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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中学生个体思想品德评定考核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03

  职中学生个体思想品德评定考核办法

  A.考核的依据和内容

  1、依据《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Z职中学生管理要求》以及社会对职高毕业生所从事职业的要求。

  2、内容: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个性心理品质及能力"三大目标十二个项目进行考核。

  B.思想品德考核等级的计算方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期主科90分以上为优秀,80一89分为良好(无不及格项目),60 一79分为及格(其中政治思想,遵规守纪,热爱劳动必须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C.思想品德考核等级的计算方法

  评定工作由学校德育处统一组织,班主任具体负责。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初评,学年结束进行总评。评价先由班主任指导学生自评,再以组为单位学生互评,最后由班主任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和科任老师意见进行评价,得出综合等级。

  凡该学年中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未能撤消的,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为不及格。

  凡该学年受校级奖励者,思想品德评定按规定加分,受校级以上奖励者也按规定加分。学生毕业时,评出毕业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三学年的比值为3:3:4。

  D.考核方法的作用

  1、对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的学生,结合学生成绩、实习情况、身体素质向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思想品德考核在及格以下的学生,学校不负责推荐。

  2、凡学年总评思想品德不及格者,按附读生对待,连续两年思想品德评定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3、校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其思想品德评定必须为优秀。

  E.思想品德评定的具体内容(详见个体思想品德评定表)

  1、政治思想

  ①热爱祖国 ②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道德行为

  ①职业高中学生十不准要求

  ②拥护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

  ③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爱集体

  ⑤爱学习

  ⑥文明礼貌

  ⑦爱劳动

  ⑧遵规守纪

  3、个性心理品质和能力

  ①诚实守信、自尊自强

  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有自、我教育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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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学院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教学管理制度

  法学院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学院本科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江财教务字[20**]40号)、《**财经大学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办法(试行)》(江财教务字[20**]78号)等教学管理与质量控制文件的规定,结合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就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考核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课教师应当根据课程性质制定相应的课程平时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并在上第一节课时向学生宣布该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规则,在该门课程结束前的最后一节课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

  第三条 任课教师应建立学生平时成绩档案,记录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单元测验等情况,并注意保存学生的请假条、免听申请表等原始资料,期末考试前,将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及以上原始资料连同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一并交学院存档。

  第四条 理论课程的平时成绩,原则上占所修课程总评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80%。

  课程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单元测验等情况确定:

  (一)考勤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凡迟到、早退二次者作旷课1个学时处理;累计缺课达到总学时四分之一者,平时成绩不得超过满分的一半。累计缺课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学生该门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报学院及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是评定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教师可根据学生是否认真听讲、主动提问,是否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等确定学生课堂表现的得分。

  (三)任课教师可从学生是否能独立完成作业、是否按时上交作业、作业的质量等方面评定作业的得分。

  (四)任课教师可以自主决定单元测验(期中考试)成绩占平时成绩的比例。

  第五条 实践性课程的成绩评定,实行由学生、项目小组和任课教师共同参与的协商评定机制,并加大平时成绩的考核力度。平时成绩所占所修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可达30%-50%。

  课程平时成绩根据学生的出勤、实践态度、实验报告完成质量等情况评定。

  实践性课程的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考核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

  (一)原生态案例教学课程的考核方法:案例讨论表现(40%)+案例分析报告(50%)+实践态度(10%)。

  (二)实验课程的考核方法:平时成绩(30%)+实践报告(70%)。

  (三)专业实训考核方法:项目小组评分(20%) + 实习单位评分(30%)+实践报告(50%)。

  (四)法律模拟实习考核方法:①考勤成绩20%,由指导老师和组长评定;②模拟法庭展示成绩占30%,由在职法律硕士评定;③总结汇报成绩占20%,由评委老师评定;④实习报告及实习资料整理占30%,由指导教师评定。其中①、④按个人评定成绩;②、③按组评定成绩,也称“基础分”,本组同学基础分相同,基础分最高的组为“模拟实习先进组”,学院给予表扬与奖励。

  (五)毕业设计评价方法:①指导教师建议成绩(40%);②评阅教师评定成绩30%;③答辩小组推荐成绩30%。

  (六)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由考核成绩和平时表现两部分组成:①考核成绩依据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以及实习日记评定,占总成绩的70%;②平时表现由实习指导老师评定,包括遵守纪律、学生自我评价和考核意见等,占总成绩的30%。

  第六条 任课教师应当于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将平时成绩录入学校的教学信息系统。

  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自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本管理规定由院务会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务会决定。

篇3:电子制造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评定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 职等职级的设定

