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经济学院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教职员工办实事;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兼职,个别经学校批准兼职者,不得兼薪,也不得获取其他好处;
6、不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因公务关系个人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与有价卡;
7、不得将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在学校报销;
8、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或谋取私利;子女、亲友到本校求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9、不在职称晋升、学历提高、奖金发放、购房装修等教师关心的各种项目中以权谋私;
10、不得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娶以及工作调动、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
11、不贪财、不受贿、不参赌、不贪杯、不好色。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篇3:物业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大华物业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为维护公司象,树立公司信誉,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凡年薪、工资由公司直接发给的各类人员,除规定可享受的所有公司员工福利外,不得领取或收受其他各种奖、津贴。
二、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利用自己的影响为亲属、子女提供优良条件,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不搞私下交易。
三、不准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的股票买卖。
四、不得接受业主赠送的现和贵重物品。
五、在公司经济业务交往中所收取的好处费、介绍费、回扣、礼品等必须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入帐,上交的礼品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保管和处理,上交的礼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保管,根据“放在明处,帐目清楚,合理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六、在各种庆典、仪式、会议等经济业务活动中,做到内外有别,不得给在职人员发放礼品、礼、礼券等。
七、要严格控制会议及差旅费开支,不搞变相的休假旅游,不得乱开支会务费,不得虚支实报。
八、在公司经济活动中,不准泄漏公司的秘密,不准擅自处理职权外的公司重大问题。
九、主要管理人员要为人表率,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严禁参与赌博。
十、礼品处理办法:
1、凡价值50元人民币以下的纪念品(如圆珠笔、纪念章等)及易变质的食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一般可以留用。
2、凡上交礼品5件以上的,可在所交礼品中择一件留用,如留用的礼品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上的,要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凡在公司经济业务交往中收受礼的,除须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一律按规定填后交公司计划财务部保管。
4、上交礼品者所在的部门,如在业务交往中,需向对方赠送礼品的,礼品的价值在部门经理审批范围内的(超过标准的应得到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经同意,可在上交的礼品中领用合适的礼品。
十一、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