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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公司过程检验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27

  制造公司过程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对所有产品的制造过程实施正确、及时的检验和试验,保证产品质量均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和满足顾客需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对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第四条 质检科是产品生产制造过程质量控制,特别是对过程检验和试验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规定实施监督纠正及质量否决,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五条 检验人员应做好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以及正确及时填写质量记录、开具质量证明文件等工作。

  第六条 焊接件过程检验规定

  1、检验依据是: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标准、合同协议及产品检验计划要求编制的有关文件。

  2、检验内容:

  (1)一般检验,应根据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下列内容的检验:

  ①属号料时,应检验材料牌号、规格、表面质量、几何尺寸、轧制方向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②设计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控制的零件,必须监督材质标记的移植情况。

  ③切割下料后,对零件的几何尺寸(对形状复杂的可放样检查)、坡口角度、切割面质量、零件平整度及标记等进行检查。

  ④焊接装配过程中,必须对装配零件的几何尺寸(必要时可使用样板或放样检验)、形状、表面质量进行检验。

  ⑤主要(关键)件焊接装配过程中,必须对装配基准、装配顺序、拼接位置、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焊接间隙、错边量、坡口方向及点焊质量等进行检验。

  ⑥焊接过程中,必须对焊缝布置、坡口质量、焊材、焊工资格、焊接参数、预热、焊接环境、焊缝成形尺寸、表面质量等进行检验,并根据设计、工艺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检验;对封闭焊缝应在封闭前进行检验。

  ⑦焊接件完工后,应对尺寸、形位公差、加工余量、表面质量、装配、联接标志等进行检验。

  ⑧按设计、工艺要求进行耐压、气密性、渗漏试验及其它特殊检验和试验。

  ⑨对设计、工艺要求进行的无损探伤检测工作,必须对探伤位置表面质量进行检验,并对委托单进行审核,根据检测报告进行符合性判定。

  ⑩对焊接件的抛丸预处理质量及涂装质量进行检查。

  (2)主要件除应进行一般检验内容外,还应按照产品检验计划编制的“焊接主要材料检验记录”、“重要件焊缝检查记录”及“主要焊接件装配检查记录”所列的项目,逐项进行检验。

  1、焊接件过程检验工作的要求

  (1)焊接件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应交单位检验人员检验。

  (2)检验人员在实施检验工作前,应认真熟悉图纸、工艺文件、检验计划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

  (3)检验人员在测量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计量器具。

  (4)一般焊接件必须在号料、切割下料、冷热成形、装配、焊接等各工序终了后进行检验,但对于工艺编制了“焊接工艺过程卡”的主要件,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检验和记录。

  (5)无损探伤,一般按设计、工艺要求进行,但对于可疑部分,检验人员有权增加检测的范围。

  (6)装焊过程中,检验人员应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对于加工10件以上的零部件或装焊部件,应进行首件检验,并在工件上标注首检标识“S”,同时还应进行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

  (8)各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应在工票上签章。当备料最后一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必须在工件上明显的位置用“V”标识;部件最终经装焊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在入库单上签章,并且做到小件在明显的部位处用“O”标识,批量件至少应对5件进行标识;大件在明显部位处做“检”字标记。

  (9)焊接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和处理,并对不合格品隔离情况进行监督。

  (10)焊缝返修,一般不允许超过两次,超次数返修时,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11)检验人员必须根据产品检验计划的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12)单件订货完工后,检验人员应将全部原始资料报至质检科科长,经质检科长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公司《产品合格证管理规定》开具“产品合格证”。

  (13)确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的零件,由单位填写《紧急、例外放行审批单》,经检验负责人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检验人员在实物上涂色标“J”,并在工票上本道工序注明“例外放行”后,方可例外放行;如零件的下道工序跨单位或工部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验证,不合格时,由批准放行的质检科通知追回,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条 压力容器检验,按太重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质检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维修企业过程检验制度

  维修企业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篇3:工程项目过程检验和试验

  工程项目过程检验和试验

  1过程检验

  1)检验标准: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2)检验程序:项目工序完成后,操作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合格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检验,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检验应由项目总工程师先进行检验,合格后,提前8小时通知经理部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共同进行检验。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可提前4小时检验。

  3)在施工过程中设置见证点和停止点检验,见证点必须由施工方质量工程师、甲方、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四方到场共同检验认可,四方缺一不可;停止点作业前,工序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质检工程师、甲方、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到现场共同检验,并作好签认。

  见证点检验:本工程见证点设置为:定位轴线、基础承台尺寸、标高、主体结构等,此类见证点必须由施工方质量监察工程师、甲方监理工程师、设计院三方到场共同检验认可,三方缺一不可。

  停止点检验:本工程停止点设置为:混凝土、钢筋、预应力、各种预埋件、模板安装检验等,进行此类监督点作业前,工序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质检工程师、甲方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到现场共同检验,并作好签认。

  4)对直接影响成品质量的适当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立即反馈加以纠正。

  5)只有在完成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或必需的报告得到认可入库后,产品才能转入下一道工序。