  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

  职等 技术员 助理

  工程师 工程师 主管

  工程师 主任

  工程师 高级

  工程师 首席

  工程师

  职级 1、2 1、2 1、2、3 1、2、3 1、2、3 1、2、3

  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

  职等 会计员 助理会计师 会计师 主管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

  职级 1、2 1、2 1、2、3 1、2、3 1、2、3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 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 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

  第八条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专业技能作为动态竞争性条件,主要通过对其是否满足专业/管理能力及职责要求的考评予以评分,评分时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其中占权重70%的工作业绩又划分为两部分:当期业绩占30%,“当期业绩”指截至评定期的全年业绩表现;累积业绩占40%,“累积业绩”指近2年及以上的业绩总体表现,设定的目的为肯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性贡献。

  技术人员职等评定标准参见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专业人员是以专业技能从事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为主,因此主要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标准参见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作为奖励。

  第九条 评定时间及方式

  每半年结合考核进行评定与调整,其中初级职等为资格认定,中级职等为评定,高级职等采用评聘结合。

  各职等的最终确定方式为:综合考评,集体审议,择优选聘。

  第十条 评定流程

  部门推荐(填写“专业/技术职等评定申报表”并提交材料)→管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评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主管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 管理流程

  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集体审议,中、高级职等的评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内容的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择优评聘。

  评定小组成员提出疑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出现分歧时可进行针对性投票表决,赞成票占三分之二以上者才算通过。

  特聘人员由评定小组集体审议、组长进行裁决。

  经评定小组审议确定的各职等人员名单由管理部汇总、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聘用

  公司对取得主任**师职等以上资格人员每年评聘一次,并集中发文公布聘用的职等和专业类别。

  技术人员被聘用为技术管理职务时,职等与职务具有一定对应关系,请参见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第十三条 所有申报和评定结果资料交人力资源主管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试行。

  附件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五:《职等评定申报表》

  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二O**年八月二十日

  发:各部门

  送:总经理

  印发份数: 其中存档份数: 1

  附件一: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序号 职等类别 职等序列名称 工资标准范围

  (元/月薪)

  技术序列 专业序列 对应行政序列

  一 高级 首席工程师 总经理

  总监/副总/总工 9000~

  二 高级工程师 总监/副总/总工

  项目经理 7000~15000

  三 中级 主任工程师 主任**师 项目经理

  职能经理 5000~8000

  四 主管工程师 主管**师 项目经理/项目主管

  主管 3500~6000

  五 工程师 **师 主管 2500~5000

  六 初级 助理工程师 助理**师 主办 1800~3000

  七 技术员 **员 科员 900~2000

  附件二:

  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专业分类

  技术职等

  可聘用职务

  首席工程师 全面

  技术

  技术总监/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艺

  开发 评价

  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

  七类 项目经理

  攻关小组负责人

  工程师

  细分类 独立承担技术项目

  助工/技术员 学科专业分类 参与技术项目或

  独立完成技术工作

  附件三: 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技术

  职等 专业/管理能力

  与主要职责 基本素质/

  资历要求 业绩量化指标 特聘条件 备注(可聘职务)

  首席

  工程师 精通本行业涉及的各技术领域,能主导公司技术创新和应用发展规划与实施 技术专家;在本公司取得主任级或以上职等至少五年以上 具有技术创新成果(专利、论文或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等)至少3项以上;编写成系列的技术培训资料,并对主管级以上技术人员每年培训累计≥24课时 满足公司要求,由管委会集体审核聘用的具有行业技术工作经验十年以上技术专家 技术总监总工程师

  高级

  工程师 精通三大技术领域之一;能全面负责规划、主持和指导其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或大型攻关项目 取得公司主管级职等至少五年以上或主任级职等至少二年以上

  主任

  工程师 对某类技术具有独到、深厚造诣,能独立主持和全面规划、指导大型技术项目 取得公司工程师职等至少三年以上或主管级职等至少二年以上 论文累计5篇以上;独立主持全新开发型项目1个以上或改进型大项目2个以上;撰写培训教材并对技术人员培训每年累计≥24课时 经审核满足公司要求所聘用的具有技术工作经验至少八年以上的国聘高级职称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攻关小组负责人

  主管

  工程师 对某类技术有较深钻研,能主持、组织所承担技术项目的规划与实施 取得公司工程师职等至少一年以上 论文累计4篇以上;独立主持项目1个以上或参与大项目2个以上,并独立完成小项目/课题3个以上;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累计≥12课时 本科五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二年以上技术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工程师 能独立承担技术攻关专题工作,了解公司产品技术,熟练掌握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取得公司助理级职等至少一年以上 论文累计3篇以上;参与项目2个以上并独立完成小课题3个以上;对助理级及以下人员培训每年累计≥4课时 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技术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独立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

