馈处理意见。

  物业公司收到您的报修后,维修人员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维修现场。业主室内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格收取适当费用,维修之前,请您在维修工作单中维修报价一栏中签字确认,维修结束后,请在维修工作单上签署维修意见。倘若业户对维修服务结果存有异议或意见,请在维修工作单上予以说明或向物业客服部进行投诉。

53、我们的信件等邮件怎么接收?

  答:我们的普通信件将由邮政人员分发到信箱。

54、为什么填写《业主联系信息登记表》,如何保密?

  答:主要是想通过此种方式了解业主的基本情况,以便于我们更好的为业主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如当业主不在,而家中出紧急状况时,物业公司可通过您所提供的紧急情况下的联络号码与您及时联络,使您及时得以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

  对于业主签署的任何协议和个人资料我处均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资料的查阅必须由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55、我家里跑水了,物业应负什么责任?

  答: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为宗旨。公司所应履行的、承担的责任、享有的权利均由《物业服务合同》赋予并作明确规定。假如跑水是因物业公司违反法律及相关契约的规定而造成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事故责任。我们要求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做防水实验,目的是以免将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6、物业是否对噪音施工有限制?

  答:有。按照业主、施工方、物业公司三方签署的装修管理协议执行。

57、如业主在验房时,对房屋内各项指标存在异议,业主可否不收房?

  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本单元已具备各项交接条件,业主已可以接收所购单元,如存在不足,双方应签署收楼的书面备忘录并约定修复时间,由开发商整改小组负责解决,且房屋竣工后有质量保证期,相关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所以并不影响房屋的交付。

58、电梯运行噪音问题?

  答:电梯噪音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范围之内,不会超标。

59、底层的屋顶清洁如何管理?

  答:物业公司首先会制定定期清洁的工作计划,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清洁。同时也将通过宣传提醒业主不要随意从窗户向室外屋顶扔杂物。

60、物业工程维修承诺多长时间到位?

  答:接到报修后**分钟内到位。

61、物业公司何时正式工作?

  答:物业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即展开物业前期介入工作;在交房后面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62、交房后装修公司进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设计图纸等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上需加盖公司公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装修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等)。

63、自来水水质如何保证?

  答:本小区自来水是由市政自来水公司管道直接供应到各业主单元的,水质经过自来水公司严格的检验。

64、出租车可否直接进入小区大门内?。

  答:可以(或不可以)。

工程类

65、物业工程部的工作是什么?

  答:物业工程部的工作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小修;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保证小区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制订中修、大修计划;并向业主提供室内有偿维修服务。在二次装修期间进行装修管理服务,平时工程的维修报修工作等。

66、什么是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答:除业主自用部位以外的区域,如:住宅的共用墙体、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线等)、主体结构、承重部位、楼梯间、电梯大厅、电梯、各设备房、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小区道路、场地、绿化、路灯、健身场所等。

67、业主或物业公司能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答:业主不可以擅自利用。但是物业公司根据服务合同约定,从业主利益出发可以视情况利用。

68、小修、中修、大修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

  1、大修工程是指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或设备,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

  2、中修工程是指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结构或设备,但保证原房或设备的结构和规模的工程;

  3、小修工程是指及时修复房屋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失,以保证房屋或设备原有等级的日常养护工程。

69、小修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的区别?

  答:小修费用是公共区域的常规维修和业主单元内简单维修(材料需自备)。公共设施维修是指各类供、配电、给排水、燃气设备等的维修费用,用途是不同的。

70、户内结构是否可以改动?

  答:户内隔离墙(12CM以下的)原则上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左右邻居房屋质量的情况下可以拆改。

71、对讲机、配电箱、宽频、电话接口、电视插口?

  答: 不可私自移动,如需改动需到小区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由原安装单位进行改动,否则不再列入保修范围之内。煤气管道改动则需到煤气公司申请,批准后由煤气公司安排专人施工。

72、厨房的煤气管道是否可以更改,是否可以藏在橱柜里面?

  答:煤气管道原则上不可以更改,如需更改,先要报煤气公司审批并由煤气公司施工。倘若煤气公司确定满足通风的情况下,可以将管道藏在橱柜内。

73、房屋发现裂缝、漏水等问题是否保修?保修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房屋主体和相关部位及配套设施都有保修,只是保修的期限不同,具体见收楼时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74、电梯多长时间检修一次?检修需要多长时间?是否会影响住户?

  答:电梯每月检修。检修时间由电梯运行状况与养护情况综合决定。检修时间将避开人流高峰期(一般是在夜晚),不会影响住户使用电梯。

75、物业公司是否替业主验过房?

  答:物业公司已对各房屋进行了分阶段检查,并向开发商提出整改意见,由开发商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另外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成品保护。这些工作是为帮您把好最后一道关。由于多工种交叉施工及小区的竣工进度安排,户内可能存在个别问题,请您在收房时认真仔细检查,我们会帮您及时通知有关施工整改单位进行整改。

76、房屋隔音效果如何,会不会受到噪音的影响?

  答:小区房屋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设计的,楼板和墙壁厚度可以保证的隔音效果,保证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

77、厨房处是否做防水?

  答:厨房防水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地漏厨房的做了防水,没有地漏的厨房,未做防水。如业主认为该处须加防水处理,我们建议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由装修人员对该处进行防水处理。我们也可协助您找专业防水单位进行防水施工,但产生的费用必须由您来支付。

78、业主要求提供房间布线图纸?

  答:可以找物业服务中心。

79、可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答:由于物业原有设计不包括业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之需求,业户不可以占用公共区域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80、 哪些公共面积可分摊?

