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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管理处电子邮箱等通信工具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20

  网络管理制度--大学后勤管理处电子邮箱等通信工具管理办法

  为加强后勤管理处办公无纸化、自动化管理,方便各中心传输信息,更有利于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电子邮箱的配置

  1、后勤管理处处(公司)级领导每人配备专用的电子邮箱。

  2、后勤管理处各中心配备专用的电子邮箱。

  二、电子邮箱的使用

  1、后勤管理处员工应熟练使用邮件软件的各种功能,员工每日上班后,须及时打开邮件软件,及时接收、阅读、回复电子邮件,并做好重要电子邮件的备份。

  2、后勤管理处员工发送较为重要或紧急的电子邮件,发送后,还应采取其他方式知会收件人(如电话转告等)。

  3、后勤管理处各中心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电子邮箱配置申请,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报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备案。

  三、通信工具的使用与管理

  1、通信工具是后勤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办公用QQ软件、MSN软件,相互往来传输大容量的信息与资料的一种技术手段。在办公电脑的使用中需加强监督和管理。

  2、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质监部)将把通信工具的使用情况作为明查暗访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将按照后勤管理处质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1:后勤管理处对外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电子邮箱名称 办公电话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学后勤管理处物资闲置与处置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管理处物资闲置与处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后勤管理处闲置物资的管理,做好物资调剂与报废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闲置物资的范围

  1、因工作场所变动或工作内容变化,以后不再使用的设备,或者是使用未超过五年,性能下降,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又不属报废物资的设备;

  2、一年内没有使用且完好的或可修复而未修复的设备;

  3、新增添的一年以上未安装使用的仪器设备;

  4、重复购置的多余物资;

  5、库存积压两年以上的各类低值耐用品;

  6、其他闲置物资。

  二、闲置物资的调剂

  1、后勤管理处各中心应对本部门所使用和保管的物资进行不定期清查,对产生的闲置物资及时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后勤管理处闲置物资登记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回收。

  2、后勤管理处每年度对各中心资产状况进行一次清查,任何部门不得对处于闲置状态的物资瞒报、漏报。

  3、后勤管理处设立闲置物资周转仓库,收集并转运部分便于搬运的物资,不便于转运的物资暂由原部门管理,待办公室填写《后勤管理处资产调拨单》后进行闲置物资的调剂。

  4、闲置物资的利用,遵循“先后勤管理处内,后后勤管理处外”的原则。物资调入部门必须办完调拨手续后方可利用。

  5、如根据学校需要调剂到后勤管理处外的设备物资,原则上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6、超过一年后仍无单位需要的闲置物资应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回收处理。

  7、对后勤管理处闲置物资的处理所收款额,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3:大学后勤管理处财物盘点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管理处财物盘点管理办法

  为加强后勤管理处财物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票证、材料等财物的监管力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盘点范围

  1、盘点范围包括票据、材料及固定资产等。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其余各项的盘点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二、人员及职责

  为完成财物盘点工作,应设置盘点人、协点人及监点人。

  1、盘点人由各中心办公室人员担任,负责本部门财物盘点的记录。

  2、协点人由各中心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时的物品搬运工作。

  3、监点人由办公室(质监部)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三、准备工作

  1、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的财物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账完毕。

  2、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手续者,应分开记录。

  3、各中心将应盘点的财物预先准备妥当,备妥盘点工具,并由办公室准备盘点表格。

  四、盘点方式

  盘点方式主要有三种:特定项目按学期抽点、不定期抽点和年终全面盘点。

  1、特定项目按学期抽点----由办公室主办

  (1)每学期抽点由办公室主办,并呈处长核准后办理。

  (2)抽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3)抽点时办公室应会同被抽点部门共同办理。

  (4)存货记录采用计算机控制的,应以收发存月报表为盘点依据,

  (5)每学期抽点应填列“盘点统计表”及“盘存单”。

  2、不定期自点------由各中心自己主办

  (1)由各中心办公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抽点时各中心应会同办公室(质监部)共同办理。

  (3)抽点程序与每月抽点相同,但“盘点统计表”及“盘存单”应复写一份,交抽点人员。

  3、年度全面盘点-----办公室、各中心参与完成

  (1)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应于呈报处长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通知各中心做好盘点准备。盘点通知应包含盘点日期、人员配置及注意事项。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应暂停收发料,盘点期间所需用料,应于盘点3 天前办理完毕。

  (3)年度盘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情况所限无法执行时,应报请处长批准后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法,每项财物数量由双方确认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提出遗漏的异议。

