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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持续改进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10

  食品公司持续改进措施

  1、公司利用以下质量活动的开展,持续改进质量与服务。

  (1)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及实施;

  (2)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活动的开展;

  (3)管理评审;

  (4)质量信息的收集及相关数据的分析;

  (5)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改进。

  2、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1)公司建立并保持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2)应采取纠正措施的来源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①顾客投诉;

  ②不合格品或不符合报告;

  ③数据分析的输出;

  ④过程或产品测量的结果等。

  (3)技术部负责纠正措施控制,通过对不合格信息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及采取的纠正措施要求下达责任部门。

  (4)责任部门应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制订适宜的纠正措施,经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5)技术部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验证并记录。

  3、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公司建立并保持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应采取预防纠正措施的来源包括以信息,但不限于此:

  ①纠正措施

  (2)中的相关信息;

  ②顾客需求及市场分析;

  ③生产流程操作失控的早期报警。

  (3)技术部负责预防措施控制,将预防措施要求下达到责任部门。

  (4)责任部门应分析潜在不合格原因,评价其对质量影响的程度,制订适宜的预防措施,经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5)预防措施由技术部评价其有效性和是否与问题程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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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基建科不扰民施工措施

  医院基建科不扰民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篇3: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篇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中,安全生产保证金计提标准为主合同造价的5‰;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类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为工程造价的2%;市政公用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机电设备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

  (2)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以及上下通道的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3)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设施防护装备(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4)施工机具和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5)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中的通风、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

  (6)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2)抢救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

  (3)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防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

  (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4)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除上述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直接所需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管理

  项目收取第二次工程款后,按主合同造价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提留,如进度款不够的,最多分三次进行提留。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土建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返还,市政绿化工程完工后初验合格十五天内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留和返还,按公司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办理后,由公司财务执行。因项目部安全管理状况差而被上级或者公司处罚的费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减;若项目部对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可由公司组织整改,费用从保证金中扣减,金额不够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一旦发生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且最低金额为1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10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发生重伤事故的,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且最低金额为3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3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除上述条款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按国务院43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对项目部处以罚款。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

  1、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金额、提取、收支、专款专用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后赔偿等条款,由公司在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需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

  2、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明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原则,在工程进度请款时,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请款。项目第一笔安全生产费用的请款,由项目部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领款后,项目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要求的安全生产投入中。现场项目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支出的登记台帐,并负责收集相关费用支出凭证。现场项目部不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停止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拨付,同时上报公司领导。现场项目经理督促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力的,其奖罚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

  3、项目部从申请第二笔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开始,必须向公司提供前一期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情况、本期投入计划和过程费用支出凭证资料,上述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的支持材料。不能提供的,暂停安全生产费用的拨付,直至其提供为止。

  4、项目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预算部、财务部各自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台帐。其中,项目部负责建立项目安全措施费使用台帐,收集整理过程费用支出凭证;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拨付台帐,并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预算部负责在批款过程中按规定费率计提安全费用,并按项目工程资金审批流程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审批拨付台帐;财务部负责按《印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集[20**]92号文)要求建立相关财务凭证资料账目和相应财务报表。

  5、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形成重大危险隐患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暂停施工,停止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拨付。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整改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项目部组织整改不力或者整改无效且经公司警告后仍不能消除的,公司有权自行组织整改措施,公司组织整改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公司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安全生产费用额度不足的,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篇5:医院基建科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医院基建科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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