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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1-07

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以下“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工程和人员的安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合同中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项目建设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项目业主、监理协调监督,设计、施工等其他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模式。

第四条

凡参加本项目建设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装单位以及施工联营体等单位和人员,在本项目建设、施工区域内从事工程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安装等工程建设活动,均属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五条

业主、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其它相关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工程相关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建设中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现场行政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本项目是一项复杂的大型系统工程,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实施是各方共同的责任。各单位必须密切联系、相互协作,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努力提高各自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第七条

安全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生命财产,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统一协调。其职责为:

(一)协调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工作,分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倡导并推动安全、文明施工;

(二)研究、落实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

(三)根据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协助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其它需要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的工作。

第九条

为便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立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工作。

第十条

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代处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行政领导责任,应督促、帮助所属单位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行业规范,强化约束机制,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加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

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挥部应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主要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和部署。

(二)负责制定工程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三)审查投标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协调有关安全经费的落实。

(四)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五)加强省、市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争取支持与指导,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培训与经验交流。

(七)检查、指导、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施工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工程监理的一部分,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监督管理。主要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监理单位受指挥部委托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所管项目承担监理责任。高驻办主要负责人对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指挥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三)按合同规定配足具备相关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五)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工作。

(六)负责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指挥部和主管部门报告。

(七)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

(九)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维护好事故现场。

(十)负责建立安全监理档案;旁站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施工现场每天的安全监理工作情况,高驻办要定期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十一)组织实施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月度考核,每月向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

(十二)监理单位还应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主要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指挥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接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指挥部的监督检查以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安全管理专门机构,足额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专职安全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考核体系。

(四)负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五)负责施工作业和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安全条件的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与施工生产。

(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识、标牌,特别是在危险区域、有关设施和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特点、作业环境和条件,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九)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十)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前,应按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并报监理,一般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单位组织审批,对于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需报业主单位审批。

(十一)经常性维护、保养施工设备,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有关人员签字。

(十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并经相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投入使用。

(十三)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技术档案,定期进行自查与安全监检后的整改工作。

(十四)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十五)开展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违章要立即制止。

(十六)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至监理和指挥部,维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对本单位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七)严格执行监理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十八)严格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可靠,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把施工安全贯穿设计全过程,努力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承担设计的安全责任。

(三)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和技术措施,必要时应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的实施细则或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

(四)对施工中可能遇到影响安全的各种险情,必须按规定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建设单位建议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并提出实施措施所需的费用;

(五)协助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提出处理方案;

(六)委派设代处负责人参加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三章

安全事故预防

第十五条

参加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各单位均须成立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承担的相应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现场项目经理担任。

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项目设总或设代处长担任。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项目高监担任。

业主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指挥部行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指挥部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处室正、副主任担任。

第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安全、防火防盗、安全考核与奖惩等实施制度化管理。根据交通部相关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于拥有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对于从事爆破、电力、放射性、有害气体、水上和高空作业等特殊危险的作业人员,其相关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岗位,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定期组织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例会,自觉举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处理。

由业主单位提供办公室及生活场地的设计单位人员,须自觉遵守业主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保护已形成的业主财产(工程、设施等)是各单位共同的责任,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各自负责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第四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事故,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

事故等级划分

按事故伤害人数及造成的损失,可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一次轻伤1-2人;

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同);

(二)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一次轻伤3至9人;

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至2人;

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30万元。

(三)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一次轻伤10人以上;

2、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9人;

3、一次死亡1-2人;

4、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

(四)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0-29人;

2、一次死亡3-9人;

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五)特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0人以上;

2、

一次死亡10-29人;

3、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

(六)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

1、

一次死亡30人以上;

2、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第二十二条

事故报告

(一)在施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必须按国家相关法规、合同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二)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除按照合同规定报告业主及监理单位外,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和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及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按规定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除按照合同规定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报告外,必须在半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及初步应急措施,在2小时内将工程设施及设备损坏情况、详细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报告。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认真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办理。

(一)人身伤害事故

1、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指定管理人员及工会成员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较大事故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监理、业主会同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重大事故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监理、业主会同上级有关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一起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根据事故等级,由企业或各自的上级主管单位协商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6、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需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报业主登记备案。

(二)具体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详见附件二。

(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按照质量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作为确定人身伤害事故等级依据的受伤程度、经济损失和事故分析,分别按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确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等级,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事故统计

第二十六条

事故统计范围划分

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统计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二十七条

事故统计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事故统计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工程损坏情况、事故报告情况、经济损失估算、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情况等。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编写安全事故月报、半年报和年报,必须在每月十日前,每年七月十日前和一月十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在本工程的上月月报、半年报及年报报送业主及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

