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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有限公司干部任免、降职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18

  置业有限公司干部任免、降职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促进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艺术,提高工作绩效。培养高素质的职业化管理人员,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开展各种晋级加薪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3.0术语

  公司职务分三类:管理类职务、市场营销类职务和技术类职务。本制度适用于上述所有职务的任免及降职。

  4.0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组织考评,决定员工的任免及降职,并予以相应的调薪。

  4.2相关领导

  参与员工任免的考评,为高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5.0内容

  5.1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衡量标准

  5.1.1品德要求:诚实正直,在自己的人生信条与公司价值观相冲突时,能坚持以公为主原则,言行一致,廉洁奉公,一切遵从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因私利、私欲影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5.1.2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系统思维能力,能及时收集与消化信息,组织成就导向,能自信与自律;有献身精神,组织意识,监控能力,前瞻性;有原则性与灵活性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合作精神、影响能力、360。服务精神;能批评与自我批评;

  5.1.3行为标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行为标准是指在管理工作领域内工作活动的成功行为,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管理人员建立相应高层、中层及以下级别的标准,每一级可以适应多个岗位;

  5.1.4经验要求:高级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具有一种主业务3年以上大部门负责人工作经验,曾管理过多种业务,下属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等多种类型跨部门的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相关领域2-3年工作经验,本系统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2年以上经验或职能部门2年以上副职经验,至少有一名直属下级;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1-2年以上该专业的基层工作经验,本部门副职半年以上,至少管理过同类专业或技术人员;

  5.1.5绩效要求:包括年度工作目标达成度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效果。

  5.2管理职务任命与聘用

  5.2.1职务设置:根据是否从事经营创收,是否独立核算,可将公司各部门划分为经营性部门和非经营性部门。

  5.2.1.1经营性部门一般设置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经理下设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是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指定的分管线上的工作及业绩负有直接责任,并对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是各部门的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工作和业绩负有直接责任,并对总经理及分管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

  5.2.1.2非经营性部门一般设置总监、经理、主任。总监是各一级部门的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工作和业绩负有直接责任,并对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经理、主任是各二级部门的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工作和业绩负有直接责任,并对其直属上级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

  5.2.1.3为加强公司驻外分公司、中心及办事处的管理,对驻外机构一般应比照公司干部管理要求设置职务,其业务、财务、人事等工作,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管理。

  5.2.2管理人员任命程序

  5.2.2.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干部岗位要求,拟定外部招聘和内部选拔人员名单;

  5.2.2.2进行人员任职资格评估和审查;

  5.2.2.3报呈总经理批准;

  5.2.2.4由人力资源部拟稿,办公室发文。

  5.2.2.5如是新进人员,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的一切手续。

  5.3干部任免、降职

  降职即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5.3.1下列情形,可对干部进行降职处理:

  5.3.1.1因为公司机构调整而精简工作人员;

  5.3.1.2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5.3.1.3应本人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而降职;

  5.3.1.4依照考核与奖惩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5.3.1.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3.1.6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业务推进不利,影响工作;

  5.3.1.7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

  5.3.2降职程序:

  5.3.2.1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A.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然后呈报总经理;

  B.凡已经核定的降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应以人事变动印发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

  C.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5.3.3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副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降职,由董事长或副总裁批准;各部门副主任级人员的降职,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员工的降薪,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3.4降职薪金核定:降职时,其薪金按降职岗位的薪资标准自降职之日起执行。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薪金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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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置业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异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的异动,即员工离开现在工作岗位,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除名等情况。

  3.0术语

  3.1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目的,公司鼓励人才内部合理流动。

  3.2外部调动: 外调是指本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到其他公司或部门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

  3.3借调:指本公司因工作需要,需要其他公司安排员工到本公司或部门协助工作,其他公司仍保留其员工资格。

  4.0职责

  4.1原工作部门

  原工作部门应督促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因用人部门管理不善,异动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将对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和处分。

  4.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做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人力资源部不予调转工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3接收部门

  接收部门应指派专人进行岗位培训指导,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能独立操作。

  5.0内容

  5.1员工调动

  员工调动分为内部调动和外调。

  5.1.1内部调动

  5.1.1.1内部调动方式包括: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负责人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和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5.1.1.2试用期员工调动须办理员工调动申请,并与原工作部门做好工作交接;正式员工还须办理异动交接手续,与原工作部门和公司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和财物移交。

