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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定岗定员的考虑因素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6-20

  物业管理企业定岗定员的考虑因素

  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者为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的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性服务。如何合理实施定岗定员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岗位设置合理,则管理队伍精干,反应快捷,成本降低;反之,则反应迟钝,人浮于事,工作互相推诿、扯皮。我国有个古老的寓言: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与发展,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其规模、特点,对岗位设置有所不同,但就物业管理行业本身的特性来讲,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定岗定员时,大体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

  合理的组织机构是实施定岗定员的先决条件。建房子,必须搭好架子,架子搭得好,每条梁才可以起到支撑房子的作用,架子搭得不好,有些梁反而成为房子的负担。因此,设置一个良好的组织机构,一是应做到部门越少越好。部门越多,则相应的岗位就会越多,不仅管理成本增大,业务之间衔接的难度增大,互相之间的工作也越难协调;二是要考虑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集权是为了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更好地做到统一指挥,分权是为了使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更好地服务命令、落实工作;三是要区分执行与监督职能。任何工作都需要监督,任何执行都要进行验证。政府如此,物业管理企业同样需要对服务质量实施监督。

  --物业管理法规的适应性

  目前物业管理行业各管理人员的岗位名称如:物业管理员、机电工程师、维修员、绿化员、保安员、清洁员等已被社会认可,在深圳市物业管理法规中也得到体现。而对于岗位及定员问题,深圳市深物价(1997)141号文件中的《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针对各类物业该配备多少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参照标准,也是目前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成本测算、定价的唯一指导标准。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标准不变条件下,人员与成本正比,人员多了增大成本,人员少了服务质量降低。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定岗定员时应参照指导标准确定一个合理的编制,既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又能经得起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实际运作管理的可操作性

  物业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多项目的,这就决定着物业管理不但岗位设置要合理,且对各岗位工作要进行量化,根据具体工作量配备人员,在管理服务的实际运行中,有些岗位一人不够,而有些岗位则存在一人工作仍不能满负荷。这就要求企业聘用人员必须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例如:管理处如果水工只是水工,电工只是电工,消防只是消防等,管理服务工作将出现“三不管”地带,客观上就会造成扯皮、推诿现象。这么一来管理处必然工作人员膨胀。为此,定岗定员应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做到工作量化,一岗为主,多岗兼容,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精简人员,又提高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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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TS企业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组织和监督,考勤以员工个人为基本单位,每月考勤计算起迄日为当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每年考勤计算为本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部须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卡汇总,交人事部作为核发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一、基本内容

  1、作息时间

  (1)每日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00

  (2)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2、考勤记录

  (1)本公司使用考勤制度,上下班均需实行统一电脑打卡。

  (2)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否则一经查实按公司劳动管理奖惩条例处理。

  (3)上下班时间以电脑卡记录为准。

  (4)每人每月遗漏打卡不得超过3次,违者按制度扣款。

  3、缺勤请假手续实行逐级管理

  员工向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向主管副董事长、主管副董事长向董事长、董事长向董事长并告知行政部,凡上一级主管说不清员工去向的,一律作为缺勤,查清后按《公司劳动管理奖惩条例》处理。

  4、因公外出

  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填写《外(公)出单》,并经上一级主管核准签字。各种假期凭证,必须提前一天填写清楚,交上一级主管签字,无法提前请假者,需电话报告,并假后补办。

  五、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的,应于次日至行政部前台填写《遗漏打卡证明》并交直接上级主管签字核准,但每月补签不得超过5次,超过次数的按缺勤处理。

  二、假别

  1、迟到与早退

  (1)作息时间规定上班后10分钟未到岗,以迟到论;作息时间规定下班前10分钟离岗,以早退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其缺勤半天计算事假,并列入迟到早退次数统计。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者,以旷工一日论。

  (3)处理办法:

  ①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含),每次扣工资5元;

  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含),每次扣工资10元;

  ③迟到、早退达30分钟者,按缺勤半天计扣工资;迟到、早退达1小时者,按缺勤1天计扣工资。

  ④遗漏打卡或迟到不打卡者,因公外出或请假而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经主管补签考勤卡,否则视为缺勤,但每月补签不得超过5次,超过次数的仍按制度扣款。

  二、加班加点

  1、员工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请或被主管领导指派加班加点时,均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呈主管董事长核准。

  2、员工在完成加班任务后,应在《加班申请单》中注明具体加班时间,并呈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行政部备案登记,并据此作为发放加班费或调休的依据。