(三)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在每年三月底前对本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上一年安全工作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抄送业主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六章

安全管理奖惩

第二十八条

为切实保障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保证金额按照合同总价的0.5%提取,每月保证金额按照合同工期平均计取。

第二十九条

指挥部根据巡检和抽检情况进行季度汇总考评。违规罚款直接在月保证金中扣除,每月违规扣款不超过月保证金。出现一般事故扣除一个月保证金,出现较大事故及以上的事故扣除一个季度的保证金。违规罚款项目及数额详见《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施工现场违规罚款细则》(试行)(附件一)。

第三十条

指挥部每年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总结评比会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办法、规程,相关合同条款和本工程上其它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各参建单位自行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者,在本工程运用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施工现场违规罚款细则

(试行)

一、依据

(一)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

(二)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五)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

(六)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年第1号令)

二、指挥部或高驻办在月度巡检、日常巡检或安全专项检查等检查中发现有违规现象的,有权对违规当事人或单位开具《施工现场违规罚款单》。

三、施工现场安全违规罚款程序

(一)安全管理人员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开具《施工现场违规罚款单》。

(二)《施工现场违规罚款单》必须由当事人及现场负责人、监理签字认可,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质量安全处各执一份。

(三)《施工现场违规罚款单》由监理单位次月初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指挥部质量安全处,处罚金额直接从各单位的月保证金中扣除。

四、细则中未列出的违规条款,按照类似条款执行。

五、施工现场安全违规罚款条款: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罚款条款表

序号

单位

罚款金额

(元)

5.1

机构、制度、措施

5.1.1

未设置安全领导小组

2000

5.1.2

未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专门机构

2000

5.1.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00

5.1.4

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2000

5.1.5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

2000

5.1.6

安全装置设施未配置(少安全台帐的完整性、齐全性、及时性的检查处罚)

2000

5.2

共性问题

5.2.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

工人50

一般管理人员100

中层管理人员200

领导

400

5.2.2

高空、悬空、深井坑作业未按要求着穿,不系安全绳的

100

5.2.3

爆破员、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车辆无牌无照、已经报废依然在使用的

200

5.2.4

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

2000

5.2.5

重点部位作业和危险区域无警示标语、标牌的

500

5.2.6

无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全的

200

5.3

船机、设备管理

5.3.1

机具、机料等堆放在基坑边坡2米内构成安全隐患的

500

5.3.2

起重机吊物(无年检合格证),起重臂下站人的

人.次

200

5.3.3

起重机超负荷吊装的

1000

5.3.4

船舶无船检局年度检验合格证的

1000

5.3.5

船长及船员无上岗证的

200

5.3.6

船舶救生设施是否齐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救生求救设施不完好的

200

5.4

施工用电

5.4.1

电力线路架设零乱,不牢固

500

5.4.2

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接头数量超过规定的)

500

5.4.3

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不按要求设立没有垫高的)

500

5.4.4

使用花线或劣质电线

500

5.4.5

高空带电作业无人监护的

500

5.5

高空作业

5.5.1

高空作业中物料堆放不当,抛投的

200

5.5.2

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高空作业时,未搭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的(或操作平台的搭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00

5.5.3

安全绳打结使用

,或未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的

人.次

100

5.5.4

作业人员酒后作业、机器设备带病作业的

200

5.5.5

脚手架用劣质材料的,无防护网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500

5.6

土石方工程及地基与基础开挖

5.6.1

开挖的土石方堆放距离坑、槽80cm以内的,堆放高度超过1.5m的

500

5.6.2

深坑、深井作业未(按规定要求)采取通风措施的

500

5.6.3

挖孔桩、钻孔桩无(未制定)防护措施的

500

5.6.4

挖孔桩、钻孔桩井口未超出地面30CM的

500

5.6.5

施工便道不安全,出现坍塌现象并失稳未及时处理的

1000

5.6.6

环保、水保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

500

5.6.7

高边坡施工未设观测点并未按要求观测且无记录的

1000

5.6.8

弃渣场未设挡土墙,对交通道路、民房或其它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的

1000

5.7.

