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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中集来福士航道施工情况报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4

  龙口中集来福士航道施工情况报告

  龙口中集来福士航道设计长3078米,设计底宽172米,水深-8米。从开始施工到现在共有5家施工单位参与施工,分别是:

  1、烟台渤海水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姚殿邦公司)

  2、烟台洪瑞港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青岛南海岸航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现在要起诉的公司)

  4、唐山曹妃甸疏浚有限公司

  5、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只有此家单位正在施工未完工程)

  开始我单位与烟台渤海水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的航道总施工合同,单价为21元/立方。乙方的主要责任有(主要的几点):

  1、负责办理挖泥的施工许可证、航行通告、抛泥许可证等所有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2、如因乙方施工引发的纠纷或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养殖户、环境损坏赔偿等,由乙方负责对纠纷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亦有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协调疏浚左右有周边渔民、养殖户以及周边所有影响疏浚作业的关系的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

  此合同属船厂和渤海两方合同,至今对方未签字,我方已签字盖章。

  可能经过一段时间发现对方不能按节点完成任务时,又和对方签了个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甲方为龙口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烟台渤海水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主要意思为:

  1、鉴于本工程土质特征、工程量少、渔民干扰赔偿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和近期油价上调等,考虑当地政府协调及乙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单价由21元/立方调整为22元/立方。

  2、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20**年2月5日开工,20**年4月30日前完成航道-6米以上的疏浚工作,现调整为20**年5月10日前完成航道-6米以上的疏浚工作,对于乙方不能在20**年3月20日前完成航道-6米以上的疏浚工作,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此项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组织相关工程船舶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20**年5月10日节点工期的实现;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该疏浚工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直接签订合同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该工程,并扣减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施工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配合或组织不当导致该节点工期无法实现或由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3、为推进工程按期完工,双方商定在主合同价格等条款约定范围内组织施工船舶并与船方签订三方协议,或甲方直接与船方签订协议并提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甲方、乙方、船舶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给甲方或船舶施工方带来损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必须负责做好与海事、海洋管区以及相关影响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服用。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船舶施工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原合同未做变更之处继续有效。

  6、为推进本工程按期完工,根据施工船方可接受的不同要求,按本协议第3条约定,甲方有权组织施工船舶在主合同外与乙方和施工船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或直接与船方另行签署施工合同。在上述情况下,

  1)、甲方与施工船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乙方并非该新签合同签约方,但乙方再次同意就下列事项受该新签合同约束:

  a、工程结算:甲方直接按核定的施工方量结算工程款(含税),即结算工程款=工程量*综合单价+调遣费,支付给施工船方,施工船方提供等值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与施工船方签订的合同单价与本协议单价的差价,按结算工程量计算的差额(扣除调遣费)部分,甲方在支付施工船方工程款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差额部分的等值合法发票给甲方;

  b、违约及索赔:新签合同中约定业主(即甲方)应承担的相关义务、违约责任、索赔等条款,如因乙方未履行主合同而导致甲方在新签合同项下对船方构成违约,则最终的义务、责任、索赔等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与乙方和施工船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其结算方式:

  a、甲方按核定的施工方量结算工程款(含税),即结算工程款=工程量*综合单价+调遣费,直接支付给施工船方,施工船方提供甲方等值合法发票,三方合同约定的单价与本协议单价的差价,甲方按结算工程量计算的差额(扣除调遣费)部分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差额部分的等值合法发票给甲方;

  b、甲方按核定的施工方量结算工程款(不含税),经乙方背书后直接支付给施工船方,施工船方分别给甲乙双方提供收款收据;三方合同约定的单价与本协议单价的差价,甲方按结算工程量计算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全额(含施工方和差额部分)合法发票给甲方;

  此补充协议对方(渤海公司)也没有签字,我方已签字盖章。

  所以在这个补充协议下分别与烟台洪瑞港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南海岸航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与唐山曹妃甸疏浚有限公司和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签订了双方协议。

  两份三方协议中主要内容和烟台渤海水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的义务有:

  1、合同单价为20元/立方,洪瑞公司有船舶调遣费75万,青岛南海岸公司无调遣费;

  2、三方合同中要求渤海水工单位要承担a、负责承担航道疏浚区域和周边养殖户的清理拆迁费用,以及排除相关干扰的费用或赔偿,负责施工区域与龙口港主航道区域的衔接协调,保证施工正常进行;b、负责协调由于为按国家相关规定挖泥施工造成的纠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c、如因施工造成纠纷或不利后果,业主协助,有渤海公司对事项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相应费用亦有渤海公司承担,也负责协调疏浚作业与周边所有影响疏浚作业的关系并承担费用。

  3、每月按上月核定的工程进度款的80%有业主直接支付给船方(施工方),剩余20%款项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此两份三方合同,施工方、我方已签字盖章,但渤海公司(即姚的公司)至今未盖章签字。

  剩下的唐山曹妃甸疏浚有限公司和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两家公司是直接和龙口中集来福士签订施工合同,主要内有:

  1、两家合同单价均为20元/立方,曹妃甸的调遣费为120万,南航的调遣费为60万;

  2、进度款是按上月核定的工程款的80%支付(调遣费进场时都已付),竣工前支付至工程决算价的80%,剩余20%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具体明细如下:

  龙口来福士航道疏浚工程量汇总(截止9月30日)

  序号

  单位

  船舶

  工程量(方)

  合计(方)

  调遣费(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已付款

  除调遣费外付款比例

  备注

  按月核对

  合计1139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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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坍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坍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确保在建的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项目部决定从即日起至20**年8月开展施工坍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解决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降低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公路桥梁施工风险,遏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在建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

