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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学院AO生和实习生成绩考核与记载暂行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4

  CY学院A.O生和实习生成绩考核与记载暂行办法

  一、A.O生和实习生在企业工作岗位的实习,按照其工作表现与取得成效,由企业配合,根据我院的有关规定评定实习成绩。具体办法为:

  1、在实习开始时,实习生将《CY学院学生实习表现与成绩评定表》,交予该生所在的实习单位(以下简称为实习单位)。

  2、在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单位在《CY学院学生实习表现与成绩评定表》中,写实性地填写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评价,经实习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实习单位盖章后,于实习结束时,由实习生带回并交予所在系。

  3、实习生所在系,依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价,按照学校(或系)规定的评分标准,由该系组织为实习生评定实习成绩。

  4、评定的成绩作为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实习”,计入该生的学籍档案。合格及其以上者,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A.O生和实习生在企业接受的培训,凡进行了考核成绩的,可以按照以下办法申请评定和记载成绩。

  1、申请记载成绩的学生,应当提供:反映学习内容的教材(或教学材料)、反映学习过程的学习笔记和作业或设计作品等材料,以及反映考核内容与标准的试卷或设计作品(或其他考核记录)。

  2、培训内容与学校开设的对应课程基本一致,并且培训要求高于或相当于学校教学要求的,学生持以上材料,向学校开设对应课程的系,申请办理该课程的免修手续。

  3、培训内容与学校现有开设课程不一致,但所在系认定所学内容符合该生所修专业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可以“**专题”的形式,作为本专业的选修课程,如实记载学时、成绩。成绩达到合格及其以上的,按照每16-18学时计为1学分的办法,获得相应的学分。

  4、培训内容与学校现有开设课程不一致,但教务处认定所学内容符合素质教育、个性化培养要求的,经教务处指定的系鉴定,所修内容、教学要求符合本科要求的,可以“**专题”的形式,作为任意选修课程,如实记载学时、成绩。成绩达到合格及其以上的,按照每16-18学时计为1学分的办法,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A.O生和实习生返回学校后,所学课程的学习、考核与记载办法,与其他在校生一致,但在以下方面,适用下列规定。

  1、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未参加的课堂教学活动,可以视为已经批准其免修,不再按照缺课处理。

  2、实习生返校后,所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在辅导答疑、课外自学指导等方面对该生给以关心和帮助,以便该生能切实完成该课程的学习要求。

  3、课程教学要求完成的作业,凡是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了相近工作,并能够提供反映其成效的材料的,任课教师可以依据这些材料评定对应作业的平时成绩。其他作业,学生应当补做。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或者理论课包括的实践教学内容,经开课系同意,学生可以直接参加期末的考核。不举行期末考核的其他实践教学内容,学生应当补做实验、实习。

  5、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完成的艺术作品,可以作为该专业的大作业的组成部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评定成绩。

  四、在期末考试之前,实习生如认为自己学习负担太重,可以针对部分课程,经所在系向教务处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后,可于下学期初安排缓考课程的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记录。

  五、其他规定

  1、中途解除实习的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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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Y学院关于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CY学院关于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落实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进一步探索我院应用性本科人才的培养模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由教务处和有关教学系分工负责。

  1、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院A.O生和实习生培养工作计划;

  (2)制定在实习期间取得成效的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3)实施中与企业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2、各有关教学系的主要职责是:

  (1)配合教务处和企业做好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的选拔、聘用;

  (2)在本系的学科专业范围内,落实本科教学的有关标准,确保各门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降低;

  (3)学生实习期间,关心在学校住宿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日常生活;在学生返校后,对学生的学习给予关心和帮助。

  二、A.O生资格的认定与解除

  1、A.O生和实习生资格认定

  (1)学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A.O生和实习生职位申请表》,交到所在系。由所在系组织参加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的第一次面试。

  (2)第一次面试合格者,由企业相关部门联系企业用人部门来我院进行第二次面试。

  (3)第二次面试合格者,由企业安排体检。

  (4)体检合格者,经与企业签署协议书,正式成为A.O生和实习生,取得A.O生资格。

  2、A.O生和实习生资格的解除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A.O生和实习生资格。

  (1)违反其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或者未能达到培养要求,按照企业的规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2)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

  (3)因自身的原因,申请中途退出实习,经教学系和教务处审核同意的。

  中途退出实习的学生,应当在被取消资格的当天,回校到所在系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课处理。

  三、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的实施进程

  1、由教务处和各系配合相关企业,于6月15日之前,完成A.O生和实习生选拔的各项工作。

  2、获得A.O生和实习生资格的学生,于7月中旬至12月中旬,前往企业安排的工作岗位,参加并完成实习工作。

  3、完成实习的学生,于12月中旬返回学校,参加所在年级、专业的课程学习,并随同班学生一起,参加期末考试。

  四、A.O生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1、在实习期间,A.O生和实习生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大学生形象和学校的声誉;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注意往返实习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2、A.O生和实习生在企业实习所需的费用由企业解决;企业向A.O生和实习生发放的实习津贴由实习生自己支配;A.O生和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上下班交通费、房租水电费等个人费用由A.O生和实习生支付。