  答:公共面积分摊多少,是购房人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目前调整这方面法律关系的主要法规就是199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根据法规内容,我们整理出一些常见的分摊面积以供用户参考。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为: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其他购房人受益的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建筑小区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对于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在建设小区全部竣工后,与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商品房如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

81、谁是解决住宅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

  答:本市住宅质量整治的基本原则是:“谁开发、谁负责”;市、区共同配合,以区为主的“具体解决属地化”原则。重点解决影响住宅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这就明确规定,承担住宅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解决住宅质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住宅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推卸,应积极、主动地设法解决住宅的质量问题。

82、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必须达到的要求

  1) 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使用地下水的,须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3) 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力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4) 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联。

  5) 住宅周边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有效的隔离设施。

  经审核合格的新建住宅,由审核机关按幢颁发《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83、 公共部位可以随意占用吗?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和设施,不得在共用部位乱堆乱放。如有违反,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同时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发现有人占用公共区域时,物业公司会及时劝阻,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

装修类

84、装修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大致流程为: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然后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房屋装修设计图、装修方案等资料给物管,由物管工程部进行技术会审,经批准后方可入场进行装修。

  提出申请→提交施工图纸及方案物业审批(3个工作日)→交装修押金→办理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完工报验→退装修施工证及证件押金。

85、装修房屋为什么要向物业公司申请、为什么要收装修保证金?

  答: 《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建筑物包括共有部位和自用部位两个方面。对于共有部位,单个业主没有权力去改变。装修涉及到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问题。物业公司必须从装修开始时就进行管理,否则等装修完后,装修带来的损害已经形成,不但难以改正,也给业主安全带来威胁。

  实际生活中,有不少装修工人野蛮施工,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不顾及对环境卫生的爱护,造成他人生命、健康、财产的损失,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对于装修中的这些违规行为,用装修保证金来制约。

86、装修时,业主能否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对外观部分(阳台、窗户等)进行统一规划?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房屋结构。为了整个小区的外观形象和城市管理的需要,物管有权对外观部分进行统一规划。

87、收楼后是否统一时间准许业主装修?

  答:统一安排装修,原则上的安排为:白天8:00—18:00,晚上和节假日不允许噪音施工,具体在《装修手册》里会有详细的说明。

88、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业主装修时需要交纳二次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用,装修工人办理出入证之办证押金及工本费,相关的费用可由装修公司代交。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提出装修申请、签署相关协议文本、交纳相关费用和得到管理处审批许可后方可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完工后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具体的办理流程请留意管理处之公告。

89、装修时不是承重墙可以敲掉吗?框架结构内的墙可以拆吗?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章之相关规定,装修内容须经管理处根据具体情况审批确定,未经审批不可私自违规施工。

90、业主询问关于装修的问题

  答:“《装修手册》里有办理装修程序的详细介绍,您可以查阅一下,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打管理处电话咨询。

91、卫生间是否要做防水闭水?

  答:业主装修时一定要装修公司做防水、闭水试验,闭水试验的时间为48小时。以免业主入住使用后卫生间渗漏,造成楼下业主投诉,给自己房屋装修带来维修损失。

92、如果业主装修时铺设木地板,是否会影响屋门的开关?

  答:木地板的高度一般为4公分,但实际装修中可降为2-3公分。这样将不会影响到屋门的开关。

93、我想把室内的对讲(暖气、电话接口、燃气报警器、紧急求助报警器)移一移,可不可以?

  答:建议业主不要改动。另外,由于这项改动设计到小区的整体系统,需要由物业协调原施工单位(暖气和燃气系统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改动,可视对讲等智能系统应提醒住户改动后有可能影响使用效果)。

94、我是否可以对所属单元内进行拆改?

  答:根据建设部110号文件,我们已在《装修管理手册》中详列了一些关于拆改的规定,主要是居室内承重结构、采暖系统、智能化安防系统不能改动,非承重结构可酌情进行改动。物业工程部备有各种户型的图纸,可供您查阅确认室内承重及非承重结构墙,具体方案请您需报装修部审批。

95、我的装修垃圾如何清运?

  答:物业负责将装修垃圾委托专业单位从小区内清走,但您需要每天在集中装修期规定的时间内将装修垃圾袋封口后,堆放在我们指定的装修垃圾场地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关于集中和非集中装修期垃圾清运时间参照《装修手册》规定的时间。

96、我可以拆改供暖、煤气么?当施工的人员将装修垃圾扔进下水道造成堵塞,我该负责吗?

  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煤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另,因家居装修造成相邻房屋及公用部位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以及其他损失,应由装修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97、装修都需要什么图?

  答:需要装修商提供施工原平面图、立面图、照明配电系统图、平面图,若上下水改动,还需要给水系统平面图。

98、我想把室外部分设施拆了,行不行(涉及外立面拆改的)?

  答:2003年5月1日,建设部颁发的110号文中规定,房屋外立面一律不得拆改。

99、业主聘请的装修公司不具备资质可否办理装修手续?(包括自装)

  答:装修商必须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装饰等级证明,这也在一定程序保证业主的利益,为装修后业主入住生活把好第一道关,如业主执意要聘请该装修商,考虑可以找具备资质的装修公司挂靠,这样对于业主、装修商、物业都是最理想的结果(最低限度要求业主写承诺书)。

100、业主铺地板、瓷砖可以不办理手续直接进场吗?

  答:不可以。因上述事项均在是装修范畴之内,故上述事项均须先报方案,工程部审批后,到安保部办理进场施工人员证件后,方可开始进行。工程完成后,应将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离小区。(涉及消防安全问题要配备灭火器)特别提醒:装修地板、铺地砖时可能因您的不注意,而对管道施工破坏造成跑水,浸水事故。

101、装修人员可以在我家住吗?

  答:为了业主和小区的安全装修人员不可以留宿在现场。

102、卫生间为什么在装修后还要做防水?

  答:首先,承建商在交房前已经做过防水,且经过闭水试验,防水效果良好。但在装修期间,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工艺一般采用瓷砖,会剔凿地面,影响防水层,故建议业主在装修后要求装修商重做防水。

103、阳台、窗户是否可以安装防盗网?

  答:不可以。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改变住宅外立面之装修行为须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阳台、窗户等安装防盗网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4、业主可以对排烟道进行改造处理吗?

  答:不可以改造。

安全保卫类

105、业户家中被窃或在社区内受到歹徒侵犯,物业公司已收取保安费,物业公司要如何处理?

  答:物业公司物业费包含了保安费,就会严格遵照文件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

  当发生案件时业户应保护案发现场并尽快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将会协助保护现场及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物业公司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如果保安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巡视及盘查工作,物业公司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各项记录及监控显示保安工作按要求进行了,物业公司就已尽到了责任。

  出于对业主安全负责,尽可能提高保卫服务工作标准的考虑,欢迎业户来人、来电或来函与我们共同讨论保卫工作方案,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资源的能量,提供优质的保卫服务。

  建议业户仍要正常买保险,以便发生问题时尽可能减少损失。

106、装修期间如何控制人员出入?