模板工程

5.7.1

安装、拆卸作业高度5米以上的模板,未搭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

500

5.7.2

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投的

200

5.8

其他

5.8.1

办公、生活、工区选址在不安全地带的

1000

5.8.2

办公、生活、工区居住地未设置灭火器材及设备的

1000

5.8.3

自行设立油罐箱存在安全隐患的(没有专人看管、没有醒目标志牌、没有设立消防设施、距生活区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500

5.8.4

野外施工现场明火取暖烧荒的

1000

5.8.5

凡列入安全隐患的

500

5.8.6

安全资料未按时上报的

200

5.8.7

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通报批评的

5000

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施工现场违规罚款单

施工单位:

间:

编号: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

现场地点

违规事由

扣款金额

当事人

(签字)

当事人单位

领导(签字)

监理

(签字)

安全管理员(签字)

带队领导

(签字)

说明:

编辑:www.pmceo.Com

篇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

一,实事求是,重建职业规划。

目标就是方向,有了前进的方向就有了奋斗目标。因此,一方面要本着实事求是、适当超前的原则,重新建立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出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然后将三年发展目标逐年、逐月进行分解,让自己对职业成长有一个清晰的目标,随着目标的攀升与实现,努力实现因能择岗、因长择业,因绩提升,促进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要把目标植根脑中、牢记心中、常念口中,从而使自己目标明确,不断鞭策自己,并力争做到三月一回顾、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确保目标不流于形式,促进各项目标顺利进行。

二,始终牢记安全教育。

我们的行业作为一种特种行业,安全始终是我们发展的头等大事,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要想推动发展首先得推动安全发展。因此,作为一名负责安全的专职人员,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安全发展的要求,尊章守纪,强化决不违章蛮干、向三违隐患宣战,认真圆满完成生产任务;要积极通过

“安全知识考试”、警示案例教育以及班前会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来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促进自己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自觉转变。

三,强化岗位技能学习。

岗位技能是企业员工发展的生命线。要做一名合格的员工起步必须加强和提高自己的岗位技术水平。为此,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队班领导对自己工作的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熟悉队班内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其次要结合实际深切领悟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决策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三要向“书本学、向师傅学、向同事学、向领导学”

“互帮互助”等活动,虚心听取大家的指导和教育,而且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做到守纪律、知程序、明内容、讲方法,学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同时要采取多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各级各类人员的交流和沟通,确保各项交流畅通无阻;第四要不折不扣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参加检测评估,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充电,真正做到干中学,学中干,活到老,学到老,逐步培养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

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不仅是员工回报企业的最根本方式,而且也是员工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公司是一个企业,同时也是一个事业,做事业先做人,做人和做事是一致的,做人和做事,要对得起社会,对得起企业,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公司同步发展,争创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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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项目LZJD-1合同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甘肃恒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项目LZJD-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设的两大永恒主题,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本着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严格按公司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检查。我项目部制定了安全保证措施。施工中将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产”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指标:

  轻伤事故为小于3‰;重伤事故为小于1‰;伤亡事故为零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下页)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安全技术负责人

  生产调度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消防管理负责人

  劳务管理负责人

  其它有关部门

  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3.全员活动和安全教育

  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解决施工中不安全技术问题。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1.保证防火设备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3.组织现场消防队的日常消防工作。

  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

  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3.提供必需劳保用品,保证质量。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

  2.卫生、行政部门确保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人健康。

  1、安全组织机构图及安全保证体系

  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翟斐

  副组长:亮

  成员:昌林

  四、安全保证组织措施

  1.项目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合同》,确保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管理将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项目部全体成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立安全环保部,工人班组设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考核,并同奖惩指标紧密挂钩。

  3.项目部将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规定、发布指令,预防事故的发生。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4.项目部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部门及各劳务队做到不定期检查。工人班组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随时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5.做好全工地机械车辆、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防火、防盗工作。

  6.落实防洪措施,工程驻地、施工现场做好完备的排洪道、足够的排水设备,预防突发性洪水造成的财产损失。成立抗洪抢险小分队,储存必要的抗洪物资及设备,遇到洪水爆发可立即投入抢险。

  7.项目部将投入专项安全生产资金,购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对从事危险职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对施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办理进场手续,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胶鞋、系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

  8.食堂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配备足够的消毒、冷藏、清洗设备,餐具专用,严禁串用、乱用、防止施工人员食物中毒或疾病传染事故发生。

  五、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

  2.设专职人员指挥往来车辆,通车路段的路面经常洒水碾压,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土方施工时派专人调配指挥,控制挖、装、运、卸过程有序进行,避免车辆相撞、倾斜等,便道应定期、及时维护,小型机具使用定期检查电源线等。

  3.对各种施工机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以保证使用安全。对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生产设施,不准进入现场进行施工。

  4.机械操作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机械在边坡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等压在坚实的地面上,工作面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暂停施工,待恢复后继续施工。

  5.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要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

  6.针对本项目所经河流特点,汛期做好防汛工作,并与水利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7.项目部将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和管理: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起重机、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制订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8.涵洞盖板安装现场严格实行统一指挥,在吊装过程中,除现场指挥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指挥操作。吊装作业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所有人员不得在起吊和运行的吊物下站立。在盖板下落过程中,要慢速平稳,不得发生急落和冲击现象。