  (二)整治重点

  1、桥梁工程:深基坑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2、特种设备:桩机,架桥机,塔吊,龙门吊等。

  三.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年8月)

  结合工程特点,加强指导,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自查自纠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主体管理缺位、安全行为失范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好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一是要结合工程建设和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梳理造成坍塌事故、坍塌隐患的主要原因,集中治理。二是要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重点抓好“五查”:一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及费用落实情况;二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查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台账、应急预案,以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情况;四查工程实体,重点查结构强度,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监控量测;五查桩机,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等设备检测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安全。四是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包括安全防护、警示标识标准化,机械设备管理标准化,施工人员上岗标准化,关键工序、工种操作标准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五是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鼓励引进、采用先进的监测、监控、定位技术,更新、改进施工装备和工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坚决淘汰、限制落后的施工装备和工艺。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施工坍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基标准化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基础建设、责任落实和依法监督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二是要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三是要与安全督查结合起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督查;四是要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控,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交流,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人员深入了解活动的意义、内容、措施等,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水平。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活动的有关情况。

  (五)加强考核,强化监管。项目部将把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工整改,组织专项验收,并实行重大隐患问责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班组和人员的责任。

篇3:交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交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篇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

  (1)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布置和充分利用现场临时设施,厉行节约,文明施工,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由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负责解释。

  (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现场照明、消防保卫、防尘、防噪声污染的内容应专门编制方案,不属于本规定范围。

  (4)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应根据建筑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地上、地下障碍物、市政管线、架空电力电缆线路、周边交通状况、居民出行居住情况,本着方便施工,厉行节约,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符合公司CIS形象设计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因手续不全需提前入场时,应根据建筑物位置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设方案。

  (5)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已中标工程文件或进场通知经公司同意在进入施工现场10日内,编制现场临时设施方案,报公司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6)临时设施方案的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生产、安全材料、消防保卫、行政卫生等业务人员讨论编制,在讨论中各业务人员要根据相关业务的有关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技术人员编制平面图并提出书面方案,由经理签字后上报公司。公司在接到上述申请计划五日内作出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确认。

  (7)临设的位置、面积和主要内容,应编入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

  (8)临设方案报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审批后,报送所在区、县规划局批准,方可组织。

  (9)临设方案的内容:

  ①临设平面布置图(图例1:100)。图中标明相邻主要街道名称。

  ②经理部、甲方和监理办公用房与民工宿舍的位置、房屋的种类、面积、间数、层数、过冬的取暖、夏季的降温方式及用品。

  ③厨房的位置、间数、面积、燃料和灶具的种类。

  ④民工宿舍内床铺的层数及拟住人数。

  ⑤厕所的位置及排污的方式。

  ⑥大门的位置,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大门时,还要标出正规大门和门岗的位置。

  ⑦一图、二牌、四板的规格和使用材料、工地围墙的高度和材质、外观的形象标志。

  ⑧硬化地面的位置、面积、厚度、硬化的材料、原有围墙及构筑物的处理办法。

  ⑨会议室内设施的种类和桌椅的数量及标准。

  ⑩拌合站、、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配电设施的防雨、防砸棚及围栏的材料和做法。

  ⑪对外宣传的横幅、挂在建筑物上的宣传标语。

  ⑫厨房、厕所的墙地面材料和做法。

  ⑬方案封面应有主持人、编制人的签字栏。

  (10)项目经理部按上述内容上报项目计划时,应一并上报费用支出计划,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批准预算。

  (11)编制和实施临时设施方案的几点要求:

  ①不经批准不得购用豪华办公桌椅。

  ②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空调和电热器具。

  ③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照明灯箱式广告牌。

  ④硬化地面要提前安排好过路电缆和水管的位置。

  ⑤要尽可能利用现场原有建筑物做临时用房。

  ⑥如民工宿舍区不在施工现场内,应另附居住区平面图,并说明所在位置。

  (12)项目经理部收到公司批准文书后,应按标准的计划项目和费用标准及时组织施工,如违反本规定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不报方案罚项目经理100元,并限期补报方案。

  ②未经批准就实施的罚经理部1000元,责令经理部停止施工,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③与方案不符的罚项目副经理100元,并限期按方案改正。

  ④超标准或超费用计划开支时,对项目经理罚款500元,其超支金额从经理部工资冲总额中扣除。

篇5:建筑施工企业开工报告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开工报告制度

1.总则

  当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到具备开工条件后,为使工程在限定时间内开工,特此制定本制度。

2.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已批准,施工图已齐备,能保证正常施工需要。

  (2)场址报告已批准,征地已办妥,并已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工作。

  (3)施工力量已进场,并已编好施工规划(或称施工组织设计)。

  (4)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施工计划。

  (5)生产性原料、燃料、动力及重要运输条件已落实,并签订了协议(或合同)。

  (6)建筑材料、施工机具已落实并进场。

  (7)主要生产设备已落实,制造周期长的大型专用设备或需要试制的设备已提前做好安排。

  (8)厂外协作配合工程,如输电、通讯线路、给水、排水、道路以及生活服务等设施相继落实,并签订了协议(或合同)。

  (9)施工现场已做好“三通一平”,生产、生活用房及临时设施已基本建成。

  (10)项目管理班子已建立并可进行经营管理运转。

3.开工报告的编制

  项目经理部的开工报告可参照附表编制。

  附表:

  工程开工报告

  _____项目经理部

  编写____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层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申请开工日期

  工程内容简要

  施工准备情况

精彩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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