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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报刊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广告发布委托

  1.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报刊广告,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甲方的其他要求发布,由甲方支付相应价款。

  1.2广告发布概况:

  1.2.1 发布内容:

  1.2.2 发布媒体:

  1.2.3 发布时间:

  1.2.4 发布次数:

  1.2.5 规格尺寸:

  1.2.6 发布色彩:

  1.2.7 发布版位:

  1.2.8 其他约定:

  2、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价款固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合同价款包括纸张费、材料费、人工工资等各类成本、以及利润、税金、政府报批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并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调整。

  2.2 本合同付款方式采以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2.2.1一次性付款,广告发布后 日内支付。

  2.2.2 分期支付:

  第一次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二次付款,前支付合同价款的___%,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三次付款:在广告发布结束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_ _%,共计人民币___元。

  2.3 付款条件和程序

  2.3.1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最后一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全额合法有效发票;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3.2 如有实际发布情况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据实扣减。

  2.4 支付方式采用:

  □支票 □转账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 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3.1.2 甲方作为广告委托方,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并承诺文件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

  3.1.3 甲方在广告发布日的 2 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如有),办理书面确认手续。乙方应当在期限届至前书面通知甲方。

  3.1.4 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时,由乙方进行报批,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3.1.5 如甲方提供样稿涉及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的,则甲方需要提供合法使用许可证明。样稿制作方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肖像的,需要事先取得本人或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1.6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3.1.7 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发布、请求违约金或要求乙方赔偿迟延发布损失。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 乙方承诺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3.2.2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1.2条约定的内容、时间等发布广告。

  3.2.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3.2.4 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稿。广告样稿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且发送给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2.5 乙方基于其专业的广告发布方地位,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如有)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修改要求并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前,将修改后的样稿交给乙方。

  3.2.6 乙方应当于广告发布日期之后的个日历日内如实提供媒介覆盖、发行以及其它约定的情况,并接受甲方检查。

  3.2.7 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3.2.8 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5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项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3.2.9 广告发布完毕日内,乙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样稿及相关资料。

  4、违约责任

  4.1 除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在违约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2 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0.1 ‰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7 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发布广告的,每逾期1个日历日,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价款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4.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媒体、时长、版位发布广告,甲方同意接受的,按质论价,但无论如何该等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固定价款;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媒体、时长、版位重新发布广告;甲方不同意接受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4.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向政府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及其他手续而遭到罚款的,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6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频率/次数发布广告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补充发布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代为发布广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7 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但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4.8 乙方未依照本合同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9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或甲方的其他要求擅自发布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固定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乙方擅自发布的广告内容中出现对甲方市场占有率、楼盘名称等重要内容发布错误的,或者出现其他造成甲方名誉贬损的广告内容,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10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等其他材料,否则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本条及于乙方关联公司及其员工。

  4.1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固定总价20%作为违约金。

  4.12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乙方的其他过错同时造成逾期的,甲方可同时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主张逾期违约金。

  4.13 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随时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4.14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15 其他约定:。

  5、其它约定

  5.1 因政府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2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4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对方、附上政府或相关权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扩大的,免除责任。任何发生于不可抗力之后的违约行为不得免责。

  5.3 本合同约定的广告著作权归甲方。甲方应当于合同发布完成或合同解除/终止后向甲方返还其提供的所有文字资料等材料。

  5.4 本合同未述及事宜可以参照双方原签订的投放订单履行,但订单和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相关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7、其他约定:

  7.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修改或补充。

  7.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_______________”;

  (2)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

  7.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相同效力。

  7.4 本合同保密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7.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贸易城商户广告制作发布管理规定

  贸易城商户广告制作发布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贸易城广告活动,促进**贸易城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步行街秩序,发挥广告在培育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规定。

  (二)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贸易城市场建设的需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商户经营铺面、门楣范围以外的任何地方都属于**贸易城的公共场所,商户发布制作广告应遵守本规定。

  (四)商户从事的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商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布合法广告内容。

  (六)商户在**贸易城内发布广告应当同公司管理部门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商户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贸易城内外设置广告

  1、使用**贸易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妨碍其他商户或者消费者正常生活秩序,损害**贸易城整体规划的;

  3、商户利用墙面、楼顶等依托步行街内建筑物以及其他媒介发布的广告,必须在发布前由**贸易城管理部门对广告发布位置和制作标准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广告不准在**贸易城管理范围内发布。

  (十)商户未经**贸易城管理部门批准自行在**贸易城管理范围内发布的各种广告,管理部门将强行拆除,产生的费用由经营户完全承担。

篇3:装饰城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装饰城广告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 集团所有广告宣传事务由策划部全权负责管理(含POP、布幅、户外、报纸、电视广告);

  第二条 联络广告业务,原则上必须同三家以上广告单位洽谈,以利掌握合理的价格、时段、区域、质量;

  第三条 拟订广告计划,相关负责人必须提供两家广告单位的报价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广告计划经审批,负责人需同确定的广告单位签订合同,填审核表一并交财务部审核并附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 广告合同原件自签订之日起,需在三日内交相关合同管理员存档,同时策划部必须立即做详细登记,以备提供核查依据;