  9.架设人员明确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劳动分工保持稳定,不在操作前调拨工种,避免因技术不熟练而发生事故。

  10.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电焊工、驾驶员、爆破工、锅炉工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从事特殊作业,譬如消解石灰装卸、洒铺或翻动粉状材料或水下作业等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劳保用具,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11.电力线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等级,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随时检查线路及电器安全情况。

  12.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设专门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之外,还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加强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重点部位建立安全警示标牌,做好安全教育原始记录,并随时检查安全学习记录是否齐全。

  13.制订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六、爆破器材专用仓库

  1.爆破器材设立专用仓库存放和看管。

  2.仓库值班室设在库存区围墙外,距仓库50米处,并设置防护屏障。

  七、防汛抗洪保证措施

  1.为使防汛抗洪决策部署更具有实效性,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要求防汛抗洪小组做到提前预测、综合分析、认真组织、合理安排。

  2.防汛抗洪工作事关大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各项防汛抗洪责任落实到实处,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各有关防汛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驻地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向项目部防汛抗洪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4.建立强有力的宣传机制建设,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来增强劳务人员的防汛抗洪意识,实现全民动员,人人参加防汛抗洪工作。通过各施工段技术干部及时、迅速向各劳务队传播防汛信息、动态和防汛领导小组的各项防汛抗洪决策部署。

  5.建立救灾抢险保障机制,成立防汛抗洪应急突击队,由项目部技术干部和各施工段劳务人员组成,每个突击队各编配20人,各突击分队分队长由所在施工段技术负责人担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由驻地劳务队组成一支夜间巡逻队,密切关注所在水域的变化,及时收集、报告灾情及社会治安动态。

  7.防汛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离岗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从严处理。

  8.防汛期间,做好装备器材等后勤工作,车辆要加足油料,并保持良好车况,通讯要畅通,保证指挥灵敏。

  9.成立线路、设备两个专业抢险队,由专业线路管理人员担任队长,预先备齐抢修器材、工具,确保抢修期24小时整装待发。

  10.合理安排各施工段的构造物、桥涵的施工进度,尽量赶在汛期来临之前按期完成,保证全线施工顺利进行。

  11.在料场成立抢险储备物资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一切原材料物资的转移准备工作。

  12.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水毁工程、桥梁等设施,加强路况检查,遇公路崩塌、交通阻塞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尽可能抢修。

  13.各施工段要掌握施工现场重点区域的险情态势,及时向防汛抗洪领导小组报告。

  14.桥涵及排涝设施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巡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险工险段,确保安全运行。对水位较高的低洼地带做好预排,疏通渠道,防止内涝,对在建工程加强防范。

  15.工现场有足够的排洪道和完备的排水设备,预防突发性洪水造成的财产损失。

  16.把水文、气象部门通报的雨情、水情、风情等气象信息及时传达给各劳务队。

  17.汛期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检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18.建立落实防汛督查工作机制,实行责任跟踪督查制,一旦发现责任不落实问题,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甚至追究有关责任。

  19.按照当地防汛办统一要求,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在汛期无条件优先为防汛抗洪提供服务。

  20.积极配合当地有关单位协同作战,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抢结合,认真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及洪水预警报工作。

篇4: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和原理

  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和原理

  长期以来,国家颁发过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电信企业监管部门颁发过一系列有关通信安全生产的规定。这些法规与规定,是安全生产长期和反复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结晶,是开展电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依据。根据这些法规和规定以及有关的管理理论,可以总结归纳出若干指导原则和管理原理,作为电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准则。

  一、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电信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信企业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如下一些原则。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责权统一的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企业最高管理者负总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

  (三)“四不放过”的原则

  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四)“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五)“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六)“以人为本”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提高的基础之上。

  (七)“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从宏观控制着眼,杜绝和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微观控制着手,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人身伤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八)“五同时”原则。

  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三同时”原则。

  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中,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原理

  现代管理的基本原理,就是正确有效地处理人、财、物、信息、时间、机构等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最优目标。实践表明,系统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馈原理、封闭原理、动力原理、弹性原理和法治原理,对电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一)系统原理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原理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种联系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和研究,注重系统的整体和综合效应的研究分析。电信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综合效应,就是通信网络的安全,保质、保量、不间断。要求企业内部各部门从安全生产的整体综合效应出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整分合原理