  6最终检验和试验

  1)土建工程

  (1)钢筋

  取样标准:原材料检验应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60吨时也按一批验收。每一验收批取度样一组,从该批取度样一组,从该批钢筋中任意抽取两根钢筋,每一根钢筋各截取一根拉伸,一根弯曲试件(进口钢材需另取一根做化学分析),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每组试样至少要有一条有标记。拉伸、冷弯试验度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如试验中有一项试验指标达不到规范要求,则按上述怪样方法双倍取样,复检中如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批钢材就视为不合格。

  (2)水泥

  取样标准:袋装水泥是以同品种、同标号、同一厂家的同一出厂编号1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100吨也按一验收批,分别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不少于12kg。存放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检验。

  判定:根据水泥各项技术要求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与废品。

  合格品:其中水泥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符合标准中的规定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最大限度和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时为不合格品。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均为废品。

  (3)砂

  取样标准:同平地和规格相同的砂,每400m3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用大致相等的度样八份采用四分法缩至所需送样重量(10kg)。

  判定:砂检验要符合其相对应的国度模数、含泥量要求。否则无法满足砂浆、砼强度试配要求,影响砂浆、砼质量。

  (4)砌块

  取样标准:以3万块为一验收批,随机抽样,抽取数量为12量。

  判定:如砌块检验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应取双倍复检,复检中再有指标不合格者,则该批砖为不合格。

  (5)混凝土

  采用预拌砼施工,特针对预拌砼取样原则如下:

  同一配合比砼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取样不少于一组;

  每一工作台班至少一组;

  现浇楼层,每层取样至少一组。

  预拌砼的抗渗试件每单位工程不少于2组。每组试样包括强度试件、抗渗试件必须取自同一砼设计强度、同一抗渗标号、同一次拌制的砼拌合物。

  砼试件以三个试件为一组,每组所用的拌合物从同一车运送的砼现场随机取出。

  施工现场为了检查结构的拆模、施工期间临时负荷的需要,留设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一组。

  预拌砼坍落度检测,每一工作台班不得少于2次。

  试件的制作: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上涂上一导薄机油。所有试件应在取样后立即制作,试件的成型方法应根据砼坍落度而定,因本工程采用预拌砼,故坍落度大于70mm,宜用捣棒人工捣实,试件应用边长150mm的立方体标准试件。人工插捣成型时,砼拌合物应分二次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大致相等。插捣用的钢捣棒长为600mm,直径为16mm,端部应磨圆。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表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为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同时还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一般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

  试件的养护:

  同条件养护:试件成型后应覆盖表面。试模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

  标准养护: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成型 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份蒸发,并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至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控制室中。试件应放在上彼此间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直接冲淋试件。当无标准养护室时,砼试件可在温度为20±3℃的不流动不中养护,水的PH值不应小于7。

  判定:

  和易性:坍落度筒提起后,如砼拌合物发生崩塌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进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砼和易性不好。

  粘聚性:用捣棒在已坍落的砼锥体侧面轻轻敲打。此时,如果锥体渐渐下沉,则表示粘聚性好,如果出现崩塌或离析则表示粘聚性不好。

  保水性:如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份砼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保水性不好,反之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析出,则表示此砼拌合物保水性好。

  如强度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则为不合格,需作回弹处理。

  抗渗检测中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则为不合格。

  (6)砂浆

  取样标准:以同一砂浆强度、同一配合比每一楼层或250m3为一验收批。制作试样应在搅拌处或砌筑现场抽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试件制作:

  砂浆试件以6个7.07×7.07×7.07cm标准试件为一组。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上涂上一层薄机油。

 

 制作砌筑砂浆时试件时,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普通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

  放于砖上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边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凝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直径10mm,350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5-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20min),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试件的养护: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试件拆模后立即进行养护状态。

  自然养护:水泥混合砂浆应在下温度,查对湿度60~80%的条件下(如养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条件为准。

  标准养护: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判定: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者为不合格,需回弹处理。

  2)机电安装工程的最终检验

  机电安装工程最终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调试与试验。

篇4: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检验控制

  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检验的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实施要点:

  (1)建立以生产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参加检查人:***、***、***、***、***)

  (2)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验收人:***、***)

  (3)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安全平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检查人:***、***)

  (4)大型机械设备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规定进行基础验收、塔身验收,搭设完毕后经主管部门以及上海市建委、劳动局的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检查验收人:***、***、***)

  (5)特殊类型的脚手架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指定的搭设方案(按照专利号****要求)进行验收,并每提升一层验收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人:***、***、***)

  (6)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7)对临边洞口的防护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8)对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9)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

  (10)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检查人:***、***)

  (11)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有违章严肃处理。(检查人:***、***)

  (12)工地每天检查,工程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篇5: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土建项目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1放线检验

  根据技术部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技术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3土方工程

  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4.1.1 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3 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三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实行旁站监理;

  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共同检查确认;

  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三方签字确认;

  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2000-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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