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验室保密工作制度
混凝土试验室保密工作制度
⑴凡本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⑵用户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均应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传给第三方。
⑶各种试验报告单、原始记录、测试结论等技术资料,应由专人保管、发放、登记存档。未经主任批准,不得外借、复制与抄录,更不能随意销毁。
⑷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得翻阅试验报告单,原始记录及检测数据等。
⑸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华联超市保密制度
华联超市保密制度
一、为有效管理超市机密,维护超市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超市全体员工都有保守机密的义务。
三、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不泄露、不出卖超市机密。
四、超市机密是关系超市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超市机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超市经营发展决策中的机密事项。(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营销方案等)
2、超市的日营业收入。
3、人力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4、重要合同、客户和进货渠道。
五、属于超市机密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六、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记录有超市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篇3:文化传播公司保密制度
文化传播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三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一条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二条 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 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五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第六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 密级划分、第3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四章 保密管理
第一条 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公司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二条 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公司证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收集,定时交由综合行政部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 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三条 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篇4:品牌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品牌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建立相关保密制度,对于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职务开发结果”、“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内容的工作,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与公司签订《知识产权及其保密协议》。双方将根据《知识产权及其保密协议》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双方如有违约情况发生,将根据《知识产权及其保密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由于该种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数额将根据《知识产权及其保密协议》中有关条 款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知识产权及其保密协议》;
第二条 为了保护公司利益,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保密制度;
第三条 保密总则: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以下作为公司内部资料,绝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带出公司或扩散:
1.公司机构设置、内部分工、人事安排和职务任免事项;
2.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3.准备公布但尚未公布的统计数字;
4.销售指标和规章 制度;
5.业务档案、正式文件和内部参阅的各种资料;
6.项目文件及设计方案;
7.各种印章 (含印模)和证件;
8.客户资料及各类合同。
第五条 电脑数据的保密
1.员工应主动保护公司机密、公司使用的系统软件禁止私自拷贝和向外扩散;
2.电脑网络中,数据授权使用范围不同,不得越权使用数据;
3.未经允许不得删除电脑*享的数据。
第六条 其他保密条 款
1.各种经打印输出的报表,应妥善保管,废表应及时妥善销毁;
2.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的软硬件及客户资料带走。
3.对外谈判中应严格遵守对外谈判守则和外事纪律,内外有别。特别要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严防被对方套取情况;
4.涉及公司机构、人事变动和职务任免事项,未经正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开扩散;
5.利用计算机网络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传递信息时,严禁将属于公司的保密信息随意传递、拷贝或扩散。
篇5:绿色食品集团保密制度
绿色食品集团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的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指维系公司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 件、贸易条 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裁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机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露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非工作需要非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十二条 过期秘密公文,不准作废品出售,要进行登记,由专人监督进行销毁,保证不丢失,不泄露。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 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除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