  答:装修工人凭证件出入,装修工人和装修车辆从专门通道出入。

107、 小区有何措施保护住户安全?

  答:首先,在硬件方面设立防范措施,包括围墙设红外线防越系统,小区楼层门安装门禁及对讲系统;小区主出入口通道、停车场、室外部分区域等均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连接物业保安监控中心。

  其次,在非技术防范层面,设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在重点部位重点监控;物业公司会有完善的应急措施,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人防、技术防范有效结合。

108、阳台如何防盗?业主是否可以自行安装防护栏?

  答:不可以。小区内禁止安装防盗网,第一影响房屋外观、第二封闭消防通道。按《物业管理条例》和《消防法》均不允许。而我们小区安全防范措施是非常完善的:

  1)对讲系统:小区大门,各单元门及住户门设置(户内)访客对讲机,确保安全私密的居住品质。

  2)监控系统:小区大门,各单元门,各电梯轿箱,各地下车库及主要道路上设置摄像机全天候值勤监控,为业主生活筑起严密的安全防线。

  除以上安防系统外,我小区安管员24小时巡逻执勤,以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109、怎样防止小商小贩进入?

  答:大门门岗保安会对进入小区的所有非业主进行询问。通过后方可进入小区。

110、 出现紧急情况,物业可以破门而入吗?

  答:出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时,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保护的利益大于其造成的伤害,具有正义合理性。因此《民法典》对此行为予以认可。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者在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为救助人命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2、为避免业主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的必要财产损失;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11、 门禁系统的安全性能如何?

  答:已安装的门禁系统是成熟产品,有着很好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当您遇到门禁系统发生故障时可联系物业客服部解决。(详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112、怎样保证住户的安全?有什么安防设施?物业提供怎样的安防服务标准?

  答:每个住户单元的防盗、防灾报警装置通过网络系统与管理中心的监控计算机连接起来,实现不问断监控。

  一般来说,安防报警包括:门禁系统、火灾报警、煤气泄漏报警、紧急求助、闭路电视监控、对讲防盗门系统等。

  物业提供24小时巡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正常情况下,如接到紧急求助,保安人员会在5分钟内电话或通过可视对讲机和业户确认,15分钟内赶到现场,时间可能会尽量提前。

113、业主若不签《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将如何处理?

  答:应耐心向业主解释,本公约明确了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在三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效力。是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中必须签定的,这也是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

入伙类

114、收楼时业主需要带的证件以及费用?

  答:收楼时业主需要带的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如是委托他人需要委托书、照片及交费发票。

  费用:预交一年物业费、水电周转金、有线、网络、燃气等的初装或开通费等。具体情况会在开发商寄出的《收楼通知书》里详细说明。

115、业主未带身份证原件

  答:1、询问其是否携带其它证件,护照、回乡证、驾驶执照、暂住证均可作为有效身份证件。2、如均未带应向其解释无法办理入伙手续,指引其向收楼现场咨询人员咨询。

116、入伙业主未带《入伙通知书》(或称未收到《入伙通知书》)

  答:请业主出示《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的原件(按揭贷款的应核对《个人住房担保〈抵押、保证〉借款合同》原件),并核对入伙业主名单。名单上有房号,但未带合同原件的,请业主出具身份证明确认无误的可继续办理手续。

  具备入伙资格业主的但名单上没有的,向业主简要说明,并通知现场协调人员陪同业主到销售部查询。销售确认的应现场开具《入伙通知书》,可继续办理入伙手续。

117、 业主委托他人代办入伙手续

  答:应出具:业主授权委托书(须公证)、业主身份证件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种类同1),同时核对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原件上的签名。

118、业主委托他人代办入伙手续,而无授权委托书

  答:无业主授权委托书,不能代办入伙手续,向代办人委婉解释说明。

119、授权委托书未进行公证

  答:向代办人声明应进行公证,核对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原件上的签名笔迹无误后可继续办理。

120、业主为未成年人的

  答: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并需要出具《户口簿》证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种类同3)。

121、如业主询问“为什么要签订《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答: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避免个别业主的行为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22、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何区别?”

  答:《临时管理规约》规范全体业主公共行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123、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何为依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答:“《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都是依照国家建设部示范文本制定的。”

  “临时管理规约有效期:15%以上的业主签字生效,至业主大会成立后修订新的临时管理规约。”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新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

124、如业主提出“是否可不签《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答:要求业主签订,并根据第1项说明作用及对业主有益之处。说明“物业管理条例及销售合同有约定”,并声明公约和协议生效的条件。

125、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签约?”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签约手续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签约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签约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6、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交费?”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收费手续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交费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交费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7、业主办理收楼手续时未带现金

  答:“由于我们现场办理收楼无法办理银联刷卡,所以只能缴现金,请您谅解。”

  “您可以先到附近银行取款,回来后直接到我这里办理交费手续。”

  将该业主的《入伙工作》单独存放在一边,并告知接待人员处理。

  如业主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8、如业主询问“是否可不办理银行托收物业费手续?”

  答:“如果考虑您今后交费的便利性,建议最好办理银行托收。”业主坚持不办理的,可以同意不办理。

129、如业主询问“收取的物业费标准是否已办理物价局备案报批手续?”

  答:“我们已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相关报备手续。”

130、 业主询问整改问题何时可以完成?

  答:“为最快完成整改,我们专人跟进整改问题,最迟在第二天上午把问题交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收楼先后顺序进行整改。但集中入伙期内可能会在同一时间汇集较多问题,所以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将一个星期内答复。”

131、业主询问“业主资料如何管理,是否会泄露?”

  答:“物业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纪律,业主资料由专人保管,如查明是物管人员泄露业主资料,将进行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篇4:交房入伙办理时物业人答业主问

一协议

1、为什么一定要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签可以领钥匙吗?

  答:① 因为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里有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的内容、质量的详细说明。

  ②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说明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一种合同行为,它与领钥匙和不领钥匙没有必然的联系。

2、小区验收备案没有?