  3、 无特殊理由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加班加点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除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外,员工加班加点后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

  5、部门在一年内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三、公休假

  1、本公司工龄三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2、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3、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4、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5、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四、事假

  1、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3天至5天的事假由主管副董事长审批,5天以上的事假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或在外因故负伤的假期,仍做事假处理。

  五、病假

  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六、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假3天,符合晚婚结婚年龄的员工增加婚假7天(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国定假日)。配偶在外地并去办理婚事的,按实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待遇不变。

  七、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3天(不包括国定假和公休日)。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八、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父母假,,假期为20天;已婚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四年的,可享受每4年一次探亲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假期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路程按实际情况给假。

  九、产假

  女员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并难产增加产假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产假30天。(违反计划生育的分娩除外)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十、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人工流产给假14天,放节育环给假2天,取环给假1天,人工流产并放环给假16天,放环一年内每月经期给假1天,7个月以上的孕妇每天工作时间安排休息1小时。

  十二、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旷工论处:

  1、未经批准的事假、调休;

  2、假报公出办私事的;

  3、伪造假期证明,骗取假期者;

  4、无任何请假手续缺勤者。

篇3:TS企业总公司员工食堂炊事员工作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员工食堂炊事员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领导安排。

  二、严格做好员工碗筷卫生的消毒工作,做到一洗二涮三消毒。

  三、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四、公司每年为炊事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不准在食堂工作。

  五、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计划采购,防止浪费。

  六、做好各种电器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炊事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七、按时开餐,午餐时间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1:30分。不得提前,如有发现按违纪处理。食物品种要多样,努力提高烹饪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篇4:TS企业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本市场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勤政敬业的职员队伍,使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须自觉做到:

  (一)忠诚守信、服从领导、互相尊重、团结共事;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奉公、保守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岗位人员遵守从业回避制度;

  (五)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六)注意仪容举止,谦逊礼貌待人;

  (七)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八)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员聘用、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本公司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 行政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考勤及劳动纪律、法律事务、资产管理、公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 市场部:负责市场的开发、推介、宣传;收集有关市场信息;交易商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交易商培训;企业经营业务的研究和拓展。

  (三) 交易部:组织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代收代付货款和有关费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务的咨询。

  (四) 储运部:负责货物交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管指定仓库;为交易商提供交收、仓储、运输等服务和咨询。

  (五)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

  (六)信息部: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发布工作;负责建立与维护交易品种及行业相关的信息库;为公司提供交易品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交易商参与市场交易提供电脑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 职务与任免

  第八条 本公司的职务序列为:

  (一) 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二) 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第九条 公司级领导由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 部门级,由董事长任免。

  第四章 选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标准实行全员聘用制。

  第十二条 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注意亲属回避。

  第十三条 招聘时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 招聘程序

  (一) 制定用人计划: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招聘。

  (二) 公开招聘:行政部通过广告、网络、人才交流市场、高等院校双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交: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被录用人员提供或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 ,一经查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填写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类整理。

  (三) 初选: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收集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四) 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用人部门、行政部及公司领导等共同参与面试,必要时可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五)审批:行政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录用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 试用与转正

  (一) 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报到试用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 被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职员录用审批表》、《新职员薪金审批表》、《职员履历表》。

  (3)学习《管理手册》和公司文件,参加新职员培训;

  (4)用人部门经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辅导人员;

  (5)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胸卡。

  (6)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三)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可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 试用期(满一个月)只发应聘职位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 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权解聘:

  1. 工作能力低下,无力承担应聘岗位工作;

  2. 试用期间工作失误较大,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3. 品行不佳,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 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长试用仍不合格者;

  5.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六) 试用期满职员应填写《试用期满通知书》参加转正考试。

  (七) 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决定正式录用、不予录用、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八) 根据董事长决定,行政部向其发放《试用期满通知书》。

  (九) 考核合格被批准正式录用的职员,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 转正后的职员享受其所任职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职员档案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和更新职员档案。 职员个人情况若有下列变动应在5日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

  ⑴结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⑸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⑹新获得的教育/专业资格

  ⑺政治或商务组织的参与或退出

  第五章 岗位与职责

  第十六条 岗位确立

  (一) 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同的岗位。

  (二) 岗位分工是为了明确职责。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应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 岗位

  (一) 依据职务、岗位不同,职员分为公司、部门、职员三个职等。

  1. 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2. 部 门 级:经理、副经理。

  3. 职 员:各部门从事各专项工作的人员;分别为1-4级。

  (二) 职等的调整

  1. 职员的职等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成绩等不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

