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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任职资格评审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7-07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任职资格评审

  第七章 任职资格评审

  7.1.目的与原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 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的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7.2.评定者与组织者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业务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3)业务主管任职资格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4)部门经理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5)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7.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7.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六条 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参见《转正管理规定》

  7.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7.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7.4.1.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30号将岗位任职资格评定表下发给各部门经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 任职资格的评定将以各岗位工作业绩及态度与能力的考核为基础进行(工作业绩及态度能力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手册》);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各岗位员工任职资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经理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评定人在完成评定后,将评定结果交于被评定人确认,如有部门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人力资源部进入复议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岗位任职资格的评定在次年2月10号前完成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评定进行整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将调研其间接上级、同部门员工、业务关联部门以及评定人对评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

  第一百七十七条 重新审核的结果如与初次评定结果不符者交由公司考核委员会处理;

  第一百七十八条 整个复议过程将在2周内结束。

  第一百七十九条 各岗位具体任职资格由各部门在职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

  第一百八十条 各部门制定的任职资格标准在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的基础上确定

  7.5.任职资格不定期评定程序

  7.5.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在新进员工的招聘过程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核测试,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7.5.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 在试用期(公司规定为2月)结束的前1周,部门主管或经理与申请转正人进行谈话,部门经理填写试用期评定,申请人填写转正申请并提交转正报告。参见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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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培训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培训

  第六章 培训

  6.1目的、宗旨与原则

  第五十一条 在职培训内容: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文化宣灌、法律法规学习、理论研讨会、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岗位证书培训及外送培训等。

  第五十二条 公司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0课时,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

  第五十三条 员工参加培训的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 公司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通过培训,充实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绩效。

  2)提升公司全员的素质,适应公司不断向前发展的要求。

  3)培训的开展结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实现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结合。

  4)构建符合公司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及竞争力。

  第五十五条 公司培训的宗旨,是为提升公司业绩服务,为提高员工素质服务,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十六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公司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开展的培训。

  2)系统性原则:培训内容的设置是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系统设置的,是配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的系统工程。

  3)全面性原则: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的内容。

  6.2培训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第五十七条 培训的对象为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可使用的培训师资有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两类。

  第五十九条 公司内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可以担任部分内容的讲师。

  第六十条 公司外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外部专业公司的可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整体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6.3培训分类

  6.3.1.新员工培训

  第六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是指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组织结构、基本产品知识、相关人事制度以及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

  第六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6.3.2.部门内部培训

  第六十五条 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师资对员工开展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第六十六条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6.3.3.部门交叉培训

  第六十七条 部门交叉培训是指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开展的与工作内容相关的知识、技能的交流培训。

  第六十八条 部门交叉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估。

  6.3.4.通用类外部培训

  第六十九条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组织开展的全员适用的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

  第七十条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6.3.5.专业类外部培训

  第七十一条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开展的与业务、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企业管理、招投标、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新产品开发知识等。

  第七十二条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6.3.6.短期教育

  第七十三条 短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学习。短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快速学习专业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四条 短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3.7.长期教育

  第七十五条 长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超过(包含)三个月的长期学习。通过外部资源实施的长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系统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六条 长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4培训组织程序

  6.4.1.新员工培训组织程序

  第七十七条 凡新入职的员工,都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从而对公司的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七十八条 新员工入职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适当内部培训师资,制定不少于8学时的新员工培训计划。新员工培训一般安排在新员工入职时或入职后一个月内。

  第七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填写《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安排新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训。

  第八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对每位新员工的表现情况做下记录。

  第八十一条 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回部门参加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其《培训成绩单》提交各部门,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留存此次培训记录。

  第八十二条 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

  第八十三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6.4.2.新员工培训的目的和内容

  第八十四条 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员工福利待遇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便于新进人员更快胜任工作。

  第八十五条 入职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历史、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经营状况、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责任制等。

  第八十六条 凡新进人员的入职培训一般不少于8课时,有特殊情况,可报人力资源部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八十七条 由公司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主持讲解公司经营历史、企业文化和发展目标、目前经营状况、公司组织结构等,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第八十八条 根据应聘岗位由专业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讲解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

  第八十九条 由增员部门主管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特征、工作技能及与其它各部门的配合等详细工作环节。

  第九十条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解员工守则、职业道德、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待遇,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4.3.部门内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培训计划,并于季度初5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十二条 部门内部培训的内容,可以由部门经理直接安排的与工作相关中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分享,也可由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培训需求申请。

  第九十三条 部门内部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

  第九十四条 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部门经理,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九十五条 部门经理负责内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九十六条 部门经理或指定员工填写《培训报告单》,每季度结束时3天内汇总至人力资源部。

  6.4.4.部门交叉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七条 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九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在调查问卷中填写对部门交叉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九十九条 当工作中遇到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申请,并充分考虑加强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和配合,结合公司经营的工作重点,制定适当的部门交叉培训计划。

  第一百零一条 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整合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交叉培训计划。

  6.4.5.通用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二条 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三条 员工可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在调查问卷中填写相应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考虑公司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汇总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实现通用类外部培训在全员范围内逐级、逐步实施。

  第一百零五条 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外部资源、安排培训实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6.4.6.专业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 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七条 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专业类外部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八条 当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零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计划。

