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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学校学科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6

  高级中学学校“学科首席教师”评选方案

  (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教师队伍建设关系到学校发展进程、发展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是学校的发展之基、竞争之本、提高之源。经过十余年不懈努力奋斗我校教师队伍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师德修养高、教育观念新、业务素质强的名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他们为学校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学校领导班子在认真分析了我校教师队伍目前现状后,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分清教师队伍建设的层次性,引导教师向专业性发展、向更高层次发展,激发教师追求自我超越、自我完善;有必要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激励、管理机制,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以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此学校决定实行学科首席教师制。学科首席教师制是根据我校教育发展战略对在学校一线任教的优秀教师进行级别冠名的一项制度。它的实施必将对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对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评选原则

  1.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坚持评选重点为一线骨干教师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工作,热爱学生;师德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家长认可度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对任教学科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并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本校及本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权威性。

  4.任教学科在学校或全市高考成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在上级或学校的业务素质考核中成绩显著。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任教以来在学校、市或省承担过学科讲座、学术交流及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赛课、学生竞赛活动、论文发表及获奖方面有良好表现,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参评对象

  参加工作十年以上,中学高级职称,长期在教学一线执教;

  且任教以来担任教研组长或班主任职务累计六年以上;同时是省级骨干教师或教学能手。

  (注:年级主任、音乐美术教研组长、中层以上领导不在评选范围内)

  五.评选办法及数量

  1.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资格审查,学生评议,学校考评

  委员会审定。

  2.鉴于学校首次评定学科首席教师,本次评定数量将不超过学科总数的 50%。

  六.任职责任

  1.自觉遵守学校的制度,维护学校的利益,扩大学校的影响力。

  2.主动承担学校的学科示范课、观摩课和专题学术讲座,每学年至少两次。

  3.、指导本学科的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在新课改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关心青年教师,带一至二名徒弟,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5.有义务对本校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考核等教学常规进行指导,有义务对学校教育教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任期内主持或参与并完成一项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有一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发表或交流。

  七.待遇

  1.任期内学科首席教师每月可享受1000元特殊津贴。

  2.任期内优先参加外出学习、考察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

  八.管理办法

  1.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

  主 任: z

  副 主 任: z

  办公室主任: z

  委 员: z

  2.由学校教研室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每三年评选一次。

  3.对其履行的各项职责进行考核,如有违反要求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校评审委员会研究有权取消其首席教师资格。

编辑:www.pmceo.Com

篇2:坪头中学评选优质作业及学习标兵制度

  坪头中学评选优质作业及学习标兵制度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加强和规范过程管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订评选一批优秀作业和学习标兵,现就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1、优质作业评选条件

  A、 作业次数齐。

  B、 作业正确性高

  C、 作业书写规范工整。

  D、 各科作业汇总成绩居前列。

  2、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A、 学习成绩优秀。

  B、 学习习惯好、能规范、优秀坚持常规学习。

  C、 学习思维活跃,善于提问,能积极回答问题。

  D、 能帮助他人学习。

  3、评选办法

  A、 学校评选时间为第14周左右。

  B、 评选名额划分到各班。

  C、 评选结果张榜公布并表彰。

  4、评选要求

  A、 各班各科教师从即日开始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过程管理,珍惜机会,教育学生。

  B、 评选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重在育人。

  C、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篇3:职业学院成人教育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

  职业学院成人教育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鼓励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凡在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的班主任可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2、能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各方面表现突出。

  3、组织管理能力强,班风、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成绩显著。

  四、评选办法

  1、优秀班主任实行每学期期末初评,学年度总评形式进行。总评定在七月份,总评被评定为优秀的即为本年度优秀班主任。

  2、各系(部)根据班主任学期、学年的工作总结和实际工作表现,推荐30%的名额参评,按30%算不足一人的推荐一人参评。

  3、成教部根据各系(部)提名,召开优秀班主任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20%的比例研究决定。

  五、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推荐参加省、市级先进德育工作、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六、本办法自20**年2月**日起执行,由成教部负责解释。

篇4:科大文明宿舍评选与奖励办法

  科大“文明宿舍”评选与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营造学生公寓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推进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按时注册、连续学习满半年以上的本科学生的宿舍。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成立“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第四条“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小组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桂电学[20**]28号)及本办法组织“文明宿舍”的评选与奖励。

