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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4

  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院各专业及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对我院各专业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科学、合理设置我院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是在理论教学环节之后的教学过程延续的必然环节,相对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更具有直观性、综合性和创新性,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我院要结合市场的需要,行业人才的标准来科学、合理的设置实践教学环节,讲求专业人才培养的必需,教学开展的可行,保证实践教学开展的质量与效果。结合我院的实际,目前重点做好如下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开展。

  1、课程实训。课程实训贯穿于日常理论教学过程中,结合理论知识,通过设计实验、参观、案例等方式来印证、理解和消化知识点,并训练基础的专业技能,奠定一定的感知和技能基础。

  2、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综合的技能训练环节,通过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来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熟练、校正技能标准和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3、职业鉴定。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的特色与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证书。我院要创造条件,设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提供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双证制”的培养要求的落实。

  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教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结合我院科室的职责与分工,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科具体组织与管理,相关要求与制度由教务科具体制定并实施。

  5、社会实践与军训。社会实践与军训是在第二课堂中的实践教学环节,要紧密结合学院学团工作的开展来组织。具体要求与制度由学团办公室具体制定并实施。

  二、明确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领导与制度管理

  1、践教学的领导和组织机构

  (1)在院长及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践教学科负责落实我院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安排、基地建设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指导各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改革,收集和整理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简报、总结、学生实习成绩、实践教学成果和改革经验等资料,分类归档,规范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各个环节。

  (2)院长及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学院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审核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指导书,审核《课程实训教学环节计划书》、《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计划书》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与安排。

  (3)在院长及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的领导下,设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各项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

  2、实践教学的制度管理

  为规范实践教学开展的各个环节,我院必须根据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

  (1)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与岗位职责;

  (2)应用技术学院课程实训管理办法;

  (3)应用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4)实践教学指导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5)校内实训室管理办法;

  (6)实践教学学生安全守则;

  (7)职业资格鉴定站运行管理办法;

  (8)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办法。

  (9)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10)校企合作与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

  三、编制实践教学基本文件

  1、编制相关实践教学大纲

  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大纲。

  (1)各专业课程实训大纲;

  (2)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在以上教学大纲中,应体现以下主要内容:

  a.性质和目的要求;

  b.与其它教学环节或课程之间的先行后续关系;

  c.应完成的基本任务和教学基本内容;

  d.进行方式和时间安排;

  e.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方法等。

  2、编制实践教学指导用书

  对实践教学大纲中所体现的实训和实习内容,学院应组织教师编写技能标准清晰、技能训练分解细致、易于操作和训练的实验或实训指导书,用于指导课程实训与毕业实习。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编写指导实践教学的案例集。

  3、编报《课程实训教学环节计划书》和《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计划书》 针对每学年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以及每学年毕业实习情况,实践教学科负责组织编报上述两项《计划书》,经学院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并报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学生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的评定

  1、学生在课程实训环节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照学生实训效果进行评定,成绩记入该生本门课程期末成绩,按照我院的“双及格考核制度执行;

  2、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要综合学生总体表现、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和学校指导老师意见来评定。

  五、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改革

  学院应研究如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更好地突出我院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的特色,使实践教学环节更好地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学院应进一步探讨如何优化教学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和实践教学基地的潜力,提高校内实训室与实习基地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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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组织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意见

  学院组织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意义

  通过社会调查,对学生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增长学生的社会知识,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二、组织形式

  1、组织学生到有关部门及单位参观学习并结合专业对若干问题进行调查及劳动实践活动(一般限于本市)。

  2、聘请一些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为学生举办与本专业有关的专题报告和系列讲座。

  3、由学生个人或小组进行社会调查活动,时间可安排在考试结束后第一周或暑假期间。

  三、组织对象

  按教学计划有社会调查内容的本、专科学生。

  四、要求

  1、社会调查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各系要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并将社会调查计划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各系的社会调查计划应包括社会调查的时间(即在第*教学周)、地点、内容、组织形式及指导教师等。

  2、在选择社会调查的形式上,各系可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区别不同的专业、不同年级的不同特色,灵活选用多种形式完成社会调查活动。采取由学生自主进行的形式时,要求学生须有明确的社会调查活动计划,并经指导教师批准后进行。