  答:主体验收已通过,门前公示。

3、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

  答:房屋都是经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不会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如果房屋内出现了一些小问题,我们也会协助您进行维修整改,直到您满意为止。

4、哪些房屋的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

  答:《房屋质量保证书》上已列明了质量保修范围。经鉴定为设计、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像是卫生间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等属于保修范围。

5、交房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处理完?会不会推脱责任?

  答:①对于验房发现的问题,物业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施工单位,一般问题处理时限为2天,突出问题在一周内处理。

  ②属于验收中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积极协调处理,不会久拖或推卸责任。

6、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否什么时候修好什么时候开始收物业费?

  答:不是。物业费是从业主交房起开始收取。所谓入伙,是指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书》就视为入伙。只要不影响使用,我们会尽快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7、我现在不拿钥匙,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答:不可以。在您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和以公告形式通知之日起就要交纳物业费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不过如果您不着急装修的话,我们可以替您保管钥匙,同时您需要填写《钥匙托管承诺书》。

8、为什么要留业主的钥匙?留到什么时候?

  答:交房验收中尚未整改完的问题,施工方还要进户施工。业主日常也很繁忙,不便于一次一次到现场。(而且业主来了也不一定就在业主来的那一天就能把工程完成,有时可能需要几天)

9、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业服务费?

  答: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服务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几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

  物业服务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物业维护保养、维持物业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需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

  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服务费,必然导致物业服务费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最终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

10、物业费交纳后,服务标准达不到怎么办?

  答:请您放心,肯定不会出现您说的情况,如果工作中出现您不满意的地方,也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会虚心接受并会有所改善的。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的。

二服务

安全方面

1、小区智能化配置有哪些?

  答:①周边防范报警及出入口管理系统;

  ②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

  ③单元对讲子系统;

  ④停车辆管理子系统

  ⑤保安电子巡更子系统;

  ⑥背景音乐系统。

2、单元门怎么开启?密码能告诉业主吗?

  答:① 单元门是凭卡或输入密码开启的;

  ② 密码可以告诉业主。

3、业主想查看小区的录像可以吗?

  答: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我们会定期组织业主参与物业服务的活动,包括参观等。如果个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看录像的,需要通过取证机关的同意方可。

保洁方面

1、小区的垃圾怎么处理?

  答:①生活垃圾袋装由业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清洁人员每天收集,保持日产日清。

  ②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由业主或者装修工人统一袋装,按照规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清运。

2、提不提供室内保洁?

  答:提供,但属于有偿服务,具体费用标准请您向客户服务中心咨询或索取。

维修方面

1、办理入住,房屋存在的问题,你们什么时候能修好?

  答:我们会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到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整改,并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上的承诺时间为您解决。

2、修好后,是否书面通知?

  答:修好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您。

3、房屋使用后出现问题怎么解决?

  答:①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问题,物业公司会及时与开发商联系,为业主进行免费整改;

  ②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外出现的问题,物业公司会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具体费用标准请您向客户服务中心咨询或索取。

4、要是停电了,没有电梯使用该怎么办?

  答:本小区原设计是双路电源,一路出现故障或检修,另一路在短时间内就会供电。如同时没电(情况较少),我们会提前发布通知,以减少给您带来的不便。

绿化

1、小区的景观绿化不错,能不能长期保持?

  答:①开发商在景观建设方面投入很大,更需要精心养护。物业公司有专业人员精心养护,根据季节和品种制定养护计划并落实,保持植物常青常绿。

  ②更需要广大业主爱护,共同抵制侵占、破坏的行为。

费用

1、物业费都包含有哪些费用?

  答: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出处→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包含公摊吗?

  答:住宅物业服务费:xx元/月.㎡,商铺物业服务费:xx元/月.㎡,地下车位服务费xx元/月。

3、公摊包含哪些内容?

  答:包括:二次水泵加压、公共照明、智能化、消防及绿化用电、水。(根据以往经验和常规测算,进入正常期公摊费用在 元左右)

4、物业服务费如何收缴? 其收费方式是什么?

  答:在业主交房时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而此收费已经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往后我们按年或者季度收取一次,现金、微信/支付宝、刷卡等均可缴纳。

5、房屋(空置房)如何收费?

  答:符合交房条件而业主或使用人不收房的,物业费全额收取。

6、房屋出现问题物业费还收吗?为什么?

  答:① 还是要收取的;

  ② 这里要区分两个关系: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交纳的物业日常管理服务费用;而房屋出现的问题是属于开发商的。当然,在确认是遗留问题或保修期内的问题,物业公司会积极与开发商联系进行整改,属于业主自身或装修造成的物业可以协助帮助解决,但对于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业主承担。

7、物业费用是不是固定的?以后会不会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的标准是什么?调整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内是不会改变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费用的相关事项。

8、物业费用从什么时间收取?

  答:从开发商向业主通知的交房日期算起。

9、装修期间是不是不交物业费用?

  答:是需要交的。

配套

1、小区水、电收费标准如何?怎么交费?

  答:业主可以直接按表号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费用,或办理银行代扣业务。

2、水电表的位置在哪里?

  答:水电表出户(水表、电表都在室外管道井内)。

3、小区有线电视如何收费?

  答:广电公司收取;宽带按开通流量标准收费,具体标准可电话咨询。

4、小区的水源来源及如何保证水质卫生?

  答:① 水源是市政供自来水;

  ② 供水是通过市政管网直接进入,xx层(含xx层以上)再由变频水泵增压到各户;整个水源在循环过程都是封闭的,不存在二次污染。

5、住户室内用电最大功率是多少?

  答:住户室内用电功率最大5KW。

6、水、电、等费用物业公司是否代收?

  答:不代收。

停车

1、小区停车怎么办理?停放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① 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车辆有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②购买的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费为xx元/月•台;租用车位租金xx元/月•台;(地上停车场,租用车位租金xx元/月•台)

2、停车场是如何管理的?

  答:① 统一规划管理,配有巡逻岗,通道及出入口设有监控设备。

  ② 车辆进出实行智能车辆识别系统。

三装修

1、为什么一定要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不签可以吗?