  (5)盘点时由各中心的协点人员盘点计数,盘点人依据实际盘点数祥实记录,监点人负责监督整个盘点过程。

  (6)盘点时使用的“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并于盘点工作进行时编列流水号码,由盘点人与监点人共同签注姓名、时间,如有更改,应经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7)各中心应依据盘点所得结存量,汇编“盘存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办公室(质监部)。

  六、盘点报告

  1、各中心应在每学期抽点、不定期自点、年度全面盘点后的7天内,上报盘点报告。

  2、盘点报告的内容:针对本单位“盘存单”的盈亏项目撰写“盘点盈亏差异原因说明与对策”,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

  3、各中心的盘点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送办公室(质监部)备存。一份报主管领导审核。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大学后勤管理处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管理处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后勤管理处行政和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的管理后勤管理处的低值品、易耗品物资的使用,避免积压、浪费和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提高低值品、易耗品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其他物资材料统称为物品。包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

  1、材料:指使用后的耗材不能再利用的物资材料。

  2、低值品:指价值在500元以下,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能独立使用的物品。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家具等。

  3、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如:元器件、零配件、打印纸等。

  二、计划与购置

  1、后勤管理处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小型修缮、维修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

  2、物品请购需求由使用部门按需要填报统一表格,规格、型号要填写清楚,数量要准确,并注明用途。经需求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后,由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统一采购。

  3、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购置计划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急需购置物品时,必须经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单独购置。

  4、物品的采购由后勤管理处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根据各中心的购置计划和实际需求,以批量方式取得优惠价格购置。

  5、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经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批示后,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安排紧急采购或使用部门自行紧急采购。自行紧急购置的物品须经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使用部门主任签字后办理出入库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三、物品的管理

  1、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要加强对库存物品的管理,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2、库存物品的保管要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并定期检查,努力实现库存物品管理科学化。

  3、各中心请购的物资购置后,要及时到后勤管理处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管理人员通知后三天内未领用的归仓库,调剂到其他部门。

  4、后勤管理处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要建立各中心领取低值品和易耗品的相应帐目,领取低值品和易耗品时,必须将旧(废)低值品和易耗品等物资换新领用。

  5、后勤管理处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仓库根据回收的旧(废)低值品和易耗品等物资的存量,不定期办理报废处理程序。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大学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是完成后勤保障工作的物质基础,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维修间、值班室、仓库、宿舍等。

  2、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洒水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3、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4、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电动机、给水配管设备。

  5、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6、办公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字机、电话机、碎纸机、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等

  7、家具设备:读写家具、储放家具、坐息家具

  8、其他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影视播放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一)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分开进行。

  1、采购:由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负责。

  2、管理:由办公室总负责,并按使用性质分配各中心协助管理。

  ⑴、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设备、家具设备等办公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⑵、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配置家具、电器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保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⑶、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对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等计算机网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⑷、教室管理中心、多媒体技术部负责对多媒体设备、通信设备等电子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⑸、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对影视播放设备等功放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内容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2、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3、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4、每年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增加

  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流程

  1、购置固定资产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写清申请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所有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2、“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各中心主任及处长批准后,报至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安排采购。

  3、固定资产到货后,先由各具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一份交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备存。

  (二)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后勤管理处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移出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份),并签字确认。

  2、移入部门在“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上签字,落实新的使用人并签字后,交到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3、具体管理部门凭“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保持原有固定资产的编号,填写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

  4、具体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交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移入部门最后负责分检“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5、“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第一联由原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办公室留存,第三联由移入部门留存,第四联由接收人留存。

  六、固定资产的使用

  1、后勤管理处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2、后勤管理处内部机构调整时,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新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人一起进行该机构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的协管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原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有关人员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4、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或退休时,须交清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维护

  1、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特种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2、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批。

  3、借出单位收回出租、出借的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处。

  4、对后勤管理处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5、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玩忽职守、发生被盗、遗失、人为损坏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失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报办公室和处长审批。

  2、经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处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要对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更新。

  3、办公室依据学校资产管理处最后的处理结果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对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进行调整。

  4、被窃固定资产的报失,要由使用部门写出被窃报告,经校保卫处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及时进行报窃登记,并整理好原始资料存档。

  5、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或报窃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因违反操作规程、管理失职或故意破坏等原因时,要认真查明事实真相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6、赔偿责任的认定,由使用部门提出报损、报废或报失报告,写明责任人违规实情,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作出赔偿金额、行政处分初步意见,再由后勤管理处办公会议确定处理意见,并及时通告责任人。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后勤管理处每年年末清查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执行。

  2、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面、实物核对一致。

  3、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中心主任和处长批准后,办公室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内容进行更新。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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