  3、社会调查是列入教学计划的一门必修课,学生必须于社会调查结束后,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由指导教师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计分制评定成绩,并将成绩报送教务处。

  4、各系按学生人数的5%推荐优秀社会调查报告送教务处(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评选出优秀社会调查报告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

  五、经费标准及使用管理

  1、社会调查经费从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有关经费支付(每生每年10元)

  2、社会调查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①统一组织的社会调查的接待单位的有关费用;②专题讲座酬金;③交通费用;④办公费用;⑤教师指导及阅卷酬金等。

  3、社会调查经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实行一级核算。

  4、各系须根据教学计划在社会调查实施前两周将计划及经费预算报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定后,到财务处借支经费。

  4、社会调查经费的开支由各系到财务处按规定在标准额度范围内实报实销。

  六、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3:职业学院函授教学管理条例(试行)

  职业学院函授教学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正确实施函授教学的每一环节,保证函授教育质量,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函授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函授教育的主要环节,包括自学、面授、作业、答疑辅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核(考试或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考试)等。

  第二条 函授教师承担制定授课计划(含课程自学进度表)、面授、辅导答疑、指导(实习)、考核命题、评卷和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应具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较高业务水平和教学经验。

  第三条 教务处对函授教学过程的教学质量负责。在函授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及教师的主导作用。

  二、教学准备

  第四条 各系(部)应有专人分管成人教育工作,密切配合教务处及成人教育部建立完备的管理服务系统,保证函授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每个教学环节的实施。

  第五条 成教部在筹备函授专业时,应与教务处共同商定,由教务处与有关系(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编函授教材以及所需的辅导材料,聘任合格的教师。

  第六条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根据函授及学员的特点进行备课、编写教案。

  第七条 开学前,成教部应将教学大纲、教科书、自学进度表、自学辅导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等发至学员手中。

  第八条 函授学员参加面授、实验、考核、集中答疑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论文之前,各系(部)、中心应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务处的要求,落实场所和设备条件,加强组织管理,以保证各教学环节顺利进行。

  三、面授

  第九条 面授是教师指导学员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教务处要建立面授管理和检查面授效果的制度,严格学员进行考勤。

  第十条 教学计划的主干课程,面授课时数不能低于全日制同层次同专业相同课程授课时数的30%(函授学员每学期面授次数不能少于两次)。在保证面授教学时数的条件下,教务处应根据学员工作的特点安排面授时间。

  第十一条 面授要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大纲规定的重点和学生自学中的难点、疑点,注意培养和提高学员的自学能力。

  第十二条 函授学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授。学员应在面授期间解决自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自学、作业

  第十三条 自学是函授学员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主要的教学环节。学员在《自学指导书》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阅读学习辅导材料,做学习笔记,自选练习,完成作业,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第十四条 《自学进度表》按每周不少于20小时安排。学员要根据《自学进度表》制定并实施个人学习计划,完成作业,养成自学习惯,提高自学能力。

  第十五条 教师对学员的自学情况应有检测手段,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 函授学员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分平时练习作业和阶段测验作业,平时练习作业是学员学完每一章节后须完成的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即时消化、理解、巩固所学内容。阶段测验作业是函授学员学完若干章节后须完成的综合性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全面地掌握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作业,作业量和作业次数要适当。学员用于完成作业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2小时。

  第十八条 函授学员须独立、及时、认真地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对经批改的作业,要按教师要求做相应的订正。

  第十九条 教师对学员的作业要及时认真地批改,必要时写出评语,教师对作业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面授时要进行讲解。阶段测验作业必须全收全改,期末送成教部备查。

  第二十条 教务处应建立作业交批的登记制度。发现抄袭者要及时

  批评教育,并要求重做。对未按规定上交作业者应取消其参加该门考核的资格。

  五、答疑辅导

  第二十一条 答疑辅导是教师帮助学员及时解决学习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经常性教学指导活动,凡教学计划中开设课程均应安排答疑辅导。