  答: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有规定。为了保障小区整体的美观及防止房屋主体被破坏,影响到业主及业主的四邻,给业主的生活造成不便,所以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是对业主的保障。

2、装修时,为什么一定要装修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业主交可以吗?

  答:① 缴纳装修保证金:是为了对装修质量及装修过程中的施工行为限制,避免房屋主体因装修造成破坏,给业主、他人及整个小区的生活环境带来不便,此项费用在装修施工完结后予以退还。

  ② 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由于量大又容易产生污染,由物业公司集中清理过程中必然产生相关费用,所以应缴纳此项费用。清运费标准由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确定。

  ③业主可以缴纳该费用。

3、申请装修时都带哪些材料?

  答:①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明细表、装修合同、房屋装修施工图及空调安装方式方案;

  ③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2份。

4、装修时是否可以拆改?

  答: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禁止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5、物业费里不是含有垃圾清理费吗?怎么还要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

  答:物业费里含的垃圾是生活垃圾清理不包括装修垃圾。装修垃圾相对于生活垃圾产生的时间短而且量大,装修垃圾的处理要比生活垃圾处理难度增大很多。

6、是否可以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能装的原因是什么?

  答:不允许。

  ①首先,楼顶产权属于整栋楼业主的,单个业主是无权占有。

  ②屋面是做过防水、保温处理的,如果安放太阳能会破坏了防水层和保温,势必影响顶层居住的业主。还有如承重、排水等设计上没有考虑,所以不能安装。

7、防盗网能装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

  ①消防管理的需要;

  ②影响小区外立面的整齐、美观和外墙清洗;

  ③安装过程中固定螺栓会破坏保温层,防盗网容易生锈、腐蚀,时间久了不安全。

8、楼顶屋面是否可以做花园?前期销售说是属于赠送的面积?

  答:①严格上属于违规行为,楼顶产权属于整栋楼业主的,单个业主是无权占有。

  ② 屋面做花园种植一些花草,需要垫土、浇水,会影响承重及排水功能,建议可以放置一些盆栽花草,以免影响使用功能。

9、为什么装修期间房间必须要配备灭火器?

  答:因为在装修过程中可能需要有动火或用电作业,另外也可能因人为发生意外,所以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能够在出现火情时采取扑救措施,控制初起火源。

10、装修完了发现房屋漏水或其它问题物业负责吗?怎么处理?

  答:这分三种情况:

  ①在保修期内,是开发商的原因,我们会及时与开发商或承建方联系整改;

  ②因为业主自家装修导致房屋漏水,那么应由装饰装修施工方负责;

  ③过了保修期,物业公司维修人员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11、我的入户门为什么是内开的?我可以改为外开的吗?

  答:不可以,根据《消防法》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你的户型入户门如果外开将影响消防管理安全和其他业主大型家具的搬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你的户型入户门设计为内开。

12、我的房屋的阴阳角不直,怎么办?

  答:阴阳角不直,是属于抹灰不均匀,在装修时通过粉刷,完全可以修复,不会影响美观。

13、想先去验房再办手续?

  答: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你是担心房屋有质量问题,但是房屋已经具备竣工证明,而且我们物业公司已经对所有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已经不存在影响你使用的问题。

  即使存在小问题,我们也会协助你督促开发商尽快进行维修。而且这个流程是通用的,我们的安排是按照流程走的,如果随意打乱,会严重影响业主的收房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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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梯维保知识问答

  1.问:电梯怎样验收?

  答:电梯由施工单位安装好后,要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由施工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验收资料。

  2.问:电梯资料有什么?

  答:电梯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测试、运行记录,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还有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等。

  3.问:电梯设备怎么管理?

  答:电梯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划归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同时可投入使用。物业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应建立电梯的档案并妥善保存。未经过验收合格的电梯,物业公司绝对不能接管。

  4.问:为什么电梯的使用安全非常重要?

  答: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

  5.问: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有什么?

  答:安全教育、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并乘坐有年检合格的电梯。

  6.问:为什么配电柜前后要铺设绝缘垫?

  答:主要因为保护操作者的安全,有带电工作,保持等电位,就不会有电的灼伤。

  7.问:为什么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

  答: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维修人员要经有关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物业管理公司设备部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司梯人员的安全操作守则,并监督执行。守则内容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8.问:电梯安全必须执行操作规程是什么?

  答:(1)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2)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3)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厢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4)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5)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6)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切断电源,关好厅门。

  9.问:为什么电梯困人应紧急救援?

  答:主要是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援救理工作的目的。凡遇故障,司梯人员应首先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10min仍未到达,设备部经过培训的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10.问:为什么规定电梯困人援救的程序?

  答:是保障操作者和乘客的安全,规范电梯困人援救工作,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援救理工作的目的。

  11.问:救援步骤是什么?

  答: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通过电梯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属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准确判断轿厢位置,做好援救准备,维修人员到达后根据楼层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厅门判断轿厢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12.问:为什么规定救援顺序和方法?

  答:(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操作

  ①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②用专门外门锁钥匙开启外门。

  ③在轿厢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④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⑤重新关好厅门。

  (2)轿厢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操作

  ①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

  ②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③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0.5m)为止。

  ④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1)中所列方法救援。

  遇到其他复杂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此项工作的目的是积累救援经验。

  13.问:电梯特点是什么?

  答:电梯也叫升降机。是垂直方向的交通运输设备,是高层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交通运输设备。它靠电力,拖动一个可以载人或物的轿厢,在建筑的井道内导轨上做垂直升降运动。

  14.问:电梯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答:电梯一般由五部分组成:(1)井道和机房;(2)传动部分(3)升降部分;(4)安全装置;(5)控制部分。

  15.问:电梯井道和机房部分起什么作用?

  答:这是电梯正常运行要求的房屋建筑部分,规定行驶的路线等。

  16.问:电梯传动部分由什么组成?

  答:传动部分即曳引机,主要由电机和钢丝绳组成。

  17.问:电梯升降设备部分包括什么?

  答:升降设备一般包括轿厢、对重、平衡链、导轨、门厅。

  18.问:电梯安全装置怎样形成?

  答:安全装置一般包括降速装置和电气安全设备。抱闸、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

  19.问:电梯控制部分包括什么?