  整分合原理是指管理中把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整体规划,职责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寻求最佳综合安全效果。安全管理必须形成有序多级管理体系,各层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下一层次的问题,由上一层次来协调,下一层次服从上一层次调控,才能保证整体稳定和有序运作,提高效益。在管理中讲究管理等级,或者说不同层次应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安全组织层次结构,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决策层的职责是全面、统一考虑安全的重大问题;管理层的职责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有关的操作规程,实施有效监督;执行层的职责是具体执行规程、制度和实施相应的具体措施;操作层则按具体的安全规定、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三)反馈原理

  反馈原理是指安全管理决策信息输送出去之后,把作用结果返送回来,与原预定的目标进行比较,然后作出调整,重新输出信息,使安全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反馈实际起到输出与结果之间的桥梁作用,使系统不断对输出进行偏差调整。反馈是控制的重要特点,是达到预期目标的有效运作。安全管理中,应把各项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随时反馈到安全管理有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判断,制定新措施。国外推行PDCA管理(四字母分别代表计划、执行、检查、评价)循环往复,实际上是反馈原理的应用。

  (四)封闭(控制)原理

  封闭(控制)原理是指一个系统内的执行机构要与监督机构组成封闭的回路。对上级的指令和决策执行的正确与否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把监督检查得来的情况,通过信息返回给决策机构,对决策进行修正,再去执行,才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五)动力(激励)原理

  动力(激励)原理是指人的行为和持久性,在明确目标之后受激励因素驱动的结果。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该运用信息、精神、物质激励三种动力,使员工了解安全动向和差距,有利于学习先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在实现安全目标后给予精神嘉奖的同时,给予物质激励也是十分必要的,应该正确运用安全生产管理的动力原理,为安全生产服务。

  (六)弹性(权变)原理

  弹性(权变)原理是指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可能发生变化,需要在制定管理工作计划时考虑一切不利因素的出现,也应考虑执行过程中会有各种变化信息的反馈。因此,安全管理计划应留有余地。弹性原理避免情况变化时僵化执行,对安全管理失去适应性而失败。

篇5:电信安全生产管理与实务:安全生产概论

  电信安全生产管理与实务:安全生产概论

  第一章 安全生产概论

  安全生产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搞好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及重要意义

  一、安全生产概念

  安全,就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比如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道路交通中的人身和车辆安全等等。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生产安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和激励等管理活动。简言之就是为实现安全生产而进行的工作。

  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电信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如果通信中断,将造成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的混乱以及国民经济的巨大经济损失。另外,电信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然要讲求经济效益。如果电信企业安全生产搞不好,就会导致成本上升,效益降低。可见,搞好安全生产是电信企业取得好的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要条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健康,使之有健康的身体,以充沛的精力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反之,如果安全生产搞不好,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受到危害,生产就会遭受巨大损失。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节 安全生产方针及任务

  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它是党和国家从社会主义建设全局出发提出的围绕经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国家一项基本政策。这一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要求。认真贯彻这一方针,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促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安全第一,是说明人与物、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的关系;预防为主,是说明安全工作中防与救、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理之间的关系,体现了防范胜于救灾的指导思想。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做任何事情必须遵循的一条普遍规律。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又是互相联系的。安全第一,指出了安全工作的方向、目标,而预防为主,则是实现这一方向、目标的有效途径,这一方针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建国初期,国家推行了安全生产的措施,使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减少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但是,当时的私营企业里,有的资本家只顾自己赚钱,不管员工的安全健康;在国营企业里,由于缺乏管理经验,有的人受旧思想的影响,重视机器不重视人,存在着只抓生产、不管安全的现象,没有积极改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劣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所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还相当严重。在这种情况下,1952年,*主席对劳动部的工作报告批示中指出:“在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员工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在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上,根据*主席的指示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方针,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关心生产和关心员工统一起来,同时还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而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1960年,当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需要安全第一。”后来“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国务院在[1983]85号《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可见,安全生产方针是在发展中提出,经过反复实践,最终确定下来,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指导意义。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就是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劳动条件,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节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奖励与处罚等。

  二、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伤害预防;车辆伤害预防;电气伤害预防;火灾预防;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地理、气候等自然因素伤害的预防;化学性灼伤、烫伤的防护;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检测装置的设置等。

  三、劳动卫生。主要是防止职业病、职业中毒和物理伤害,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例如:低温、高温等异常条件下作业健康的防护;高频、微波、紫外线等放射线物质对员工健康危害的防护;静电危害与预防;预防控制噪音对员工听觉系统的危害;防止强光和照明不足对员工视觉的危害。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主要是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年度休假和探亲假规定;严格限制加班加点等。

  五、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护法规;对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特殊保护;严禁未满16周岁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严禁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员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害健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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