  第二十二条 答疑辅导可有集中、个别、书面等形式。集中辅导是教师面向全班学员进行的课堂辅导;个别辅导是指教师对学员进行个别的面对面辅导;书面辅导是指教师通过编印辅导材料或书面答疑信函等形式对学员的辅导。

  六、实验(实习)

  第二十三条 凡教学计划中列有实验的课程都必须进行实验教学。凡开设与全日制相同题目的实验课程,其实验条件、指导操作程序和实验要求要与全日制相同。实验教学要在学校或具有良好实验条件的教学点进行。

  第二十四条 实习活动应视专业教学需要和学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务处与各系(部)、中心共同制定实习方案,并加强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实习内容要紧密结合学员工作实际,发挥在职学习的优势。

  七、课程设计

  第二十五条 课程设计是培养工科学生综合性能力的训练。课程设计由各系(部)负责实施。教师在课程设计前应根据教学大纲提出课程设计任务书和课程设计指标书,对设计题目、内容、原始材料、设计步骤及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认真批阅学员所做的课程设计,并指导学员修改。

  八、考核

  第二十七条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考核方式要在教学计划中做出明确规定,考核成绩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二十八条 命题范围要以教学大纲、教材为依据。试题应使学员的考核成绩有合理的区分度。每门课程要至少准备两套水平、题量相当的试题,同时配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要经所在系(部)审查,成教部审批,并指定一套为正考题,另一套为备选题。

  成教部要创造条件建立试题库,做到教、考分开。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要按照《考试纪律》和《监考守则》,通过各系(部)的推荐,聘请认真、负责的人员监考,并与成教部领导组成巡考组,负责巡考。

  第三十条 函授学员达到我院成人教育规定的考勤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作业、实验、课程设计等后,方可参加考核。

  学员参加各门课程考核,应遵守考试纪律,凡无正当理由缺考或违反考试纪律者,应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教师要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填写成绩单报成人教育部。

  九、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第三十二条 成教部与教务处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组织领导,成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选派指导教师、组织专家评定成绩以及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有关事宜。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选题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结合学员的工作实际;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出,学员选作,也可由学员与指导教师协商拟定。

  第三十四条 指导教师要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并能胜任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可由各系(部)推荐,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每个教师指导学员人数,文科不超过8人,理、工科不超过5人。毕业设计应集中到学院进行。

  第三十五条 成教部建立函授毕业设计(论文)档案。

  十、电化教学

  第三十六条 电化教学是加强教师指导作用的一种辅助手段。教务处要与各有关单位协调,充分利用录音、录像、多媒体等电化教育形式进行辅助教学。辅助教学手段不能代替面授教学。

  十一、本条例自20**年2月起(试行)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4: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内容,为搞好专业和课程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安排好实践教学活动和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并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

  实践教学经费应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保证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安排实践教学活动,努力做到按预算、不超标开支,发挥有限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不符合财务制度的使用项目以及非实践教学活动所必须的项目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二、实践教学经费分摊的办法

  实践教学经费包含学生实习费和教学实验材料费,按大中专一、二年级学生人数(其中经济管理系按学生人数80%计,中专按学生人数50%计);学生实习费按人均36元计算,教学实验材料费按人均60元计算,在年度预算中分配经费额度到各教学系(部)。各教学系(部)根据年度预算,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安排使用,教务处、财务科行使监督权。

  三、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

  实践教学项目必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实习(训)、综合实训、毕业实习(训)、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经费的具体使用项目包括:

  1、交通费:使用学院车辆、租车,所需费用凭据报销;

  2、资料查询、打印、复印费用:为满足实习(训)需要的查询、打印以及复印费用,所需费用凭据报销;

  3、实习(训)耗材:为满足实习(训)需要的损耗性材料,凭票据报销;

  4、实习(训)场地使用费:使用其他单位场地需要收取的使用费,凭据报销;

  5、实习(训)管理费、参观费:实习单位需向学校收取实习(训)管理费或参观费时,由实习单位开出正式票据,加盖财务专用公章,学院凭据报销;

