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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6

  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籍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黑龙江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管理的内容:

  1.注册:

  高一新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否则我校不接收入学,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及当地户口,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方可取得高中学籍。

  2.建档:

  新生入学两周后,我校按班级填写新生名册, 抄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然后按照黑教委中字〔1991〕 147号《关于修改高中学生档案的通知》要求,为学生建立完整的档案,并由教导处统一审查保管,档案材料包括:

  (1)初中升高中考生登记和录取通知书;

  (2)高中学生学籍。

  (3)高中学生卡片。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学生体检检查表。

  二.旷课及处理:

  学生连续旷课达一周或累计旷课达40节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

  三.休学和复学:

  学生因事因病一学期以上不能到校上课后,须持家长申请书和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休学手续,由班主任签字,校长批准,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休学一次为一学年,如仍不能复学,要申请办理延期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次。

  休学期满复学时,须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审批后,复学。休学期满没有按规定日期办理复学超出一个月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并通知学生及家长。

  四.转入、转出:

  转入、转出一律由校长批准。转入学生持校长签发的三联单到教务处、宿舍、食堂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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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龙舟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龙舟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切实控制学生流失,特提出以下几项要求。

  一、学籍

  1、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新生,办理了入学手续正式入学后,即取得我校学籍。

  2、学校应从新生入学的第一期开始建立学生学习花名册和学籍卡。学生花名册和学生学籍卡上的编号应一致。新生花名册应输入微机,打印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3、学期末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班主任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报告册》《学会做人评定手册》的填写。学籍由教导处负责保存。

  二、休学与复学

  1、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连续二月不能坚持学习,应办理休学手续。病休学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其它原因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并持有关证明,学校批准后可以休学。

  2、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时,应办理继续休学手续。

  3、 复学原则上不能随原年级学习。如学生提出随原年级学习的要求,须经考试成绩合格,学校同意后,方可编入原年级学习。

  三、转学

  1、 本市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全家搬迁,住地离学校较远,或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后方可转学。同意转出学生应开给转学证,并留有存根,注明去向。

  2、 学校对未办理手续的转出学生,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对家长明知而不办理的,3个月后自动取消该生在我校的学籍。

  3、 转入学生应持有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证,并将材料列入学籍卡。

  4、 我区中小学一般不接收借读生。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区中小学借读的学生,应持有关证明,取得教委和学校同意后,方能入校学习。

  四、严格控制学生流失

  1、 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考勤,学生病事假由家长书面向班主任请假。学生无假一日不到校,班主任应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家访。

  2、 学生无假三日不到校,学校还应向教育局办公室、教育科书面报告。

  3、 学校应坚持每月向教委填报《流失生月报表》。如有学生流失,除如实报教育局外,还应及时做家长工作,并通知家长所在单位、当地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共同配合,做好流失生回收工作。

  五、学籍的审理

  1、 每年九月教育局对各校的学籍进行一次审查。

  2、 审查学籍请带上全校学生花名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存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以及借读生的申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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