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物业楼宇智能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SY物业楼宇智能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1.0目的
维持本系统的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作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管理项目
3.0具体细节
3.1 楼宇智能控制系统由服务中心指派专人操作、保养维护,由操作人员每日对重要数据和报警故障进行认真、准确的记录。并将报警事项通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和确认,如属故障应及时修复。
3.2 各种自控系统网络控制器、控制模块和光纤耦合器出现故障时,设备责任人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自拆修,应及时邀请自动控制系统原分包方或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处理。
3.3 每日由中心值班人员对楼宇自控制系统中的各设备,定时进行电脑操作,发现机器运转不正常,以及设备故障报警时,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3.4 每周调备责任人抽查BA工作站电脑显示的数据与设备数据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如误差较大,应及时联络系统原分包方或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处理,确保系统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记录在《公共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上。
3.5 每月设备责任人分期分批对DDC控制箱与被控设备之间的连接点进行检查,发现接点松动等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公共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上,对楼宇自控系统各层传感器和DDC控制箱的交、直流电压进行测量,对各模块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6 每半年对网络控制器、控制模块和I/O连接器进行保养,对系统各控制箱的接线端子进行紧固,对各状态输出端子进行紧固,检查状态传输情况,对有问题的元器件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3.7 根据季节特点、办公时间及业主的要求,合理设置自动控制灯具的开/关时间。
3.8 设备责任人应每周核查一次智能照明主机、广场照明配电箱的开/关时间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如误差较大应及时调整。
3.9 每年与设备供应商联系,跟踪软件版本升级情况。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小区的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适用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
3.管理规定:
3.1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所配装的摄像头应保持清洁,其镜头部分,每月应打扫两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以确保摄像质量。
3.2.现场安装的各类控制设备其周围环境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源,以确保视频信号的质量。
3.3智能化设施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4中心控制室内的相关设备,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3.5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马上检查使其恢复正常。
3.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控制室。
篇3:辖区智能网络系统管理规定(6)
辖区智能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六)
1目的
确保智能网络系统运行正常。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区域内智能网络系统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工程部负责智能网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记录;
3.2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室内设备操作及日常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工作程序
4.1智能网络系统包括:
摄像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红外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话网络系统、远程抄录系统、户内安防系统、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4.2品质部负责选择、评价合格智能网络系统供方。工程部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监控室内,监控人员应严格按该规程操作,每季度工程部应对监控室内设备进行吸尘处理。
4.3摄像监控系统
每周工程部到摄像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各画面是否清晰、各控制操作是否正常灵活、录像及播放是否正常;每月各管理处工程部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线路接插件是否松动、连接线有无破损现象、柜内是否清洁、设备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周检、月检结果应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每季度应由工程部对摄像头外壳取景玻璃片进行清洗。
4.4背景音乐系统
每周由工程部检查播放设备是否清洁、工作是否正常、接线是否松动、散热装置是否正常、功放有无异常发热现象、播放碟片是否有划痕及断裂现象、现场聆听扬声器是否正常发音。工程部应随时对碟片进行清洗、每半年对光头进行清洗。
4.5红外报警系统
每月由工程部对红外报警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为:能否正常布防与撤防、能否正常报警,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
4.6闭路电视系统
每月由工程部对各分线箱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接线头是否松动、放大器是否正常工作、每幢楼随机抽查一户用户图像接收信号是否正常。
4.7楼宇对讲系统
每周由工程部对各单元主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呼叫住户及通话是否正常(每幢抽查一户),密码开门是否正常,呼叫监控室及通话是否正常,主机面板按钮功能是否正常、面板有无损坏,可视对讲成像是否清晰(每幢抽查一户),每季度对门锁进行润滑,注意润滑油不得外溢。对住户对讲系统进行抽查时,应与护卫部协调,尽量避免重复抽查。
4.8电话网络系统
每月检查分线箱内配线有无脱落,箱门是否上锁。
4.9远程抄录系统
每周在操作平台检查与各数据采集模块能否正常通讯,与各住户表是否常通讯,对不能正常通讯的模坏或住户表应立即进行处理和记录。每月检查各单元的模块箱是否上锁,能否正常开启,接线是否脱落,模块是否受潮.同时对异常数据的住户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每季度对所有住户表记录数据通核查校对一次.
4.10户内安防系统
户内安防系统包括门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该类系统的使用、维修及检查由住户自行进行,管理处工程部可提供有偿服务。
4.11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每月由工程部对停车智能管理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道闸能否正常开启、刷卡区感应是否正常、手动控制是否正常、摄像及记录是否正常、连网系统是否正常;每月工程部应对停车智能系统传动机构进行润滑,用酒精及清洁棉对摄像镜头进行清洁。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
4.12工程部应每半年对所有的弱电井、竖井管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道内是否清洁,井盖、线路是否完好无损,线路接头有无松动,接线盒是否有锈蚀现象、弱电井内有无积水。工程部应每半年对所有井盖进行除锈、刷漆。
4.13以上各系统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由工程部解决或联系相关单位,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智能网络系统周检表》、《智能网络系统月检表》中。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篇4:小区住户智能ID卡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管理-W-021
版本:20**--001
小区住户智能ID卡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1、智能ID卡小区住户专用,其他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住户欲购买ID卡时,须凭业主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半寸免冠彩照一张,到管理处登记办理。
3、在正常情况下,业主收楼后公司赠送ID卡两张,超出部分每张ID卡管理处收取工本费15元,每户仅限购买1至5张,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住户购买ID卡后,管理处作好登记,并标明姓名的ID卡发给指定持卡人,以便管理处和保安随时确认持卡人身份,防止他人盗用。
5、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ID卡,切勿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请业主凭身份证或卡号,及时到管理处登记注销,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6、凡属遗失补卡,须到管理处注销和登记后,方可重新登记办理新卡,并交工本费15元/张。
以上规定,如有不明之处,请向相关管理处咨询。
编制: 批准:
维护: 生效日期:
抄 报:董事办、总经办 各1份
下 发:各物业管理处、安全服务部 各1份
篇5:工业园智能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工业园智能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一、智能控制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二、信息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管理处主任。
三、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报警属实,按相关“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智能控制值班记录表》中。
四、智能控制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智能控制值班记录表》中。
五、智能控制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智能控制设备维修申报表》,并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以调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六、智能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调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而影响工作信息传送。
七、智能控制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中心内配备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械。
八、严禁外人进入智能控制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未经许可,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接待任何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