  答:控制部分通常是指电气控制设备和必要的线路,包括控制柜、励磁柜和选层器等。

  20.问:曳引机有什么作用?

  答:俗称减速器。它安装在机房内,一般在建筑物顶层之上,是电梯的曳引装置,它经曳轮通过钢丝绳牵引轿厢及对重运行

  21.问:电梯曳引机组成部分包括什么?

  答:主要由蜗轮减速箱、绳轮、电机、靠背轮、抱闸、底座等组成。

  22.问:门厅安全系统

  答:每一层电梯门口装的门,门上带有机械锁及电气接点。客梯多为自动开关门,开关门由轿厢门上的开门刀带动厅门上的橡皮勒辘来完成的,而轿厢门是由轿厢上的开关门装置驱动的。

  23.问:什么是电梯顶板?

  答:井道的顶部是机房,它是维修人员工作的地方。因此顶板必须是封闭型的,将井道与机房完全隔离。

  24.问:电梯机房有什么设备?

  答:机房用来安装曳引机、电控屏、限速器等。机房可以设置在井道顶部,也可设置在井道底部。

  25.问:电梯分为多少类?

  答:电梯种类繁多,可根据不同要求进行分类,如按使用性质分客梯、货梯、客货两用梯等。

  26.问:电梯速度是多少?

  答:电梯按速度一般分为:高速梯、快速梯和低速梯。

  27.问:高速电梯标准是什么?

  答:高速电梯速度在2 m/s以上,有的称之为甲类梯。

  28.问:快速电梯标准是什么?

  答:快速电梯速度在1.5m/s以上,有的称之为乙类梯。

  29.问:低速电梯标准是什么?

  答:低速电梯速度在1.O1m/s以上,有的称之为丙类梯。

  30.问:什么是交流电梯?

  答:交流电梯使用交流电梯曳引机。货梯及杂物梯一般为交流电驱动。

  31.问:什么是直流电梯?

  答:直流电梯,由于它的启车、换速、找平、停车比较平稳,运行速度快,用于高层及要求较高的场所。直流电梯又分成直流快速电梯和直流高速电梯。

  32.问:电梯按控制方式分类,一般分为哪几类?

  答:电梯按控制方式分类,一般分为半自动电梯和自动电梯。

  33.问:半自动电梯控制分哪几类?

  答:(l)手开自平电梯——是由轿箱内手柄开关控制,具有自动平层的电梯,货梯多属于此类。

  (2)按钮自平电梯——是由按钮控制具有自动平层装置的电梯,多用于货梯及杂物电梯。

  (3)自平、自开门电梯——上述两种带有自动开关门装置的电梯。

  34.问:自动电梯控制分为哪几类?

  答:(1)信号控制电梯,除具有自动平层自开门动作外,并具有内外选层、自动定向,顺向截车等性能。此种电梯需有司机操作。

  (2)集选控制电梯,除具有信号控制电梯的性能以外,也可以无司机操纵,所以需要增加厅外呼叫反向截车环节。

  (3)下集选控制电梯,用于无司机交、直流电梯,基本工作状态与集选同,所不同的是厅外向下召唤信号才予以应答。

  35.问:电梯型号是什么?

  答:所谓型号,即采用一组字母和数字,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将电梯基本规格的主要内容表示出来。我国建设部标准《JJ4S—86电梯、液压梯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中,规定了电梯型号的编制方法。

  36.问:什么是智能电梯?

  答:智能电梯就是利用推理和模糊逻辑,用专家系统方法制定的知识库中的以确定最适合于现实情况的规则,并对选定的规则做进一步的处理以确定最佳的电梯运行,同时即刻向乘客通报该信息,从乘客生理的、心理的条件和要求来满足高效率的运输需求。

  37.问:什么是电梯舒适感?

  答:电梯轿厢加速上升或减速下降时,人体内脏的质量就会向下压在骨盆上,全身有超重感。当轿厢加速下降或减速上升时,支撑内脏的腹部肌肉就会失掉一部分重量,产生失重感。这些使内脏提升的结果就会压迫胸肺、心脏等。由于这部分不同于骨盆,没有较大的反作用力,因而就造成了心、肺、胃等的不适,甚至头晕目眩等。

  38.问:电梯为什么上下运行?

  答:主要由曳引传动就是借牵引钢丝绳与曳引轮槽之间的摩擦以传输引电梯轿厢及对重垂直运行的传动力的传动型式。

  39.问:电梯主要安全系统是什么?

  答:所有瞬时型的安全钳的制动功能均采用自锁夹紧原理。因此,夹紧机构的设计必须符合自锁夹紧条件。其模型的自锁夹紧条件即指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依靠模块和导轨之间的摩擦力便能使系统的力保持平衡

  40.问:为什么电梯有额定载重量?

  答:电梯提升货物的最大计算重量称为电梯的额定载重量。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包括轿厢及固定在轿厢上设备的重量,如超重就会存再不安全因素。

  41.问:为什么钢绳有报废标准?

  答:估计钢绳磨损的程度是否适合继续使用称为钢绳的报废标准;正在使用的钢绳,其报废标准是根据钢绳在一个雄距的长度内,钢绳的明显断裂数量,此长度要符合对应于钢绳纵轴捻绕一周的长度。

  42.问:电梯电气设备作用是什么?

  答:电梯的电气设备是指电梯装置上使用的电机、电器、仪表及电气布线的整体而言的。驱动电梯,即载人或装货的轿厢上升或下降是靠电气传动装置来完成的。电气传动装置由电动机或几台电机组成。电气传动装置将取自电网的电能转换为轿厢运行的机械能。

  43.问:电梯运行平稳性是什么?

  答:电梯运行的平稳性是指当轿厢启动运行时,它的运行和停车未使乘客感到不舒适,在机械上未产生额外的荷载。

  44.问:电梯有什么故障?

  答:一类是机械故障,主要是曳引机等传动设备的故障;另一类是电气故障,主要是电源、电动机、控制电路各元件的故障。

  45.问:电梯的缓冲器有什么作用?

  答:缓冲器是提供最后一种安全保护的电梯安全装置。

  46.问:安全钳作用是什么?