  第一百一十条 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公司外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专业类外部培训计划,,接受培训的部门或员工要积极配合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外送培训和岗位证书培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经培训考核获得合格证者,由公司报销费用;未能获得合格证者,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6.4.7.短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短期教育的信息,制定初步的年度培养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批准的培养计划,人力资源部公开或非公开的征求部门意见,将确定的培养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审批后的培养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6.4.8.长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长期教育的信息,定期上报总经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高层根据需要,确定长期教育培养计划,总经理将计划下达至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等。

  6.5培训评估标准

  6.5.1.新员工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新员工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趣味、实际效果四方面;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评分级差为10分。具体参见《培训评估表》。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新员工的培训成果评估,通过考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条 以上相关资料,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对部门内部培训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报告单》和抽查结果两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 《培训报告单》项目,要求各部门每季度结束日3天内提交两份以上《培训报告单》,简要记录部门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等基本状况。

  第一百二十三条 部门内部培训抽查,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根据现场组织情况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6.5.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和《培训评估表》两项。

  1)《培训效果调查问卷》由被培训者填写,采用评分标准参见《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培训评估表》主要是对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有趣、实际效果四方面评分,由人力资源部检查后填写。评分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级差为10分,要求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六条 对被培训部门的评估,通过考试或总结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七条 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6.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条 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讲解内容、实际运用两方面。评估形式以与被培训者及其上级访谈为主。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培训者的评估项目,是培训结束后提交的培训总结,人力资源部以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三十二条 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7.长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同《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培训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由被培训者和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一百三十五条 对被培训者的评估,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6.6培训评估程序

  6.6.1.新员工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 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填写《培训评估表》。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评估表》,得到评估成绩。

  第一百三十七条 对新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考试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三十八条 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季度结束3日内,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报告单》。

  2)人力资源部整理抽查记录,结合《培训报告单》,得到评估成绩。

  第一百四十条 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并归档保存,于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被培训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得到员工评估成绩。

  3)按照《培训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实施过程打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被培训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或者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培训总结。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四十三条 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 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 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6.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 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与被培训者访谈记录和抽查结果,作为对短期教育的评估结果,保存于工作记录中。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参加培者,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总结给予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上级主管。

  第一百四十九条 评估结果归档保存,并于年度培训总结中作出汇报。

  6.6.7.长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评估程序同《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6.7培训考勤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三天以上填写《员工请假单》向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一百五十二条 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参照《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员工在职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缺课者,按旷工对待,并记入员工个人考核档案,扣减年终考核评分。

  6.8培训奖惩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的奖惩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被培训者成绩不合格,必须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在年末,将员工年度培训档案提交有关部门,参与其年度绩效评估,奖惩办法参阅《绩效考核手册》。

  6.9培训档案管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全体员工所有参加培训的名称、表现及成绩等内 容,记录汇总成员工培训档案。

  第一百五十八条 员工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保密。

  6.10培训费用

  第一百五十九条 按照公司年度培训预算,不超过预算额度的费用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第一百六十条 超出预算额度及临时培训项目费用的支出,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6.11相关表格与文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 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档案》

  3)《员工培训记录》

  4)《员工培训小结表》

  5)《公司培训体系与年度培训流程》

篇3: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设专人负责,公司行政部按时对考勤记录进行检查。月末对全月考勤汇总核对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于次月一日报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七条 工伤考勤:职工发生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写出工伤报告,需要休息治疗时,须有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报行政部核查后进行工伤考勤。

  第三十八条 病假考勤:员工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进行病假考勤。

  第三十九条 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二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报公司分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请假条存行政部作为考勤凭证。

  第四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须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行政部审核后,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探亲假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 员工上班未签到或迟到、早退二小时以上以及外出不请假等均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资基金由人力资源部管理,财务部监督,对每月实发工资总额,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支付。具体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和职级工资标准,每月工作日按21天换算,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四十四条 员工按规定境内、外探亲,休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补贴(交通补贴除外)照发,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四十五条 女职工休产假和产假工资按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待遇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六条 员工因工负伤休养期间,工资按工伤保险的医疗期和工伤待遇规定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七条 全年累计病假20天以内者不扣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20天(含20天)~60天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超过60天(含60天)者,不发放年终奖金;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者酌情处理。

  第四十八条 员工休事假一律按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交通补贴。全年累计事假15天者(含15天),扣发年终奖金10%;累计事假25天者(含25天),扣发年终奖金30%;累计事假30天者(含30天)扣发年终奖50%;累计事假超过30天以上者不发放年终奖金,在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上班迟到,一次扣罚20元,全年累计迟到5次者(含5次),一次扣罚200元;全年累计迟到10次者(含10次),一次扣罚500元,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公司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十条 员工无故缺勤,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20%的工资,并扣发全年10%奖金;无故连续旷工5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8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篇4: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临时用工管理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临时用工管理

  第四章 临时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第二十五条 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 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临时用工部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组织签定临时用工合同,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用工部门负责组织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单,通知财务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第三十条 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 支。

  第三十二条 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 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第三十三条 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部门、财务部或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 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各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工条件,必须符合《天路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篇5: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用期员工管理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用期员工管理

  第三章 试用期员工管理

  3.1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十八条 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 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 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 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的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将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2)有关需求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其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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