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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5-01

  房地产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应对公司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由公司施工技术部门设统一台帐,各实用部门应有分台帐,兼职计量员管理;

  2.经纬仪、水准仪、钢尺、台秤,每年公司统一组织校准和检验;

  3.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等设备均由公司统一购买。但必须有CMC标志和制造许可证,并送地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后,报公司施工技术门部,统一编号记入台帐,并列入周检计划;

  4.自行设计和制造的专业量具,如皮数杆、靠尺等应由公司施工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不论采取何种校准方式,必须保存校准资料(记录、证书标记等),并将合格证贴在仪器上,以证明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及下次校准的日期,校准资料由各单位计量员负责保管;

  6.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①经纬仪和水准仪使用,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禁传递式使用或者对仪器性能不了解的人使用;仪器使用前和使用后都应进行检查,并填写使用记录,仪器使用时应防雨、防晒;

  ②各种器具使用完后,均应进行清洁保养;

  ③各种器具在运输、存放中均应注意防振、防压、防潮。

  7.监督检查:

  公司施工技术部设专人对公司所有使用和保管的器具、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形成记录。对管理使用不当和不合格器具、设备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下令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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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混凝土试验室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混凝土试验室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统一由试验室提出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试验室自行购置。

  2.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到货后,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并登记建帐。

  3.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计量法,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按检定周期)和不定期(发生异常现象)的检定和校准,建立管理台帐,凡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试验仪器,均不得使用。

  4.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在使用前必须检查:水、电等是否接通、有无渗漏现象,安全使用有无保障。试验前必须调校,确认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工作。

  5.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的性能、特点,做到使用正确。

  6.计量器具及试验仪器使用后,必须清理擦洗干净,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使用状态。

  7.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填写使用保养记录。

  8.计量器具及试验器具如出现故障,要及时检查其原因,请专业人员或专业维修部门修复,以保证其使用精度。

篇3:计量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全公司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计量法》,按照《计量法》规定作好计量管理工作,保持使用中的各种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二、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及时送检工作计量器具,除定期送检外,对使用中发现失准的计量器具要及时送检,确保使用中的各种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三、进出厂和化验室的计量器具实行定人定岗管理,并做好计量原始记录。

  四、新购进的计量器具要及时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篇4:电机厂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电机厂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1、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一致,计量人员应根据计量法规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计量器具分布图,对需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每年编制周期检定计划。

  2、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专(兼)职人员登记造册,并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3、由专职计量人员按周期检定计划,通知各部门或个人,将到期计量器具送质检机构,由专职计量人员统一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4、计量器具经检定后,由专(兼)职计量员保管检定证书,并在计量器具上加贴合格标记,根据检定结论决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管理。

  5、超过检定周期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投入使用。

篇5:电机厂不合格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电机厂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为了识别和判断不合格计量器具,及时对所发现的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处置,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对生产作业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造成不良影响,避免产生安全和环境事故。

  1、计量管理 / 技术员负责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识别、标识和记录;

  2、发现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的隔离或撤除;

  3、计量管理员或负责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评价和处置;

  4、发现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计量器具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追溯。

  5、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识别和标识

  A)计量管理 / 技术员应通过日常的宣讲向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说明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判据,提高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有关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识别能力。

  B)超过满量程,使计量器具过载,超出计量器具规定的承载能力;

  C)功能不正常,自动计量器具不能进行自动测量,有多种测量功能的计量器具不能发挥规定的测量功能,使预期使用功能失效;

  D)发现计量器具超过规定的检定周期或校准间隔日期;

  E)计量器具给出的测量结果或显示的量值有明显的差错;

  F)由于使用人员操作不当,使计量器具出现异常或故障;

  G)有铅封、蜡封的计量器具封印记损害或封印线丝中断;

  H)检定或校准标签脱落或遭损坏、不完整,判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

  凡是发现确定或怀疑某件计量器具不合格,计量管理员应作不合格标识或责成责任人员贴上红色的不合格标识。

  当发现确定或怀疑某件计量器具不合格时,计量管理员应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状况进行记录,需要时应具体描述不合格事实或怀疑不合格的证据,以便为以后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理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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