  6、外聘实践指导教师实习(训)指导费、讲课费:对聘请实习(训)单位技术人员讲课需支付讲课费及指导人员酬金时,必须填写《学生校外实习现场指导人员报酬发放表》,个人金额800元及以上的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发放时要求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号码,不得领取现金;

  7、学生住宿费:学生住宿费按财务有关规定凭正式票据报销。学生住宿需要自带行李时,托运费凭据报销;

  8、指导教师及联系实习(训)教师差旅费:教师差旅费按学院差旅费报销办法中有关标准执行;

  9、学生保险费等:外出实训学生需要购买相关保险的,凭保险公司正式票据报销。

  四、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程序

  1、每年度7月10日前,各教学系(部)根据预计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将其下一年度各专业、各年级的实践教学项目的专项预算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科汇总全院实践教学经费,经学院领导批准后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2、教务处审批各系(部)实践教学总预算表。经教务处审批后的申请表一份留教务处,一份交财务科,一份返回系(部)。

  3、每次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前一周内,负责实习(训)人员须填写实习(训)计划,明确学生实习(训)的目的、内容、实习(训)时间、地点、学生人数、指导教师、实习(训)经费预算等内容,经系(部)负责人汇总签字后,交一份到财务科备案。

  4、需要实习(训)的系(部)按照审批的计划组织学生实习(训),需要预借款的按学院现金管理制度执行。超过原计划的实习(训)须经教务处重新审核,批准后交一份到财务科备案,经费由系(部)在包干经费总额内调整支付。

  5、实践教学经费报账手续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习(训)项目已到财务科办理借款的,在实习(训)结束十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各项实习(训)费用必须实事求是,据实报销。

  六、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教学系(部)的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如发现有挪用、挤占实践教学经费的现象,追究系(部)负责人责任。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八、本规定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篇5:职中教学管理常规

  职中教学管理常规

  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抓好教学常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制定下列常规要求,以便于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备课:

  教研组长重点抓好各年级的备课,备课组长在抓本年级的备课活动时,不仅要备进度,备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备实验,更要备教法,作业和能力的培养,每次备课要有中心备课人,备课组长要检查新任本科教师教案并签字。集体备课要有记录,定期由教务处检查。

  备课是教师研究教材的再创造过程,也是教师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形成教学能力,形成独特教学风格的必经途径。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搞好教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教师备课要做到四点:

  1、认真钻研教材:

  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是备课的主要依据。

  (1)新学期开始,教师要通读全学期教材,掌握教材的体系,各章节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要站得高,统观全局,深刻领会全册教材的结构和教学目的,任务,要把德育教育寓于各科教学之中。

  (2)两种备课:

  A.单元备课,对本单元的知识结构,章节之间的联系重点、难点、基础知识、培养能力的要求以及教材内容上如何渗透德育教育等纳入计划。设计教法、学法和媒体使用。

  B.课时备课,对本课的教学内容要融会贯通,运用自如。

  研究如何把教材要求转化为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教师在备课中对定理,公式和关键性词汇、语句,要背得、用得,习题都能作得之外还要根据教材内容参阅注释,做到深入浅出。

  2、深入了解学生。

  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双边过程,教师教的全过程是指导学生会学习的全过程,教师除备教材外要备学生,了解学生在理解掌握这节课容易出现的问题,掌握学生学习的难点和疑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

  同时,也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做到“胸中有数”。

  (1)学生原有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2)学生学习兴趣和一般学习习惯;

  (3)学生学习态度和思想状况。

  力求加强教学的针对性。

  3、精心设计教案,要备教法,学法。

  要求教案内容上能体现出: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和关键的处理及教学深度,广度。并注意以下几点:

  (1)要考虑教学方法,使教师讲授,学生活动,实验演示,相互配合。要注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课堂生动活泼,又要注意教法的科学性。

  (2)课前要准备好随堂和课后的练习内容,习题要精选,达到目的明确,多少和难易适当。

  (3)准备好教具,鼓励教师开发辅助教学的计算机软件,教具是增强教学直观性的重要工具,应在教学中充分运用图表、标本、模型、以及选用电化教学手段也应在教前准备好,总之,教案简明扼要,要有实用性,既不要过于繁琐,又不要粗略,流于形式。