  助理

  工程师 能参与技术攻关项目,能按要求独立完成某方面技术工作,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取得公司员级职等至少半年以上 论文1篇以上;参与完成项目1个以上并独立完成小课题1个以上; 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2年以上技术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技术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项目中的

  专项工作负责人

  技术员

  会计员 能参与技术项目,按要求独立完成某部分技术工作,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大专学历在公司某技术岗位工作半年以上;中专或同等学历在公司某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绩效考核良好以上,完成并通过全部规定的岗位技能与知识培训 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技术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说明: 一、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经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

  二、“论文”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或技术论文、在公司资料库中收录的技术文章和具备一定技术水准的技术小结等。

  附件四: 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专业

  职等 专业/管理能力

  与主要职责 基本素质/

  资历要求 业绩量化指标 特聘条件 备注(可聘职务)

  主任

  **师 对某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务具有独到、深厚的认识与造诣,能独立主持和全面规划、指导某专业领域工作 取得公司**师职等至少三年以上或主管级职等至少二年以上 撰写培训教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累计≥24课时,评定考核期当期绩效考核优秀,历年绩效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经审核满足公司要求所聘用的具有专业工作经验至少八年以上;国聘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人员 职能经理

  主管

  **师 对某专业领域有较深钻研,能独立主持所承担的多个专业模块或专题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取得公司**师职等至少一年以上 撰写培训教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累计≥12课时,评定考核期当期以及往年的绩效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本科五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二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专项模块或专题工作负责人

  **师 能独立开展多个专项模块或专题工作,熟练掌握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取得公司助理级职等至少一年以上 对助理级及以下人员培训每年累计≥4课时,评定考核期当期绩效考核良好以上,历年绩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技术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助理

  **师 能在指导下按计划和要求独立完成专项工作,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取得公司员级职等至少半年以上 评定考核期当期以及往年的绩效考核合格以上,完成并通过全部规定的岗位技能与知识培训 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专业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专项事务负责人

  **员 协助主管人员按要求独立完成规定工作,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大专学历在公司某专业岗位工作半年以上;中专或同等学历在公司某专业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所聘专业岗位试用期满合格

  说明: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人员,经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

  附件五:

  广东**真空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现工作部门

  及岗位

  学历 专业 参加工作

  时间

  国聘

  职称 职称评聘

  时间 外语

  水平

  入美的时间 从事现岗位

  起始时间

  现聘职等

  及职级 申报职等

  及职级

  主要业绩记录(可附页)

  时 间 参与项目(项目名称或代号、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部门经理

  推荐意见

  签名:

  综合审议

  意见

  管理部经理签名:

  总经理

  审批意见

  总经理签名:

篇4:TS16949程序文件:分供方评定程序

  TS16949程序文件:分供方评定程序

  ⒈目的:

  对分承包方进行监控,以确保其提供的物资符合规定要求。

  ⒉范围:

  适用于对向公司提供物资的所有分承包方(包括物料供应、外购、外协加工及委托检验的分承包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和监控。

  ⒊职责:

  3•1采购部负责物资的采购,并组织对分承包方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评价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及归口管理。

  3•2技术部负责采购所需的技术文件,并参与对分承包方质保能力的调查评价。

  3•3检验组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质保部参与对分承包方质保能力的调查评价。

  3•4生产部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生产,并参与对分承包方质保能力的调查评价。

  ⒋工作程序:

  4•1采购物资的分类

  4•1•1对产品的寿命、性能有严重影响的物资为"A类物资",包括毛坯零件、钢球、保持架等。

  4•1•2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为"B类物资",如油脂、磨料、刀具等。

  4•1•3一般物资为"C类物资"。

  4•2评价小组:

  质量保证能力评价小组由采购部、技术部、质保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小组组长。

  4•3分承包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4•3•1采购部向分承包方发送《分承包方调查表》,若条件允许可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分承包方评审表》。

  4•3•2评价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经比较分析初选分承包方,并填写《分承包方评审表》。

  工作流程:

  4•3•3技术部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文件。

  4•3•4采购部与分承包方联系提供小批样品,检验组对样品进行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试生产,检验组作好相应质检记录。

  4•3•5若样品经检验或试用不合格时,由采购部向分承包方发放《整改通知单》,分承包方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后,允许再提供样品。若连续三次送样不合格,不考虑其为分承包方。

  4•3•6小批样品试用合格,并经评价小组评审通过后,可确定其为合格分承包方。

  4•3•7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分承包方可不用通过4•3•4~4•3•6的评价程序。