  5.1.2外部调动

  5.1.2.1公司员工的外调由公司首先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安排。

  5.1.2.2公司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同意,经分管副总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完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1.2.3员工外调,公司应与员工及其新工作单位签订《借调合同》,明确员工借调期中的职责、权利。

  5.1.2.4外调员工必须严守公司秘密,树立和维护公司形象,否则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1.2.5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1.3借调

  5.1.3.1员工的借调需由派遣公司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安排。

  5.1.3.2借调到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严守公司秘密,树立和维护公司形象,否则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1.3.3借调员工借调期满回公司,应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我公司为员工办理相关个人资料的转移等手续。

篇3:置业有限公司车辆工作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车辆工作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规范、指导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3.0 术语--

  4.0 职责

  1、办公室统一管理车队车辆并监督落实本规定。

  2、办公室监督执行本规定,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5.0 内容

  5.1 车辆管理

  5.1.1 管理职责

  5.1.1.1 建立驾驶员个人资料登记档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行车、维护、保养、文明服务的自评、测评工作,统一填报测评表。对优秀的驾驶员办公室建议公司年终给予表彰奖励,连续三个月表现较差的公司予以辞退。

  5.1.1.2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驾驶员行车登记制度,日常出车费用报销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登记制度,统一填报表格,完善登记程序,防止弄虚作假。如有违犯,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1.1.3 实行分级管理,加强团队建设,优化服务质量。做到经常沟通,相互配合,落实制度,尽职尽责,共同管理好车队的全面工作。车队队长要经常对驾驶员做安全行车教育和提示,督促和检查驾驶员对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管理好车队的日常工作。驾驶员对车队队长负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对不遵守制度的驾驶员,队长逐级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1.2 每部车建立“车辆行驶登记表”,由驾驶员每日填写。每天例会队长检查,月底车队队长汇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车队队长要认真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检查出车日期、起止公里数、司机签名、用车事由、返回时间、用车人签字等详细记录。发现登记不实、不全或未记录者,需写明原因。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5.1.3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私用,违者按时间长短每小时罚款100 元。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如有违反,处罚司机500 元。

  5.1.4 车辆应放于公司指定停车场或适当位置。外出车辆任意放置致使违反交规、损毁、车辆丢失等由驾驶员自己赔偿损失。

  5.1.5 驾驶员休班,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并交齐车辆钥匙、证件、加油卡后办理请假手续。如有违反,一次罚款500 元,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5.1.6 公司班车要按规定时间发车,按规定线路行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时返回公司,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不及时返回公司者,期间发生的事故均有当事司机负责,并追究当事司机责任。

  5.1.7 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洁净。不准车辆带污上路(阴雨天除外),否则对该车司机每次处以30 元罚款。

  5.1.8 公司车辆加油、更换机油、维修、保养时须到公司指定地点。需要维修更换零件时,车队负责询价索取报价单打签呈后,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更换下来的旧部件要带回公司,由车队队长核实封存)。结算方与维修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不准报销。车辆途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并由随车人员予以证明,司机尽量自行修复,处理不了的填报修单,经批准后对购买的材料零件费用给予报销。

  5.1.9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填写车辆行车登记表,做到一车一表一卡。驾驶员如实填写行车里程。司机所报单据企管部和财务部联审并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5.1.10 每辆车配专职司机。司机出车前,应对车辆做细致检查(如水箱、油箱、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应即报告并修理后出车,杜绝病车上路。否则司机要对此引发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5.1.11 对所有车辆实行自我保养责任制。对车辆的保养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因保养不及时造成车况不良,导致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者,所需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己负担。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

  5.1.12 服从管理,听从调度,否则,违者罚款100 元,停职反省10天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立即予以辞退。

  5.1.14 严守公司机密,严禁造谣、传谣,杜绝拉帮结派,对影响员工团结、有损公司声誉,损害公司利益者公司立即除名。

  5.1.15 树立节能降耗意识,能走公路的不走高速,如走高速与走公路往返费用相差10 元左右的,方可走高速。区域车辆禁止行驶路面不整的小道。

  5.1.16 对于远距离区域,司机连续开车超过8 小时者,每个来回,由公司安排司机替换,防止疲劳驾驶。

  5.2 车辆使用

  5.2.1 公司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去WL市区,事先应向车队队长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队长方可派车,本公司人员因公去WL市区以外的地方,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车队队长方可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予派车。不按规定私自出车者公司给予100 元以上处罚,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5.2.2 车辆出行时,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执照等与其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2.3 公司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非本公司人员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2.4 公司实行班车接送制度,行车时间、路线、由办公室制定并通告驾驶员和公司员工。驾驶员按规定时间、路线发车,否则罚当班司机50 元。

