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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作用、分类和原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06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作用、分类和原则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一、 制度的作用

  1、 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该由谁干”,避免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事没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诿,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全体从业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怎样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3、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企业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具体方法、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能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秩序。

  企业制定了违章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的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制约机制,能有效地制止违章和违纪行为,激励从业人员自觉、严格地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意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二、 制度的分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组成

  不同企业所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不尽相同。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概括划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两大类,前者是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规定的总称,后者是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的总称。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管理面向的对象不同来划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应建立各种综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术,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面向职业危害,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四类:

  (1)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安全检修管理、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规章制度。

  (2)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管理、危险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厂区交通运输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产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等。

  (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无物品监测、职业并及防治、职业中毒、职业卫生设备等管理。

  (4) 其它有关管理制度。如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员工身体检查等。

  例如,钢材深加工行业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场所交通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程:

  (1) 种产品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2) 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开停车、出抖、包装、倒换、转换、装卸、运载以及紧急事故处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 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4) 各通用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如管、钳工、焊工、电工、运输工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体气瓶、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罐安全操作规程。

  三、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原则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应该有利于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

  (2) 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并密切结合自身过去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力求使之(制定的制度)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

  (3) 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

  (4) 规章制度一经制度,就不能随意改动,以保持其严肃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地修订完善;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产生新的变化,要据此及时地修改、补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

编辑:www.pmceo.Com

篇2:区域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区域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6天(24小时)。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各项责任的职责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十、动火分析应符合下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掉一段联接管道。

  2、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炽热焊渣引的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十一、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篇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管理制度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管理制度

  1、 坚持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2、 处理废弃危险物品时,应以人为本,不得污染环境,做到定点存放,定时清理。

  3、 处理废弃危险物品时,不得与非危险物品混存,做到分开、分类存放。

  4、 对易泄漏的危险物品应有专用包装物存放,并由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回收。

  5、 在存放废弃危险物品的地方要有醒目标识。

篇4:危险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采购工作。

  只能采购经过批准的有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

  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

  不设库经营批发业务的单位,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存储在经过批准的专业危险 化学品仓库。

  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厂家的产品。

  不 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危险化学品。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备有化学品标签和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不得采购许可证批准范围经外的危险化学品。

  不得采购剧毒化学品。

篇5:危险物品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以上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从业人员经过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销售出的危险化学品要进行登记。

  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符合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

  不得销售非专业厂家的产品。

  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所销危险化学品要包装完好,且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不得销售剧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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