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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6

  物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二、保卫人员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保卫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循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五、保卫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六、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七、保卫人员,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职责,作好本职工作,确保小区安全。

  八、熟悉有关地形、楼号、门牌号码、业主姓名、特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无任何火灾隐患。

  九、维护好辖区内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和行人的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一、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十二、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十三、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处理私事,确保安全。

  十四、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安全及消防系统。

  十五、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租户提供优质服务;

  3、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4、熟悉管区内业主租户情况,掌握管区治安特点,保护管区物业及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接班时穿戴整齐、庄重、严肃,当班人员必须事先做好一切准备。

  8、日常工作着装整齐、干净,佩带上岗证。

  9、走姿 、站姿规范(手不能插在兜里、不准靠墙、门等)

  10、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您好,这里不准停车等),车辆必须按规定车位分类停放,白天随来车随时安排。

  11、早晨必须按时开门(落实到各领班)

  12、上下班、下雨阴天等按时开、关灯光,下班时门窗上锁、关好,确保安全无误。

  13、交班时,卫生打扫干净、彻底;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不允许吃零食、吸烟;不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漏岗;上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与业主长谈;严禁染发、留长发等。

  14、服从管理,不顶撞上级。

  15、上班时服装不整、佩带警械不全、串岗、脱岗、离岗、酒后上班、上班时间打聊等,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16、有责任心、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者;工作方面有其他贡献者;为公司作出贡献者,一次奖励50-100元。

  十六、小区、商场保安岗位及职责

  1、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2、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熟悉本小区、商场内的有关地形、楼号、业主姓名、特征、门牌号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良好状态。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小区、商场内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6、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7、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

  8、全体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虚心学习、埋头苦练、做一名优秀的保安人员。

  十七、门卫保安的岗位及职责

  1、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管区;

  3、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自理并迅速报告领导;

  4、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值班中所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

  5、坚持执行客户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入制度,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6、认真做好非办公(经营)时间人员出入登记工作;

  7、积极配合其他保安员,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关;

  巡逻保安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8、巡视检查管区内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发现后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认真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做好巡逻的交接班工作;

  10、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查,劝阻推销人员、小商贩等尽快离开管区;

  11、制止管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2、制止在管区内,尤其是在大厦或住宅楼的电梯内、电梯厅、公共走廊等地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13、看管好车场内的车辆,防止撬车、盗车事件的发生;

  1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5、对客人提供有关大厦管理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为客人做向导;

  16、配合管理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发现工程设备、清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7、协助解决客户遇到的其他困难;

  十八、保安巡逻管理

  保安巡逻的范围只严格限定为物业的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洗手间、车场等。未经用户许可,保安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用户房间内。

  巡逻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等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

  定时巡逻一般1-2小时进行一次,其好处在对于物业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物业的治安形式及规律,及时解决治安问题。可以防止一些了解保安巡逻运行情况的不法分子或内部作案者知道定时巡逻规律后,采取打时间差的方式作案,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不定时巡逻方式,以确保物业及用户的安全。

  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

  一般保安员穿保安制服巡逻,保安班长着便衣巡逻。这两种巡逻方式同时存在,巡逻工作交替进行,可有效地堵塞巡逻治安工作的漏洞,取得更好的治安效果。

  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

  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管区内的治安情况,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处理违法犯罪活动,为用户提供一些咨询服务等。夜间巡逻除上述任务外,要检查各楼层用户办公室是否锁好,还要负责公共用电水的关闭等。发现用户办公室门未锁的,应帮其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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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一医院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一医院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期检查电气安全。提供给设备的电源,其电压、相位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电线路必须能够承受设备的用电负荷。对电压要求稳定的精密仪器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稳压电源或UPS。

  2、 定期检查接地装置。所有带电医疗设备工作时应做好接地,并保证接地设施良好。

  3、 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清洁、干燥,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保证机房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4、 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岗工作。对放射、放疗、核医学、高压氧舱等危险部门的工作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5、 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关机器。严禁违规、野蛮、不按程序操作机器设备。

  6、 严禁机器带病工作,发现机器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到场检修。

篇3:天然气管网抢险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管网抢险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公司安全平稳供气和用户安全用气,在天然气输配系统和用户用气过程中,出现突发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进行抢险维修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任何人不得在抢险维修工作中各行其是,自作主张。

  (三)、抢险维修值班人员,一律应在值班室待命,不得无故脱岗外出。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同样有参加抢险维修工作的义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推卸。

  (四)、抢险工程车必须作到车况良好,值班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得用于与抢险维修无关的事。

  (五)、用于抢险维修的工具、设备、灭火机应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必须保证抢险、急修工作的需要。

  (六)、抢险维修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按调度指令或现场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处置。在尽快的时间内完成抢险维修任务。

  (七)、抢修维修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到达险情现场后,应根据天然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并要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八)、进入警戒区内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九)、管道或设备修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以防天然气窜入夹层、烟道、地下管沟及建、构筑物内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十)、当险情或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抢险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并要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险情或事故原因和消除隐患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后方能撤离现场。

篇4:天然气管网巡检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管网巡检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天然气输配管理,确保安全平稳向用户供好气,以保障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天然气输配管网巡检工作,每月对主要输配干管巡检2~3次,随使用期增加,巡检次数增加。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管网泄漏情况,及时报修处理,确保管网的正常运行。

  (三)、巡线工在巡检管网工作中,发现管网泄漏,应及时向公司生产运营部报告,并当即对现场做出明显标志,警告行人或其它人员不得在10~20米半径范围内用火,防止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巡线工在巡检过程中,因道路建筑施工、市政施工或其它专业施工可能出现影响管道安全的情况,应向施工单位提出管道保护要求及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建档备案,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五)、巡线工在管网巡检工作中,发现在城市输气管道上,违章修建房屋、违章堆放物品等行为,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同时作好记录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上级部门协助解决。

  (六)、对穿、跨越地下隐蔽工程、河道的天然气管道,应有确保安全运行的技术防范措施,并且建档定期进行检查。

  (七)、运行的阀井,应保持井圈、井盖完好无损,标志明确,阀门启动灵活,关闭严密,无泄漏,阀井内无积水,维护良好。

  (八)、运行的调压室、调压柜和调压箱等设备应达到安全、平稳运行。其输出压力合格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100%。调压工每天按工作计划进行巡检,做好记录,在其周围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良好的通风。

篇5:医疗安全管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请各科认真执行。

  1、科室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或可能医疗事故的,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外,科室医务人员必须同时通知科室领导及行政总值班(发生于节假日及夜班时),由科室领导或院总值向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医务科、护理部等)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及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者目前状况及患方的要求等;

  (2)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职称。

  2、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院领导和主管院领导、院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和常规作出判断,属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范畴的,则于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12小时内向天河区 卫生局报告。报告的内容同第一条内容。

  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职能部门接到科室或行政总值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天河区卫生局报告,由天河区卫生局逐级报告至卫生部。报告的内容包括:

  (1)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名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2)患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者目前状况及患方的要求等。

  4、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务科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天河区卫生局做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医患双方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2)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3)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4)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5)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6)广东省卫生厅规定的其他内容。

  5、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务科应当在协商或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天河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2)医患双方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3)医患双方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4)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5)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6)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7)广东省卫生厅规定的其他内容。

  6、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务科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天河区卫生局做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2)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

  (3)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4)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5)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6)广东省卫生厅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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