  第二章 评选的基本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不得参加“文明宿舍”的评选:

  (一)本年度卫生评比结果不合格的宿舍;

  (二)宿舍成员有打架斗殴和恶性纠纷行为的;

  (三)人为原因致宿舍发生火灾、触电等严重安全事故的;

  (四)宿舍成员有赌博、酗酒行为的;

  (五)宿舍成员有因学业原因退学的;

  (六)宿舍成员有因夜不归寝、晚归寝受到处分的。

  第六条“文明宿舍”评选的基本内容:

  (一)安全秩序

  宿舍成员自觉遵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拒绝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离开宿舍时切断电源;自觉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有睡觉关门、关窗和宿舍钥匙不外借他人的习惯,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自觉爱护消防安全设施;熄灯后按时就寝,无无故晚归、擅自外宿、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行为。

  (二) 宿舍卫生

  宿舍卫生干净整洁,宿舍内贴有卫生值班安排表,并遵照执行。且获得本年度“卫生合格宿舍”、“卫生优秀宿舍”或“卫生最佳宿舍”荣誉称号。

  (三) 宿舍风气

  1.组织纪律。宿舍成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本年度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政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工作;

  3.学习风气。宿舍学习风气浓厚,宿舍成员成绩优良,无沉溺电脑游戏、逃课等不良现象;宿舍成员年度内无因考试作弊、旷课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现象;

  4.宿舍同学团结一致,互助友爱;宿舍设有宿舍长,经常性地举行研讨学习、交流思想等宿舍活动;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建设。

  (四)宿舍文化

  1.宿舍成员有集体荣誉感,制定并遵守本宿舍的文明公约;

  2.宿舍布置简洁明亮,具有一定的文化特色,兼具个性化,整体氛围健康积极;

  3.宿舍内装饰物健康向上。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文明宿舍”评选程序如下:

  (一)宿舍申报。参评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文明宿舍”申报表》(见附件2),参照《**电子科技大学“文明宿舍”评分细则》(见附件1)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文明宿舍”考评表》(见附件3);

  (二)评选。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宿舍进行考评;

  (三)公示。评选工作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确认。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文明宿舍”名单。

  第四章 计分方法

  第八条计分方法

  (一)本年度“文明宿舍”评选将评出星级文明宿舍。星级文明宿舍将根据考核成绩进行等级评定:

  “三星级文明宿舍”:80分≤考评成绩≤84分;

  “四星级文明宿舍”:85分≤考评成绩≤89分;

  “五星级文明宿舍”:90分≤考评成绩。

  (二)各学院宿舍间数计算方法为:本宿舍内该学院学生人数>该宿舍人数的50%,记为该学院1间宿舍;本宿舍内该学院学生人数≤该宿舍人数的50%,记为该学院0.5间宿舍。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九条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给予全校通报表彰,授予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对其宿舍进行挂牌表彰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注意事项:

  (一)“文明宿舍”每年评选一次;

  (二)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将作为评选全区先进班集体的重要评选条件;

  (三)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由宿舍房管员具体负责,学院配合监督检查;

  (四)“文明宿舍”评选结果列入各学院年度学生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原则上,各学院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间数应占到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总间数的30%及以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校学〔20**〕20号文件废止,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5: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内容

  1、国家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6、国家助学金

  7、各级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

  二、奖励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条件

  申请各项奖助学金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应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承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及学校组织的义工服务活动,获奖年度参加义工服务不少于10小时;

  6.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7.获得以上任一种奖学金者,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8、具体评审细节要求以各类单项要求为准。

  三、评选流程

  1、学院广泛动员,主动向全体学生宣讲上级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3、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人选,小组成员: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4、成立年级评议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复审和差额遴选,成员:葛晓茜、韩煜、杨秀、周昱宏。

  5、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最终审批,成员:于苗、耿庆辉、蒋敏芝、葛晓茜、韩煜、杨秀、周昱宏,确定名单。

  6、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将名单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四、工作要求

  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关系到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学校的和谐稳定,评审结束后省资助中心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高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对查出问题的学校进行通报,对报送的获奖学生经评审专家认定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

  1、奖、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宣讲到位。

  2、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充分发扬民主,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若有异议可致电咨询投诉,学院电话:85****3。

  4、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环节的监督管理,要确保奖助学金全额发放至获奖助学生手中,严禁将学生领取的奖助学金回收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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