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福田花园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6-20

  福田花园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护卫处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护卫当值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值护卫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护卫员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费的车辆,安全员应当认真核实车主是否办理了当月《福田花园停车场月票凭证》,确认后允许停放;

  b)其他车辆依照《福田花园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登记。

  4.1.6填写《福田花园停车场月票凭证》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护卫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行驶证件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行驶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应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4.2.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值安全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班长处理。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5.1《车辆停放登记表》

  5.2《福田花园停车场月票凭证》

  5.3《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相关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护卫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福田花园停车场收费标准》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下停车场按年(季)出租,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每月1-10日收下月租赁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进入地下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用停车IC卡刷卡,道闸打开后方可进入地下车场停车。

  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用停车IC卡刷卡出车,车管员在对车辆、驾驶人员、停车IC卡号、查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车辆入场后停车IC卡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车取车凭证。

  5、车主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车停人走,关锁好车门、车窗。

  6、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车位、车牌、时间),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7、车主停车IC卡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否则,后果自负。

  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为住户车辆来往临时停车提供方便,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2、地面停车场车辆停放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按2元/小时.车进行收费。

  3、车辆进入车场道口必须拿取临时停车IC卡,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临时停车IC卡在道口办理交费手续后方可出车。

  4、停放在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锁好车门、车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篇3:物业顾问项目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物业顾问项目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为保证“商场”停车场(以下简称“本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用户的需要,特制定本车场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甲方: (商场公司名称)

  乙方: (车位租用个人/公司)

  1.商场停车场仅供楼内业/租户有偿使用,由商场公司办理租用相关手续。

  2.商场公司保安部负责停车场现场管理。

  3.甲方权利:

  3.1有权得到车位使用者的真实资料;

  3.2有权拒绝无有效票证车辆使用停车场;

  3.3有权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唯须在调整前一个月通知住户;

  3.4有权根据车位申请情况将其认为适当数量的空置车位批准其认可的人士或公司使用,或根据实际情况否决任何住户所提出之新增车位申请。

  3.5对违反〔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序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3.6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者,商场公司有权在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配合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包括:将车拖走或上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义务:

  4.1负责停车场安全及维护秩序;

  4.2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4.3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4.4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出具事故证明报告;

  5.乙方权利:

  5.1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车位;

  5.2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设备设施;

  5.3交缴费用后,索取有效的收费单据;

  5.4选择固定车位或非固定车位,车辆在停车场出险后,向甲方索取出险证明;

  6.乙方义务:

  6.1缴交车位租赁费用(购买者无需交纳)及管理费用;

  6.2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6.3配合甲方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的管理;

  6.4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及为车辆购买保险;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与政府法律相抵触按政府法规执行,而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8.本协议附件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一

  停车场管理规定

  1 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已被关好,有价值及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不应放置车内,一切损失商场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3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助出具相关证明,便于事主保险索赔,但商场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1.4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不得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1.5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须予以配合。商场公司对此安排不会予以补偿。

  1.6本车场车位仅供车辆停放使用,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将车位作为洗车、修车的场所。消防栓严禁动用。(如洗车、冲洗地面)。

  1.7任何车位未经商场公司批准不得转租或转借任何单位或个人。

  2 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并按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抢行。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被立即举报,而不须再事先知会车主/驾驶员。

  2.4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停车场警卫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5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警卫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商场公司将向车主/驾驶员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警卫者,商场公司将终止其租用车位。情节恶劣者,由安保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车主/驾驶员愿接受调解,经商场公司书面同意后,可重新使用其租用车位。

  2.6遇有涉及楼宇本身的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应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无权因此索赔,但商场公司有责任提前通知以减少不便。

  2.7有固定车位者必须把车辆停泊在指定车位内。

  2.8车主/驾驶员不得使用车场污水沟排放污水,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2.9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三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2.10车主/驾驶员需要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3.其他事项

  3.1警卫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

  3.3停车场属禁烟区,警卫会当面干预吸烟者。

  3.4凡进入楼宇停车场的人士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于商场公司,拒付者将先被取消其票证的有效期,余额将不予退还。在问题解决前,将不允许肇事车辆进入停车场。

  3.5商场公司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

  附件二

  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1.楼宇停车场起卸货区只供本楼宇业/租户及其有关单位暂时使用,由商场公司统一管理。

  2.送货之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3.货车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4.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商场公司,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____米)。

  5.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起卸货区。

  6.起卸货区只限载货、卸货运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7.如因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停放、载货、卸货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拒付者,商场公司有权禁止其继续进入楼宇停车场,且向公安机关报案。

  附件三

  车辆损失应变事项

  1 车辆损坏

  1.1交通事故

  1.1.1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互相登记车辆资料;

  1.1.2立刻通知安保部人员到事故现场;

  1.1.3在安保部将事故现场拍照后,双方将车辆靠边停放,以防阻碍交通;

  1.1.4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

  1.1.5事故双方不能调解,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处理。

  1.2高空坠物砸车事故

  1.2.1目击高空坠物砸车,应立刻通知安保部;

  1.2.2向保安部提供目击资料,以便查出肇事者;

  1.2.3视损失严重程度,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1.2.4安保部根据受损车主要求出示索赔证明。

  2.车辆被盗

  2.1发现车辆在停车场失踪,应立即通知保安部;

  2.2安保部将检查车辆出入记录;

  2.3待安保部确认车辆可能被盗后,将协同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2.4车主向保险公司通知出险;