  (4)教师在课堂上的谈话,提问和讲解,在备课时要认真琢磨,特别要考虑差生的学习问题。

  (5)教师要把教课的方法,提问的内容,板书的编排计划,采用的教具以及作业的选择等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6)教师要认真设计好预习提纲,除在教案上体现外应提前交给学生预习。

  (7)教师要超周备课,不准抄袭现成教案或用旧的教案。

  (8)教师备课教案的数量要与教师实际教学的课时数相吻合。

  4、坚持集体备课

  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吃透教材,学情,统一要求进度,落实教懂学会,做到群策群力,发挥集体智慧的良好作风,必须持之以恒。

  集体备课要做到:

  (1)发扬学术民主,各抒己见,充分讨论。

  (2)有统一的结论和规定,要求做到统一目的,统一基本内容,统一进度,统一训练要求(包括实验,习题),统一检测。

  5、注意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准备工作,务求准备充分,现象明显,使全体学生都能观察到,并且一定要重视学生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6、备课中要认真做好板书设计的安排。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在充分了解学生和教材的基础上通过恰当的教法,使学生在主动认知过程中达到既定教学目标,适当的教学方法,先进的教学手段是课堂教学的关键,教师要努力在课堂教学的不断改革中创建自己的特点,形成自己的特色,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

  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2)教书与育人的关系;

  (3)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4)教法与学法的关系;

  (5)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关系。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上好每一个课努力提高课堂效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教师要按照课时教学计划(教案)上课,指导课堂教学活动,不备课不能上课。

  2、按照学生思维过程和认识规律进行课堂教学。

  (1)把检查预习情况作为开始教学的一个必要步骤,可采取预测、提问、检查预习笔记等形式,了解不同类型学生预习情况。

  (2)教师要充分利用预习成果,对学生未掌握的部分。重点讲解,作到教其不会促其质疑。

  (3)重点讲授时,要使学生找到新知的生长点,运用旧知掌握新知。

  (4)课堂教学要精讲善练,讲练结合,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讲课时应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弱点强化,条理分明,语言简洁生动,深入浅出,学生印象深刻。

  (5)要重视思路分析,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6)加强直观教学,充分运用实物,图表,做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也要有计划地全面安排落实,积极运用录音、录象、投影和计算机等电化教学手段。

  (7)讲课内容要在各科教学大纲和教材所规定的范围内有一定的难度和密度,要做到高难度与量力性相结合,高密度与循序渐进相结合。

  (8)运用启发式杜绝,“满堂灌”,“一言堂”。

  3.通过严密的教学组织工作和各种教学方法把学生学习热情充分调动起来。

  (1)严格贯彻课堂常规,教师要按照课表进行教学,教帅要准时进课堂,上课前做好准备,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2)认真进行课堂教学前组织工作,教师和学生要依据教学大纲规定以及教材内容来进行教学活动。

  (3)教师要尊重和爱护学生;让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教师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师要不断改进教法,重视研究学法,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4、课堂教学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注意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生活实际。

  5、注意寓德育、美育于教学过程之中。

  6、为了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教师必须振奋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素养:

  (1)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和自然辩证法的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2)加强政治思想修养,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3)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育科研能力。

  (4)加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法的学习,提高教学研究能力。

  (5)废止注入式,强化启发、激励、给学生以广阔的时间、空间,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知识和预习成果。

  (6)抓好课堂及时反馈,调整教学节律,教师教和学生学形成优良的协振。

  (7)充分利用媒体,诸如心理媒体(语言、表情、教态、形象),传统媒体(板书、教具、演示),现代媒体(声、光、电及计算机),以强化教学效果,调动学生课堂注意力。

  (8)强化课上练习,给学生创设理解,掌握,表达,检验的机会,多给学生鼓励,树立学生信心和培养学习兴趣。

  (9)重视能力培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认知、理解、观察、分析、归纳、表达能力,完善学生智力发展。增强智慧和动手能力。

  (10)重视育人,注意思想教育因素的挖掘和利用。

  (11)落实课堂常规: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中途不离开教室。课上所需教具物品应于事先做好准备。

