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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剪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2-02

  手剪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不准剪切淬过火的钢板和超过手剪床允许剪切厚度的材料。

  2. 剪切时要慢慢切入,不得用力过猛,两人操作时,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安全。

  3. 剪切时不准将手指靠近刃口,距离刃口不得少于50mm。

  4. 剪切较小零件时,必须用压板压住,并将螺丝压紧。

  5. 不得任意调整刃口间隙量,剪切时,掌握操作手柄者不得松手。

  6. 测量剪切长度,不得将手伸过刀片底下,以免突然落下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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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剪切类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剪切类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 工作前

  1.1 剪切机应由专人使用、保养。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机械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并懂得保养知识。非操作者严禁使用。

  1.2 剪切机传动和电器部分,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和保险接地装置,剪切机上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1.3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紧袖口。

  1.4 上岗前严禁饮酒。

  1.5 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灵敏,制动器是否正常,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备无缺,剪刀及压脚位置工作状态是否良好,刀片螺钉有无松动与裂纹。

  1.6 按照润滑规定加注适当的润滑油,经试运转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1.7 剪切设备危险部位应装设有防护措施。

  1.8 脚踏开关应装设防护罩。

  2. 工作后

  2.1 切断电源,关好风阀,擦拭好机床,清扫场地。

  2.2 做好交接班记录。

篇3:铣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铣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切削pad时戴好口罩。

  2. 停车时间较长,开动机床时应低速运转3~5分钟,确认润滑、液压、电气系统及各部件运转正常,再开始工作。

  3. 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需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4. 拆、装平铣刀时,所用工具必须适当,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脱或滑倒。

  5. 对刀或正常工作时,刀具接近工件必须手动慢速接触,不准快速接触工件。使用机动进给时,手摇柄必须移至空档。

  6. 加工时应正确选择切削用量,自动进刀时应脱开工作台上的手轮;在切削工作进行中不准停车或改变走刀速度;利用限位块工作则应预先调整好。

  7. 切削过程中,工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严禁面对铣刀转动方向或头、手接触铣削面。装卸工件必须移开刀具停车后进行。

  8. 使用分度头、回转盘或其他工装工作时,应首先检查其运转状况,然后安装牢固,其安装位置要便于工作,保证安全。

  9. 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安装防护挡板。

  10. 变换转速及调整行程位置时,必须停车。

  11. 经常注意各部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篇4:钻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钻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 工作前对使用的机床工具、工装、卡具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操作。

  3. 装卡工件必须牢固,小工件不准用手持件钻孔,应用卡具夹紧。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4. 清除钻头上的钻屑时,必须停车,用专用工具清除,严禁用手拉除或吹脱。

  5. 严禁在刀具旋转时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头部或手不准触摸旋转部位。严禁在钻杆行程内传递物品和工具。

  6. 禁止机床运转时换档变速。

  7. 钻斜孔时必须用专用工装。加工薄板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平整木块。

  8. 精绞深孔完毕时,应尽量抬高钻杆。使用量具测量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手碰刀具。

  9. 当钻通孔,即将钻透时,必须停止自动走刀,用手轻压钻把,直至钻透,以免发生事故。

  10. 使用摇臂钻床时,摇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摇臂必须卡紧。摇臂和工作台上不得存放物件。

  11. 工作中不准用手指或破布、棉纱浇注冷却液。

  12. 使用新工装胎具或新钻套时,装好对应钻头,手动试验松紧,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工作。

  13. 工作结束时,按规定恢复机床各部位置。

  14. 工作场地要畅通,工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篇5:普通车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普通车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遵守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 用卡盘装卡工件时,其卡爪不得超出卡盘三份之一。

  3. 转动刀具时,必须将刀盘退到安全区转动。

  4. 装卸卡盘时,卡盘下必须垫木板,卡爪必须退到卡盘内。卡盘、工装必须有保险装置。装卡工件所用扳手的开口,必须与螺母尺寸相符。

  5. 装卡工件必须停机,装卡要牢固,装卸大型工件时,床面必须垫木板,装卸工件要轻拿轻放,不准滑脱抛掷。

  6. 加工细长工件必须用顶尖、跟刀架,床头箱后面外露部分超过300mm时,必须加托架、防护栏及防弯装置。

  7. 用锉刀锉工件时,锉刀必须装有木柄,右手在前。用砂布磨光外圆时,严禁把砂布裹在工件上;光内孔时,必须用专用的工具。

  8. 床头箱、刀架、床面上不准放置任何物品。

  9. 攻丝或套丝时必须用专用工具,严禁一手扶攻丝架(板牙架),一手开车工作。

  10. 切断工件时,大料必须留有一定余量,卸下后断开,小料严禁用手接工件。

  11. 使用四爪卡盘夹紧工件时,必须均衡用力。卡畸形或偏心工件时,所加平衡块必须紧固,刹车不准过猛。

  12. 拉尾座时,不准用力过猛,拉到位置后要锁紧,防止脱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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