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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27

  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在律师确认审核之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后经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全体股东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 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 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 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 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 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二、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三、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四、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五、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六、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七、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八、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归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管理;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三十九、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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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同管理规定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同管理规定

  附件三:

  TC大厦合同管理规定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TC大厦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TC大厦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确保TC大厦广大业主利益有着积极的意义。所有参与合同洽谈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分工负责人必须互相配合,“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一般合同洽谈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参加,邀请三家左右企业参加(不包含2000元以下合同),涉及到第九条第2款的,要组织合同临时评议小组参加洽谈,原有延续又不重新调价的合同不在其列。紧急维修的应采取现场召集懂行的业主协商,在事后完善程序。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双方,必须对TC大厦广大业主负责。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六、除2000元内小型修理合同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须经业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维修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施工方案、工程分项报价,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和附件;工程施工方案,分项报价。设备维修包含材料的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签字盖章,注明保修期限。

  TC大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八、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业主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九、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1万元(不含1万元)的合同由主任审批;1万元至3万元由参与合同谈判人、业委会主任共同批准;。

  2、下列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决定:

  (1)、标的3万元以上的;。

  (2)、物业合同、用工合同、合作协议、外包合同、3万元以上的维修合同,购买设备的合同、广告和公共收益合同、协议。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按《业主管理规约》办理

  十、合同原则上由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按合同审批权限人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具体经办人与分管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价格与付款方式合理,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TC大厦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不以口头,以书面为准)。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十五、合同纠纷由有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十六、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合同的管理

  十七、TC大厦对合同实行归口基础管理制度。

  十八、TC大厦合同管理主体是:TC大厦业主委员会。

  十九、所有合同均由资料保管负责人统一登记编号,保留正本,项目负责人、财务、合同签订人持复印件。

  二十、本合同管理规定从20**年6月1日起执行。

篇3:P物业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P物业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为规范职员的劳动合同管理,通过制定本制度,指导公司劳动合同签署、保存及管理。本制度所指的劳动合同包括一切聘用合同及协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3、职责:

  3.1劳动合同的制订修改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3.2公司全体职员的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签署;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执行、解释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3.4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及检查公司范围内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

  4、劳动合同管理

  4.1公司原则上使用与各地劳动管理部门一致的劳动合同版本,劳动合同具体约定条款可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略加调整。

  4.2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因为因使用非劳动部门版本的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4. 3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期限以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为准。

  5、劳动合同签订

  5.1我公司首次与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约定额不低于其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次与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5.2新入职的职员,人力资源部将安排职员入职一周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因职员个人原因无法正常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职员需签订《无法正常签署劳动合同之声明》。

  5.3职员在签署并保留合同后,需同时签署《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与《劳动合同签署声明》。

  5.4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5.5如发生职员因个人原因,不与公司签署或续签劳动合同的,但又不与公司解除实际雇用关系的,则要求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责任声明》。

  5.6劳动合同续签: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合同到期当月,向职员及直属上司发出合同续签意向通知,职员以及其直属上司有责任在合同终止前返回其续签意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根据意向书安排职员续签合同。

  6、劳动合同的保管

  6.1职员个人与公司各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合同统一归入职员个人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6.2只允许当事人、当事人的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借阅职员的劳动合同,借阅合同必须进行登记;

  6.3过期的劳动合同继续存放在职员个人档案中,以备日后查对;

  7、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7.1根据劳动合同签署的期限,合同到期,有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合同,必须在合同终止前通知另一方;

  7.2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均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2.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2.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3合同终止或解除,都必须完成相关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8.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9.相关支持表格

  HR-CQ01-05-F《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

  HR-CQ01-05-F2《劳动合同签署声明》

  HR-CQ01-05-F3《无法正常签署劳动合同声明》

  HR-CQ01-05-F4《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

  HR-CQ01-05-F5《劳动合同责任声明》

  HR-CQ01-05-F6《合同借阅登记表》

篇4:物业公司制度手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制度手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凡对外签订的合同,相关部门经理需填写《汇签单》,送公司有关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重大合同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评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人代表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法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书的例外。

  4.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对方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权;

  4.2有履约能力,资信良好;

  4.3对方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5.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物美价廉,择优签约”的原则。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尽量采用统一经济合同文本。

  7.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8.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9.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须经理办公会审核,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10.批准后的合同,应由综合部盖章、编号、存档。原件交综合部存档,财务人员、执行部门各持一份。

  11.合同履行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公司的利益。

  12.财务人员按合同要求,对付款申请审核无误,按财务审批权限付款。

  13.主管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数额、付款时间,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合同在付款、监督、结算方面负责任。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不齐,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付款可以拒付,上报领导,对知情不报者,承担相应责任。

篇5:P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P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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