  第六条 广告验收人需按合同严格确认并须在审核表上签字;

  第七条 财务部必须审核完手续齐备的审核表后支付相应广告费;

  第八条 各商场广告计划必须先传真至公司策划部初审后,由策划部报总经理审批,并反馈回相关商场,其余手续由商场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策划部须对商场广告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广告具体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总经理即时处理。

篇4:房地产广告媒体发布评价办法

1.广告媒体发布是营销策划的最重要的环节,对促进销售和加强公司品牌建设有最直接的作用,故选择合适的媒体和广告商并对效果进行评价总结极其重要。
2.广告制作和媒体发布单位的选择
1).可采用招标和议标的方式选择广告商。
2).选择广告商须考虑以下因素:
a.项目的规模和销售量的大小;
b.最优报价;
c.广告制作经验和水平;
d.服务水平及其与媒体的关系。
3.广告商的选择与合作办法须报总经理批准。
4.媒体及通路的选择
1).媒体含报纸、电视、电台、杂志、网络等途径。
2).选择媒体的原则:
a.费用最优,效应最强,重点选择最有针对性的媒体与通路;
b.不同媒体读者群体与项目目标客户是否吻合;
c.利用以前对"媒体的宣传效率、政策"进行评价的资料供公司进一步选择主流媒体;
d.与主流媒体www.pmceo.com保持良好的关系;
3).评价媒体及通路的发布效果通过案场接待记录及电话接听记录或其它专门的活动来监测。
4).广告发布后,案场反馈信息需及时整理,以利于进一步选择媒体。
5.广告的设计(含楼书等宣传材料)与评价
1).广告设计的要求:
a.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与特殊事件或时机相吻合;
c.有创意,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d.有能够强烈吸引客户兴趣的卖点;
e.包含媒体广告必不可少的要素:如地点,电话等内容;
f.是否保持宣传风格一致,是否符合公司品牌形象推广要求。
2).发布前评价:由公司策划人员会同设计人员依上述几条进行评价修改。
3).发布后顾客评价:由业务员将此信息反馈至策划人员。
附件10:广告信息反馈汇总
广告日期主题媒体名称来电总数来人总数对主题的关注度评价

篇5:地产公司营销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营销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营销广告发布的管理,保证广告发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 ,特制定营销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一、营销广告的发布原则

  营销广告的发布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营销广告发布的组织实施部门

  营销广告的发布由营销部组织实施。需要比价或招标确定的广告项目,造价 审核部和财务部须参与并负责审核。

  所有广告的发布须签订广告合同。

  三、营销广告的分类

  本规定所指的营销广告的类别为:主流媒体、其它媒体、策划发布、销售道 具制作、营销活动举办等。

  1、主流媒体类:包括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纸广告和房展会场地租赁等。

  2、其它媒体类:包括户外广告牌、地铁广告、户外灯箱、网络发布、杂志广 告等。

  3、策划发布类:项目营销策划。

  4、销售道具制作:包括楼书、广告片制作、企业刊物、效果图、摄影、模型 、宣传礼品、网站制作、户外广告制作、看房通道、围墙、刻字、雕刻、展板、 展牌、宣传单页、活动指引牌和条幅等。

  5、营销活动及其他:房展会布展、举办营销活动、评选活动、NJHOUSE网员 单位和政府刊物活动等。

  四、广告公司的选择

  1、为了确保广告发布的效果,营销部在选择广告公司时,必须综合考虑广告 公司的资质、服务、信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建立《合格广告公司一览表》,为 了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体现广告发布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同类广告的广 告公司原则上不少于3家。

  2、对于单项合同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营销部须会同造价审核部,对广告 公司进行考察和资格预审,并出具考察报告,以确定合格的广告公司。

  五、广告发布的管理程序

  根据项目销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广告费用使用计划,营销部须合理安排广告 的发布工作。

  1、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择优确定 广告公司,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2、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 销部选择二至三家广告公司进行比价(或方案),参考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审 核意见,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3、单项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组织,造价审核部和财 务部参加,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告公司,邀请的投标单位原www.pmceo.com则上不少于三家。

  招标项目须编写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招标项目采用会议的方式进行评标,评标人员由董事会代表、总经理、主管 副总、财务总监及营销部、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评标结果形成 会议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4、部分广告项目(如主流媒体类、其它媒体类和各类营销活动)合同金额较 大,又无法采用比价或招标方式确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主流媒体类:营销部附上刊历价和发布原件,经造价审核部审核后,刊历价 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其它媒体类:营销部采用同类广告进行比价,并经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审核 ,比价单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各类营销活动或政府刊物活动:营销部以申请报告的方式,报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5、合同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需要经过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由总经 理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谈判。谈判结果形成工作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 ,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6、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 —— 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7、付款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 —— 财务总监——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 上)——财务部审核。

  六、广告发布的资料管理

  广告发布的资料由营销部负责统一整理归档。广告发布的文档除了必须符合 公司《文档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1、招标项目:经批准的招标文件原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及评标结果会议纪要 ,需要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项目还应包括谈判结果工作纪要。

  2、比价项目:发布单位的报价原件及经批准后的表单。

  3、主流媒体:发布单位公布的刊历价和发布原件。

  4、各类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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