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SY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商铺管理,维护各辖区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及办公环境。
2. 范围
2.1适用于管理处对所辖区域内商铺的管理。
3. 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审批本辖区的商铺管理办法,与经营者签订《商铺管理协议书》。
3.2 管理处客户中心负责制订辖区具体的商铺管理办法,对商铺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解决各类问题和纠纷,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经理处理。
4. 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管理处应根据本小区/大厦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商铺管理规定,对商铺的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4.2 商铺经营者在商铺开业前应与管理处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公司(商户)资料卡》,明确商铺经营范围,行为规范和管理费用标准。管理处应向所有的商铺明确其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行。
4.3 管理处应制订统一的外墙、灯箱、招牌等制作安装规格标准,并将该标准知会商铺业主或经营者。商铺需要装修时,除按《商铺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外,特别应向管理处提供外墙、灯箱、标识等的设计方案并经认可后方可通过,以确保辖区外观的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4.4 商铺自入驻起一个月内,须向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相片等资料,并建立商铺管理档案。特殊经营项目的商铺,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方可开业。
4.5 保安员每天巡逻中应对商铺的环境卫生,物品进行日常管理,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予以记录。
4.6 管理处在每个商铺都要设置《商铺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指定专人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对商铺消防器配置、安全使用电器状况进行检查和管理,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使用电器。有关检查和随后的整改情况在《商铺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上予以记录。
4.7 客户中心人员应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主管/经理汇报,主管/经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8 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4.9 对于外来促销和宣传的商户按《促销及宣传行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相关文件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质量记录
《公司(商户)资料卡》
《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商铺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
《保安员巡查记录表》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商铺投资贷款规定
商铺投资贷款规定
1、商铺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具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商铺合同,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铺全部价款40%的首付款,并同意以其所购商铺作抵押担保,且办妥房产保险手续、房地产抵押登记(预售)及合同公证;
(3)在农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并持有农行银行卡(白玉兰卡、金穗借记卡);借款人为外省市户口且不在本地工作的,必须提供本市户口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住址、电话、单位等资料并办理公证;
(4)所购商铺须为现房。
2、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商铺全部价款的60%。
3、 贷款担保方式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商铺贷款,必须以其所购商铺作抵押。
4、 贷款期限及利率
最长不超过10年。利率按照中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 贷款利率执行。
5、 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本人及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的收入及财产证明(如存折、存单、税单、有价证券、房产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未申办营业执照的需提供所购商铺的用途情况说明;个人商铺贷款申请表;购买商铺的合同原件;支值险共铺登购买商铺的发票(首期付款)原件;贷款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保险种为财产险,保险费由借款人支付。投保金额不得少于所购商铺的总价值,投保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农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规定,个人商铺贷款必须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合同自办妥登记之日生效。 6、 办理流程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银行受理与调查→贷款审核、审批→签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划款委托书→办理房屋保险、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借款人还款→贷款全部还清→办理贷款清户与撤押 7、 贷款偿还方式
借款期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可采用按月还款方式,具体可选择"月等额还款法"或"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即贷款行按《划款委托书》的委托,通过每月20日从借款人指定银行卡内主动扣收,办理还款转账手续。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剩余贷款可按"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或"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的方式还款,贷款利率按原合同期限利率执行。
篇3:商铺投资政策性规定
商铺投资政策性规定
与商铺投资有关的政策性规定,有七项,与出让金、贷款政策、面积标准、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特殊要求、空置等相关。
在前期购买环节应注意:
第一, 商业建筑的土地出让金要比住宅高,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
第二, 在贷款政策方面,住宅底商的贷款是6成10年,利率是6.25%。但只有工程到了具备竣工备案条件后,银行才会放款。因此,住宅底商贷款的月供是在房子即将投入使用时才发生的。
第三, 住宅底商不是按套销售,而是按最小销售面积销售。具体面积标准因项目而异,有100平方米的,也有1000平方米的,也有不打散卖的。
在后期使用过程中以及硬件配备上应注意的有:
第一, 水、电、气、热等需按专门的商业市政标准缴费;
第二, 物业管理费高于普通住宅,一般在10元/月/平方米左右;
第三, 根据经营范围,各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房屋有些特殊要求,如餐饮业要专设污水隔油池等特殊设备;
第四, 由于按面积出租,刚性的空置是住宅底商经营不可避免的。
篇4:商场商铺写字楼招租人员管理规定
商场、商铺及写字楼招租人员管理规定
1、上班必须准时。不准迟到、早退,上下班须打卡,外派驻招租处人员须用现场直线电话向考勤员报到。不准无故旷工,如有外出,应先向项目主管请假,然后登记“员工外出登记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工衣必须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纽扣,结好领带,领花、衣袋中不应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
3、 头发必须经常修剪。男招租人员的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女招租人员不宜留披肩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挽起;
4、面部妆容必须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员化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总体要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
5、口腔必须保证清新,不应有异味。上班前不得吃浓烈异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不得留长指甲;
6、姿势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时,必须保证身体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懒散姿势;起立及行走时,必须动作迅速,不得拖泥带水;
7、在对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等表情,应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投资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于判断,并有所侧重地表达,应适当采取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把重点放在租户和投资者上;在介绍项目情况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目前主推产品,突出其特色和优势,增强顾客营商信心,耐心认真解答客户的询问;
8、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抢客;
9、不得在招租现场用餐、玩牌、下棋、打闹、吃零食、吸烟、看报及大声喧哗;
10、接听电话必须有礼貌,言语清晰、音调适度、优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私人电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严禁在接待顾客时接听私人电话;
11、招租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和《每周租赁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现场前、后台除摆放招租资料外,不准摆放其他杂物,应保持前台整洁;招租人员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闲杂人员均不得停留在销售现场;
13、必须保持模型、展板、销控图、招租资料与招租阶段相吻合,如发现不妥,要及时更正。
14、招租现场地板、墙面、天花、灯具、饰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响、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必须有专职人员不间断地搞清洁卫生;
篇5:商铺写字楼招租项目主管策划主任管理规定
商铺、写字楼招租项目主管、策划主任管理规定
1、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打扮须得体大方;
2、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上下班须打卡,有事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3、必须准时到会,节假日项目主管与策划主任必须轮换值班;
4、项目主管必须做好招租现场整体协调工作,监督招租人员日常工作行为,检查招租现场卫生状况,资料及物品摆设的整洁情况;
5、项目主管必须将上周客户登记表于次周一上午9:30前传真到营销部门、策划主任每月18日前必须将次月宣传推广报送部门、每月4日前必须将上月实际发生的推广费用报送部门;
6、项目主管收到租赁政策、措施及相关文件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招租人员学习、培训、考核;
7、项目主管必须做好招租人员的排班及轮休工作,定期与招租人员交流、沟通,加增招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8、项目主管及时处理招租部中出现的问题,每天下班前必须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9、策划主任负责招租现场布展工作,须定期检查布展物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