  5.2.5 车辆在出差到外地时,应事先在本地指定加油点加满油再出发,尽量避免在外地加油(在外加油要注明地点及联系电话并由随车人员在发票背后签字证明)。

  5.2.6 区域客户用车,严格控制超员和空座现象,因超员发生的违章责任由司机承担,同时给予不少于100 元罚款。空座率超过40%者,(即:含司机乘车总人数/含司机总座数*100%>40%),当次行车费用(包括路桥费、高速费、耗油费、区域车辆调度负责人和司机的当日工资与所有补助)全部扣除,其中区域车辆调度负责人扣罚70%,司机扣罚30%。

  5.2.7 驾驶员完成工作任务后,有权拒绝用车人的私自用车要求,及时返回公司,区域车辆返回区域住处。

  5.3 车辆保养

  5.3.1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立即将车辆清洗干净,每部车每天至少擦洗一次;

  5.3.2 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伤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500 元内的修理费用可向车队队长请示经办公室批准后即可,随车人员须在发票背后签字证明。修理费用超过500 元,须经总经理批示,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修理或更换零件者,费用自理。

  5.3.3 打蜡应事先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5.4 车辆违规和事故处理

  5.4.1 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自负、警告或免职处分:

  5.4.1.1 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的;

  5.4.1.2 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或发生事故;

  5.4.1.3 违反交通规则,乱停乱放,受到交警罚款的。

  5.4.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附近交警机关报案,并及时与车队领导及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队和办公室报告。追尾事故,处罚当事司机100 元。

  5.4.3 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损失的,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分别承担。违章责任在我方的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公司给予当事司机罚款500 元;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视情况报销部分费用;交通事故,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15%,其余部分公司承担。

篇4: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1.0目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的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3.0术语--

  4.0职责

  4.1员工

  阅读合同后,在无异议、完全自愿遵守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各项规定,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

  4.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归档管理的主管部门。

  5.0内容

  5.1劳动合同签订

  公司与新招聘录取的员工签订合同,确定试用关系、试用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员工在接到通知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所有员工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5.2劳动合同的其他规定

  5.2.1公司正式员工如不愿意按要求基本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议劳动合同期限,但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2.2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公司有需要还须签订补充劳动协议,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及其他事项。

  5.2.3《劳动合同》中双方未明确的事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无公司相关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5.2.4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因员工刻意隐瞒,造成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5.2.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经员工本人签字和公司盖章后有效,员工本人留存一份。

  5.3劳动合同的续签

  5.3.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5.3.2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3.3员工在接到通知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视为不愿续签。

  5.4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5.4.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

  5.4.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5.4.3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5.4.4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所订劳动合同。

  5.4.5当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时,公司需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4.6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同时提出辞职申请时间),经公司部门负责人同意,递交人力资源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申请需经董事长批准之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4.7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否则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及接受单位的责任。

篇5:置业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1.0目的

  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公司所有二线人员。

  3.0术语--

  4.0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考勤管理规定的制订、修改与实施。

  4.1.2监督检查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

  4.1.3考勤的统计与汇总,数据的保存与备查。

  4.2公司各领导

  4.2.1遵守并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规定。

  4.2.2审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单据,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补录单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4.4公司所有员工

  4.4.1遵守并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规定。

  4.4.2将个人的各种考勤单据及时上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5.0内容

  5.1工作时间

  5.1.1普通员工为7--8小时工作制,周休假1天,各部门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在周六或周日调休。作息时间可根据季节时令进行微调。

  5.1.2副经理级以上干部每月工作28天。

  5.2考勤规定

  5.2.1出勤:公司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按作息规定时间上午打卡2次,下午打卡2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者,应在2天内办理考勤补录手续,考勤补录一个月内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每超过一次罚款5元。

  5.2.2工伤:凡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残,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必要时还需会同国家相关部门去确认,按国家有关工伤规定办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5.2.3请病(伤)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伤)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医务机构(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备案。员工因病(伤)休假,须按下列程序报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天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分管领导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无手续或提供虚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并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5.2.4事假