  ②按教务处规定课表进行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不上无准备的课。

  ③着装整齐,仪表庄重大方,注意课堂语言的教育性,讲文明礼貌。

  ④工作认真,对学生全面负责。既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又要耐心教育,严格遵守《教师法》,不得将学生轰出课堂。

  ⑤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不掩饰错误,不弄虚作假。

  ⑥上课时,任何人不得占用上课时间布置其它事情或将学生或教师叫离课堂。

  三、作业:

  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培养运用能力及教学效果反馈的重要方面。要求教师措施具体,认真对待,并以此反作用于学生,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认真精神和严肃态度。

  1、作业布置科学,数量、难度适当,必做选做兼备,能及时检测出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2、学生交作业要有记录,对不交作业的学生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完成作业,作业应计人平时分。

  3、作业原则上全批全阅,大作文,学期不低于6次,全批全改不低于4次。

  4、作业要注意五性:

  (1)科学性,认真检查布置给学生的每一项作业,防止不科学、不严密及过于重复的作业。

  (2)量力性,数量适当、难度合理、紧切教材、突出重点、难点、着眼能力培养。

  (3)激励性,选做、必做结合,形成梯次,满足不同水平学生需要,激励学生进取。

  (4)反馈性,认真批阅学生作业,详批慎改给自己以详实的及时反馈,给学生以自我纠错的恰当空间。共性、个性问题不同处理。

  (5)规范性,作业必须规范,各科制定标准。交还及时,保存完整。

  四、检测:

  采取多种形式检测教与学的情况,分平时,期中、期末:

  1、初中大部分学科安排期末一次考试。各学科安排期中检测及单元检测l-4次。职高每学期安排一次考试。

  2、严格认真命题,注意命题的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检测性和激励性。强化对双基础检查和能力的培养。

  3、改革考试方法,要灵活多样,重视实践能力的检测。

  4、严肃考纪。

  5、检测要求:

  ①命题严密:尽量用成熟的命题。

  ②题型多样:采用多样化题型,贴紧时代脉搏,口试笔试,操做并重。

  ③难度合理:针对学生水平命题,安排要有梯度,形成合理档次。

  ④反馈及时:检测重效果,必须有分析,特别共性问题,要及时查漏补缺。认真做好记录。

  五、总结:

  重视教学小结及总结,要做到:

  1、课后回顾小结(记人教学计划),写好教学后记,记下心得体会。

  2、每次检测小结。对学困生要有针对性搞好个别小结。

  3、期末工作总结。

  4、心得体会,要逐步升华为理论经验,发表出去。

  六、交流:

  1、教务处每学期要安排观摩示范课,实验研讨课,青年新秀课等交流展示课。

  2、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有关任课教师要参加听课,并做详细记录及评定。

  3、教研及教学主管领导不定期检查教师教学全过程。并做详细记录。

  4、定期召开听课评议会。

  5、定期召开经验交流、论文研讨会及学术年会。

  6、定期出版教学交流刊物。

  7、组织好校际交流及会议。

  七、辅导:

  1、各学科组要组织以普及与提高并举的各类兴趣小组,活动课。选修课,实践课,业余运动队。纳入总体教学计划。

  2、组建专、兼职培训辅导队伍,落实内容、人员、场地、器材、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讲评、总结、展示、汇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3、辅导要求

  (1)适度提高,对优秀学生,充分发挥其潜能,以集体或个别方式利用课余时间适度提高。

  (2)弥补缺陷,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查漏补缺,使之尽快达到基础要求。

  (3)横向扩展,对于特长生,以鼓励成材为目标,引导他们向知识的结合点,生成点延伸发展。

  (4)技能培养,以课外活动方式,创设实践实习机会,把知识导向应用,导向技能。

  八、培训:

  1、普及教育理论学习,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定期安排讲座、辅导、自学及交流活动。

  2、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定期参加上级安排的培训,完成知识的更新能力的提高。

  3、抓好青年教师的培训,集中辅导,以老带新,定期评议分析,努力培养典型,促青年教师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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