  2. 职级调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可晋升一级,当岗位、职等不变时,职级以本等最高级为限。

  3. 职等的调整程序及手续按《人事调整》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工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 本公司薪金分为基本工资、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十九条 基本工资按职等确定,共分为三等九级,标准另订。

  第二十条 补贴 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伙食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 效益工资根据当年经营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职员的工资等级核定发放。

  第二十二条 根据当年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可计提奖金。

  第二十三条 基本工资、补贴每月28日发放。新聘职员和离职人员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加补贴工资除以22(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效益工资、奖金按年度于春节前发放。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员从正式聘用起的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发,离职人员不予计发。

  第二十五条 下列款项须从职员薪金中扣除:

  (一) 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 依照制度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

  (三)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 违反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依法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及职员依有关制度分摊。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根据经营状况良性发展,逐步提高职员的福利待遇。职员的福利包括:

  (一) 在职员生日、结婚、生育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下酌情发给礼金(品)或慰问金。

  (二) 为职员办理相关保险。

  (三) 职员因疾病、突变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酌情予以补贴。

  第七章 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全体职员上下班均须签到和签离。

  第三十条 职员请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时签到者,须向上级报告,并应于返回当日由上级核签确认。

  第三十一条 职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与被代签者均按一次计半天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离)者为迟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三十三条 职员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按制度补办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 旷工半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两天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一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条 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者,累计7小时,按日基本工资的200%加发薪金。加班时须报知部门经理批准,月末(25日前)报行政部经理。

  第三十六条 公休假

  (一) 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二) 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 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四)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当年公休假者,经本人申请、行政部审核,可加发半个月的月薪。

  (五) 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利用公休假探亲,每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员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两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

  (六) 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 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七条 婚、丧假

  (一) 本公司正式职员,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的可在当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据国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 本公司职员,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三) 婚、丧假请假手续同公休假。

  (四) 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 产假

  (一) 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女职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标生育子女的,可按国家有关制度享受产假。(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晚育(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二) 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九条 父亲假

  男职员的妻子生育(初育),职员本人可享受带薪假十天,但应在孩子出生半年内休完。

  第四十条 病假

  (一) 职员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二) 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 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四) 全年连续病假十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二十个工作日,酌情扣发当年效益工资。

  第四十一条 事假

  (一) 不属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制度请假者即为事假。

  (二) 职员请事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

  (三) 事假一次以三个工作日为限,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连续事假十个工作日,累计二十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

  (五)如请假未在行政部备案,将作旷工处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并取消当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 考核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对职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 年度考核是对职员全年的工作绩效、品行、功过、出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查,时间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 年度考核形式为:

  1. 个人总结;

  2. 部门评议;

  3. 考试或其他辅助形式。

  (三) 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协同各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经行政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核批。考核合格者,即获续聘资格。

  第四十四条 不定期考核

  (一) 试用期考核:职员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选聘与录用》有关条款。

  (二) 其他考核:本公司认为必要时,随时进行的考试或考核。

  第四十五条 职员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记存个人档案,作为奖惩、职级升迁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职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职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

  培训类型(一) 职前培训:新职员报到后,行政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职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 本公司简况;

  2. 本公司基本业务制度、基本内部管理制度;

  3. 受聘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4. 介绍工作区域及同事。

  (二) 在岗培训:可以进行产品、技能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的方式:

  1、公司或部门举办培训;

  2、部门经理日常工作安排对下属进行培训;

  3、参加知名企业的培训;

  4、选修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课程;

  5、参加国内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对在岗职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倡和鼓励职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口专业知识。通过业余学习获得高于本人原等级的技术资格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奖励分为两类:

  (一) 嘉奖

  (二) 记功

  第四十八条 嘉奖

  (一)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 一贯品行端正,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足为表率者;

  2.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3. 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恰当者;

  4. 检举违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者;

  5. 其他经研究确认的原因。

  (二) 嘉奖以通报表彰为主,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记功

  第四十九条

  (一)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记功:

  1. 对市场有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2. 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及时,处置恰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3. 累计嘉奖三次;

  4. 其他研究决定的原因。

  (二) 记功除通报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五十条 处罚分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临时员工的工作处罚和聘用员工的工作处罚二种。

  第五十一条 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考勤、临时员工的工作等情况处罚。由行政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行政部经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填写《违纪情况单》,出现一次违纪情况罚款人民币十元。