  5.3.4.1短时间事假

  A.员工及副主任、主任级干部确有紧急事项需离开公司(工程部去工地现场不算离开本公司)本人亲自处理,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B.部门副经理、经理确有紧急公事需离开公司(工程部去工地现场不算离开本公司)本人亲自处理,必须向分管副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因私事需离开公司本人必须向公司总经理请假。

  C.副总确有公事需离开公司,必须向总经理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若违反规定,离开公司超过30分钟没有请假,按旷工一天论处。

  5.3.4.2事假超过一天

  A.若员工及副主任级、主任级干部离开本公司时间超过一天,则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2天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B.副经理级、经理级、总经理助理级、副总级干部离开本公司时间超过一天,则须提前1天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3.4.3员工事假期间不发工资。试用期员工请事假,还应顺延试用期;事假无书面手续,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补办手续的,应于上班后1日内补齐手续,否则扣罚两倍日薪;中途续假不按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虚构事假原因者予以辞退;

  5.3.5迟到或早退:员工擅自不按规定工作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不超过15分钟,按照公司迟到或早退制度规定处理;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15分钟按事假处理,并需补办补录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5.3.6旷工

  5.3.6.1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

  5.3.6.2员工不服从调配到新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获批准而私自离岗(离开办公区),以及各种假期逾期未复工且未续假;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

  5.3.6.3员工不按请假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享受本规定中有关各种假期的待遇。

  5.3.6.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5.3.6.5连续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3.7考勤补录:主任级以下员工考勤补录单须本人如实写明补录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存档。副经理、经理级干部的考勤补录,本人如实写明补录原因,由部门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副总、总监级干部的考勤补录,本人如实写明补录原因,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出差员工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凡填写考勤补录的员工,必须于事后三日内将补录单交人力资源部。凡事后三日内未及时补录的考勤单据,须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5.3.8考勤统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办法,遵照“打卡”规定执行;人力资源部每月最后一日收集员工考勤信息;各部门需于每月3日前将考勤等表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考勤记录,于每月8日将考勤统计表报批,为薪资计算人员进行工资核算提供准确的依据。因部门或个人原因逾期未交考勤单据者,责任自负。

  5.3.9特殊人员的管理

  高管司机因随公司领导外出不能按时到公司上班者,必须事前在公司车队报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报备的,必须以电话形式向车队队长报备,事后一天内补办报备手续。

  5.4考勤检查

  5.4.1考勤检查权:人力资源部或集团督查部对公司所有员工行使检查权;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行使检查权;公司分管领导对公司本部员工行使检查权。除上述部门、领导以外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行使考勤检查权。

  5.4.2考勤检查形式:考勤检查分例行检查与随机抽查两种形式。例行检查:由人力资源部于每周的周一、周四上午十点检查,随机抽查。

  5.5处罚

  5.5.1被处罚的对象分为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副总经理及以下的各级干部。违反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如下:

  迟到 早退 旷工(1天)

  一次 两次 三次 一次 两次 三次

  试用员工 扣当月薪资10元 扣当月薪资60元 辞退 扣当月薪资10元 扣当月薪资60元 辞退 辞退

  正式员工 扣当月薪资30元 扣当月薪资80元 辞退 扣当月薪资30元 扣当月薪资80元 辞退 扣当月薪资100元

  正副主任级 扣当月薪资50元 扣当月薪资100元 降薪1级并调离 扣当月薪资50元 扣当月薪资100元 降薪1级并调离 扣当月薪资150元

  正副经理级 扣当月薪资100元 扣当月薪资200元 降职降薪 扣当月薪资100元 扣当月薪资200元 降职降薪 扣当月薪资200元

  副总级 扣当月薪资200元 扣当月薪资300元 降职降薪 扣当月薪资200元 扣当月薪资300元 降职降薪 扣当月薪资500元

  5.6处罚的执行

  5.6.1例行检查及随机抽查结果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检查,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5.6.2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受到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计,报送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处罚。

  5.6.3遇到无明确规定的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共同研究处理。

  5.7加班规定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但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必须提前报批:

  5.7.1销售一线员工:员工超出规定时间加班,不计加班费。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班,超出工作天数可在下月的周一至周五的时间内调休。

  5.7.2二线员工:特殊岗位如司机、餐厅、保洁、保安尽量安排员工休班,确因工作需要无法正常休班,须事前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加班。

  5.7.3副主任级以上干部: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计加班费。

  5.7.6人力资源部工作安排:

  5.7.7调休办法:WL市以外的省内人员可在当月内调休,外省人员可在当期季度内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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