  答:在轿厢(对重)中出现突然情况时,能将导轨夹住,同时刹住轿厢,并将轿厢在导轨上牢牢夹持住,保障轿内人身安全

  47.问:限速器的作用是什么?

  答:限速器是一种控制轿厢(对重)速度的设备。当轿厢达到极限速度时,轿厢(对重)的限速器开始动作,并作用于安全钳上,迫使它夹住导轨,刹住轿厢。能保障轿箱及乘梯人的安全。

  48.问:转换开关的作用是什么?

  答:转换开关用于同时闭合与切断几个电气回路。YⅡ型万能转换开关使用最广。

  49.问:接触器的作用是什么?

  答:接触器用于远程闭合与切断电力回路的电器。接触器的电力触点利用电磁系统予以闭合。接触器又分为交流接触器与直流接触器,主要控制设备的起停。

  50.问:电磁继电器的作用是什么?

  答:电磁继电器用于控制回路中电气设备的转换开关。像接触器一样,继电器以动街铁和接触系统在磁系统中闭合。

  51.问:选择器(内选按钮)的作用是什么?

  答:选择器用于自动选择轿厢运行的方向。在按下电梯的启动按钮后,还可用于使轿厢在规定的楼层自动停车和轿厢在梯井中所处位置的灯光显示。

  52.问:终端开关(极限开关)的作用是什么?

  答:终端开关配置在梯井中,用于保护轿厢升降不超出容许的水平范围以外。梯井中装有两个终端开关:一个稍高于上楼层,另一个稍低于底层。作用在这些终端开关上时,便使固定在轿厢上的断电装置断电。

  53.问:制动电磁铁(抱闸)分为哪几类?

  答:按电源类别,电磁铁分为直流和交流;按铁心额定行程值可分为长行程和短行程。对电梯自动平稳安全的保障。

  54.问:电梯门的型式分为哪几类?

  答:指电梯门的结构型式。可分为中分式门、旁开式门、直分式门等。

  55.问:怎样检查锁闭装置?

  答:应对各层层门锁紧和关闭进行检查,当电梯在正常操纵下,如有一扇层门或多扇层门的任一扇门被开启,则电梯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对锁紧装置的锁紧件,如啃合小于7mm时,电梯应不能启动。

  56.问:怎样检查报警和应急功能?

  答:检查轿内警铃、对讲系统、电话等紧急报警装置,与建筑物内的管理部门应能及时应答,以便紧急呼救。如不通立即与弱电联系维修。

  57.问:怎样检查钢丝绳?

  答:主要是对曳引绳应检查其磨损后的直径不应小于原直径的90%,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每根曳引绳受力应相近,其偏差应不大于5%。对曳引绳的伸长,应根据碰击缓冲器的越层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截短曳引绳及其他钢丝绳。

  58.问:怎样检查机械制动器?

  答:在轿厢载以额定载荷,以额定运行速度下行和上行时,断开制动器的释放电路后,电梯应无附加延迟地被有效制动。

  59.问:怎样进行限速器的安全检查?

  答:首先应检查其调节速度部位的铅封,是否有移动,然后检查其绳轮、轴、联动装置、夹绳装置等有无磨损、腐蚀和污垢堆积而影响其随时处于可动作状态。检查电气安全装置,当限速器动作时,应能使电梯曳引机停止运转。

  60.问:怎样检查缓冲器?

  答:缓冲器的检查应在轿厢空载的情况下,以平层速度或已减速的情况下,接触缓冲器并使其全部压实,检查其有无任何永久变形或损坏。

  61.问:电梯的季度检查主要检查哪些部分?

  答:季度检查它主要针对机房内的主要设备,如检查曳引机运行时有无异常噪声;减速机是否漏油,减速机与曳引电机的温升情况;曳引机制动器的可靠制动情况;速度反馈装置的反馈信号有无变化;限速器运转是否灵活可靠;控制柜内电气元件动作是否可靠;极限开关动作是否可靠等。

  62.问:电梯的年度检查主要检查哪些方面?

  答:每年一度的检查是针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整机性能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整机性能应包括乘坐舒适感、运行的振动、噪声、运行速度和平层准确度五个方面。

  63.问:电梯维修应注意什么?

  答:当维修人员用紧急层门钥匙开启层门,准备进入井道轿厢顶上之前,应精神集中、头脑清醒。检修人员迅速进入轿厢时,注意不要在层门口对接处逗留。同时将轿顶检修盒的检修开关接通,绝对不允许轿顶维修人员命令轿内人员操纵电梯运行维修工作。

  64.问:验收标准是什么?

  答:验收的具体技术标准按国家的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65.问:验收的重点检查部位与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曳引机运行平稳、振动与噪声不超标、油箱无渗漏。

  (2)轨道的轨距与垂直度偏差不超标;

  (3)钢丝绳涨力应均衡不碰撞,轿厢运行平稳平层准确,

  (4)开门噪声不超标;

  (5)各部位安全装置、最主要的是门锁、限速器、限位与极限开关需动作灵敏准确可靠;

  (6)电气装置接地良好、绝缘合格;

  (7)机房高度、顶层高度与底坑深度符合标准等等。

  66.问:维修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1)配备合格的维修人员,具有上岗证;

  (2)制定电梯的保养维修规程、保养维修计划;

  (3)定时巡查,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并维修;

  (4)注意门钥匙的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破坏。

  67.问:电梯为什么要进行保养?

  答:因为电梯是特种设备,随时都有问题故障,为了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对电梯进行计划保养,随时保养,特殊保养等。

  68.问:电梯为什么进行中修、大修,标准是什么?

  答:因电梯运行几年,电梯器件存在不同的老化,安全系数相对减小,根据对电梯特殊管理,根据运行情况对电梯有计划的进行中修、大修。为了保障电梯安全。

  69.问:电梯中修标准是什么?

  答:电梯中修指电梯运行较长时间后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周期一般定为3年。但第2个周期为大修周期,如需要大修,则可免去中修。

  70.问:电梯大修标准是什么?

  答:电梯大修是指在中修后继续运行三年时间,因设备磨损严重需更换主机和较多的机电配套件,以恢复设备原有性能而进行的全面彻底地维修。

  71.问:电梯为什么更新改造?