  4•3•8顾客指定的分承包方可作为合格分承包方,但不能免除公司对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责任。

  4•3•10采购部列出合格分承包方名单。

  4•3•11若顾客有要求时,合格分承包方名单还需经顾客批准。

  4•3•12采购部应从经批准的合格分承包方处采购相关物资。

  4•4A类物资分承包方的评价应按4•3条款的规定进行评价。

  4•5B类物资分承包方或提供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服务的分承包方的评价应按4•3•7、4•3•8、4•3•10、4•3•11条款的规定进行评价。

  4•6C类物资分承包方可不作评价,但其提供的物资需证件齐全。

  4•7分承包方的开发与监控

  4•7•1管理者代表应按QS-9000基本规定为要求,对分承包方进行指导和监控,并按《分承包方质量体系开发程序》使其逐步完善质量体系。

  4•7•2采购部应按100%交付能力对分承包方实行监控,质保部应对分承包方的交付质量进行监控,所有的监控应按批记录,按月汇总,以便及时分析反馈和纠正。

  4•7•3对质量或交付期及反馈后无改进或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者,采购部应以《整改通知书》形式通知分承包方,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计划。如纠正无效,采购部应对其停止采购,严重的应申请撤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并索取相应赔偿。

  4•7•4评价小组每年对合格分承包方的质保能力、100%按时交付能力、产品价格及服务进行复审,对不能通过复审的合格分承包方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正,若仍不合格,撤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

  4•7•5采购部应重新整理出合格分承包方名单。

  4•8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及管理

  4•8•1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包括分承包方质保能力调查表、分承包方质保能力评审表、质保能力证明材料、质量检验记录、合格分承包方名单。

  4•8•2分承包方档案应有目录清单,便于查询。

  4•8•3从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删除的分承包方,其档案资料暂时封存,超过五年统一销毁,并列出销毁清单。

  ⒌相关文件:

  5•1QS/TSB21001-20**《进货检验程序》

  5•2QS/TSB21401-2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

篇5:科大创新学分及成绩评定办法

  科大创新学分及成绩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使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创新学分及成绩评定办法。

  第二条 凡获得工程设计成果、学科成果、科研成果或人文素质成果的,均取得相应创新学分和成绩。工程设计成果、学科成果和科研成果若与所学专业相近,则所获学分计入专业任选课学分,否则计入公共任选课学分;人文素质成果所获分计入人文素质课学分。具体计分及成绩评定方法如下:

  (一)工程设计成果类

  在全国或全区性各种设计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电脑大赛等)中:

  1.获全国一等奖的,记4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2.获全国二、三等奖的,记2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3.获区(部)级一等奖的,记2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4.获区(部)级二、三等奖的,记1个学分,成绩为优秀。5.凡获鼓励奖的,记0.5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二)学科成果类

  1. 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学术刊物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的,记4个学分,成绩为优秀。第二、三作者的,记2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2. 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国内其它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的,记2个学分,成绩为优秀。第二、三作者的,记1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3. 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区(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的,记1个学分,成绩为优秀;第二、三作者的,记0.5个学分,成绩为优秀。

  (三)科研成果类

  符合下列条件的,酌情记1-4个学分及成绩。

  1. 在教师指导下参加科研项目或学校正式立项的有关课题(如实验改革项目、CAI课件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创新基地建设等),独立承担部分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通过验收鉴定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的;

  2. 独立或作为主要参加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

  3. 独立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某项新产品开发并通过相应鉴定的。

  以上成果形成产品或转让,取得经济效益的,酌情增加学分。

  (四)人文素质成果类

  1. 在全国或全区性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辩论赛、文艺大奖赛等)中:

  (1)获全国一等奖(或第一名)的,记4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2)获全国二、三等奖(或第二、三名)的,记2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3)获区(部)级一等奖(或第一名)的,记2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4)获区(部)级二、三等奖(或第二、三名)的,记1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5)凡获鼓励奖的,记0.5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2.在各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酌情记学分及成绩。

  (1)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篇稿件,记1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2)在区(省)级报刊上发表2篇稿件,记1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3)在地区(市)级报刊上发表4篇稿件,记1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4)在《桂电校报》上发表10篇稿件(每篇200字以上),记1个学分,成绩为合格。

  (五)项目重复获奖的,不重复记学分和成绩,以最高奖计算。

  第三条 创新学分成绩的登录以创新学分Ⅰ(专业任选课)、创新学分Ⅱ(公共任选课)、创新学分Ⅲ(人文素质课)的形式记载。

  第四条 创新学分及成绩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应在学期结束的三周前,填写《创新学分及课程成绩申请表》(附获奖证书、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凭获奖证书、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学院(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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