  3、参加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于学校9月初开学之时,应当亲自或委托他人在学校办理注册手续。不办理注册手续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委托他人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所在系负责经实习单位向学生本人予以核实。

  4、学生实习期间,学生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应当亲自或安排专人定期了解A.O生和实习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关心学生的生活、心理等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分管教学的领导应当亲自或安排专人定期了解A.O生和实习生在实习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

  5、教务处要在9月开学之初、12月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结束之前,以及其他由企业提出的时间,与学生处、学生所在系一起,向实习单位指导实习的业务负责人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研究解决A.O生和实习生培养计划实施的有关问题。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

  五、教学内容的衔接与成绩的考核登记

  按照《CY学院A.O生和实习生成绩考核与记载暂行办法》(见附件)实施。

  附件:CY学院A.O生和实习生成绩考核与记载暂行办法

  CY学院

篇3:职中学生个体思想品德评定考核办法

  职中学生个体思想品德评定考核办法

  A.考核的依据和内容

  1、依据《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Z职中学生管理要求》以及社会对职高毕业生所从事职业的要求。

  2、内容: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个性心理品质及能力"三大目标十二个项目进行考核。

  B.思想品德考核等级的计算方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期主科90分以上为优秀,80一89分为良好(无不及格项目),60 一79分为及格(其中政治思想,遵规守纪,热爱劳动必须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C.思想品德考核等级的计算方法

  评定工作由学校德育处统一组织,班主任具体负责。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初评,学年结束进行总评。评价先由班主任指导学生自评,再以组为单位学生互评,最后由班主任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和科任老师意见进行评价,得出综合等级。

  凡该学年中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未能撤消的,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为不及格。

  凡该学年受校级奖励者,思想品德评定按规定加分,受校级以上奖励者也按规定加分。学生毕业时,评出毕业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三学年的比值为3:3:4。

  D.考核方法的作用

  1、对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的学生,结合学生成绩、实习情况、身体素质向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思想品德考核在及格以下的学生,学校不负责推荐。

  2、凡学年总评思想品德不及格者,按附读生对待,连续两年思想品德评定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3、校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其思想品德评定必须为优秀。

  E.思想品德评定的具体内容(详见个体思想品德评定表)

  1、政治思想

  ①热爱祖国 ②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道德行为

  ①职业高中学生十不准要求

  ②拥护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

  ③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爱集体

  ⑤爱学习

  ⑥文明礼貌

  ⑦爱劳动

  ⑧遵规守纪

  3、个性心理品质和能力

  ①诚实守信、自尊自强

  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有自、我教育和管理能力

篇4: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项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的完成,使各项制度严肃有效的实施,根据出租汽车这一高危行业的特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认真按照行业要求,各种台帐齐全,记录准确。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全年中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的营运车辆。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及部门,同时满足公司安全管理所有规定的,将视贡献予以奖励,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或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部门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或丢失、无记录的,视情节处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5、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严处、通报、直至解除合同。

  6、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档案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档案管理体制,提高学院档案管理水平,做好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上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建立档案管理网络

  学院建立自上而下的档案管理网络,各处(室)、系(部)的主要领导及档案工作兼职人员(人员若有变动应及时补充)具体负责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移交时间为每年三月底前移交上年的档案材料。移交工作要及时,保质保量,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如无特殊情况,凡拖延不交,或所移交文件不保证质量、数量,影响档案材料立卷的扣发个人当月奖金5-10%。

  2、文件材料临时性收集管理落实

  学院各处(室)、系(部)在开展各种重要工作(包括重要的临时性工作)时,都应当明确并落实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保证档案文件材料的完整、系统和准确。购置重要设备的开箱验收,必须有档案负责人参加,并协助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做得不好的部门主管人员和档案兼职人员或指定的责任者,扣发当月奖金的10%。

  3、因工外出所得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各单位要加强对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开会所得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凡所得的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在出差回单位上班十天内,向档案室移交。如需再用,可办理借阅手续。凡拖延不交,或擅自留用,不办理移交手续者,还要扣发当月奖金的10%。

  4、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服务积极

  档案室工作应及时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入库工作,并力求尽快创造利用条件,提供服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和库房的管理制度。如管理不善,服务不周,情节严重的分别扣发直接责任者当月奖金的20-30%,扣发主管负责人当月奖金的10-20%,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考核办法

  1、随时记录在案,及时解决问题。

  2、每年十二月初,由主管院长、院办主任召集档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处室兼职管理人员,对各处室进行逐一考核。

  3、根据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意见,交学院领导班子审核后发至处室(一份归档案室存档),作为公开奖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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