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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海外人员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12

  派驻马来西亚员工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派驻马来西亚工作员工的管理,保障派驻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支撑公司拓展马来西亚业务市场,培养工作人才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由本公司聘用,并派驻马来西亚连续工作达一个月及以上的员工;不足一个月的视为出差。

  第三条

  薪资:派驻员工的薪资收入由工资和项目业绩提成两部分构成。

  1、工资。

  2、项目业绩提成。根据马来西亚项目盈利情况计提。

  3、派驻员工返回国内工作或休假期间,从返程之日起按照公司确定的国内薪资与福利标准发放。

  第四条

  住宿。派驻员工的住宿由公司统一租房,房租、水电、宽带使用等相关住宿费用,从项目费用中核算报销。

  第五条

  医社保、公积金:派驻员工医社保由公司统一在国内按照国内工资标准参保,公积金根据派驻员工个人意愿公司代办,医社保个人缴交部分和公积金费用从员工个人工资扣缴,马来西亚当地有强制性社会保险要求的按当地规定办理。

  第六条

  派驻程序:因业务需要,需派驻员工到马来西亚工作的,由马来西亚项目部向公司综合办提出申请,经公司工作会议研究或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定后,由人力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司可视需要,要求派驻员工签订《派驻马来西亚员工承诺书》。

  第七条

  派驻工作:派驻马来西亚的有关必要文件,如往来机票、签证、工作证等,由综合办及相关单位协助办理,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第八条

  出勤管理:派驻员工出勤管理(包含上下班时间及节假假日等规定)依派驻地当地的规范执行,日常考勤由马来西亚项目部主管管理,每月30号之前汇总后以电邮形式发送到人力部;日常事、病假,马来西亚项目部主管核准,报人力部备案。

  第九条

  假期管理:派驻员工每半年享有10天返乡假(不含周末),返乡假差旅费(经济舱)由公司承担。

  1、休假期间必须安排一天时间到公司述职。

  2、派驻员工于到达派驻地第6个月起,可申请第一次返乡假。

  3、返乡休假应提前15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并经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休假。

  4、因故未返乡休假者,经项目部主管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改于派驻地休假。

  5、因工作需要,返乡假可顺延一次,累积休假。

  6、派驻员工享受马来西亚当地的法定节假日,除春节可结合返乡假过节外,不再享受国内的法定节假日。

  7、派驻员工派驻期间,因国内家庭重大事件、个人特殊病情需回国处理或回国治疗者,经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申批后,最多可提前使用一次返乡假。

  第十条

  探亲:员工派驻期间,若因工作原因,当年未能返乡休假的,由员工本人申请,经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家属(限配偶或父母)一名前往探望。家属探望期间,签证、往来机票(经济舱)费用由公司负责承担,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和家属承担。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派驻期间,因派驻员工重大伤病或不适应或其它个人特殊原因等,不适合继续在派驻地工作的,由本人书面向马来西亚项目部主管领导申请,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回国。

  回国后,由公司根据情况,在公司内部安排新的岗位。

  第十二条

  离职:派驻员工离职,必须在预定离职日之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并填写《辞职报告书》,由派驻当地主管签字同意,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方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和补充。

  2、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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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人员进出园区规定范文(一)

  施工人员进出园区规定范文(一)

  1.施工人员进入园区内,必须佩带统一的标记、标识、工牌、工号,等物管处所规定的识标;

  2.施工人员在园区内不准敞怀、挽袖、卷裤腿、光背,穿短裤,穿拖鞋等一些不文明装束;

  3.施工人员的识标必须统一佩带于上衣左胸前,以便保安人员检查;

  4.施工人员在园区内不得嬉笑打闹、勾肩搭背;严禁吸烟喝酒、吐痰、随地大小便及翻越围墙等做与工作相违背的事情;

  5.施工现场不得堆放私人杂物及生活用品;

  6.施工人员在园区内不得随便乱串或越出规定工作区域;

  7.施工人员在园区内不准聚众滋事、扎堆聊天;

  8.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涂改或更换出入证件,更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9.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坚持两人成排、三人成行。统一走人行便道。没有人行便道时,统一走马路边沿线。多人行走时,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10.施工人员在园区内严禁使用客用设施;

  11.施工人员严禁在园区内留宿或私自会客;

  12.施工人员禁止骑自行车在园区内穿行.

篇3:SY物业维修人员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SY物业维修人员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为了加强对维修人员劳保用品使用的管理,特制定维修人员劳保用品领用规定如下:

  1、为保障维修人员能够安全有效的完成各项工作,根据《劳动法》为维修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

  2、新入职维修人员领用劳保用品,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3、维修人员更换劳保用品(保洁用品除外),一律实行“以旧换新”制;

  4、“以旧换新”换发的劳保用品,保管员要确认其是否失去使用价值后,方可发放;

  5、劳保用品要确立使用期限,如:挂胶手套,每月一付(有特殊安装和抢修工作可酌情处理);工绝缘胶鞋(解放式)每年一双;维修工服每二年一套;棉袄每五年一套;保护镜每三年一付;电焊手套每二年一付;电焊鞋罩每三年一付;进户鞋套每二年一付。

