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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02

  工业经济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制度

  1、学校网站代表学校对外的形象,应设专人管理,负责学校信息的及时传递,;

  2、各科室有义务及时提供各种信息,充实网站内容,加强学校宣传;

  3、发布信息需经相关领导批准,事关重大问题的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发布;

  4、网站信息内容要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5、网站内收集到的外来信息,要及时归纳整理,并报相关科室负责处理。

编辑:www.pmceo.Com

篇2:住宅楼项目施工信息管理

  住宅楼项目施工信息管理

  -1 施工信息化管理内容

  本合同实施期间,本承包人将采用计算机进行施工信息的管理,进行包括进度、质量、安全、资源、合同、合同结算、文档等管理,以达到科学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目的。本承包商将在本合同项目经理部内设专人负责施工信息收集、录入、整理,以使施工信息能够快速准确的上报业主。

  -2 施工信息化管理方案

  -2.1 施工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

  -2.2 施工信息管理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采用P3工程管理软件进行施工进度计划动态管理,形成日、周、旬、月、季进度计划,动态反映施工进度实际情况、工程形象面貌、资源配置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指导项目经理部决策层调整上进度计划和资源配置和修改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按照业主要求及时上报业主,并将业主反馈的进度计划信息反馈至项目经理部决策层和各部门。

  (2)进度报告管理

  项目经理部施工信息管理部将施工信息收集、录入、整理,传送给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负责人员审核、签批后,按监理人的要求按时将信息上报业主,内容包括:

  1)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计划及日进度;

  2)现场施工实际工程量进展情况(其中重点反映到日、周进展情况;

  3)现场施工的形象进度;

  4)对施工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以及为减轻这种不利状况并重新达到预期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5)所用设施现场实施和运行状况;

  6)设备和工程设备的到货以及将来的到货计划;

  7)关键施工设备的状况,包括配置、数量、运行、维护、性能等;

  8)合同期内钢筋、水泥、砂、石料等主要材料用量情况;

  9)施工现场投入的人员数量和今后3个月的人员数;

  10)意外情况,如质量缺陷、人身事故及停工等记录;

  11)拟要求进行的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决定等事项;

  12)施工区域的水文气象记录;

  13)按监理人要求报告的其它情况等。

  (3)施工质量报告管理

  按监理人的要求按时将有关施工质量报告上报业主,内容包括:

  1)日、周施工质量记录报告;

  2)当前施工质量问题、缺陷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情况报告;

  3)合同项目单元工程分解;

  4)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评定及验收;

  5)材料检验情况与结果;

  6)其它施工质量统计资料。

  (4)施工安全报告管理

  根据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按时将关于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措施、安全会议及安全事故等安全管理报告上报业主。

  (5)合同管理

  按照监理人要求将合同价格(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和其它辅助资料)、合同变更、补偿、奖励、价差以及结算报表等。

  (6)文档管理

  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合同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3 施工信息化管理资源配置

  为满足施工信息化管理要求,本承包人将为项目经理部计算机管理系统配备下表所示资源。

  项目经理部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源配置表

篇3:人防机关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人防机关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人防网站纳入延安市政府政务网备案管理,由市政府信息办统一监管。分管政秘科工作的县级干部为人防网站的分管领导,政秘科为管理科室,指挥通信科为协管科室,有关专技人员为网站管理员。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维护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管理。网站主页面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栏目适时更新,具备时效特色;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主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经主任批准同意后执行。

  发布的信息要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上载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网站管理员负责搜集和整理,各科及时提供最新相关工作信息。

  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本单位主要领导活动等信息由政秘科提供;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拉动训练、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防空警报、通信电台、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信息由指挥通信科提供;人防工程建设信息由工程科提供;人防行政执法、工程管理、平战结合和企业管理工作信息由平战法规科提供。主任信箱栏目信息需由负责网站管理分管领导审批传阅。

  网站管理员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按程序批准后发布。一般信息由网站管理员编发,经网站管理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24小时内发布;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经网站管理科室、分管领导审核,主任批准签发后及时发布。人防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得泄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通过人防机关网络终端登陆互联网,要以实名制登陆延安市政务网后,再联入互联网。不得在人防网站上(或通过人防机关网络终端)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单位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传播*、淫秽、违*公德的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规定、影响人防形象、泄露人防机密的信息。

  上载信息遵循“谁上载、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发现上载违规、有害、*或泄露国家秘密等内容信息,要及时报告办领导,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删除相关信息,根据情节作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

篇4:制造公司质量信息管理规定

  制造公司质量信息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质量信息的管理,确保质量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处理,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预测、控制和调节作用,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质量信息的管理。

  第三条 质检科是质量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质量信息工作,组织收集各种质量信息,完成对质量信息的分析、整理、处理及贮存、归档工作,及时编辑并向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发布和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送质量信息。

  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车间或科)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本部门的质量信息,并及时向质检科报送。

  第五条 质量信息的内容:

  1、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

  2、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结果;

  3、设计产品图样、编制工艺和有关技术文件,未遵守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差错;

  4、原材料、配套件和外协件的质量问题;

  5、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及行业来抽检产品质量的情况;

  6、上级质量管理部门诊断咨询与检查的情况;

  7、工艺纪律检查与执行情况;

  8、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9、质量审核、管理与评审情况;

  10、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情况;

  11、各部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12、产品质量报告;

  13、产品完工后,在仓储和发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

  14、产品出厂后,在向用户交付及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15、其他与质量有关的信息。

  第六条 为了便于传递和处理,将质量信息划分为一般质量信息和重大质量信息两大类:

  1、一般质量信息是指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定期发出并逐级传递的各类固定的报表、报告、总结等质量信息,包括“第五条”所有内容。

  2、重大质量信息包括:

  (1)由于质量问题,一次性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2)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由于质量问题,给本公司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

  第七条 一般质量信息由各部门于每月(季)十日前,将月或季的质量信息的统计资料整理、汇总后,填报质检科及有关部门。

  第八条 技术科负责对经常发生的一般质量信息进行分析,针对性地给有关单位下发《预防措施通知单》,并按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重大质量信息,由各有关部门或单位于发生的二十四小时内填报质检科。

  第十条 质检科负责对重大质量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质量的公司领导,在其领导下完成组织协调、分析、处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下发《纠正措施通知单》,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审核、验证。

  第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质检科汇报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向质检科报送质量信息。对愈期不报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将按《质量处罚、否决与奖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质检科负责对质量信息的报送、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财务科在每月的工资考核中兑现。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质检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篇5:零售药店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质量信息传递顺畅,及时沟通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门为企业质量信息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传递与汇总。

  三、质量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最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二)国家新颁布的药品标准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三)国家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及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等;

  (四)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及所供药品的质量情况;

  (五)在药品的质量验收、养护、保管、复核以及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质量信息;

  (六)在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中收集的质量信息。

  四、质量信息的收集方式:

  (一)质量政策方面的各种信息:由质量管理部门通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文件、通知、专业报刊、媒体及互联网收集;

  (二)企业内部质量信息:由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报表、会议、信息传递反馈单、谈话记录、查询记录、建议等方法收集;

  五、质量信息的收集应准确、及时、适用,建立质量信息台帐,做好相关记录。

  六、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质量信息进行评估,并根据质量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并按类别交予不同部门进行存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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