  第五十二条 惩罚为四种:

  (一) 警告;

  (二) 记过;

  (三) 解聘;

  (四) 开除。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产生不良后果者;

  (二)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 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四) 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五) 发生事故有意隐瞒者;

  (六) 连续数月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七) 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 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屡劝不听者;

  (二) 无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级命令、指示,影响本公司利益者;

  (三) 无故拖延为交易商办理合法手续或超越职权违规为交易商办理有关手续者;

  (四) 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 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

  (六) 累计警告三次者;

  (七) 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 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务者;

  (二) 违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较大损失者;

  (三) 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多次劝告不听者;

  (四) 态度恶劣,言行不轨,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气氛和公共关系者;

  (五)失职或对问题失误,使本公司受到损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制度时间者;

  (七) 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 其它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 违法乱纪,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者;

  (二)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索贿受贿者;

  (三)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商事实确凿者;

  (四) 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

  (六) 累计二次记过者;

  第五十六条 职员受处罚,将酌情予以扣发薪金、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 职员奖罚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章 人事调整

  第五十八条 人事调整包括职务、等级调整(职等升降)、辞职、解聘、开除等。

  第五十九条 人事调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素质标准为条件,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严格按制度权限及程序办理。

  第六十条 职等调整的核定权限及程序。

  (一) 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二) 职员职等调整由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董事长决定。

  (三) 凡经核定进行人事调整的职员,行政部以《职等调整通知书》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 被调整职员的待遇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条 辞职

  (一) 本公司允许职员在聘任期间辞职。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 行政部向获准辞职的人员送发《离职通知书》。辞职者应按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除名对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辞职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第六十三条 解聘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市场有权解聘:

  1. 符合本制度《奖励与处罚》中解聘条件之一者;

  2. 本公司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3. 其他必要原因。

  (二) 解聘人员(试用人员除外)由所在部门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 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员发送《离职人员通知书》。被解聘人应按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手续,否则按除名对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 被解聘者(不含试用期被解聘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人员通知书》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六十四条 开除

  (一) 凡符合除名条件的,本公司予以开除。

  (二) 被开除者,本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 按制度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职员,本公司可协助其办理有关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六十六条 人事调整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 本公司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一)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 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罚记录等资料文件;

  (三) 个人在本公司期间职务、职等、岗位调整等资料文件;

  (四) 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培训情况记录;

  (五)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 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九条 职员的档案属保密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条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和审批制度,个人不得借阅本人档案;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行政部负责人核准。查阅者严禁涂改、圈划、抽换、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一条 职员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档案,遵从自愿原则,可将档案转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负担在人才中心保管费用。

  第七十二条 职员离职,其档案按制度程序办理转递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间的必要记录备查。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TS企业总公司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工资及福利待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职员的合法利益,贯彻公平、合理、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正式职员,试用职员工资待遇按《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三条 工资

  职 务 级 别 基本工资 年 薪

  公司级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长助理 3

  部门级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2

  职员 4

  1、本公司基本工资实行年薪制,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发放年薪。

  2、基本工资分为三等九级:即公司、部门、职员三等;

  第四条 补贴

  职 务 职 务 交通、医疗、住房

  补贴 伙食

  补贴 通讯补贴

  公司级 董事长 5元

  /天 实报实销

  副董事长 实报实销

  董事长助理 实报实销

  部门级 部门经理 200元/月

  部门副经理 200元/月

  职 员 储运管理员 150元/月

  行政管理员 100元/月

  会计、出纳 50元/月

  其他 20元/月

  1、伙食补贴:公司为职员提供就餐,不再额外发放伙食补贴。

  2、通讯补贴:实行按月包干制。公司不再支付任何个人通讯费用。

  第五条 奖金

  1、效益奖:根据公司年终效益而定。

  2、年终个人奖:年终由董事长办公会确定。

  3、特别奖:是指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个人,根据贡献的大小由董事长批准后,随时计发。

  第六条 福利

  1、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每月向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按工资总额比上缴社会保险。

  2、生日:职员生日发放补贴100元(以身份证为准)。

  第七条 扣薪标准

  1、各项保险费用按制度从工资中扣除职工应缴的部分。

  2、其他扣薪遵循《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 待遇调整

  1、每年末按考核结果,酌情予以调整;

  2、若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薪金的,则可由部门经理申请;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随时实行;

  3、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利对工资待遇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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