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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2

  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档案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档案管理体制,提高学院档案管理水平,做好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上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建立档案管理网络

  学院建立自上而下的档案管理网络,各处(室)、系(部)的主要领导及档案工作兼职人员(人员若有变动应及时补充)具体负责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移交时间为每年三月底前移交上年的档案材料。移交工作要及时,保质保量,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如无特殊情况,凡拖延不交,或所移交文件不保证质量、数量,影响档案材料立卷的扣发个人当月奖金5-10%。

  2、文件材料临时性收集管理落实

  学院各处(室)、系(部)在开展各种重要工作(包括重要的临时性工作)时,都应当明确并落实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保证档案文件材料的完整、系统和准确。购置重要设备的开箱验收,必须有档案负责人参加,并协助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做得不好的部门主管人员和档案兼职人员或指定的责任者,扣发当月奖金的10%。

  3、因工外出所得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各单位要加强对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开会所得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凡所得的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在出差回单位上班十天内,向档案室移交。如需再用,可办理借阅手续。凡拖延不交,或擅自留用,不办理移交手续者,还要扣发当月奖金的10%。

  4、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服务积极

  档案室工作应及时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入库工作,并力求尽快创造利用条件,提供服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和库房的管理制度。如管理不善,服务不周,情节严重的分别扣发直接责任者当月奖金的20-30%,扣发主管负责人当月奖金的10-20%,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考核办法

  1、随时记录在案,及时解决问题。

  2、每年十二月初,由主管院长、院办主任召集档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处室兼职管理人员,对各处室进行逐一考核。

  3、根据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意见,交学院领导班子审核后发至处室(一份归档案室存档),作为公开奖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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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 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 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 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 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 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篇3:社区卫生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1.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 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医疗文书、人事、科研、财务等档案的分类管理,件件有登记,卷上有编号。

  3. 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4. 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返还。

  5. 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 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篇4: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评估、公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 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篇5:营运出租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营运出租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县交通局[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负责落实县交通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每年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与所属车辆(车主、驾驶员)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事项目标,落实责任到主管人员和每台车车主及驾驶员。

  第四条 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台车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五条 安全目标考核采取了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8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车辆(驾驶员),累计积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车辆(驾驶员)。对不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第六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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