  6、特殊劳保用品,如变电所使用绝缘靴、绝缘手套等,要按电业部门耐压试验确定报废后立即更新。

  7、临时性劳保用品(如口罩、面罩、头罩)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使用期限。

  8、未到期限的劳保用品,在离职时必须清洗干净后上交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用品破损程度予以折旧扣款。

篇4:置业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高层领导、业务员及基层人员的招聘管理。

  3.0术语-

  4.0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根据各部门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供求预测。

  4.1.2具体安排人力资源部各岗位的工作计划,满足本公司的人力需求。

  4.2用人部门

  4.2.1提出本部门的用人需求,并提供准确的相关职务说明书(即任职资格),

  4.2.2对求职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考察,设计专业类的笔试题。

  5.0内容

  5.1社会招聘

  对于公司管理者岗位,主要采取社会招聘,执行集团制定的1+5招聘制度,猎头招聘等方式进行选拔。

  5.1.1管理者招聘

  5.1.1.1针对职位是中高层管理者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与集团猎头管理中心对接,让集团协助招聘或去与各同行业或相近行业较大的公司人员进行接触,由对方公司一个人的联系方式获取与之相关的很多人的联系方式及背景资料,从中选择公司所需要人才。

  5.1.2分公司经理,区域经理,内勤人员招聘

  5.1.2.1销售区域总监负责下设分公司经理的招聘,分公司经理负责下设各区域经理的招聘。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或背景调查。

  5.1.2.2新进分公司经理,区域经理的履历资料,由销售管理部人事专员统一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必要时需进行背景调查。

  5.1.2.3人力资源部背景调查工作自接到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并由人力资源部背景调查专员以《背景调查汇总表》的形式向总经理汇。

  5.1.3其他人员招聘

  厨房、保洁、司机、保安、服务员主要通过人才市场或去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劳动局等相关机构搜索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招聘。(厨房、保洁人员、服务员也可通过内部推荐方式。另:厨房工作人员、服务员上岗前必须做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5.2 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的主要针对职位是基层人员及中高层储备人员,具体操作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去各重点高校进行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的选拔。并建立公司人才库。

  5.3招聘人员筛选标准

  人员类型 筛选标准

  公司二线员工 ①无工作经验者必须是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必须是统招专科以上,学生干部。(指非销售团队,且厨房、保洁、车队、保安、服务员不受此限).

  区域经理 必须是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业务员不受此限)

  注:面试和背景调查,可以灵活安排顺序,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证在到岗之前做完背景调查。

  5.4面试评估表填写要求

  5.4.1应聘者所填信息必须完全真实;

  5.4.1.1所填信息必须详细说明,包括以往工作单位中的先后任职时间、岗位、任职起止日期等细节,每个岗位的上级、同事、下属,联系电话、工作业绩等必须详细列明;

  5.4.1.2原工作单位地址等要写详细,尽量细化到**路**号;

  5.4.1.3假如填写的简历任何一个细节被公司查出有虚假成分,公司有权辞退应聘者。

  5.4.1.4填表不完整或不按公司要求填表者,公司不予进行面试;

  5.4.1.5凡应聘者所有资料,都要在到岗之前进行背景调查,若不同意背景调查的,公司不予进行面试。

  5.4.2以上筛选标准及面试评估表填写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目的:为公司筛选到人品、能力皆上乘的人才,并通过严格的前期把关程序,降低进入公司的不合格人员比率,从而降低因不合格人员的入职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5面试资料审核

  5.5.1应聘者在填写完面试评估表之后,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按该规章制度审核,发现有填写不详细、不完整的,要求应聘者严格按填表要求补充完善,拒不补填的收回面试评估表,并拒绝进入面试程序。

  5.5.2注意事项:

  5.5.2.1对于应聘人员的背景调查完全真实,并已由背景调查专员形成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调查一览表,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上班。

  5.5.2.2上班时需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到岗登记,办理入职手续,然后由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篇5: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有关事项规定

  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有关事项规定

  为了给在编、在职、既在行政、教辅岗位任职又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双肩挑”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我校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特制订暂行规定如下:

  一、凡经过学校鉴定具备兼任教学任务资格、连续授课满2年的行政教辅岗位“双肩挑”人员,如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需符合《上外sd学院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例》(上外sd办[20**]10号)有关各级职务对应的各项基本要求,其中校内评价“教育教学能力”的合格标准为“每学期完成不低于54课时本科生授课任务、达到规定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按照学校下达的申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教学和科研成果。教学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盖章确认,科研方面的内容由科研处盖章确认。

  二、人事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市教委有关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审议。审议通过者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投票决定聘任意见。受聘中级职务者聘期为2年,高级职务者为3年。

  三、受聘中、高级教师系列专技职务的行政教辅岗位“双肩挑”人员,年终考核时除了按照原任职岗位之有关要求执行外,同时接受教师岗位教学和科研指标的考核,详见《上外sd学院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上外sd人[20**]17号),其中教学工作量为每学期完成不低于54课时、原则上不高于72课时的授课任务(每课时45分钟)。连续两年未通过考核,学校中止聘任。

  四、先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开始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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