  答:电梯连续运行15年以上,如主机和其他配套件磨损耗蚀严重,不能恢复又无法更换(旧型号已淘汰)时,就需要进行更新或改造。

  72.问:电梯维修人员需要什么素质要求?

  答:电梯是集机械、电气为一体的高技术设备,电梯维修工同样是一种技术密集型工种,应对维修保养技术人员有明确的要求:(l)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2)精通电梯设备的原理与构造,熟悉所营电梯的性能及图纸。

  73.问:为什么要保存电梯技术档案资料?

  答: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一般指对设备原始资料与维修管理资料的管理。电梯设备档案每部电梯在接管后,应建立技术档案。主要有:(l)电梯验收文件,包括验收记录,测试记录,产品与配套件的合格证,电梯订货合同、安装合同,设备安装图与建筑结构图等。(2)设备登记表,主要记载设备的各种基本参数与性能参数。(3)大修、中修工程记录,它包括大修、中修的时间、次数、维修内容等。(4)事故记录等。

  74.问:电梯维修资料有哪些?

  答:电梯维修资料指包括报修单、运行记录,普查记录、运行月报表等在内的一些维修记录资料。

  75.问:电梯安全管理的作用是什么?

  答:电梯作为一种交通运输设备,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其维修工作又具有高空作业和带电作业的特点,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76.问:电梯司机和维修工为什么要持证上岗?

  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电梯作业属特种作业,电梯司机和维修工要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

  77.问:怎样对维修工管理?

  答:电梯工作的伤亡事故绝大多数为电梯维修工,因此对电梯维修工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了运行安全,在维修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必须对维修工进行岗前培训,使维修人员熟悉维修基本程序与技术标准,故障的检查,排除方法等。

  78.问:维修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1)制定好《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

  (3)坚持上岗考核和技术等级考核,定期进行技术培训等。

  79.问:对电梯设备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答:电梯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需要制定有关安全管理措施。(1)使用电梯设备时,必须经常检查这些装置的可靠性;(2)定期进行安全机构动作试验与整体性能试验;(3)做到防火、防水、防盗。

  80.问:为什么制定乘梯须知?

  答: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对乘电梯的人员制定的有关规定,通常称乘梯须知,并在电梯间公布于众。是保障安全的必要手段,让大家共同爱护电梯设备设施,保障安全乘坐。

  81.问:电梯运营费是什么?

  答: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电梯司机及维修工的工资、奖金,电梯的各项管理费、电费及保养材料费等。

  82.问:安全责任制是什么?

  答: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与人们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应有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对造成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责任人要做认真、严肃的调查处理。

  83.问:轿顶检修操作装置有什么操作设施?

  答:(1)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的转换开关,用于转换运动状态。

  (2)急停开关,红色。用于紧急时停止电梯运行,应符合安全触点的要求,双稳态,具有自锁功能。

  (3)上下点动检修运行按钮。用于检修状态上、下运行。

  (4)轿顶控制优先原则。电梯在检修状态时,所有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84.问: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注意些什么?

  答:①有专人保管

  ②要定期检查

  ③必须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④在工作中必须单独设置开关,不得一闸多用。

  85.问:电梯危害涉及哪些人员?

  答:①使用人员;

  ②维修人员;

  ③检查人员;

  ④相关方人员。

  86.问:电梯安装维修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什么?

  答:(1)主动热情服务,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客和自身的安全,保证设备安全。守纪律及相关规定。

  (2)自觉地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施,珍惜公司财产。努力学习专业技能,干好本职工作。

  87.问: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在交班时应注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填写好各种规定的维修、保养及检查巡视记录;未做完的工作内容应向接班人员直接交待清楚,并在交接班记录中注明情况;暂时不能继续施工的工作现场应作适当处理,并检查确保不会发生意外后,方可离岗。

  88.问:电梯不能关门操作的常见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操作盘关门按钮损坏;外呼按钮不复位;操作盘开门按钮不复位;安全触板开关损坏;光电(光目)保护装置对位偏离;超载开关动作;电梯故障安全保护功能的保护状态;

  89.问:为什么电梯自动关门?

  答:每个层门应有自动关门装置,当轿厢不在层站时,能自动将层门关闭。

  90.问:制动器检查什么?

  答:(1)调整制动弹簧,以保证平层准确度和舒适度;

  (2)调整清洁铁心,加适量润滑剂;

  (3)制动瓦磨损超过原厚度1/4或铆钉露出时应更换。

  91.问:什么是电气火灾?

  答:电气火灾:是电路短路、过载、接地电阻增大,设备绝缘老化,电路产生火花或电弧,以及操作人员或维护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

  92.问:发生电气火灾时的消防方法是什么?

  答:①应注意,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断电,然后进行灭火,并及时报警。

  ②若无法切断电源,应立即采取带电灭火的方法,选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等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灭火器和人体与10KV以下的带电体要保持0.7M以上的安全距离。

  93.问:对电梯维保公司怎么管理?

  答:主要根据合同分清责任,对维保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制定电梯的管理制度,促进维保公司对服务进行自查自检,主要使电梯设备安全运行。

  94.问:电梯为什么会夹人?

  答:主要有两个,电梯轿门的光幕失灵会造成夹人,主要安全回路故障失灵造成的;电梯开门时间过长造成强迫关门致使关门夹人。

  95.问:如遇电梯困人怎么办?

  答:首先确认电梯是安全的,请勿惊慌,按下警铃和中控人员联系,通过客服通知维保人员,不要擅自扒开轿门出梯,防止坠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通过电话通知家人;或用手拍门向梯外人员求救。)

  96.问:用电梯搬运东西时应注意什么?

  答:向电梯轿厢搬运物品时,须小心轻放,摆放均称,不得碰撞轿门、轿壁及轿顶;运送的泥沙涂料等不得洒落在轿厢内;不得运送超长物;不得用物体卡住轿门。

  97.问:怎样爱护电梯?

  答:电梯内严禁吸烟,且不允许运载危险物品。发生火灾,不要使用电梯。保持轿厢内清洁,勿随地吐痰。自觉保护好轿厢内外的按钮,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严禁从外面扒厅门,不要挤压轿门预防产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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