  2.5车主可向安保部索取车辆出险证明;

  车位类型及收费标准

  一、固定车位(地下)

  1.在停车场设专有车位,专车专用,随来随停,保证不被其它车辆占用;

  2.享有优先挑选车位的权利;

  3.车位设明显标识,标明车位所属个人/公司名称(按住户意愿);

  4.固定车位只办理年票,停车证颜色为粉色;

  5.在停车证有效期内,遇停车位租用价格调整不受影响;

  6.收费标准¥ 元/月/个;商场管理费¥80元/月;

  二、室外地上车位

  1.室外地上车位优先满足有停车证的车辆停放;

  2.室外地上车位不办理年票,停车证颜色为蓝色,持此车证者不能停放于楼内停车场;

  3.停车证有效期遇政府调价,价格也须作相应调整;

  4.收费标准¥ 元/月/个;

  三、停车证工本费10元/个、停车证押金30元/个

  四、说明

  车主租用车位先与商场公司办理停车证等有关手续,否则商场公司有权拒绝不具备有效停车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关于:办理停车证通知

  致 :

  阁下所有的车辆,使用之登记号码为 车位号仍未办理 月份/季度/年度月票停车证。

  请到商场公司从速办理手续;若您已不需此车位,请 书面通知商场公司,接到此通知二周内仍未来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此车位,商场公司对此车位另作安排。

  商场

  商场管理公司

  年__月__日

  提供样式谨供参考, 建议在停车证采用商场标志或建筑物外观照片作底纹, 以防假冒。

  商场

  收费流转单

  车位编号 号

  车位类型 固定

  停车费期限

  应收金额¥ (经办人填)

  已收金额¥ (收款人填)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号

  商场

  收费流转单

  车位编号 号

  车位类型 固定

  停车费期限

  应收金额¥ (经办人填)

  已收金额¥ (收款人填)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号

  (内部使用)

  交 接 班 记 录

  部 门:

  日 期 交接班时间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情况 交接物品、工具等

  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表

  部 门:

  进 场 车牌号码 车 型 颜 色 值班员 离 场 值班员 备 注

  日 期 时 间 日 期 时 间

篇4:物业顾问项目停车场管理规定

物业顾问项目停车场管理规定

  1 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已被关好,有价值及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不应放置车内,一切损失商场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3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助出具相关证明,便于事主保险索赔,但商场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1.4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不得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1.5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须予以配合。商场公司对此安排不会予以补偿。

  1.6本车场车位仅供车辆停放使用,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将车位作为洗车、修车的场所。消防栓严禁动用。(如洗车、冲洗地面)。

  1.7任何车位未经商场公司批准不得转租或转借任何单位或个人。

  2 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并按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抢行。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被立即举报,而不须再事先知会车主/驾驶员。

  2.4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停车场警卫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5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警卫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商场公司将向车主/驾驶员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警卫者,商场公司将终止其租用车位。情节恶劣者,由安保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车主/驾驶员愿接受调解,经商场公司书面同意后,可重新使用其租用车位。

  2.6遇有涉及楼宇本身的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应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无权因此索赔,但商场公司有责任提前通知以减少不便。

  2.7有固定车位者必须把车辆停泊在指定车位内。

  2.8车主/驾驶员不得使用车场污水沟排放污水,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2.9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三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2.10车主/驾驶员需要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3.其他事项

  3.1警卫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

  3.3停车场属禁烟区,警卫会当面干预吸烟者。

  3.4凡进入楼宇停车场的人士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于商场公司,拒付者将先被取消其票证的有效期,余额将不予退还。在问题解决前,将不允许肇事车辆进入停车场。

  3.5商场公司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

  附件二

  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1.楼宇停车场起卸货区只供本楼宇业/租户及其有关单位暂时使用,由商场公司统一管理。

  2.送货之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3.货车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4.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商场公司,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____米)。

  5.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起卸货区。

  6.起卸货区只限载货、卸货运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7.如因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停放、载货、卸货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拒付者,商场公司有权禁止其继续进入楼宇停车场,且向公安机关报案。

  附件三

  车辆损失应变事项

  1 车辆损坏

  1.1交通事故

  1.1.1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互相登记车辆资料;

  1.1.2立刻通知安保部人员到事故现场;

  1.1.3在安保部将事故现场拍照后,双方将车辆靠边停放,以防阻碍交通;

  1.1.4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

  1.1.5事故双方不能调解,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处理。

  1.2高空坠物砸车事故

  1.2.1目击高空坠物砸车,应立刻通知安保部;

  1.2.2向保安部提供目击资料,以便查出肇事者;

  1.2.3视损失严重程度,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1.2.4安保部根据受损车主要求出示索赔证明。

  2.车辆被盗

  2.1发现车辆在停车场失踪,应立即通知保安部;

  2.2安保部将检查车辆出入记录;

  2.3待安保部确认车辆可能被盗后,将协同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2.4车主向保险公司通知出险;

  2.5车主可向安保部索取车辆出险证明;

篇5:顾问项目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顾问项目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1.楼宇停车场起卸货区只供本楼宇业/租户及其有关单位暂时使用,由商场公司统一管理。

  2.送货之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3.货车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4.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商场公司,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____米)。

  5.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起卸货区。

  6.起卸货区只限载货、卸货运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7.如因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停放、载货、卸货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拒付者,商场公司有权禁止其继续进入楼宇停车场,且向公安机关报案。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