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及维护制度
临时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及维护制度
一、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6、临时用电应做定期检查时间:每月一次。
7、检查工作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二、施工用电维护制度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三、施工现场人员要求:
1 施工现场全部用电单位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检修、拆除由专业电工负责。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程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高压操作时最少需两人在场。
3 电气设备检修及安装时,必须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悬挂临时地线、挂标示牌、设临时遮拦。必要时设专人看护配电箱,以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4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检修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和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大风和雷雨天气时,由电工及时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
6 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则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各施工队组必须服从安全员的检查指导。
7 电工有权制止现场一切违章用电及违章操作的行为,严禁酒后作业。
四、资料管理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记录表格:施工用电值班记录表;检查、维修工作记录;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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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五)
1.目的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布置临时施工用电,进行电源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5.管理规定
5.1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2供电值班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布置模拟图。供电系统模拟图上标明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截面积、计量表及用途编号。
5.3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二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级电源箱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
5.4各类电源箱由物资部采购,电源管理单位检验、维修、标识(在电源箱上粘贴《检验合格》标签)、编号和保管;三级电源控制箱由施工队伍向电源管理单位租用。
5.5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5.6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30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5.7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5.8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5.9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5.10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5.1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5.12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5.13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5.14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6.相关文件
6.1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篇3: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用电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用电
七、施工用电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 1-3 6 10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0.95 0.95 0.95 1.15 1.35 1.75 2.65 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 0.3 0.3 0.3 0.5 0.7 1.1 1.9 2.7 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篇4: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 2、组长:*** 3、副组长:*** 4、组员:*** ***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篇5: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